5元钱高速费被收95元 首发:法院没有依法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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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com.cn/rollnews/2010-08/17/content_3835527.htm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因丢通行卡,原本5元的通行费被收成95元,司机告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发公司)多收费一案又有新进展。

  日前,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首发公司败诉,退回多收的90元钱,法院同时发出司法建议,要求首发改进(本报曾报道),记者上午获悉,首发公司复函称丰台法院乱判案,要求该院从大局出发,协调二中院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

  记者看到首发公司的复函有四点,一是认为对无卡车辆按最远端收费是《北京市公路条例》的规定,不是该公司自己制订的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

  二是无法对所有车辆的入口信息提供录像查询。首发公司称车道摄像系统图像不是号牌识别系统,受气候、光线等因素的影响,在雨天、夜间、逆光等情况下,对车牌的识别率不高,无法实现车号核查。

  三是对所有的无卡车辆都提供查询将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秩序,而且会使倒卡问题重新蔓延,导致国有财产的流失。当初制订无卡车辆按照最远端收费规则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恶意倒卡逃费,如果按照丰台法院一审确定的规则,倒卡行为将大行其道。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首发公司认为丰台法院没有做到依法办案。

  首发公司认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审判工作不应当受社会舆论裹挟,脱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而且在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就急匆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司法建议函,有挟舆论干扰二审之嫌,显属不当。

  首发公司已就此案提起上诉,他们希望丰台法院能够从维护本市高速公路管理秩序大局出发,协调二中院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记者 洪雪)http://news.china.com.cn/rollnews/2010-08/17/content_3835527.htm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因丢通行卡,原本5元的通行费被收成95元,司机告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发公司)多收费一案又有新进展。

  日前,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首发公司败诉,退回多收的90元钱,法院同时发出司法建议,要求首发改进(本报曾报道),记者上午获悉,首发公司复函称丰台法院乱判案,要求该院从大局出发,协调二中院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

  记者看到首发公司的复函有四点,一是认为对无卡车辆按最远端收费是《北京市公路条例》的规定,不是该公司自己制订的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

  二是无法对所有车辆的入口信息提供录像查询。首发公司称车道摄像系统图像不是号牌识别系统,受气候、光线等因素的影响,在雨天、夜间、逆光等情况下,对车牌的识别率不高,无法实现车号核查。

  三是对所有的无卡车辆都提供查询将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秩序,而且会使倒卡问题重新蔓延,导致国有财产的流失。当初制订无卡车辆按照最远端收费规则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恶意倒卡逃费,如果按照丰台法院一审确定的规则,倒卡行为将大行其道。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首发公司认为丰台法院没有做到依法办案。

  首发公司认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法院审判工作不应当受社会舆论裹挟,脱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而且在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就急匆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司法建议函,有挟舆论干扰二审之嫌,显属不当。

  首发公司已就此案提起上诉,他们希望丰台法院能够从维护本市高速公路管理秩序大局出发,协调二中院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记者 洪雪)
公司 比 法院 牛  。。。
在这些官商还是商官的眼里,法律算个屁。
司机提出翻看录像,不能证明吗?有关规定应该改为:“无卡又无法证明车辆实际行驶里程的,收取全程通行费”。
mao3219 发表于 2010-8-17 23:33
这个无法阻止倒卡的问题。
比如司机从清河上来,把卡卖给一个从八达岭过来的车,然后说卡丢了。
翻看录像,他确实是清河上的,5块。八达岭的司机拿清河的入口卡出高速,也5块出去了。高速显然赔了。
协调二中院撤销原判决,依法改判。
私下里,倒卡现象会增多,哪些爱赚小便宜的会依此效法;本人路上碰到过一回;
cdsb 发表于 2010-8-18 08:17

只要宣布不再收取过路费,倒卡的财路立即断了。

我国拥有世界第一的公路收费站,有世界第一多的收费公路。因为我们有“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的非物质遗产。:D
broom 发表于 2010-8-17 23:49

这个应该和车号对应检查 不过需要技术手段辅助
从这条新闻看来,首发显然是丰台法院的上级单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