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知道和不知道的西方知名杀人狂——连环杀手小百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26:56


连环杀手小百科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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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迎接俺们即将开展的《犯罪分类手册》讲座,决定给大家普及点谋杀知识(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啊……),所谓的“谋杀知识”在这里主要指的是一些连环谋杀类型的分类及历史知识。其实俺们对很多东西也都是一知半解,再加上那“一知半解”的系统性不太好,所以就先腆着个大脸起名叫“连环杀手小百科”了,这里“百科”或“小百科”可做“胡侃滥谈”或“扯淡”之解。
以上。

    连环杀手可能是大家经常会听到或提到的一种比较特殊的谋杀犯罪类型了,也就是英文的“SERIAL KILLERS”,虽然也有翻译成“系列杀手”、“连环杀人犯”、“系列谋杀犯”什么的,但是在这里,我们坚持“连环杀手”是相对精确的译法;因为“KILLER”作为“杀手”一词是更到位的,而“谋杀犯”或“杀人犯”更多地是用“MURDERERS”来表示,把“SERIAL”翻译做“系列”感觉上不能突出这种谋杀类型的特征----事实上,“连环杀手”这一翻译结果目前也是在大多数书籍文章上都被广泛使用着的。
一、什么是连环杀手。
    在连环杀手这一称谓不存在的时候,这种谋杀类型被称做“STRANGER KILLERS”,也就是“陌生人杀手”,强调的是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认识,也就是某一犯罪人连续杀害素不相识的无辜者;不过很快犯罪学家就发现,其实这种类型的犯罪人的“杀熟”现象也是很普遍的,尤其是女性犯罪人,绝对是杀熟没商量----这个以后我们会讲到……于是乎,某个犯罪学家就连谐音带变意地把“STRANGER KILLERS”改成了我们今天所常说的“SERIAL KILLERS”了。
    那么,所谓 “连环杀手”的准确定义是什么呢?
    抱歉,我们也不知道。
    估计瞬间大家扔过来的砖头足够把世贸重建一次的了,但是我们依然得从砖堆里爬出来告诉大家:对“连环杀手”这一犯罪类型的,至今全世界也没有一个统一适用的标准,没有任何权威给出的解释是能够让大多数人信服的。我们到是也想冒充一把权威给出个定义来,关键是我们要这么做了的话,扔来的砖头估计就能垒到火星了……
    全世界那么多犯罪学家研究那么多年居然连个基本定义都没整出来?这帮家伙都是吃大便的啊!别急别骂,大家要是能深入了解一下,就能明白定义这种犯罪类型是个多么有难度的工作了。
    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部分国家目前对“连环杀手”的定义虽然不尽相同,但其中的“交集”就是:以谋杀为直接或最终目的,在一定时期内杀害N人以上的谋杀犯,其每起谋杀之间存在时间长短不一的“冷却期”。
    别看有交集,那“交”不上的部分可就是一家一个说法了,比如说什么算“直接或最终目的”?连续谋财害命算不算?这个“N”到底是多少?有说杀害2(N≥2)人以上就算连环杀手,有的说至少得3(N≥3)人以上,还有说必须5(N≥5)人以上才行……这个“一定时期”是怎么定?有分类的时间标准线么,有人说1900年以后开始实施犯罪的才算,那1888年的“开膛手杰克”呢?那跨越19世纪与20世纪作案的犯罪人呢?那谋杀与谋杀之间相隔20年的犯罪人呢?这个“时间长短不一”的“冷却期”,长有多长,短有多短?一周?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说白了谁都说服不了谁,到现在也就都没个准谱。
    那就看看俺们这群臭皮匠能不能跟大家解释一二吧。
    要解释,就得带大家了解点情况先,比如说----
1、最早的连环杀手是谁?
    是谁无耻地站在连环杀手的“祖师爷/奶”这一见鬼的鸟座上?不太容易确定。大家不要去相信一些无知之辈和影视媒体宣传的所谓什么“开膛手杰克—连环杀手的鼻祖”、“蓝胡子男爵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连环杀手”之类的说辞;有文献记载的最早的连环杀手也许是罗马帝国时期的一个名叫洛库斯塔(LOCUSTA)的女人,此人出生时间不详,是个下毒高手,先后杀害了至少3人,公元69年1月9日被处刑----在公众面前先被动接受了与一只长颈鹿“没客拉夫”(这算什么?!有够怪异……),然后被野兽活噬----上述信息来源于美国犯罪学家迈克尔•纽顿编篡的《连环杀手百科全书》(2005年版)。在文献记载方面,我们国家的史料记载较之罗马帝国更为久远,如果说夏朝的历史更多是存在于传说中的话,对商朝的历史记录恐怕可信度就比较高了,过多牵扯法制史或考古学的东西由于我们涉猎不多,就不在大家面前卖弄了,只是觉得以史官记载为凭的话,商史中很可能隐藏着更早的连环杀手记录。当然了,实际上我们相信自人类出现法律以及杀戮同类的行为开始,所谓的“连环杀手”就随之出现了。总之,在洛库斯塔之前,这个世界上应当早就存在着某个嗜杀狂人了。
2、邦妮和克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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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妮和克莱德, 拍摄于1932年至1934年间, 在一辆1932年Ford V-8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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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妮和克莱德第一次见面是1930年1月在朋友的家中,邦妮失业并待在朋友家中照顾她。克莱德顺便拜访这位朋友,而邦妮正在厨房做热巧克力。当两人见面,便立刻陷入热恋中。此后当克莱德作案时,邦妮便一直忠实的待在克莱德身边。

    这是一对在20世纪30年代横行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亡命鸳鸯”,他们的爱情如何轰轰烈烈在这里先抛开不谈;在犯罪史上,他们是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国家都公认的集团作案型连环杀手,他们在实施连续抢劫的过程中至少杀害了16人,但是问题在于,谋杀是他们犯罪的“直接目的”或“最终目的”么?如果没有任何被害人作出反抗行为的话,如果没有警察的追捕的话,他们很可能并不会主动实施任何一起谋杀。也就是说,财产目的才是他们作案的直接动机,也是他们实施犯罪的最终目的,既然如此,他们是否还算得上是“连环杀手”,恐怕就有些值得商榷了。
Bonnie_Clyde_Car.jpg
邦妮和克莱德1934年5月23日在边维尔县 (路易斯安那州)偏僻的道路上遭到德州与路易斯安那州的警方埋伏,两人的座车遭到警方以自动步枪、霰弹枪及手枪等约130发子弹疯狂扫射,两人身中50余枪当场死亡。

3、特殊时期的持续性杀戮行为。
    这个“特殊时期”主要指的是战争时期,大家都多少能够了解,战争本身就是一个最大限度使用暴力的过程,杀戮是在所难免的,而是否构成犯罪,往往是以战争行为本身的性质来认定。比如说发动侵略战争一方的战争行为就属于罪行,那么这非正义的一方在战争期间实施的所有杀戮行为都以谋杀论,而杀害N人以上的就属于连环杀人。但不要忘记胡适先生曾经说过:历史是个百依百顺的小姑娘,你可以随意打扮涂抹她----历史往往是由胜利者所书写的,虽然胜利者往往不等于正义,但是胜利者却可以宣扬自己的“正义”。君不见美国政府在大肆鼓吹1860到1887年间西部大开荒的光辉历史时,一部分有良知的专家学者毅然决然地拿起手中的笔,把那些“西部英雄”的名字写在了连环杀手犯罪史的名册上。
4、安乐死。
    在连环杀手中有一种被美国犯罪学家称为“死亡天使”的分类,指的是使用某种手段杀害其所看护、治疗的病患的从事医护工作的连环杀手,这里面有男有女,有医生有护士,有单独作案的有结伙行凶的,有实施故意谋杀的----也有实施安乐死的。
    问题就来了不是。
    所谓“安乐死”从法理上来讲更接近一种“协助自杀”行为,目前世界上对这个问题的争议可以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波涛汹涌的就是到不了岸啊。一部分,虽然是很少的一部分实施过多次“安乐死”的人被某些犯罪学家定义为“连环杀手”,但是对于在安乐死合法的国家里多次实施这种特殊“临终关护”行为的医护人员来说呢?看到做着与自己同样“工作”的同行被作为连环杀手而钉在了犯罪史的耻辱柱上,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如果有朝一日大部分国家、甚至是全世界范围内,安乐死合法化了呢?
有那么一部分“死亡天使”,也许终有一天会被还原到天堂的史书中。
5、谋杀执行人。
    这一分类包括了存在于某些组织内负责执行谋杀的军人、刺客或是黑社会成员等,也包括那种“价高者得”的职业杀手,他们是否也属于连环杀手也是普遍存在争议的。如果说刺客或职业杀手无论最终目的是什么,但毕竟都是以谋杀为生的话,一个执行命令的军人被定义为连环杀手就稍显牵强了----虽然我们不能忽视某些战争时期中批着军人外衣的杀人狂存在。
6、死人才算数?
    众所周知,大家一说连环杀手都是指杀了好多好多人的杀人犯,但是要知道实施加害行为不等于被害者死亡,事实上有很多犯罪人尽管实施过多次谋杀或加害行为,无论是既遂了还是未遂了,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却只有一两起,这种犯罪人从主观故意性来讲毋需置疑是连环杀手,但从其危害结果上来看----死的人数不够。
    这就是一种唯行为论与唯结果论的争议了。
    从犯罪主观与犯罪客观上来讲的话,到底应当以什么标准来界定连环杀手呢?在我们看来则更倾向于以犯罪主观来认定,因为所谓“谋杀”与“过失XX致人死亡”根本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而“谋杀”,也就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界定“连环杀手”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来说就是,如果一个犯罪人多次实施故意杀人或情节严重的故意伤害行为,无论其最终的犯罪结果是否造成了一定人数的死亡,都应以连环杀手论;而如果某个犯罪人多次过失伤害导致多人死亡的结果出现,也不应认定为连环杀手。

所以说在了解到上述种种纠缠不清的问题后,大家能明白为什么“连环杀手”这个词不好定义了吧,我们觉得其实犯罪学家们不妨把“连环杀手”作为一种宏观的、宽泛的分类来看待,在这一基础上再进行系统的分类,争取做到既不“错杀”也不“放过”。
我们还希望能够有一种与连环杀手平行分类定义的出现,来填补某些犯罪分类中的空白,比如说上文提到的“邦妮和克莱德”,这种“犯罪的直接或最终目的为谋杀以外的,但在连续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为保障其犯罪目的的实现,杀害3人或3人以上的犯罪人”是否可以考虑被归类为“连续谋杀犯”(SERIAL MURDERERS)----别嫌难听了,俺们暂时还没编出更合用的名称来。
二、连环杀手的主要动机。
1、变态变态!
   “连环杀手都是变态!”
    这话说得虽然既不严谨也不那么有社会责任感,但代表了目前公众比较普遍的一种认知态度。连环杀手都是“变态”么?说实话,大部分是,而且有的特别“变”,有的比较“变”,有的有点“变”----不过也有不那么“变”的和一点不“变”的。
    大多数人都很难理解什么样的动机会促使一个罪犯一而再,再而三,甚至是十数次数十次上百次数百次地去实施残忍的谋杀行为呢?传统的犯罪学认为,金钱、色欲、嫉妒、恐惧、愤怒、仇恨、偏见这“七宗罪”函盖了触发所有犯罪行为的动机。那么搬到连环杀手这儿来比对就会发现,在连环杀手的犯罪动机中,色欲----也就是性动机是占第一位的,在犯罪史上有记载的连环杀手中,大约70%的犯罪人都有不同类型的性动机存在,当然这70%基本上都是男性犯罪人,女性犯罪人出于性动机犯罪的少之又少,而由于性动机导致暴力犯罪的则几乎没有,这个问题我们在后面会有更详尽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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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迎接俺们即将开展的《犯罪分类手册》讲座,决定给大家普及点谋杀知识(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啊……),所谓的“谋杀知识”在这里主要指的是一些连环谋杀类型的分类及历史知识。其实俺们对很多东西也都是一知半解,再加上那“一知半解”的系统性不太好,所以就先腆着个大脸起名叫“连环杀手小百科”了,这里“百科”或“小百科”可做“胡侃滥谈”或“扯淡”之解。
以上。

    连环杀手可能是大家经常会听到或提到的一种比较特殊的谋杀犯罪类型了,也就是英文的“SERIAL KILLERS”,虽然也有翻译成“系列杀手”、“连环杀人犯”、“系列谋杀犯”什么的,但是在这里,我们坚持“连环杀手”是相对精确的译法;因为“KILLER”作为“杀手”一词是更到位的,而“谋杀犯”或“杀人犯”更多地是用“MURDERERS”来表示,把“SERIAL”翻译做“系列”感觉上不能突出这种谋杀类型的特征----事实上,“连环杀手”这一翻译结果目前也是在大多数书籍文章上都被广泛使用着的。
一、什么是连环杀手。
    在连环杀手这一称谓不存在的时候,这种谋杀类型被称做“STRANGER KILLERS”,也就是“陌生人杀手”,强调的是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认识,也就是某一犯罪人连续杀害素不相识的无辜者;不过很快犯罪学家就发现,其实这种类型的犯罪人的“杀熟”现象也是很普遍的,尤其是女性犯罪人,绝对是杀熟没商量----这个以后我们会讲到……于是乎,某个犯罪学家就连谐音带变意地把“STRANGER KILLERS”改成了我们今天所常说的“SERIAL KILLERS”了。
    那么,所谓 “连环杀手”的准确定义是什么呢?
    抱歉,我们也不知道。
    估计瞬间大家扔过来的砖头足够把世贸重建一次的了,但是我们依然得从砖堆里爬出来告诉大家:对“连环杀手”这一犯罪类型的,至今全世界也没有一个统一适用的标准,没有任何权威给出的解释是能够让大多数人信服的。我们到是也想冒充一把权威给出个定义来,关键是我们要这么做了的话,扔来的砖头估计就能垒到火星了……
    全世界那么多犯罪学家研究那么多年居然连个基本定义都没整出来?这帮家伙都是吃大便的啊!别急别骂,大家要是能深入了解一下,就能明白定义这种犯罪类型是个多么有难度的工作了。
    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部分国家目前对“连环杀手”的定义虽然不尽相同,但其中的“交集”就是:以谋杀为直接或最终目的,在一定时期内杀害N人以上的谋杀犯,其每起谋杀之间存在时间长短不一的“冷却期”。
    别看有交集,那“交”不上的部分可就是一家一个说法了,比如说什么算“直接或最终目的”?连续谋财害命算不算?这个“N”到底是多少?有说杀害2(N≥2)人以上就算连环杀手,有的说至少得3(N≥3)人以上,还有说必须5(N≥5)人以上才行……这个“一定时期”是怎么定?有分类的时间标准线么,有人说1900年以后开始实施犯罪的才算,那1888年的“开膛手杰克”呢?那跨越19世纪与20世纪作案的犯罪人呢?那谋杀与谋杀之间相隔20年的犯罪人呢?这个“时间长短不一”的“冷却期”,长有多长,短有多短?一周?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说白了谁都说服不了谁,到现在也就都没个准谱。
    那就看看俺们这群臭皮匠能不能跟大家解释一二吧。
    要解释,就得带大家了解点情况先,比如说----
1、最早的连环杀手是谁?
    是谁无耻地站在连环杀手的“祖师爷/奶”这一见鬼的鸟座上?不太容易确定。大家不要去相信一些无知之辈和影视媒体宣传的所谓什么“开膛手杰克—连环杀手的鼻祖”、“蓝胡子男爵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连环杀手”之类的说辞;有文献记载的最早的连环杀手也许是罗马帝国时期的一个名叫洛库斯塔(LOCUSTA)的女人,此人出生时间不详,是个下毒高手,先后杀害了至少3人,公元69年1月9日被处刑----在公众面前先被动接受了与一只长颈鹿“没客拉夫”(这算什么?!有够怪异……),然后被野兽活噬----上述信息来源于美国犯罪学家迈克尔•纽顿编篡的《连环杀手百科全书》(2005年版)。在文献记载方面,我们国家的史料记载较之罗马帝国更为久远,如果说夏朝的历史更多是存在于传说中的话,对商朝的历史记录恐怕可信度就比较高了,过多牵扯法制史或考古学的东西由于我们涉猎不多,就不在大家面前卖弄了,只是觉得以史官记载为凭的话,商史中很可能隐藏着更早的连环杀手记录。当然了,实际上我们相信自人类出现法律以及杀戮同类的行为开始,所谓的“连环杀手”就随之出现了。总之,在洛库斯塔之前,这个世界上应当早就存在着某个嗜杀狂人了。
2、邦妮和克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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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妮和克莱德, 拍摄于1932年至1934年间, 在一辆1932年Ford V-8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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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妮和克莱德第一次见面是1930年1月在朋友的家中,邦妮失业并待在朋友家中照顾她。克莱德顺便拜访这位朋友,而邦妮正在厨房做热巧克力。当两人见面,便立刻陷入热恋中。此后当克莱德作案时,邦妮便一直忠实的待在克莱德身边。

    这是一对在20世纪30年代横行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亡命鸳鸯”,他们的爱情如何轰轰烈烈在这里先抛开不谈;在犯罪史上,他们是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国家都公认的集团作案型连环杀手,他们在实施连续抢劫的过程中至少杀害了16人,但是问题在于,谋杀是他们犯罪的“直接目的”或“最终目的”么?如果没有任何被害人作出反抗行为的话,如果没有警察的追捕的话,他们很可能并不会主动实施任何一起谋杀。也就是说,财产目的才是他们作案的直接动机,也是他们实施犯罪的最终目的,既然如此,他们是否还算得上是“连环杀手”,恐怕就有些值得商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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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妮和克莱德1934年5月23日在边维尔县 (路易斯安那州)偏僻的道路上遭到德州与路易斯安那州的警方埋伏,两人的座车遭到警方以自动步枪、霰弹枪及手枪等约130发子弹疯狂扫射,两人身中50余枪当场死亡。

3、特殊时期的持续性杀戮行为。
    这个“特殊时期”主要指的是战争时期,大家都多少能够了解,战争本身就是一个最大限度使用暴力的过程,杀戮是在所难免的,而是否构成犯罪,往往是以战争行为本身的性质来认定。比如说发动侵略战争一方的战争行为就属于罪行,那么这非正义的一方在战争期间实施的所有杀戮行为都以谋杀论,而杀害N人以上的就属于连环杀人。但不要忘记胡适先生曾经说过:历史是个百依百顺的小姑娘,你可以随意打扮涂抹她----历史往往是由胜利者所书写的,虽然胜利者往往不等于正义,但是胜利者却可以宣扬自己的“正义”。君不见美国政府在大肆鼓吹1860到1887年间西部大开荒的光辉历史时,一部分有良知的专家学者毅然决然地拿起手中的笔,把那些“西部英雄”的名字写在了连环杀手犯罪史的名册上。
4、安乐死。
    在连环杀手中有一种被美国犯罪学家称为“死亡天使”的分类,指的是使用某种手段杀害其所看护、治疗的病患的从事医护工作的连环杀手,这里面有男有女,有医生有护士,有单独作案的有结伙行凶的,有实施故意谋杀的----也有实施安乐死的。
    问题就来了不是。
    所谓“安乐死”从法理上来讲更接近一种“协助自杀”行为,目前世界上对这个问题的争议可以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波涛汹涌的就是到不了岸啊。一部分,虽然是很少的一部分实施过多次“安乐死”的人被某些犯罪学家定义为“连环杀手”,但是对于在安乐死合法的国家里多次实施这种特殊“临终关护”行为的医护人员来说呢?看到做着与自己同样“工作”的同行被作为连环杀手而钉在了犯罪史的耻辱柱上,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如果有朝一日大部分国家、甚至是全世界范围内,安乐死合法化了呢?
有那么一部分“死亡天使”,也许终有一天会被还原到天堂的史书中。
5、谋杀执行人。
    这一分类包括了存在于某些组织内负责执行谋杀的军人、刺客或是黑社会成员等,也包括那种“价高者得”的职业杀手,他们是否也属于连环杀手也是普遍存在争议的。如果说刺客或职业杀手无论最终目的是什么,但毕竟都是以谋杀为生的话,一个执行命令的军人被定义为连环杀手就稍显牵强了----虽然我们不能忽视某些战争时期中批着军人外衣的杀人狂存在。
6、死人才算数?
    众所周知,大家一说连环杀手都是指杀了好多好多人的杀人犯,但是要知道实施加害行为不等于被害者死亡,事实上有很多犯罪人尽管实施过多次谋杀或加害行为,无论是既遂了还是未遂了,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却只有一两起,这种犯罪人从主观故意性来讲毋需置疑是连环杀手,但从其危害结果上来看----死的人数不够。
    这就是一种唯行为论与唯结果论的争议了。
    从犯罪主观与犯罪客观上来讲的话,到底应当以什么标准来界定连环杀手呢?在我们看来则更倾向于以犯罪主观来认定,因为所谓“谋杀”与“过失XX致人死亡”根本性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而“谋杀”,也就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界定“连环杀手”的必备条件之一。具体来说就是,如果一个犯罪人多次实施故意杀人或情节严重的故意伤害行为,无论其最终的犯罪结果是否造成了一定人数的死亡,都应以连环杀手论;而如果某个犯罪人多次过失伤害导致多人死亡的结果出现,也不应认定为连环杀手。

所以说在了解到上述种种纠缠不清的问题后,大家能明白为什么“连环杀手”这个词不好定义了吧,我们觉得其实犯罪学家们不妨把“连环杀手”作为一种宏观的、宽泛的分类来看待,在这一基础上再进行系统的分类,争取做到既不“错杀”也不“放过”。
我们还希望能够有一种与连环杀手平行分类定义的出现,来填补某些犯罪分类中的空白,比如说上文提到的“邦妮和克莱德”,这种“犯罪的直接或最终目的为谋杀以外的,但在连续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为保障其犯罪目的的实现,杀害3人或3人以上的犯罪人”是否可以考虑被归类为“连续谋杀犯”(SERIAL MURDERERS)----别嫌难听了,俺们暂时还没编出更合用的名称来。
二、连环杀手的主要动机。
1、变态变态!
   “连环杀手都是变态!”
    这话说得虽然既不严谨也不那么有社会责任感,但代表了目前公众比较普遍的一种认知态度。连环杀手都是“变态”么?说实话,大部分是,而且有的特别“变”,有的比较“变”,有的有点“变”----不过也有不那么“变”的和一点不“变”的。
    大多数人都很难理解什么样的动机会促使一个罪犯一而再,再而三,甚至是十数次数十次上百次数百次地去实施残忍的谋杀行为呢?传统的犯罪学认为,金钱、色欲、嫉妒、恐惧、愤怒、仇恨、偏见这“七宗罪”函盖了触发所有犯罪行为的动机。那么搬到连环杀手这儿来比对就会发现,在连环杀手的犯罪动机中,色欲----也就是性动机是占第一位的,在犯罪史上有记载的连环杀手中,大约70%的犯罪人都有不同类型的性动机存在,当然这70%基本上都是男性犯罪人,女性犯罪人出于性动机犯罪的少之又少,而由于性动机导致暴力犯罪的则几乎没有,这个问题我们在后面会有更详尽的阐述。


2、性、性动机和“泛性论”。
    关于这个性--啊--那个--动机,我们可以详细地讲一讲。
那为什么那么多男性犯罪人会好好的不过日子,只是为了满足下自己的小兄弟那么点无聊需求甘愿铤而走险,甚至嗜杀成性呢?这就要牵扯到一位被后世无数白领小资经常挂在嘴边以彰显自己品位与众不同的心理学大师的著名理论了。
这位大师认为,性不但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更是制约人类一切心理活动甚至是推动人类进步与发展的本源。是的,你们没有看错,按他的说法,人类几千年来的文明史一直是靠裤裆里的那片乾坤推动的,这就是著名的“泛性论”,亦称“泛性欲主义”。
“泛性论”虽然缺陷过于明显(你不会真的相信人类的一切文明都是靠……那个……推动的吧),但它在定位“性”作为人类本能意识方面是比较确切的,甚至可以说的贡献巨大的。本能动机可以说从古至今都是连环杀手的第一大动机,数千名连环杀手都是因为无法遏制的性欲而频频作案,从杀戮中寻求性满足。在这里我们还是要引用《猎食者》(关于性侵害行为研究的权威书籍之一,作者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安娜•沙特)一书中一名性侵害犯罪人的自述:“在我用枪顶住她后背的那一瞬,我几乎兴奋地要晕了过去,这是任何方式的性交所无法比拟的……这只是个开始,我想如果我杀了她,那种感觉一定会更棒的!”
上面叙述的这种“感觉”恐怕是大多数正常人无法理解的吧,但这确实是那些性动机连环杀手心理状态的真实写照;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动机类型的犯罪人一部分是由于正常的性取向扭曲并升级导致需要以杀人为性宣泄,还有一部分则是由于本身存在先天或后天性的非正常性取向、性倒错、恋尸癖、食人癖或是性功能障碍,他们由于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性需求,就极其自私地去寻求“非正常”的途径了。
不管“泛性论”本身存在多少瑕疵,至少用在这里用来解释性动机类型的连环杀手心理是十分到位的,大师毕竟是大师嘛。
哦,对了,这位对裤裆文化有如此高深见地的大师是个奥地利人,名叫西格蒙德•佛洛伊德。
3、神经病就可以逃脱惩罚?
除了最主要的性动机以及其他传统的“六宗罪”以外,我们还经常会看到有些关于某某连环杀手有精神病的报导----也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那种特别“变”的“变态”,甚至有些连环杀手因为在接受审判的过程中成功证实了自己有异常的精神状况而规避了最严酷的刑事处罚。比较著名的例子有美国温斯顿的剥皮连环杀手艾德•盖因----最后终老在羁押场所中,据说被囚期间一直象是个性情温和的家伙;被认定患有“被动攻击型人格特质错乱”的巨人(身高2米04左右)杀手爱德蒙•艾米尔•坎伯(三世)----囚禁中,目前情况不详,应该还健康地活着;被称作“密尔沃基的怪物”的食人连环杀手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此公躲了初一没能过得了十五,被同囚的一位想“替天行道”的大哥重击后脑KO掉了;还有与“开膛手杰克”同享“英国历史上最坏的人”这一“荣誉称号”并列席英国国家蜡像馆的同性恋连环杀手丹尼斯•内尔森----这孙子最活泛,又出书立传又提起著作权诉讼,如果英国议会不能通过“日落复审程序”的提案的话,那么这厮在咱们举办奥运会那年就该出狱啦,估计到时候曾经被他频频“示爱”过的贝克汉姆、C罗什么的就得提心吊胆过日子了。不论他们以及其他与他们情况类似的连环杀手最终的归宿如何,他们都因被认定为精神病患者而逃避了死刑或终身禁止假释的无期徒刑。
那么,他们这些特别“变”的变态是真正意义上的“神经病”么?
艾德•盖因喜欢用人体上的各种零件制作生活用品和装饰材料甚至裁剪出一件100%纯人皮的马甲,爱德蒙•艾米尔•坎伯杀了自己的老母并从后面对这具无头尸体奸尸,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杀人分尸吃人给尸体拍照对着照片手淫之余还把“好吃的部分”放冰箱保存“不好吃的部分”用硫酸销毁,丹尼斯•内尔森不但喜欢和尸体一起吃饭洗澡睡觉还会对尸体道早安晚安----这些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举动确实足以证明这群变态是真的神经病。
那我们再看看法律角度的理解吧。
所谓法律意义上的“神经病”是用以辨别区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之一,如果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时正常时不正常的“半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全疯”的话,那么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状态不正常的“半疯”以及任何状态下的“全疯”都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以上述法律角度来衡量的话:他们都不是神经病!他们在杀人的时候,都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们可以用最简单的事例来证明:他们有的吃人但是不会去吃屎,他们有的恋尸但是不会拖着尸体去逛街,他们有的穿人皮外套但是不会穿到T型台上去展示,他们有的抱着人头睡觉但是不会抱去操场当篮球用……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人性的;而且这些连环杀手没有一个人是在警察或其他司法人员面前实施犯罪的,他们在实施犯罪的时候都知道要回避警务人员,甚至在事后还会采取多种多样的反侦查手段来保护自己。
可能有的朋友就无法理解了:有些连环杀手又吃人又和死尸一起洗澡穿人皮外套抱着人头睡觉……这不是神经病是什么?精神正常的人怎么做得出这些事来呢?
抱有这种疑问的朋友就要注意啦,你们提到的这些连环杀手也许存在异于常人的精神状态,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已经丧失了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之所以能实施那种种惨绝人寰的行为是因为他们都从心理上完成了对被害人的“去人性化”,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把被害人作为人类的价值完全抹杀掉而只是单纯点当做一件物品来看待,然后就能够无所顾忌地“视人命如草芥”了。但是他们这种非人性的思维方式不应成为其剥夺无辜者生命的借口,谋杀就是谋杀!

了解连环杀手的动机用处何在呢?洞悉犯罪动机不但有利与案件的侦破,缩小犯罪嫌疑人的范围,而且在另外一种更为积极的意义上来看,还可能预防犯罪。动机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与其对应的是行为的演变:比如一个人有恋童癖,最开始他可能就是喜欢上网去浏览或者下载类似的图片及影片,然后他还可能会进一步对生活中身边的儿童进行性骚扰,再发展为带一点暴力手段的猥亵,直到他第一次实施暴力性侵害甚至是谋杀,而如果他没有及时归案的话,则很可能最终成为一名连环杀手。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性动机在连环杀手动机类型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就能够及时辨别出哪些非正常性取向有恶性渐变可能,从而对这部分人进行适当的引导与约束,起到事前预防犯罪的效果。
三、连环杀手的主要行为类型。
1、连环杀手作案还是有一定的固定模式可分类的,从单纯的侵害模式上来看,可以分为:
猎食者:在接触被害人时立刻展开攻击行为,这种连环杀手往往都具备非常强烈的反社会人格,侵略性极强,而且作案经常是无计划性的。
猎食者类型连环杀手的代表人物是据说“风流潇洒”的“女高中生连环杀手”,美国的西奥多•罗伯特•班迪(也就是泰德•班迪)。
潜行者:亦称刺客人格型连环杀手,这种类型的连环杀手会在选定侵害目标后对其进行跟踪并尽量逐渐接近,一但出现合适的时机,就会迅速展开攻击。潜行者是连环杀手中最危险的类型,犯罪史上最著名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就属于典型的潜行者。
伏击者:在其控制的场所范围内实施攻击行为,侵害目标往往是身边的人或被诱骗至其控制场所内的人,这种类型的连环杀手计划性强,行事缜密,经常在相同的地点藏匿、销毁被害人尸体。美国犯罪史上著名的连环杀手赫尔曼•韦伯斯特•马德盖特(化名为亨利•霍华德•霍尔莫斯)就属于非常“高产”(先后杀害了至少200人)的伏击者类型连环杀手。
遥控者: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通常指炸弹客或者投毒者,他们实际上是操作一种随机性很强的侵害行为发生,也就是说,其侵害行为的实施与被害人遭受侵害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发生的,他们实施侵害时间是有计划的,但被害人遭受侵害的时间则随机,甚至被害人的选定在某种程度上随机性也很强。美国芝加哥“泰诺”投毒案的嫌疑人(因取证程序违法未被定罪)詹姆斯•路易斯就是个典型的遥控者,最著名的美国“炸弹客之王”詹姆斯•贝尔卡斯特罗就更不用说了。
2、从地理行为模式上来看,可以分为:
领域型:以犯罪人自己的“心理支撑点”为中心,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实施连环犯罪行为,这种犯罪人的“心理支撑点”往往是自己的住所、工作单位或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领域型连环杀手比较常见,“开膛手杰克”、爱德蒙•艾米尔•坎伯三世、“绿河杀手”盖瑞•莱昂•里奇威等都是领域型连环杀手。
游荡型:通常适用于无固定住所或经常从事外出活动/工作的犯罪人,这种犯罪人会不受地域限制地随机寻找被害人,实施犯罪一般无计划性。世界上最高产的连环杀手(之一?),先后辗转三国作案,杀人数300+的哥伦比亚人佩德罗•阿隆索•洛佩斯就属于游荡型连环杀手;而利用“工作之便”(采购员)横跨整个苏联作案的前苏联连环杀手,被称作“罗斯托夫开膛手”的安德烈•罗曼诺维奇•奇卡缇洛也是个典型的流窜杀人犯。
固定场所型:以住所或类似的固定场所为犯罪行为实施地点,通过诱骗或挟持被害人进入该场所实施犯罪行为。这种类型的连环杀手与上文提到的“伏击者”基本上是一样的。美国东海岸的“小丑”约翰•韦恩•盖西以及著名悬案“金伯利鲁恩的疯狂屠夫”都属于固定场所型连环杀手,顺便带一句,疑似连环杀手的“黑色大丽花谋杀犯”很可能也属于这种地理行为类型。
侵入场所型:比较罕见的一种类型,这种犯罪人通常会诱骗或强行进入被害人的居住场所、工作地点实施犯罪,攻击性比较强。美国西海岸地区被称作“恶魔的信徒”的理查德•雷瓦•拉米雷斯以及前一段时间落网的“BTK”丹尼斯•雷德都属于典型的侵入场所型连环杀手。

2、性、性动机和“泛性论”。
    关于这个性--啊--那个--动机,我们可以详细地讲一讲。
那为什么那么多男性犯罪人会好好的不过日子,只是为了满足下自己的小兄弟那么点无聊需求甘愿铤而走险,甚至嗜杀成性呢?这就要牵扯到一位被后世无数白领小资经常挂在嘴边以彰显自己品位与众不同的心理学大师的著名理论了。
这位大师认为,性不但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更是制约人类一切心理活动甚至是推动人类进步与发展的本源。是的,你们没有看错,按他的说法,人类几千年来的文明史一直是靠裤裆里的那片乾坤推动的,这就是著名的“泛性论”,亦称“泛性欲主义”。
“泛性论”虽然缺陷过于明显(你不会真的相信人类的一切文明都是靠……那个……推动的吧),但它在定位“性”作为人类本能意识方面是比较确切的,甚至可以说的贡献巨大的。本能动机可以说从古至今都是连环杀手的第一大动机,数千名连环杀手都是因为无法遏制的性欲而频频作案,从杀戮中寻求性满足。在这里我们还是要引用《猎食者》(关于性侵害行为研究的权威书籍之一,作者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安娜•沙特)一书中一名性侵害犯罪人的自述:“在我用枪顶住她后背的那一瞬,我几乎兴奋地要晕了过去,这是任何方式的性交所无法比拟的……这只是个开始,我想如果我杀了她,那种感觉一定会更棒的!”
上面叙述的这种“感觉”恐怕是大多数正常人无法理解的吧,但这确实是那些性动机连环杀手心理状态的真实写照;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动机类型的犯罪人一部分是由于正常的性取向扭曲并升级导致需要以杀人为性宣泄,还有一部分则是由于本身存在先天或后天性的非正常性取向、性倒错、恋尸癖、食人癖或是性功能障碍,他们由于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性需求,就极其自私地去寻求“非正常”的途径了。
不管“泛性论”本身存在多少瑕疵,至少用在这里用来解释性动机类型的连环杀手心理是十分到位的,大师毕竟是大师嘛。
哦,对了,这位对裤裆文化有如此高深见地的大师是个奥地利人,名叫西格蒙德•佛洛伊德。
3、神经病就可以逃脱惩罚?
除了最主要的性动机以及其他传统的“六宗罪”以外,我们还经常会看到有些关于某某连环杀手有精神病的报导----也就是我们上面提到的那种特别“变”的“变态”,甚至有些连环杀手因为在接受审判的过程中成功证实了自己有异常的精神状况而规避了最严酷的刑事处罚。比较著名的例子有美国温斯顿的剥皮连环杀手艾德•盖因----最后终老在羁押场所中,据说被囚期间一直象是个性情温和的家伙;被认定患有“被动攻击型人格特质错乱”的巨人(身高2米04左右)杀手爱德蒙•艾米尔•坎伯(三世)----囚禁中,目前情况不详,应该还健康地活着;被称作“密尔沃基的怪物”的食人连环杀手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此公躲了初一没能过得了十五,被同囚的一位想“替天行道”的大哥重击后脑KO掉了;还有与“开膛手杰克”同享“英国历史上最坏的人”这一“荣誉称号”并列席英国国家蜡像馆的同性恋连环杀手丹尼斯•内尔森----这孙子最活泛,又出书立传又提起著作权诉讼,如果英国议会不能通过“日落复审程序”的提案的话,那么这厮在咱们举办奥运会那年就该出狱啦,估计到时候曾经被他频频“示爱”过的贝克汉姆、C罗什么的就得提心吊胆过日子了。不论他们以及其他与他们情况类似的连环杀手最终的归宿如何,他们都因被认定为精神病患者而逃避了死刑或终身禁止假释的无期徒刑。
那么,他们这些特别“变”的变态是真正意义上的“神经病”么?
艾德•盖因喜欢用人体上的各种零件制作生活用品和装饰材料甚至裁剪出一件100%纯人皮的马甲,爱德蒙•艾米尔•坎伯杀了自己的老母并从后面对这具无头尸体奸尸,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杀人分尸吃人给尸体拍照对着照片手淫之余还把“好吃的部分”放冰箱保存“不好吃的部分”用硫酸销毁,丹尼斯•内尔森不但喜欢和尸体一起吃饭洗澡睡觉还会对尸体道早安晚安----这些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举动确实足以证明这群变态是真的神经病。
那我们再看看法律角度的理解吧。
所谓法律意义上的“神经病”是用以辨别区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之一,如果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时正常时不正常的“半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全疯”的话,那么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状态不正常的“半疯”以及任何状态下的“全疯”都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以上述法律角度来衡量的话:他们都不是神经病!他们在杀人的时候,都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们可以用最简单的事例来证明:他们有的吃人但是不会去吃屎,他们有的恋尸但是不会拖着尸体去逛街,他们有的穿人皮外套但是不会穿到T型台上去展示,他们有的抱着人头睡觉但是不会抱去操场当篮球用……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人性的;而且这些连环杀手没有一个人是在警察或其他司法人员面前实施犯罪的,他们在实施犯罪的时候都知道要回避警务人员,甚至在事后还会采取多种多样的反侦查手段来保护自己。
可能有的朋友就无法理解了:有些连环杀手又吃人又和死尸一起洗澡穿人皮外套抱着人头睡觉……这不是神经病是什么?精神正常的人怎么做得出这些事来呢?
抱有这种疑问的朋友就要注意啦,你们提到的这些连环杀手也许存在异于常人的精神状态,但是并不代表他们已经丧失了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之所以能实施那种种惨绝人寰的行为是因为他们都从心理上完成了对被害人的“去人性化”,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把被害人作为人类的价值完全抹杀掉而只是单纯点当做一件物品来看待,然后就能够无所顾忌地“视人命如草芥”了。但是他们这种非人性的思维方式不应成为其剥夺无辜者生命的借口,谋杀就是谋杀!

了解连环杀手的动机用处何在呢?洞悉犯罪动机不但有利与案件的侦破,缩小犯罪嫌疑人的范围,而且在另外一种更为积极的意义上来看,还可能预防犯罪。动机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与其对应的是行为的演变:比如一个人有恋童癖,最开始他可能就是喜欢上网去浏览或者下载类似的图片及影片,然后他还可能会进一步对生活中身边的儿童进行性骚扰,再发展为带一点暴力手段的猥亵,直到他第一次实施暴力性侵害甚至是谋杀,而如果他没有及时归案的话,则很可能最终成为一名连环杀手。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性动机在连环杀手动机类型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就能够及时辨别出哪些非正常性取向有恶性渐变可能,从而对这部分人进行适当的引导与约束,起到事前预防犯罪的效果。
三、连环杀手的主要行为类型。
1、连环杀手作案还是有一定的固定模式可分类的,从单纯的侵害模式上来看,可以分为:
猎食者:在接触被害人时立刻展开攻击行为,这种连环杀手往往都具备非常强烈的反社会人格,侵略性极强,而且作案经常是无计划性的。
猎食者类型连环杀手的代表人物是据说“风流潇洒”的“女高中生连环杀手”,美国的西奥多•罗伯特•班迪(也就是泰德•班迪)。
潜行者:亦称刺客人格型连环杀手,这种类型的连环杀手会在选定侵害目标后对其进行跟踪并尽量逐渐接近,一但出现合适的时机,就会迅速展开攻击。潜行者是连环杀手中最危险的类型,犯罪史上最著名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就属于典型的潜行者。
伏击者:在其控制的场所范围内实施攻击行为,侵害目标往往是身边的人或被诱骗至其控制场所内的人,这种类型的连环杀手计划性强,行事缜密,经常在相同的地点藏匿、销毁被害人尸体。美国犯罪史上著名的连环杀手赫尔曼•韦伯斯特•马德盖特(化名为亨利•霍华德•霍尔莫斯)就属于非常“高产”(先后杀害了至少200人)的伏击者类型连环杀手。
遥控者: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通常指炸弹客或者投毒者,他们实际上是操作一种随机性很强的侵害行为发生,也就是说,其侵害行为的实施与被害人遭受侵害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发生的,他们实施侵害时间是有计划的,但被害人遭受侵害的时间则随机,甚至被害人的选定在某种程度上随机性也很强。美国芝加哥“泰诺”投毒案的嫌疑人(因取证程序违法未被定罪)詹姆斯•路易斯就是个典型的遥控者,最著名的美国“炸弹客之王”詹姆斯•贝尔卡斯特罗就更不用说了。
2、从地理行为模式上来看,可以分为:
领域型:以犯罪人自己的“心理支撑点”为中心,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实施连环犯罪行为,这种犯罪人的“心理支撑点”往往是自己的住所、工作单位或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领域型连环杀手比较常见,“开膛手杰克”、爱德蒙•艾米尔•坎伯三世、“绿河杀手”盖瑞•莱昂•里奇威等都是领域型连环杀手。
游荡型:通常适用于无固定住所或经常从事外出活动/工作的犯罪人,这种犯罪人会不受地域限制地随机寻找被害人,实施犯罪一般无计划性。世界上最高产的连环杀手(之一?),先后辗转三国作案,杀人数300+的哥伦比亚人佩德罗•阿隆索•洛佩斯就属于游荡型连环杀手;而利用“工作之便”(采购员)横跨整个苏联作案的前苏联连环杀手,被称作“罗斯托夫开膛手”的安德烈•罗曼诺维奇•奇卡缇洛也是个典型的流窜杀人犯。
固定场所型:以住所或类似的固定场所为犯罪行为实施地点,通过诱骗或挟持被害人进入该场所实施犯罪行为。这种类型的连环杀手与上文提到的“伏击者”基本上是一样的。美国东海岸的“小丑”约翰•韦恩•盖西以及著名悬案“金伯利鲁恩的疯狂屠夫”都属于固定场所型连环杀手,顺便带一句,疑似连环杀手的“黑色大丽花谋杀犯”很可能也属于这种地理行为类型。
侵入场所型:比较罕见的一种类型,这种犯罪人通常会诱骗或强行进入被害人的居住场所、工作地点实施犯罪,攻击性比较强。美国西海岸地区被称作“恶魔的信徒”的理查德•雷瓦•拉米雷斯以及前一段时间落网的“BTK”丹尼斯•雷德都属于典型的侵入场所型连环杀手。
3、从“变态程度”上来看,可以分为:
开膛手:亦称碎尸者,喜欢通过破坏、支解尸体的行为来满足自己的生理/心理需求。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便于移动尸体而进行类似支解行为的犯罪人不属于开膛手,盗取人体器官买卖的连环杀手也不属于这种类型。举例嘛……除了我们自己都提烦了的“开膛手杰克”以外,美国克里夫兰的“金伯利鲁恩的疯狂屠夫”以及英国的“约克郡开膛手”皮特•威廉•撒特克里夫等等都是这一类型的。
食人者:亦称噬人者,食尸鬼等,指有食人癖好的连环杀手,另,喜好吸食人血的连环杀手同属于该类型。这种变态其实很多的,有吃人的“密尔沃机的怪物”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也有喜欢喝人血的“山姆之子”大卫•博克维兹,还有变态杀人组合亨利•李•卢卡斯与奥缇斯•艾尔伍德•图勒----怎么看上去全是美国的啊。
恋尸者:有恋尸癖的连环杀手,这种连环杀手在杀害被害人后会对尸体进行心理上的“人性还原”,并以对待活人的方式对待尸体,这种类型中精神异常者居多,但普通的奸尸者不属于该类型。前面提到过的丹尼斯•内尔森再典型不过了……
恋童者:亦称宝贝农场主,恋童癖连环杀手,最遭人痛恨的一种无耻罪犯。我们下文还会提到的英法“百年战争”期间的法国大元帅,吉尔•德莱斯男爵就是个典型的恋童变态。
性掠夺者:性动机单纯、明确的连环杀手,有先奸后杀的,也有先杀后奸的,包括同性恋杀手,但需要同恋童者区分开来。至今真凶未归案,而且还冤死了一个阿尔伯特•德萨尔沃的“波士顿绞杀手”就属于典型的性掠夺者。
嗜杀狂:纯粹以杀人为乐,从杀戮中寻求心理上的愉悦感的连环杀手类型,一般只有在某种特定时期或特殊环境下才会产生。比如在对塞尔维亚人“种族清洗”行动中杀害了至少86人的克罗地亚士兵米罗•巴伊拉莫维奇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嗜杀狂。
黑寡妇:原为一种会吃掉配偶的蜘蛛的名称,在本分类中特指以自己丈夫、亲属、情人等为侵害目标的女性连环杀手。不胜枚举啊,每3个女性连环杀手里差不多就得有一个属于“黑寡妇”,拉名单的话,玛丽•亚历山德瑞娜、贝尔•甘妮斯、玛吉•维拉姆•巴菲尔德、贝蒂•卢•比斯、玛丽•比斯纳德、伊尔弗雷德•布劳斯泰娜、雪莉•高德•艾伦……多了去了。
蓝胡子:“蓝胡子”一词出自法国作家佩罗根创作的童话故事,也是后被杜卡、巴托克等作曲家改编为独幕歌剧《蓝胡子城堡》中的主人公,原型为法国“百年战争”时期圣女贞德的战友吉尔•德莱斯男爵。这一分类的外延比较模糊,一说指杀害配偶、亲属的男性连环杀手,一说是指杀害幼童的男性恋童癖或同性恋杀手,再就是或指前二者的合集----我们对这种解释相对更为认同,有上面那位仁兄在,就应该不需要再举例了吧。
死亡天使:主要是指使用某种手段杀害其所治疗、看护的病患的从事医护工作的连环杀手,犯罪人性别不限。我们认为,多次实施“安乐死”的医护人员无论其所在国家安乐死是否为合法行为,这种“协助自杀”不应属于谋杀行为,这类医护人员也不属于“死亡天使”。举例的话,奥地利维也纳兰兹综合医院的4名医护人员瓦尔特劳德•瓦格纳、斯蒂芬妮佳•梅尔、艾琳•雷多夫和玛丽亚•格鲁勃先后杀害了300多名病患,可以并列当选“首席死亡天使”了。
堕落天使:亦称恶魔之子、上帝之手等,专指自我感觉负有某种“使命感”去“清除”某些人的连环杀手,控制欲强烈,有“上帝情节”,自以为是某神圣代言人。用“堕落天使”来形容他们并不是在宣扬他们是某种体制的反抗者,而是向大家揭露其宛若撒旦的恶魔本质。著名的“华盛顿狙击手”约翰•艾伦•穆罕默德和约翰•李•马尔沃以及至今仍被称为悬案的“黄道十二宫杀手”都属于这种类型。
模仿者:亦称拷贝猫,这一类型通常存在两种极端----一种感觉有点智障,如果这样形容他们对智障人士有侮辱之嫌的话,就只好说他们属于那种脑子里进了水的罪犯,非要效仿某个知名的连环杀手去作案,甚至是希望成为和自己“偶像”一样的连环杀手,一点创新精神都没有,最后大多落个东施效颦的名声;另一种就属于有点头脑的犯罪人了,他们一般选择在某个知名连环杀手作案期间使用类似的手段对类似的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栽赃嫁祸、蒙混过关以逃避侦查。弱智的模仿者就譬如美国加州的柯蒂斯•迪恩•安德森,这孙子据说自称是“黄道十二宫杀手”的衣钵继承人,但是干的却是奸杀4到7岁女童的卑劣勾当(这厮怎么想的,他哪点象“黄道十二宫杀手”啊?),结果最后被判了个终身监禁,其实这就算运气不错了,估计丫要是没进监狱,真正的“佐迪亚克”(就是“黄道十二宫杀手”)都有心干掉他……至于比较高明的那些“拷贝猫”就不容易找到了,大多数都是未归案的,争议比较大的譬如关于真正的“约克郡开膛手”身份之谜,除了上面说到过的撒特克里夫以外,有不少人认为比利•特雷西很可能是杀害其中一些被害人的真凶,至于这两个人到底谁算正主儿谁是拷贝猫……英国那边早吵翻了,俺们就不趟这浑水了,继续作壁上观吧。

将连环杀手分类的现实意义在于警务人员能够在最短时间内通过分类方法将某个不知名罪犯可能存在的犯罪模式勾勒出来,加快嫌疑人范围的排查,及时对连环杀人案件进行侦破。就好象百年悬案“开膛手杰克”这样的连环杀手,我们通过上文的列举很快能够明确地对其进行归类:潜行者、领域型、开膛手。这厮可以说是幸运地早生百年,否则以今日之刑侦技术水平,断然不会让他如此肆意作恶,逍遥法外。


四、女性连环杀手。
    之所以把女性连环杀手单独拿出来说,是因为虽然现在是“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但对于连环杀手来说,是男是女可区别大了,我们在这里重女轻男一把还是很有必要的。
    自前面提到过的连环杀手之母,皇帝尼禄的御用杀手洛库斯塔开始,女性连环杀手在犯罪史上一直拥有与众不同的地位。美国暴力行为研究学者迈克尔•D•凯勒赫与著名人权律师C•L•凯勒赫还合著出版过一本专门记录女性连环杀手的书《最罕见的谋杀--女性连环杀手》(台湾版本译为《嗜血的玫瑰--女性连续杀人犯实录》),我们下面拿来忽悠大家的资料大部分就都是出自这本书的。
    上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相对公平地,女性连环杀手在某种层次上来看比较男性来说也是不逞多让的,而且相对与男性而言,女性犯罪人往往计划更缜密,手段更隐蔽,犯罪周期更长,但是残忍程度却一点都不差。
    女性连环杀手从分类上来讲也能够分为黑寡妇型、死亡天使型、复仇动机型、财产动机型等等,但是我们觉得这种分类的意义不大;大家不如好好了解一下女性连环杀手的特点更为有用。女性连环杀手的特点、特别是相比较男性连环杀手而言,她们的特别之处在于:
1、犯罪动机中极少包含性动机。
为啥?明明性动机是连环杀手第一大动机,到了女同志们面前咋就不通用了呢?其实这不难理解,因为女性要想满足自己性欲的话,过程相对比较简单,渠道也相对比较多。有句老话叫:“女人偷情隔层纸,男人偷情隔座山。”某位女同志憋不住了,想出门找个男的那个啥啥一下,推门一开,我靠!满街全是两眼放光的狼群啊!想找个把人比划比划还真能“心想事成”……所以,就不需要非得担那么大风险去杀人了。而且,男性的性欲表现大多是主动性的、侵略性的,而女性基本上是被动性的、接受性的,这也是导致性动机不会成为女性杀人动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照这么说,女性连环杀手中就完全没有性动机存在了么?放心吧,林子这么大,什么鸟都会有的。
    以性为动机的女性连环杀手虽然也有,但确实“屈指可数”----是的,光上手就够了,脚都用不上。而且大多是属于男性性动机连环杀手的共同犯罪人,比如在英国连环奸杀了至少5名青少年的伊恩•布莱迪的女友兼同伙梅拉•辛德莉,还有著名的英国克伦威尔街25号“杀戮之屋”的女主人罗丝玛丽•韦斯特,她们本身对被害人并不存在什么性企图,她们的连环谋杀行为主要是出于协助同案男性的需要,她们基本上属于比较悲哀的那种女人,为了满足自己身边的男友/丈夫,她们把自己也变成了恶魔。
    在犯罪史的记录上,以性动机为直接动机的女性连环杀手至今为止可能也只有两人:玛蒂•恩里克塔和爱琳•卡罗尔•皮特曼(化名为爱琳•卡罗尔•乌尔诺斯)。
    玛蒂•恩里克塔,西班牙人,好象是个邪教的FANS,而且还是属于那种比较疯狂的FANS,在1912年以前自己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中先后奸杀了6名男童(别问我们具体是怎么干的,虽然我们也不太想得通,但是资料上确实没有更详细的记载了),而且每次完事后觉得肚子饿了就直接把被害人下锅煮了吃。这贱人的行为确实没的可说,典型的性掠夺食人魔。
    爱琳•卡罗尔•皮特曼,1956年出生于美国密歇根州,在1989年至1990年间杀害了至少7名与其有性交易的男子。皮特曼是争议极大的一名女性连环杀手,除了大多数犯罪学家认定她是一名性掠夺者以外,还有一部分观点认为她是属于复仇动机型连环杀手,一部分观点认为她属于财产动机型连环杀手,甚至直到今天都偶尔会出现一些自称找到某些可以证实其罪不当死的证据的人来替她鸣不平,认为她之所以杀害那么多男人的原因其实是出于“自卫”……
    皮特曼到底属于哪种类型的连环杀手或许存在争议,但是无疑她是一个命运十分悲惨的女性。幼年时期便被母亲遗弃,遭受父亲与外祖父的性侵害,被强暴后导致怀孕,15岁开始流浪街头,行为不检、酗酒、酒后驾车、非法持有武器、攻击他人、卖淫、吸毒;经历了数次短暂的、失败的婚姻,自杀未遂,唯一信赖的亲人哥哥凯斯死于喉癌……到了1989年11月的时候,33岁的皮特曼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珍惜的人或东西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遁入黑暗成为了她唯一的、也是必然的归宿。
    皮特曼在1992年经审判被判处多个死刑,虽然她一直在上诉坚称自己的“自卫行为”是无罪的,但我们更愿意相信的是,这一切罪责恐怕不应当仅由她一个人来承担。
2、相对“温和”的犯罪手段。
女性由于自身生理上相对于男性的弱势地位导致其不能象男性一样使用大刀阔斧的手段来实施犯罪,所以她们就“扬长避短”,根据自身情况,搞一点类似什么下毒啊、射杀啊之流的事出来,经统计,将近80%的女性连环杀手都是以下毒为实施犯罪的手段,剩下的20%多里面以射杀为手段的又占了大头----恩,不错,各位完全可以自行想象出来大部分女性连环杀手的形象不是挎着一篮苹果敲开白雪公主屋门的老巫婆就是电影版《生化危机》的女主人公。
3、旷日持久,杀人如麻。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的炒作,女性连环杀手由于犯罪计划性强、心思缜密、手段隐蔽,所以能够长时间不被怀疑或发现,她们平均的犯罪时间都长达5至6年。时候够长,人不少杀也就很正常了,前文提到过的那四个奥地利的“死亡天使”结伙作案杀了300来人其实也就是个一般水准,前苏联的女性连环杀手阿历克塞•波波娃一人就杀了不下300人,16世纪前后匈牙利著名的杀人女伯爵伊丽莎白•巴瑟瑞杀人也绝不下300,17世纪前后意大利的女性连环杀手托法妮亚则以至少600人的记录拔得“头筹”;当然,要是巴瑟瑞女士书房里发现的那本“花名册”记录属实的话,那么这位魔鬼女伯爵650人的谋杀记录还是有希望挑战一下托法妮亚的。
    除了上面几个“记录保持者”以外,希腊籍的玛瑞亚姆•索雷基欧蒂斯(177人),墨西哥的玛丽亚•德•冈萨雷斯(91+),最著名的美国“黑寡妇”贝尔•保罗斯达特•甘妮斯(49+)等等也都算得上是这一危险行业的“个中好手”。
五、解读连环杀手的关键词。
1、冷却期。
    这里的“冷却期”大家完全可以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在连环杀手的定义中也就是指两起谋杀间间隔的那段时间。连环杀手这段喘息的时间长短不一,短的有一两天甚至是几个小时的,长的有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但我们要着重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短的一般不应短过6个小时,否则就有屠杀型谋杀犯或者疯狂谋杀犯的嫌疑了;长的不应超过3个月,否则其连环谋杀行为就应当分段定义了。那么他们在冷却期会做些什么呢?通常连环杀手通过一次谋杀体验使自己兴奋的情绪达到了一个峰值后,就如同性行为发生后的“不应期”一样,他们也需要一段时间来休息、平静、回味这段亢奋的经历;同时,许多连环杀手还会利用这段时间去评价自己的前一次或前几次犯罪,“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对下一次实施犯罪进行某种程度的策划。“冷却期”从理论上来讲,是划分连环杀手的重要标志之一,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它为刑侦人员争取到了破案缉凶的时间,追捕连环杀手的司法人员必须把握好冷却期这一“黄金时段”,在下一次谋杀发生前将这些疯子缉捕归案,即便做不到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对一个连环杀手冷却期的估算来预计其下一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大概时间,再通过对犯罪地点进行地理分析的比对进行地域布控,最大限度地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2、谋杀签名。
    也被称做连环杀手的“谋杀标记”,是指连环杀手为满足其犯罪动机而采取的比较独特的犯罪手法。在这里,我们要着重区别于“为实现犯罪目的而采取的犯罪手法”来看待上述概念。举例来讲:一名连环杀手在实施谋杀时都会蒙面----这是为了有利于他实现犯罪(或再犯罪)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就不属于“谋杀签名”;而一名连环杀手在实施谋杀的时候都要给被害人涂个大花脸----这就是为了满足其犯罪动机而采取的犯罪手段了,属于典型的“谋杀签名”。再说个简化版的:拿刀杀人很正常,次次都拿刀砍头就不正常了----这不难理解吧。谋杀签名可以让刑侦人员在众多谋杀案件中归纳出哪几起案件是由同一犯罪人所实施的,通过对谋杀签名的分析还有可能洞悉连环杀手的一些心理特征,从而协助案件的侦破。
3、舒适区域。
    大家可以先自问一下:“如果我要实施连环犯罪,我会在什么地方作案呢?”相信大部分人都会挑自己熟悉的环境:家、工作单位、常去的公园或娱乐场所等等。这不是兔子吃不吃窝边草的问题,而且一种人类心理的本能,确切地说,是一种行为本能。试想,你为了杀人……当然,是为了杀人而且不被抓到然后再继续杀下去,你至少要找一个令自己“安心”的地带来下手,最不济,失手或者被发现的话也能知道该从哪个方向逃跑,不至于象郭德刚说的那样:“下午5点钟抢了银行之后开车就上了东二环……”“舒适区域”不光是针对领域型或固定场所型的连环杀手而言的,一名游荡型的连环杀手在某一特定区域实施犯罪2起以上的时候同样会存在某个范围的“舒适区域”,也就是说,一个舒适安心的心理支撑点对所有的犯罪人来讲都是必须的。舒适区域的划分(具体的划分比较复杂,我们在其他文章里面有详尽的叙述)是刑侦人员对犯罪区域进行布控或者“蹲点”的重要参照。
4、被害人。
    我们在这里提到的“被害人”其实更多地是指“被害人的共同特征”以及“被害人的风险参数”。前者可以用以划分同一连环杀手的侵害目标类型,并以此为基础实施一些主动性的缉捕方案,比如说让警员乔装成具备被害人共同特征的路人甲引诱犯罪人出现等等;后者则是英国著名犯罪心理学家保罗•布里顿一直大力提倡的研究观点,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相貌、穿着、言谈举止、出入场所、家庭背景、经济能力等综合指标决定了他/她成为被侵害目标的可能性,如果大家在了解到自己的风险参数后对自己的外观要件进行一些刻意的改变,就会降低自己成为被害人的可能性,这种旨在预防犯罪的论点也是我们一直大力推崇的。不是很了解自己的风险参数?不要紧,不是说大家为保一世平安就都得去研究犯罪学,多听听长辈的话:财不露白,少行夜路,衣着得体……父母用生命体验来的粗浅道理其实绝不比那些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小。
六、在连环杀手犯罪史上留下名字的几个人。
1、推动整个世界连环杀手犯罪学进步的不知名罪犯。
1888年,一个游荡在伦敦白教堂一带三等街区的连环杀手改变了整个世界的连环杀手犯罪史。
他没有名字,大家都习惯叫他“杰克”;是的,不是《24》里面的杰克鲍尔,不是《迷失》里面的杰克施法德,不是《加勒比海盗》里面的杰克斯巴罗,也不是《怪医秦博士》里面的BLACK JACK……我们的“杰克”有一个众所周知、“如雷贯耳”的绰号----“开膛手杰克”。
关于“杰克”具体的犯罪经历的文章和资料,大家去网上随便“百度”一下就能出个十万多篇,我们也专门编写过比较详尽的档案和不那么严谨的剖绘报告,在这里就不凑字糊弄大家了。关于这个不知名的犯罪人到底是谁,虽然无数专家学者票友粉丝都快吵出一桌满汉全席来了,但我们觉得无论他是谁,恐怕都早已去马克思同志那里报道接受再教育了;是大卫•科恩?是阿隆•考斯明斯基?还是维克多王子……套用《武林外传》里面李大嘴那把御赐菜刀的含义来讲其实就是:“WHATEVER”。
我们在这里要谈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他为什么一直未能归案;第二,他对整个连环杀手犯罪学进步所起到的作用。
“开膛手杰克”,一个领域型的刺客型人格开膛手,之所以一直成功逃避了法律的控制(抓都没抓到,就别提什么“制裁”了),如前文所述,他有两个令无数“后辈同行”羡慕不已的资本:幸运,以及早生了百年。
    张爱玲同学说过:“出名趁早。”但这在连环杀手界可不通用,无论从年代上或年龄上来讲,“大器晚成”者也是多如牛毛,“杰克”到是把两样差不多都占了:作案时代早,作案时的年龄也不大。
始于1888年8月7日(官方认为是8月31日),11月9日之后就神秘消失,作案时间一共也就3个月,杀害6人(官方认定为5人),看似手段相当迅猛,乃至于直到今天还会有那么些无知的白痴(抱歉,这里实在是憋不住要骂上两句)对这么个疯子崇拜得不得了,觉得丫牛X啊,厉害啊,杀那么多人还能不被发现啊,敢写信挑战警方啊,敢在现场留言戏弄当局啊……真不知道这帮人怎么想的,在俺们看来,他们和杰克的道德水准恐怕也差不太多,也就是死的不是他们的家人……
“杰克”早生百年,而且出没于一个肮脏、污浊、混乱的白教堂地区,寻找的目标都是高风险被害人,这本身就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诸多客观上的障碍;加之当时不要说是苏格兰场,就是后期接管案件的大都会警署(相当于国家公安部),刑侦技术都落后得一塌糊涂。我们查看了当时的一位被害人“验尸报告”:一张破烂的黄色纸片上用黑色(时隔经年已经快淡得消失了)墨水“画”(如果那也算“画”)着一个躺在地上的女人,然后用箭头标识的方式歪歪扭扭地写着哪部分都有什么形状的伤口等相关情况----这还算好的,你要是想看最后一名被害人玛丽的验尸报告你就会得知,那份20页左右的验尸报告通过一系列的遗失、毁损,现在只剩下两篇了,您别嫌少,两页还不连着,只有第16和第18页,你想看个全尸都没机会。我们再去看看伦敦国家公安部对“杰克”作案地区的手绘地图吧:技术所限画得不好看无所谓,毕竟各位警察大爷不是梵高提香毕加索,但是拜托您到是按着比例尺来啊!拿后期相同地区的地图一作比对(注:这里的“比对”是指已经参考了后期因为城市规划造成的各街区位置变化),完全走样!最基础的侦查措施尚如此简陋,同志们就别奢望什么指纹库或是DNA识别系统了,大家这下明白了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真是至理名言,古今通用啊!
除去钻了上面那些空子以外,我们不得不承认,“杰克”确实是个比较幸运的家伙,他几乎没有被目击到,或者说,几乎没有任何目击者真正留意过他。诚然,这与他选择的侵害对象是有直接关系的,那些被害的妓女都是些无人关心的、身处社会最底层的人,而任何在午夜与这些站街流莺搭讪的人也不会引起周围居民的特别关注。
如果通过记载资料中的线索去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杰克”确实应当是个在生活中也存在一些异于常人行为的人,警方在寻访排查的过程中很可能与这名犯罪人有过不只一次面对面的接触,但是拜那个时代落后的刑侦水平所赐,他一次次地避开了本应落下的制裁之剑。
“开膛手杰克”无疑是19世纪末整个英国最热点的话题人物,随之诞生的“开膛手学”也就是今天连环杀手犯罪学的前身,通过这一系列惨绝人寰、影响深远的案件,越来越多的犯罪学家与刑侦专家认识到刑侦科技水平的重要性。不错,“开膛手杰克”可以说是一个连环杀手行为模式的标准范本,但他的无数“后继者”恐怕对他更多地是咬牙切齿地咒骂而不是五体投地地膜拜,因为由于他推动了连环杀手犯罪学的发展与刑侦科技的进步,导致成百上千后来的“杰克”们接二连三地落入法网----这也是“开膛手杰克”在犯罪史上能拥有无上重要地位的原因,讽刺的是,他的重要地位,正是记录着无数连环杀手末日的道标。

开膛手杰克凶杀案部分现场照
开膛手杰克部分凶案现场照.jpg
开膛手杰克凶杀案部分现场照

进入21世纪,科学破案技术越来越先进,英国苏格兰场的犯罪专家根据当年历史资料,利用现代高科技刑侦技术,日前首度还原了这名“世纪恶棍”的容貌。


2、不同的起点,不同的终点,不同的归宿。
    1965年,美国中部的一个小城市,市政设立重点中学。
    在某一天,两个来自美国不同地方的孩子同时进入了这所学校,准备开始进行为期5年的学习生活,他们中的一个是一头金发,谦虚害羞的里昂,另一个则是身高1米88的大块头,狡诈圆滑的艾德。
    里昂是个平易近人的普通孩子,为人随和,总是一脸的微笑,和身边的朋友一起上课,参加课外活动,偷偷学抽烟,偶尔讲点黄段子。19岁时认识了一个自己喜爱的女孩,两年后他与这个小自己一岁的女孩携手步入教堂。成年后的里昂成为了一名电脑工程师,开始信奉基督教,生活简朴,温顺谦逊,邻居经常会看到他与儿子一起出门遛狗,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好父亲,好邻居,好男人。但里昂注定是个不平凡的人,不久之后,他的名字将会响彻美利坚合众国。
    艾德打小就有个习惯:编故事。这个习惯随着他的年龄增长逐渐变成了另外一个名称:撒谎。艾德从来就不是个让父母省心的孩子:打架,未成年酗酒,使用伪造证件,和未婚妈妈之家的女孩厮混……自然也是当地警署的常客。说到艾德的学习成绩嘛,不及格补考重修是家常便饭,及格的那几门功课都是D,还因为逃课导致一门演讲课干脆就没有成绩;上学期间在游泳池做过救生员,18岁的时候又去酒吧做保安,勾搭个妞子睡觉还被她老公破门而入撞个正着,总之就是没消停过;连艾德的父母都对自己的孩子不抱什么幻想,他们最大的奢望恐怕也就是盼着艾德别成为一个坏人。艾德的母亲在出嫁改姓前的姓是“福尔摩斯”,恐怕谁也没想到这会成为坏小子艾德的未来某种标志性的预兆。
    我们到这里可以先明确地告诉大家:里昂与艾德,他们截然不同的成长经历使他们成为了完全迥异的两个人,或者确切地说,是两种人。
    里昂是母亲的乖乖仔,他对母亲实在是过于依赖了,以至于他成年后衍生出一种自己都感到羞耻的乱伦情节,也难怪,他娘从他小时候起就一直在家浓妆艳抹,衣着暴露,而且脾气很大,控制欲极强。对母亲从依赖到依恋的转变也直接影响到了里昂的婚姻生活,前后三次婚姻,走马灯似地换女友,里昂的家庭生活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里昂爱自己的母亲,这是一种搀杂了性欲的爱,他又怕自己的母亲,事事都要在母亲那里寻求帮助,当自己的母亲与自己的女友或妻子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就会非常尴尬地被加在中间,试图去平息矛盾并取悦于双方。如果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下去,里昂会象无数成天受夹板气的中年郁闷男人一样度过自己的余生,但是里昂不是一般人啊,他不走寻常路啊。于是乎,他找了一个宣泄的途径----杀女人。
    1982年起,1984年止,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那两年中,里昂同志仿佛是“开膛手杰克”附体,是的,他不是一个人!他不是一个人!里昂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流莺清除者,3年间,他频繁出没于西雅图的三等街区,先后谋杀/奸杀了至少49名从事或曾经从事色情服务业的年轻女性。由于其行踪诡秘,尽管警方多次成立专案组并请来无数专家辅助侦破工作,里昂依旧逍遥法外20年之久。
    1966年的时候,艾德接受了母亲的忠告从军入伍,在接受训练期间成为了一名神枪手。不久,身高马大的艾德作为“特长生”被军方的运动特勤部门选中----他终于步入了正途,艾德开始主动去参加一些帮助残疾人的社区义工活动,在那些活动中,他与一群身体有缺陷的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正是面对着这些孩子,艾德终于重新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我要象保护他们一样去保护所有那些需要帮助的人!1970年秋,一位名叫弗兰克•海恩斯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在健身房里慧眼相中了这个头脑灵活的大块头;事实上,在约翰•艾德加•胡佛统制FBI的铁血时期,艾德这样的“人材”还真是很符合局长大人的审美标准呢,于是他在当年11月顺利地进入了联邦调查局,并在接受常规训练后被分配到底特律去抓逃避兵役的“败类”----虽然艾德也在困惑:逃避“越战”的人也算是败类么?为保卫国家战斗是一回事,而去支持国家侵略则是另外一个概念了。我们只知道,在不怎么严格地贯彻自己工作指导精神的同时,艾德依旧保留了其固有的正统道德观念与社会价值体系,还有,他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
    1972年5月,倍受争议的胡佛局长终于去上帝那里报到了,抛开功过不谈,这个铁腕人物生前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甚至影响到了整个美国国家的司法体系,他的死同样会改变许多人的未来。
    艾德就是其中一个。
    话说虽然胡佛尸骨未寒,但他生前所一直轻视的犯罪心理学部门却如久旱逢甘露一般迅速发展起来。我们当年的坏小子艾德在历经磨难后已经成为了一名训练有素的FBI探员,已过而立之年的他在1977年6月卷着铺盖来到了匡蒂科阴冷潮湿的地下室,正式加入了“行为科学调查研究部”(当时的名称是“行为科学小组”)。在这里,艾德将展开自己追缉连环杀手的精彩人生。
    正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随着现代刑侦技术的发展,DNA识别开始被广泛应用于排除/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2001年11月30日,在里昂下班回家的途中,警察拦下了他,并向他宣读“米兰达法令”:“你有权保持沉默,从现在起,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法庭记录在案的陈述……”里昂显得很平静,也许他自信警方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他和那近50起谋杀有关,也许他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而事实上是,警方通过被害人身上残留的DNA与里昂的DNA比对后已经铁证在握,终于抓到你了!
    犯罪嫌疑人里昂,全名盖瑞•莱昂•里奇威归案。他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称号----“绿河杀手”。
    艾德自进入匡蒂科开始,其后半生一直致力于连环杀人犯罪研究,并完善了FBI的犯罪剖绘理论系统,使得犯罪剖绘技术成为了一把悬在无数犯罪份子头顶的正义之剑。除去他参与抓部的数百名重案嫌疑人外,他也曾经一度参与“绿河杀手”案的调查工作,我们甚至可以无责任地推断,如果艾德不是在1983年12月2日因病毒性脑炎发作(当时一度生命垂危)而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的话,有可能里昂很快就会见到这位大他4岁的校友了,当然,地点恐怕是在牢房的谈话室里。
    “艾德”是这位罪恶克星的母亲对他自小就使用的昵称,他的大号是约翰•爱德华•道格拉斯,著名的连环杀人犯罪研究学者,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调查研究部历史上最(注意!不是“之一”。)出色的犯罪剖绘专家。
    “绿河杀手”数经审判后,通过某种“司法交易”被免去死罪,获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至今在押。30多年前那个乖巧的男孩本可以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家庭环境的影响与自身的偏执最终使他陷入了疯狂,无论是死刑还是无期徒刑,都不可能弥补近50名被害人的家属们心灵上那深可见骨的创伤。
    1995年6月,艾德光荣退休,在退休宴会上,患难与共的同事们对他20多年来为国家司法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致以了无比崇高的敬意;我们相信,会有很多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属也会对他感激不已;而更多的则是那些因为他的努力而免于遭受不法侵害的人们,他们也许并不知道艾德的存在,但他们无疑却是从他身上获益最多的人群。艾德穷其后半生的时间,履行了自己对生命的承诺。
    里昂与艾德,不同的起点,不同的终点,不同的归宿……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在犯罪史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

部分受害人照片

部分受害人照片

盖瑞•莱昂•里奇威

四、女性连环杀手。
    之所以把女性连环杀手单独拿出来说,是因为虽然现在是“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但对于连环杀手来说,是男是女可区别大了,我们在这里重女轻男一把还是很有必要的。
    自前面提到过的连环杀手之母,皇帝尼禄的御用杀手洛库斯塔开始,女性连环杀手在犯罪史上一直拥有与众不同的地位。美国暴力行为研究学者迈克尔•D•凯勒赫与著名人权律师C•L•凯勒赫还合著出版过一本专门记录女性连环杀手的书《最罕见的谋杀--女性连环杀手》(台湾版本译为《嗜血的玫瑰--女性连续杀人犯实录》),我们下面拿来忽悠大家的资料大部分就都是出自这本书的。
    上帝创造了男人和女人,相对公平地,女性连环杀手在某种层次上来看比较男性来说也是不逞多让的,而且相对与男性而言,女性犯罪人往往计划更缜密,手段更隐蔽,犯罪周期更长,但是残忍程度却一点都不差。
    女性连环杀手从分类上来讲也能够分为黑寡妇型、死亡天使型、复仇动机型、财产动机型等等,但是我们觉得这种分类的意义不大;大家不如好好了解一下女性连环杀手的特点更为有用。女性连环杀手的特点、特别是相比较男性连环杀手而言,她们的特别之处在于:
1、犯罪动机中极少包含性动机。
为啥?明明性动机是连环杀手第一大动机,到了女同志们面前咋就不通用了呢?其实这不难理解,因为女性要想满足自己性欲的话,过程相对比较简单,渠道也相对比较多。有句老话叫:“女人偷情隔层纸,男人偷情隔座山。”某位女同志憋不住了,想出门找个男的那个啥啥一下,推门一开,我靠!满街全是两眼放光的狼群啊!想找个把人比划比划还真能“心想事成”……所以,就不需要非得担那么大风险去杀人了。而且,男性的性欲表现大多是主动性的、侵略性的,而女性基本上是被动性的、接受性的,这也是导致性动机不会成为女性杀人动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照这么说,女性连环杀手中就完全没有性动机存在了么?放心吧,林子这么大,什么鸟都会有的。
    以性为动机的女性连环杀手虽然也有,但确实“屈指可数”----是的,光上手就够了,脚都用不上。而且大多是属于男性性动机连环杀手的共同犯罪人,比如在英国连环奸杀了至少5名青少年的伊恩•布莱迪的女友兼同伙梅拉•辛德莉,还有著名的英国克伦威尔街25号“杀戮之屋”的女主人罗丝玛丽•韦斯特,她们本身对被害人并不存在什么性企图,她们的连环谋杀行为主要是出于协助同案男性的需要,她们基本上属于比较悲哀的那种女人,为了满足自己身边的男友/丈夫,她们把自己也变成了恶魔。
    在犯罪史的记录上,以性动机为直接动机的女性连环杀手至今为止可能也只有两人:玛蒂•恩里克塔和爱琳•卡罗尔•皮特曼(化名为爱琳•卡罗尔•乌尔诺斯)。
    玛蒂•恩里克塔,西班牙人,好象是个邪教的FANS,而且还是属于那种比较疯狂的FANS,在1912年以前自己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中先后奸杀了6名男童(别问我们具体是怎么干的,虽然我们也不太想得通,但是资料上确实没有更详细的记载了),而且每次完事后觉得肚子饿了就直接把被害人下锅煮了吃。这贱人的行为确实没的可说,典型的性掠夺食人魔。
    爱琳•卡罗尔•皮特曼,1956年出生于美国密歇根州,在1989年至1990年间杀害了至少7名与其有性交易的男子。皮特曼是争议极大的一名女性连环杀手,除了大多数犯罪学家认定她是一名性掠夺者以外,还有一部分观点认为她是属于复仇动机型连环杀手,一部分观点认为她属于财产动机型连环杀手,甚至直到今天都偶尔会出现一些自称找到某些可以证实其罪不当死的证据的人来替她鸣不平,认为她之所以杀害那么多男人的原因其实是出于“自卫”……
    皮特曼到底属于哪种类型的连环杀手或许存在争议,但是无疑她是一个命运十分悲惨的女性。幼年时期便被母亲遗弃,遭受父亲与外祖父的性侵害,被强暴后导致怀孕,15岁开始流浪街头,行为不检、酗酒、酒后驾车、非法持有武器、攻击他人、卖淫、吸毒;经历了数次短暂的、失败的婚姻,自杀未遂,唯一信赖的亲人哥哥凯斯死于喉癌……到了1989年11月的时候,33岁的皮特曼已经没有任何值得珍惜的人或东西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遁入黑暗成为了她唯一的、也是必然的归宿。
    皮特曼在1992年经审判被判处多个死刑,虽然她一直在上诉坚称自己的“自卫行为”是无罪的,但我们更愿意相信的是,这一切罪责恐怕不应当仅由她一个人来承担。
2、相对“温和”的犯罪手段。
女性由于自身生理上相对于男性的弱势地位导致其不能象男性一样使用大刀阔斧的手段来实施犯罪,所以她们就“扬长避短”,根据自身情况,搞一点类似什么下毒啊、射杀啊之流的事出来,经统计,将近80%的女性连环杀手都是以下毒为实施犯罪的手段,剩下的20%多里面以射杀为手段的又占了大头----恩,不错,各位完全可以自行想象出来大部分女性连环杀手的形象不是挎着一篮苹果敲开白雪公主屋门的老巫婆就是电影版《生化危机》的女主人公。
3、旷日持久,杀人如麻。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的炒作,女性连环杀手由于犯罪计划性强、心思缜密、手段隐蔽,所以能够长时间不被怀疑或发现,她们平均的犯罪时间都长达5至6年。时候够长,人不少杀也就很正常了,前文提到过的那四个奥地利的“死亡天使”结伙作案杀了300来人其实也就是个一般水准,前苏联的女性连环杀手阿历克塞•波波娃一人就杀了不下300人,16世纪前后匈牙利著名的杀人女伯爵伊丽莎白•巴瑟瑞杀人也绝不下300,17世纪前后意大利的女性连环杀手托法妮亚则以至少600人的记录拔得“头筹”;当然,要是巴瑟瑞女士书房里发现的那本“花名册”记录属实的话,那么这位魔鬼女伯爵650人的谋杀记录还是有希望挑战一下托法妮亚的。
    除了上面几个“记录保持者”以外,希腊籍的玛瑞亚姆•索雷基欧蒂斯(177人),墨西哥的玛丽亚•德•冈萨雷斯(91+),最著名的美国“黑寡妇”贝尔•保罗斯达特•甘妮斯(49+)等等也都算得上是这一危险行业的“个中好手”。
五、解读连环杀手的关键词。
1、冷却期。
    这里的“冷却期”大家完全可以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在连环杀手的定义中也就是指两起谋杀间间隔的那段时间。连环杀手这段喘息的时间长短不一,短的有一两天甚至是几个小时的,长的有一个月甚至几个月的,但我们要着重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短的一般不应短过6个小时,否则就有屠杀型谋杀犯或者疯狂谋杀犯的嫌疑了;长的不应超过3个月,否则其连环谋杀行为就应当分段定义了。那么他们在冷却期会做些什么呢?通常连环杀手通过一次谋杀体验使自己兴奋的情绪达到了一个峰值后,就如同性行为发生后的“不应期”一样,他们也需要一段时间来休息、平静、回味这段亢奋的经历;同时,许多连环杀手还会利用这段时间去评价自己的前一次或前几次犯罪,“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对下一次实施犯罪进行某种程度的策划。“冷却期”从理论上来讲,是划分连环杀手的重要标志之一,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它为刑侦人员争取到了破案缉凶的时间,追捕连环杀手的司法人员必须把握好冷却期这一“黄金时段”,在下一次谋杀发生前将这些疯子缉捕归案,即便做不到这一点,也可以通过对一个连环杀手冷却期的估算来预计其下一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大概时间,再通过对犯罪地点进行地理分析的比对进行地域布控,最大限度地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2、谋杀签名。
    也被称做连环杀手的“谋杀标记”,是指连环杀手为满足其犯罪动机而采取的比较独特的犯罪手法。在这里,我们要着重区别于“为实现犯罪目的而采取的犯罪手法”来看待上述概念。举例来讲:一名连环杀手在实施谋杀时都会蒙面----这是为了有利于他实现犯罪(或再犯罪)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就不属于“谋杀签名”;而一名连环杀手在实施谋杀的时候都要给被害人涂个大花脸----这就是为了满足其犯罪动机而采取的犯罪手段了,属于典型的“谋杀签名”。再说个简化版的:拿刀杀人很正常,次次都拿刀砍头就不正常了----这不难理解吧。谋杀签名可以让刑侦人员在众多谋杀案件中归纳出哪几起案件是由同一犯罪人所实施的,通过对谋杀签名的分析还有可能洞悉连环杀手的一些心理特征,从而协助案件的侦破。
3、舒适区域。
    大家可以先自问一下:“如果我要实施连环犯罪,我会在什么地方作案呢?”相信大部分人都会挑自己熟悉的环境:家、工作单位、常去的公园或娱乐场所等等。这不是兔子吃不吃窝边草的问题,而且一种人类心理的本能,确切地说,是一种行为本能。试想,你为了杀人……当然,是为了杀人而且不被抓到然后再继续杀下去,你至少要找一个令自己“安心”的地带来下手,最不济,失手或者被发现的话也能知道该从哪个方向逃跑,不至于象郭德刚说的那样:“下午5点钟抢了银行之后开车就上了东二环……”“舒适区域”不光是针对领域型或固定场所型的连环杀手而言的,一名游荡型的连环杀手在某一特定区域实施犯罪2起以上的时候同样会存在某个范围的“舒适区域”,也就是说,一个舒适安心的心理支撑点对所有的犯罪人来讲都是必须的。舒适区域的划分(具体的划分比较复杂,我们在其他文章里面有详尽的叙述)是刑侦人员对犯罪区域进行布控或者“蹲点”的重要参照。
4、被害人。
    我们在这里提到的“被害人”其实更多地是指“被害人的共同特征”以及“被害人的风险参数”。前者可以用以划分同一连环杀手的侵害目标类型,并以此为基础实施一些主动性的缉捕方案,比如说让警员乔装成具备被害人共同特征的路人甲引诱犯罪人出现等等;后者则是英国著名犯罪心理学家保罗•布里顿一直大力提倡的研究观点,也就是说一个人的相貌、穿着、言谈举止、出入场所、家庭背景、经济能力等综合指标决定了他/她成为被侵害目标的可能性,如果大家在了解到自己的风险参数后对自己的外观要件进行一些刻意的改变,就会降低自己成为被害人的可能性,这种旨在预防犯罪的论点也是我们一直大力推崇的。不是很了解自己的风险参数?不要紧,不是说大家为保一世平安就都得去研究犯罪学,多听听长辈的话:财不露白,少行夜路,衣着得体……父母用生命体验来的粗浅道理其实绝不比那些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现实意义小。
六、在连环杀手犯罪史上留下名字的几个人。
1、推动整个世界连环杀手犯罪学进步的不知名罪犯。
1888年,一个游荡在伦敦白教堂一带三等街区的连环杀手改变了整个世界的连环杀手犯罪史。
他没有名字,大家都习惯叫他“杰克”;是的,不是《24》里面的杰克鲍尔,不是《迷失》里面的杰克施法德,不是《加勒比海盗》里面的杰克斯巴罗,也不是《怪医秦博士》里面的BLACK JACK……我们的“杰克”有一个众所周知、“如雷贯耳”的绰号----“开膛手杰克”。
关于“杰克”具体的犯罪经历的文章和资料,大家去网上随便“百度”一下就能出个十万多篇,我们也专门编写过比较详尽的档案和不那么严谨的剖绘报告,在这里就不凑字糊弄大家了。关于这个不知名的犯罪人到底是谁,虽然无数专家学者票友粉丝都快吵出一桌满汉全席来了,但我们觉得无论他是谁,恐怕都早已去马克思同志那里报道接受再教育了;是大卫•科恩?是阿隆•考斯明斯基?还是维克多王子……套用《武林外传》里面李大嘴那把御赐菜刀的含义来讲其实就是:“WHATEVER”。
我们在这里要谈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他为什么一直未能归案;第二,他对整个连环杀手犯罪学进步所起到的作用。
“开膛手杰克”,一个领域型的刺客型人格开膛手,之所以一直成功逃避了法律的控制(抓都没抓到,就别提什么“制裁”了),如前文所述,他有两个令无数“后辈同行”羡慕不已的资本:幸运,以及早生了百年。
    张爱玲同学说过:“出名趁早。”但这在连环杀手界可不通用,无论从年代上或年龄上来讲,“大器晚成”者也是多如牛毛,“杰克”到是把两样差不多都占了:作案时代早,作案时的年龄也不大。
始于1888年8月7日(官方认为是8月31日),11月9日之后就神秘消失,作案时间一共也就3个月,杀害6人(官方认定为5人),看似手段相当迅猛,乃至于直到今天还会有那么些无知的白痴(抱歉,这里实在是憋不住要骂上两句)对这么个疯子崇拜得不得了,觉得丫牛X啊,厉害啊,杀那么多人还能不被发现啊,敢写信挑战警方啊,敢在现场留言戏弄当局啊……真不知道这帮人怎么想的,在俺们看来,他们和杰克的道德水准恐怕也差不太多,也就是死的不是他们的家人……
“杰克”早生百年,而且出没于一个肮脏、污浊、混乱的白教堂地区,寻找的目标都是高风险被害人,这本身就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诸多客观上的障碍;加之当时不要说是苏格兰场,就是后期接管案件的大都会警署(相当于国家公安部),刑侦技术都落后得一塌糊涂。我们查看了当时的一位被害人“验尸报告”:一张破烂的黄色纸片上用黑色(时隔经年已经快淡得消失了)墨水“画”(如果那也算“画”)着一个躺在地上的女人,然后用箭头标识的方式歪歪扭扭地写着哪部分都有什么形状的伤口等相关情况----这还算好的,你要是想看最后一名被害人玛丽的验尸报告你就会得知,那份20页左右的验尸报告通过一系列的遗失、毁损,现在只剩下两篇了,您别嫌少,两页还不连着,只有第16和第18页,你想看个全尸都没机会。我们再去看看伦敦国家公安部对“杰克”作案地区的手绘地图吧:技术所限画得不好看无所谓,毕竟各位警察大爷不是梵高提香毕加索,但是拜托您到是按着比例尺来啊!拿后期相同地区的地图一作比对(注:这里的“比对”是指已经参考了后期因为城市规划造成的各街区位置变化),完全走样!最基础的侦查措施尚如此简陋,同志们就别奢望什么指纹库或是DNA识别系统了,大家这下明白了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真是至理名言,古今通用啊!
除去钻了上面那些空子以外,我们不得不承认,“杰克”确实是个比较幸运的家伙,他几乎没有被目击到,或者说,几乎没有任何目击者真正留意过他。诚然,这与他选择的侵害对象是有直接关系的,那些被害的妓女都是些无人关心的、身处社会最底层的人,而任何在午夜与这些站街流莺搭讪的人也不会引起周围居民的特别关注。
如果通过记载资料中的线索去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杰克”确实应当是个在生活中也存在一些异于常人行为的人,警方在寻访排查的过程中很可能与这名犯罪人有过不只一次面对面的接触,但是拜那个时代落后的刑侦水平所赐,他一次次地避开了本应落下的制裁之剑。
“开膛手杰克”无疑是19世纪末整个英国最热点的话题人物,随之诞生的“开膛手学”也就是今天连环杀手犯罪学的前身,通过这一系列惨绝人寰、影响深远的案件,越来越多的犯罪学家与刑侦专家认识到刑侦科技水平的重要性。不错,“开膛手杰克”可以说是一个连环杀手行为模式的标准范本,但他的无数“后继者”恐怕对他更多地是咬牙切齿地咒骂而不是五体投地地膜拜,因为由于他推动了连环杀手犯罪学的发展与刑侦科技的进步,导致成百上千后来的“杰克”们接二连三地落入法网----这也是“开膛手杰克”在犯罪史上能拥有无上重要地位的原因,讽刺的是,他的重要地位,正是记录着无数连环杀手末日的道标。

开膛手杰克凶杀案部分现场照
开膛手杰克部分凶案现场照.jpg
开膛手杰克凶杀案部分现场照

进入21世纪,科学破案技术越来越先进,英国苏格兰场的犯罪专家根据当年历史资料,利用现代高科技刑侦技术,日前首度还原了这名“世纪恶棍”的容貌。


2、不同的起点,不同的终点,不同的归宿。
    1965年,美国中部的一个小城市,市政设立重点中学。
    在某一天,两个来自美国不同地方的孩子同时进入了这所学校,准备开始进行为期5年的学习生活,他们中的一个是一头金发,谦虚害羞的里昂,另一个则是身高1米88的大块头,狡诈圆滑的艾德。
    里昂是个平易近人的普通孩子,为人随和,总是一脸的微笑,和身边的朋友一起上课,参加课外活动,偷偷学抽烟,偶尔讲点黄段子。19岁时认识了一个自己喜爱的女孩,两年后他与这个小自己一岁的女孩携手步入教堂。成年后的里昂成为了一名电脑工程师,开始信奉基督教,生活简朴,温顺谦逊,邻居经常会看到他与儿子一起出门遛狗,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好父亲,好邻居,好男人。但里昂注定是个不平凡的人,不久之后,他的名字将会响彻美利坚合众国。
    艾德打小就有个习惯:编故事。这个习惯随着他的年龄增长逐渐变成了另外一个名称:撒谎。艾德从来就不是个让父母省心的孩子:打架,未成年酗酒,使用伪造证件,和未婚妈妈之家的女孩厮混……自然也是当地警署的常客。说到艾德的学习成绩嘛,不及格补考重修是家常便饭,及格的那几门功课都是D,还因为逃课导致一门演讲课干脆就没有成绩;上学期间在游泳池做过救生员,18岁的时候又去酒吧做保安,勾搭个妞子睡觉还被她老公破门而入撞个正着,总之就是没消停过;连艾德的父母都对自己的孩子不抱什么幻想,他们最大的奢望恐怕也就是盼着艾德别成为一个坏人。艾德的母亲在出嫁改姓前的姓是“福尔摩斯”,恐怕谁也没想到这会成为坏小子艾德的未来某种标志性的预兆。
    我们到这里可以先明确地告诉大家:里昂与艾德,他们截然不同的成长经历使他们成为了完全迥异的两个人,或者确切地说,是两种人。
    里昂是母亲的乖乖仔,他对母亲实在是过于依赖了,以至于他成年后衍生出一种自己都感到羞耻的乱伦情节,也难怪,他娘从他小时候起就一直在家浓妆艳抹,衣着暴露,而且脾气很大,控制欲极强。对母亲从依赖到依恋的转变也直接影响到了里昂的婚姻生活,前后三次婚姻,走马灯似地换女友,里昂的家庭生活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里昂爱自己的母亲,这是一种搀杂了性欲的爱,他又怕自己的母亲,事事都要在母亲那里寻求帮助,当自己的母亲与自己的女友或妻子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就会非常尴尬地被加在中间,试图去平息矛盾并取悦于双方。如果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下去,里昂会象无数成天受夹板气的中年郁闷男人一样度过自己的余生,但是里昂不是一般人啊,他不走寻常路啊。于是乎,他找了一个宣泄的途径----杀女人。
    1982年起,1984年止,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那两年中,里昂同志仿佛是“开膛手杰克”附体,是的,他不是一个人!他不是一个人!里昂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流莺清除者,3年间,他频繁出没于西雅图的三等街区,先后谋杀/奸杀了至少49名从事或曾经从事色情服务业的年轻女性。由于其行踪诡秘,尽管警方多次成立专案组并请来无数专家辅助侦破工作,里昂依旧逍遥法外20年之久。
    1966年的时候,艾德接受了母亲的忠告从军入伍,在接受训练期间成为了一名神枪手。不久,身高马大的艾德作为“特长生”被军方的运动特勤部门选中----他终于步入了正途,艾德开始主动去参加一些帮助残疾人的社区义工活动,在那些活动中,他与一群身体有缺陷的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正是面对着这些孩子,艾德终于重新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方向:我要象保护他们一样去保护所有那些需要帮助的人!1970年秋,一位名叫弗兰克•海恩斯的联邦调查局探员在健身房里慧眼相中了这个头脑灵活的大块头;事实上,在约翰•艾德加•胡佛统制FBI的铁血时期,艾德这样的“人材”还真是很符合局长大人的审美标准呢,于是他在当年11月顺利地进入了联邦调查局,并在接受常规训练后被分配到底特律去抓逃避兵役的“败类”----虽然艾德也在困惑:逃避“越战”的人也算是败类么?为保卫国家战斗是一回事,而去支持国家侵略则是另外一个概念了。我们只知道,在不怎么严格地贯彻自己工作指导精神的同时,艾德依旧保留了其固有的正统道德观念与社会价值体系,还有,他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
    1972年5月,倍受争议的胡佛局长终于去上帝那里报到了,抛开功过不谈,这个铁腕人物生前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甚至影响到了整个美国国家的司法体系,他的死同样会改变许多人的未来。
    艾德就是其中一个。
    话说虽然胡佛尸骨未寒,但他生前所一直轻视的犯罪心理学部门却如久旱逢甘露一般迅速发展起来。我们当年的坏小子艾德在历经磨难后已经成为了一名训练有素的FBI探员,已过而立之年的他在1977年6月卷着铺盖来到了匡蒂科阴冷潮湿的地下室,正式加入了“行为科学调查研究部”(当时的名称是“行为科学小组”)。在这里,艾德将展开自己追缉连环杀手的精彩人生。
    正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随着现代刑侦技术的发展,DNA识别开始被广泛应用于排除/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2001年11月30日,在里昂下班回家的途中,警察拦下了他,并向他宣读“米兰达法令”:“你有权保持沉默,从现在起,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法庭记录在案的陈述……”里昂显得很平静,也许他自信警方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他和那近50起谋杀有关,也许他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而事实上是,警方通过被害人身上残留的DNA与里昂的DNA比对后已经铁证在握,终于抓到你了!
    犯罪嫌疑人里昂,全名盖瑞•莱昂•里奇威归案。他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称号----“绿河杀手”。
    艾德自进入匡蒂科开始,其后半生一直致力于连环杀人犯罪研究,并完善了FBI的犯罪剖绘理论系统,使得犯罪剖绘技术成为了一把悬在无数犯罪份子头顶的正义之剑。除去他参与抓部的数百名重案嫌疑人外,他也曾经一度参与“绿河杀手”案的调查工作,我们甚至可以无责任地推断,如果艾德不是在1983年12月2日因病毒性脑炎发作(当时一度生命垂危)而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的话,有可能里昂很快就会见到这位大他4岁的校友了,当然,地点恐怕是在牢房的谈话室里。
    “艾德”是这位罪恶克星的母亲对他自小就使用的昵称,他的大号是约翰•爱德华•道格拉斯,著名的连环杀人犯罪研究学者,美国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调查研究部历史上最(注意!不是“之一”。)出色的犯罪剖绘专家。
    “绿河杀手”数经审判后,通过某种“司法交易”被免去死罪,获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至今在押。30多年前那个乖巧的男孩本可以有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家庭环境的影响与自身的偏执最终使他陷入了疯狂,无论是死刑还是无期徒刑,都不可能弥补近50名被害人的家属们心灵上那深可见骨的创伤。
    1995年6月,艾德光荣退休,在退休宴会上,患难与共的同事们对他20多年来为国家司法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致以了无比崇高的敬意;我们相信,会有很多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属也会对他感激不已;而更多的则是那些因为他的努力而免于遭受不法侵害的人们,他们也许并不知道艾德的存在,但他们无疑却是从他身上获益最多的人群。艾德穷其后半生的时间,履行了自己对生命的承诺。
    里昂与艾德,不同的起点,不同的终点,不同的归宿……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在犯罪史上刻上了自己的名字。

部分受害人照片

部分受害人照片

盖瑞•莱昂•里奇威


3、是羔羊的沉默?还是沉默的羔羊?
    看过以托马斯•哈里森原著为剧本的电影《The Silence of the Lambs》(国内翻译为《沉默的羔羊》)的朋友们都知道里面有个连环杀手“野牛比尔”,有对人物原型再深入了解一些的可能还会知道“野牛比尔”取材自多名现实中的连环杀手(关于这个我们也专门写过一点小评析),这其中最典型的,当属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剥皮连环杀手艾德•盖因。
    盖因于1906年8月27日出生于美国一个“母系社会”的家庭中:一个强权跋扈的母亲、一个软弱无能的父亲、一个有反抗意识但却无法摆脱控制的哥哥……这几乎是我们所了解到的许多连环杀手家庭结构的一个范本。母亲对盖因的影响力是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的,他甚至有可能为了维护母亲的权威而杀害了自己的哥哥亨利(该案存疑),母亲对他的限制使他几乎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结界”中,该说什么、吃什么、做什么,甚至是该想些什么……听妈妈的就好了。
    这名连环杀手的罪行其实用很简单的几句话就可以表述清楚:1944年5月16日涉嫌谋杀自己的哥哥亨利(未被定罪);1947年至1951年间至少盗墓9次,盗取的尸体均为50-60岁的中老年妇女;1954年12月8日谋杀普兰菲尔德酒吧老板(娘)玛丽•赫甘并带走尸体;1957年11月16日谋杀普兰菲尔德五金店的老板(也是娘),59岁的伯妮斯•沃顿并带走尸体。最后,他对上述所有尸体的处理方式是:砍头、支解、剥皮,用支解的器官、骨骼制作各种生活用品,食用脏器,把人头做成狩猎装饰品,用人皮为自己缝制了一件“女人的外套”。以上仅为经警方取证核实的情况,其真正的罪行应远不止于此。
    盖因直到78岁离开人世的时候仍旧是个不折不扣的童子鸡,很难想象在他杀害了多名妇女并盗取了多名中老年妇女尸体的同时虽然剥人皮、制作以人体器官为原材料的生活用品、食人肉、对着尸体手淫……但却坚决否认自己有过奸尸行为。
    我们愿意相信他。
    是的,盖因在这个问题上既没有记忆上的偏差,也没有撒谎;他只是在忠实地遵循自己母亲的教诲:坚决抵触任何形式的婚外性行为。
    盖因是不是一个很残忍的罪犯?毫无疑问,板上钉钉。那么他为什么会如此残忍?疑窦重重,众说纷纭。在我们看来,盖因其实是生存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一个他母亲为他圈定的范围中,他一生都身陷其中,无力自拔;对他而言,母亲是人格化的,甚至是神格化的,也许他哥哥亨利也是人格化的,但是除此之外,其他芸芸众生在盖因的眼中都是一种“物”,一种可供操作、控制、食用的东西,在我们看来残酷的支解食人行为对于他来讲其实和搭积木、吃烤肉没什么分别。盖因不是完全与社会断绝关系的人,但是他自身被禁锢的思维与偏僻的住所都造成了他对社会行为规范这一概念十分模糊的结果,他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从某种角度来讲,他的心智状态和一个幼稚的孩童相若。他杀人的时候知道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他知道,但如果你问他什么是法律?法律对杀人会有什么处罚措施?那他可就说不上来了。在盖因看来,法律与社会规范往往和妈妈说的不太一样,妈妈一定是好的、是对的,那么和妈妈相反的一切就都是坏的、是错的了----是的,盖因的动机很可能其实就这么简单,甚至可以不太恰当地说,是一种“单纯”。
    就是这样一个连环杀手让无数媒体疯狂了好一阵子,大家都象打了鸡血吃了戕药一般,争先恐后地渲染案件的血腥恐怖,激扬文字地描述犯罪人的残忍狡诈……他们都没有试图去真正了解这个罪犯真正的犯罪诱因,更不会有人去探究盖因心中那只不曾沉默的“羔羊”。
    1984年7月26日,78岁的盖因终老于蒙多塔精神健康研究所,他在被关押的24年间一直表现得温顺驯良。无论他是不是已经离开了他自幼就被禁锢的精神牢笼,无论他是不是已经意识到自己所做过的一切罪孽深重……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自己母亲的怀抱,也许只有那里才是他灵魂的唯一归宿。
    羔羊终于沉默了。

盖因的房子

杂货店主Bernice Worden的尸体

艾德·盖恩Edward Theodore Gein

4、恶魔的城堡,痛苦的地狱。
    一个大胡子反派,占据着一个大城堡,有钱有势,鱼肉乡里,欺男霸女,为非作歹,十恶不赦……这个桥段相信大家打小就没少看到过。把上文联系到连环杀手上来的话,可能一些朋友会说:“这不就是蓝胡子德莱斯么?”呵呵,不错不错,这种形象往往都会在第一时间带着大家的思绪飞向中世纪,但是我们这里要讲的是另外一个近代犯罪史上的大胡子阿叔----生于1860年的美国“医生”赫尔曼•韦伯斯特•马德盖特。
    马德盖特从小就喜欢外科医学,这玩意说来也算个挺正经的爱好,可是如果他只是单纯地爱好外科解剖,就多少搀杂了点恐怖的味道在里面了。小马德盖特在不了解任何医学知识的情况下就喜欢拿各种小动物做解剖“实验”,这种根本谈不上啥技术含量的癖好折射出他自幼便天性残忍的一面;当然,从某种角度来讲,能平静地面对尸体也有可能帮助他在未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这似乎也是马德盖特同学当时的良好初衷,于是乎,1878年,18岁的马德盖特进入了密西根大学医学院,也算是转正进了科班了。他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人体其实更为“有趣”,别管大家能不能理解,这种对解剖学的爱好毕竟也没啥不对的,正所谓“不疯魔,不成活”嘛。“疯魔”版本的马德盖特凭着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开始着手对人体的解剖研究……“原材料”从哪来的?这个就有点不那么拿得上台面了:解剖用的尸体都是从医学院偷的。
    截止到这里,我们还无从评价马德盖特的行为是否真的有什么过于异常的地方,毕竟一个对外科医学痴迷的年轻人和一个残忍嗜杀的变态还是两种不能混同的概念。但是,马德盖特真正的犯罪行为也正是自他盗窃尸体开始的,他在对盗窃来的尸体在进行解剖研究之余,还有效地进行了“再利用”,就是利用这些尸体来诈骗保险金。顺利毕业后,马德盖特也象其他人一样结婚,组织家庭,找工作……问题接踵而至:没有条件再找到尸体了,兴趣爱好得不到满足不说,捞外块的财路被断了可是个严重的问题。马德盖特心里痒手头紧的,找不到合适的出路,那个急啊!我们无从得知他到底经过了多么艰难反复的思想斗争,但毫无疑问最终马德盖特很可能得到了一个与《资本论》中差不多切合的观点,那就是:“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与肮脏的东西”。说白了就是想完成原始积累?那就别怕弄脏自己的手!
    事实证明,撒开了不要脸的人是很可怕的。
    马德盖特当机立断,抛弃了自己身边的一切:妻子、家庭、故乡,甚至是自己的名字。他改名为亨利•霍华德•霍尔莫斯(其实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另一种译法,有够讽刺),只身一人来到了芝加哥,物色好了一个寡妇开办的杂货店,应聘成功。大家可能觉得后面应该无怪乎是个什么两人日久生“性”,苟合一处,奸夫淫妇,等等等等;放心吧,比起那些三流的编剧而言,马德盖特同学还是很有创新精神的,他没有落入那些伦理片或是三级片的俗套,而是往惊悚片甚至是恐怖片的套路上靠了靠……
    马德盖特:“我靠!”
    于是那个寡妇就此人间蒸发,成为了马德盖特资本原始积累的“第一滴血”。
    在利用一系列的伪造文件“合法”地得到了这家杂货店之后,马德盖特开始通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积累财富,凭借自己修炼了十数年(或是数十年?)的骗术,他很快便步入了中产阶级的行列,终于成为有钱人啦!当然,马德盖特倒不属于那种土包子型的暴发户,一有钱就去干点诸如买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之类的无聊事;他对自己的未来有更“宏伟”的规划。
    事实再次证明,豁出去不要命的人是更恐怖的。
    马德盖特腰包里鼓鼓囊囊地揣满了美刀,昂首阔步来到了芝加哥市区,指挥一大批建筑工人忙前跑后,盖楼!这可不是一般的大HOUSE,这是一栋三层的酒店式建筑,隔音效果良好,上百套的客房,而且到处遍布着各式各样的机关陷阱,甚至还配有单独的囚禁室(绑架)、焚化室(毁尸)、石灰井(灭迹),所有的机关操控全集中在马德盖特自己的房间里。大楼建成之后,马德盖特就象一只巨大的蜘蛛一样,安然地坐在自己设计的死亡结界中央,静等着猎物自投罗网。
    1893年,恰逢世界博览会在芝加哥举行,马德盖特在自己的恐怖城堡中忙得也是不亦乐乎:把住进来的房客利用各种机关绑架起来,强迫他们签署财产转移的文件或者保险单,再把他们杀害之后去“继承”他们的财产或是“领取”他们的保险金,最后还要把他们的尸体进行处理,将漂白后的骨骼卖给医学院……几乎是一种流水线般的运作模式,马德盖特不但满足了自己对人体解剖的渴望,而且一时间财源滚滚,成为了当地声明显赫的权贵人物。
    “好”景不长的是,没过多久,他因为在“领地”之外实施的一次谋杀诈骗而遭到了警方的怀疑,这哥们儿虽然心狠手辣,但明显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当时就慌了,一把火烧了自己的城堡后逃之夭夭。在俺们今天看来,这其实很不明智:既断绝了自己的经济来源,又造成了另外一个无法挽回的恶果----200多具遗骸被暴露了出来,事闹大了不是!
    比起杀人和骗钱,马德盖特的反侦查反抓捕能力就让人觉得不敢恭维了,逃跑的时候狼狈不堪,而且所到之处痕迹遍布,没跑出去两天就被警察拿下。马德盖特被捕在押期间写了一本力图证实自己“无辜”的自传。当然,对这个大骗子的话已经不会有人相信了,法官顺应民意地迅速将其判处死刑,1896年5月7日上午10点25分,马德盖特被押上绞架做了吊死鬼。
    马德盖特并非美国犯罪史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连环杀手,但他在美国犯罪史上的地位与“开膛手杰克”在英国犯罪史上的地位可谓不相伯仲。也可能是由于当时研究“开膛手杰克”案件的浪潮方兴未艾,所以“H•H•霍尔莫斯连环杀人案”也搭着顺风车成为了美国近代连环杀人犯罪研究的标志性起点。诚然,这一系列杀人案同“杰克”制造的“白教堂谋杀案”一样,留下了诸多令人不解的疑点:比如说马德盖特如何能仅凭一己之力就完成这么一连串的犯罪活动?建筑工程公司对这样古怪的一栋建筑却没提出任何质疑?200多人从那座“恐怖的城堡”中有进无出却无人过问?如此频繁地进行保险诈骗并长期向医学院出售新鲜的人体骨骼……警察当时都死哪去了?!
    今天我们再去争论上述疑点显然意义不大了,就象“开膛手杰克”案一样,马德盖特的案件显然也为美国犯罪学家敲响了警钟,他甚至可以说是促使美国对连环杀手的研究在今天步入了顶尖行列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他为犯罪学家们树立了一个新的典型:固定场所型连环杀手。这种类型的连环杀手从中世纪开始即有之,但是实施者往往都是一些地方豪贵,权钱兼备。而象马德盖特这样几乎是白手起家,在近代历史中最终以一个中产阶级的姿态登场,并且以芝加哥这样一个繁华都市为舞台实施了至少200起残忍的谋杀,这在整个犯罪史上都几乎是独一无二的。所以说,当大家在某处看到对马德盖特冠以“美国的开膛手杰克”这一称号的时候,不要误以为是他也是个拿把手术刀到处杀妓女的变态,我们的“美国杰克”是由于其在美国犯罪史上地位而遗臭万年的。
5、“我是自然界的一个错误……”
    促使一个普通人成为连环杀手的诱因有很多种,某种特定的时代背景往往也会成为孳生变态的温床。“乱世出英豪”这话不假,不过乱世可不只出英豪这么一种人才,更致命的是,“乱世”所带来的影响有时会波及到和平年代中,打破历史长河中那片宁静平稳的水面。
    我们这里要讲的那块打破历史平静的板砖叫安德列•罗曼诺维奇•奇卡缇洛,一个1936年10月16日出生在前苏联乌克兰地区的著名连环杀手。我们先不要去谈奇卡缇洛的罪行是什么,以前苏联及二战的历史为背景来看的话,奇卡缇洛堪称是一个不幸个体的典型。在他出生前,他曾经有一个叫斯特凡的哥哥,而他哥哥可谓生不逢时,幼年的斯特凡正赶上斯大林集体化政策造成的负面影响殃及全国的时代,整个前苏联完全陷入了一片饥饿的恐慌中。斯特凡同那个时代许多其他孩子一样沦为了最悲哀的牺牲品:在1931年被邻居绑架杀害吃掉了,无论官方记录是如何简单含混(记录为“失踪”,但查阅那个年代的历史后大家都不难明白所谓的“失踪”意味着什么了),但至少奇卡缇洛的父母是这样认为的。数年后,刚刚懂事的奇卡缇洛也从父母的口中得到了相同的信息:自己曾经有过一个素未谋面的哥哥,现在没有了,被人吃掉了。
    1939年9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年奇卡缇洛3岁。
1941年6月22日,德国撕毁了《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悍然入侵,艰苦的卫国战争开始了……时年奇卡缇洛5岁。
这场战争的结果改变了整个世界未来发展的格局,也改变了奇卡缇洛的整个家庭与人生。如果说他的母亲在他面前被一群破门而入的德国士兵强奸还可以说是侵略者的野蛮行径的话,那么奇卡缇洛祖国的所作所为恐怕也算不上是什么仁慈的举措:奇卡缇洛的父亲被俘后历经磨难,终于逃了回来。可等待他的并不是掌声与问候,恰恰相反,在那个时代前苏联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观点:被敌人俘虏后如果英勇就义的话那是革命的烈士,活着逃回来的却一定是变节投敌的叛徒----以此为来标准衡量,奇卡缇洛的父亲“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大家眼中的汉奸、走狗、懦夫……难怪某个政治观点偏激的喜剧片里曾有人说:“还是美国民主啊,这要是在我们国家(苏联),怀疑你犯罪从来都是逮来就直接枪毙,毙了你以后再调查,要是查出你确实有罪就是杀得好!要是最后查明你是无辜的就追认为烈士……”
总结来讲就是奇卡缇洛的家庭被毁了,不管罪魁祸首是法西斯国家挑起的战争还是斯大林的严酷统治政策,他们似乎都无力、也无意为自己造成的人间悲剧买单,真正付出代价的,是无数象奇卡缇洛一样的普通家庭。
但是,尽管父母没表示什么,奇卡缇洛却心理老大不平衡了:凭什么我(或我们家?)要给你们买单啊?逼我买是吧?行!我也会找其他人为我结帐的!
强烈的反社会人格(由于父亲被诋毁),难以启齿的功能性勃起障碍(由于目睹母亲被侮辱),扭曲的人生观与价值取向(由于得知哥哥被吃掉)----奇卡缇洛犹如一匹蛰伏的野兽,两眼泛着血红色的光芒,躲在进入和平年代之后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角落中伺机而动。
1978年12月22日,在一块口香糖的诱惑下,9岁的少女叶蕾娜•扎科特诺娃跟随一个身形高大的中年男人走进了格鲁舍夫卡河边的一栋小屋。她再也没有走出来,几天后人们在河的下游发现了她的尸体,她生前遭到了多次性侵犯,腹部有3处刀戳的伤口,死因是溺水及失血性衰竭。
当警方沿着格鲁舍夫卡河沿岸进行案件调查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42岁的奇卡缇洛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嘴角流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少女那痛苦的喘息声仿佛仍旧回荡在他耳边,那绝望的眼神仿佛仍旧浮现在他眼前……奇卡缇洛回味着,带着一点点紧张,压抑着长久以来积蓄的冲动,没关系,这只是个开始……不过很快他就被打断了,几名警察围拢在他周围,“你是奇卡缇洛同志吧,那座小木屋是你的吧。”其中一个警员指着那栋令扎科特诺娃有进无出的房子问道。我们相信在那一刻,奇卡缇洛的面部表情一定很复杂,任何一名初尝杀戮禁果的性掠夺者都会在面对法律或道德戒尺的时候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们往往还来不及从亢奋的状态中回复过来,实在是太刺激了!
就在奇卡缇洛表情来回变换,踌躇不定的时候,警察很可能感觉到了面前这个身高1米93的男人身上散发出的血腥气息,OK!你不需要回答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随后在警察局中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也许奇卡缇洛用自己同志般的真诚赢得了执法者的信任,也许他对自己前半生遭受的苦难进行了激烈的控诉,还有可能是他能言善辩地为自己身上的种种疑点进行了解释……总之,他最后被排除嫌疑释放了出来。走出大门的时候,奇卡缇洛长出了口气,他的第一次犯罪终于圆满完成了。
13年后,美国一名与奇卡缇洛同为性掠夺者类型的,以食人为目的的连环杀手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被捕后在指认被害人的过程中告诉警方:“你永远都无法忘记自己的第一次。”
我们想:第一次,对奇卡缇洛也是同样难忘的。
当时奇卡缇洛的工作是采购员,这一职业为他继续作案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以因公出差为借口,他利用四通八达的铁路公路,将杀戮的阴影覆盖了整个苏维埃大地。截止到1990年,奇卡缇洛至少杀害了53人,其中多为少男少女甚至是儿童……53颗明天的太阳,53个永远失去阳光的家庭,他们都成为了为奇卡缇洛“买单”的人。
直到1990年11月20日方被逮捕归案,奇卡缇洛曾经多次进入警方怀疑的视线,除了那些辩解开脱或抗议之外,奇卡缇洛自身的一个生理特点也是他能连续作案12年的“帮凶”----他是双血型,亦或是说,他的血型有两种表象:原本的AB型血表象,以及在B抗体不明显的状态下A型血的表象;这使他多次在血型比对后得以脱身。
社会主义国家也会有连环杀手?笑话!连环杀手是“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衍生物”,前苏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不承认连环杀手的存在,奇卡缇洛案同样被封锁消息,甚至在案件调查初期出现了定性上的错误,这使得后来被BBC电台称为“森林地带杀手”的奇卡缇洛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肆意摧毁生命。在回顾奇卡缇洛案的同时,同样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而且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已经开始正视连环杀手的问题,各省市地区间的警务人员通过对未侦破案件的联网比对来确定哪些案件属于连环杀人案以并案侦查。籍由上述改变,黄勇、杨新海、李义江……一个个中国的连环杀手也相继归案。诚然,我们国家在连环杀手的认知与研究上还处于发展中阶段,不成熟、不完善是在所难免的,但我们毕竟已经开始现实地去面对这些游离于正常人类社会之外的灵魂,敢于面对才有可能着手解决,大家想捧的想骂的都别太心急,静观数载后再议不迟。如果说奇卡缇洛案是为所有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敲了个警钟的话,我们唯一希望的是:警钟能够长鸣。
1994年2月15日,安德列•罗曼诺维奇•奇卡缇洛在狱中被执行死刑,在行刑用的那把手枪打穿他后脑之前,他双目空洞地喃喃自语道:“我是自然界的一个错误,一头疯狂的野兽……”
奇卡缇洛,你不是一个自然界的错误,你和那数十条无辜的生命一样,都是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6、还有……
除了上面这几位以外,在连环杀手犯罪史上留下名字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无论是作为护法者的埃里奥特•尼斯、罗伯特•雷斯勒、詹姆斯•布鲁舍尔、让•富兰克斯•阿伯拉、金姆•罗斯莫……亦或是作为违法者的伊丽莎白•巴瑟瑞、佩德罗•阿隆索•洛佩斯、韦恩•威廉姆斯、亨利•李•卢卡斯、查里斯•曼森……受自身水平与涉猎资料所限,我们可能无法将他们每一个人的生平事迹一一呈现给大家,但无疑他们都以自己或善或恶的举措共同书写了跌宕起伏的连环杀手犯罪史。让我们对那些竭尽心力研究追缉连环杀手的人们脱帽致敬吧!他们冒着牺牲自己美好生活的风险,努力寻找并揭开那些隐藏在阳光下的罪恶,是他们,使无数象你我一样的人免受野兽的侵袭。而我们对那些已经作古或是在押亦或是仍旧逍遥法外的连环杀手只能给予无情的唾弃!无论他们的动机或手段是什么,无论他们的犯罪成因多么“情有可原”,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都是最卑劣、最自私的行为!就象《浪客剑心》里面比古清十郎所说的:“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的伎俩,无论用多么华丽的借口来掩饰,这始终是血淋淋的事实!”
截止到2006年,据不完全预计,仍有至少700名连环杀手在世界各国的土地上游荡徘徊……
请不要担心,因为在这700名恶魔的周围,有不下他们千倍万倍的专家、学者、研究人员、执法人员……他们就象守护天使一样,使我们远离这些人类历史上最卑劣的灵魂。
七、结语----关于“我们”和“你们”。
    就百科知识而言我们这点墨水已经抖搂得差不多了,最后还要和大家叻叻几句,也希望有耐心看完这两万多字小百科的朋友们能坚持把我们收尾的这点废话听完。
    这个世界上到底存在(过)多少连环杀手?犯罪学家们普遍认为是6000名左右,抛开这个数字的准确性不说,即便是把6000再扩大十倍,他们也只是占全人类极小比例的异类群体,而他们对正常社会造成的影响,也远不及一般犯罪行为----别谈个案,你架不住一般犯罪行为数量多啊!
    那么,我们,你们----大家应当如何看待这种犯罪类型呢?
    美国西海岸的连环杀手理查德•雷瓦•拉米雷斯在接受审判期间收到了众多拥趸的来信,而其中一个狂热崇拜者德琳•里奥甚至与这名至少杀害了16人的连环杀手在羁押场所举行了婚礼。这只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事例,如果我们去仔细审阅那些陈年的卷宗就不难发现,无论是谜一般的“开膛手杰克”,还是新近落网的“BTK杀手”丹尼斯•雷德,都不乏数以千计的支持者。
    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说我们的道德水准只够为野兽喝彩了么?
    在今天这个信息时代里,网络与传统媒体为争抢市场,时常会把一些连环杀手的事迹进行情节上的美化或者猎奇式的渲染后呈现在大家面前,可偏偏有一些,而且还是相当一部分人就是顺着这种错误方向的引导,把连环杀手的形象打包归总到“偶像”甚至是“英雄”里面去。我们看到过很多鼓吹连环杀手“冷静”、“高智商”、“反抗体制”、“有性格”的言论,悲哀!非常悲哀!如果说连环杀手是人类世界的悲哀的话,那么发表这些言论的人就是比悲哀更悲哀的存在。
    我们在这里很严肃地告诉大家:在我们看来,连环杀手都是一群很低级、很无趣、很卑鄙、很自私的败类,他们肆意掠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应当遭到你们的唾弃,如果你们能够真正从客观角度去冷眼观察他们,你们会感受到与之相比较自身存在的道德优越感。
    那么,请不要放弃这种使我们-你们更象“人”的道德优越感。


    尼采说:当你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回望着你……
    我们则希望:当你们凝望深渊的时候,请把握住自己光明的落脚点。



                                        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
                                            2007年5月4日
                                                初稿于北京

    感谢……这玩意儿总觉得有些虚头八脑,要煽情俺们还真不太擅长。不过在这里还是要特别感谢马熙风老师(某中学语文老师)与韩玉胜老师(某大学刑法老师),没有你们的教导与鼓励,就不会有这篇文章的诞生,更不会有我们今天所执着的一切。
    谨以此拙文献给我们最热爱的家人与朋友,正因为有你们以及无数象你们一样的人存在,我们才得以生活在白昼间温暖的阳光下,人们才得以相信在这个世界里,光明是永恒的主旋律。
尾注:
1、为增加文章的“可读性”,行文中曾多次使用调侃的语气,我们对本文中所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在此致以诚挚的歉意。
2、官方资料与我们确认的情况有出入的地方,我们尽量一并陈述给大家,请各位看客斟酌后自行判断。
3、“绿河杀手”与约翰•道格拉斯青年时期均在美国某中部城市就读,但是否为同一学校,不详;文中为增强两人经历的比对效果,对上述情节进行了局部演绎,各位读者不可尽信为盼。
4、文中所使用的资料均为自行编辑撰写,绝无“复制粘贴”式的抄袭行为存在,对使用资料还未能全部进行核实,请大家在阅读时予以必要的甄别。
5、水平与素质所限,行文走笔中多有粗俗措辞,还希望大家多多包涵并不吝指正。
参考书目:
《性学三论》
《性格心理学》
《普通心理学》
《动机剖析》
《变态杀手》
《嗜血的玫瑰》(台版)
《猎食者》(台版)
《沉默的怪物》(台版)
《世纪大擒凶》(台版)
《犯罪心理剖绘档案》(台版)
《异常快乐杀人心理》(台版)
《黑手党百科全书》
《心理神探》(一)、(二)
《人性拼图》(一)、(二)
《我杀故我在》
《黑色大丽花》
《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Crime Classification Manual》
《Unholy Messenger : The Life and Crimes of the BTK Serial Killer》
《Ripperology: A Study of the World's First Serial Killer and a Literary Phenomenon》
《Deranged : The Shocking True Story of America's Most Fiendish Killer》
《The Widow Killer》
《A Serial Killer: David Berkowitz: Son of Sam/Son of Hope》
《The Serial Killer Files : The Who, What, Where, How, and Why of the World's Most Terrifying Murderers》
《A to Z Encyclopedia of Serial Killers》
《The Only Living Witness: The True Story of Serial Sex Killer Ted Bundy》
《The Riverman: Ted Bundy and I Hunt for the Green River Killer》
《The Jeffrey Dahmer Story : An American Nightmare》
《Deviant: The Shocking True Story of Ed Gein, the Original Psycho》
《Serial Killers : The Method and Madness of Monsters》
《The Encyclopedia of Serial Killers》(2005版)

3、是羔羊的沉默?还是沉默的羔羊?
    看过以托马斯•哈里森原著为剧本的电影《The Silence of the Lambs》(国内翻译为《沉默的羔羊》)的朋友们都知道里面有个连环杀手“野牛比尔”,有对人物原型再深入了解一些的可能还会知道“野牛比尔”取材自多名现实中的连环杀手(关于这个我们也专门写过一点小评析),这其中最典型的,当属美国威斯康星州的剥皮连环杀手艾德•盖因。
    盖因于1906年8月27日出生于美国一个“母系社会”的家庭中:一个强权跋扈的母亲、一个软弱无能的父亲、一个有反抗意识但却无法摆脱控制的哥哥……这几乎是我们所了解到的许多连环杀手家庭结构的一个范本。母亲对盖因的影响力是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的,他甚至有可能为了维护母亲的权威而杀害了自己的哥哥亨利(该案存疑),母亲对他的限制使他几乎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结界”中,该说什么、吃什么、做什么,甚至是该想些什么……听妈妈的就好了。
    这名连环杀手的罪行其实用很简单的几句话就可以表述清楚:1944年5月16日涉嫌谋杀自己的哥哥亨利(未被定罪);1947年至1951年间至少盗墓9次,盗取的尸体均为50-60岁的中老年妇女;1954年12月8日谋杀普兰菲尔德酒吧老板(娘)玛丽•赫甘并带走尸体;1957年11月16日谋杀普兰菲尔德五金店的老板(也是娘),59岁的伯妮斯•沃顿并带走尸体。最后,他对上述所有尸体的处理方式是:砍头、支解、剥皮,用支解的器官、骨骼制作各种生活用品,食用脏器,把人头做成狩猎装饰品,用人皮为自己缝制了一件“女人的外套”。以上仅为经警方取证核实的情况,其真正的罪行应远不止于此。
    盖因直到78岁离开人世的时候仍旧是个不折不扣的童子鸡,很难想象在他杀害了多名妇女并盗取了多名中老年妇女尸体的同时虽然剥人皮、制作以人体器官为原材料的生活用品、食人肉、对着尸体手淫……但却坚决否认自己有过奸尸行为。
    我们愿意相信他。
    是的,盖因在这个问题上既没有记忆上的偏差,也没有撒谎;他只是在忠实地遵循自己母亲的教诲:坚决抵触任何形式的婚外性行为。
    盖因是不是一个很残忍的罪犯?毫无疑问,板上钉钉。那么他为什么会如此残忍?疑窦重重,众说纷纭。在我们看来,盖因其实是生存在“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一个他母亲为他圈定的范围中,他一生都身陷其中,无力自拔;对他而言,母亲是人格化的,甚至是神格化的,也许他哥哥亨利也是人格化的,但是除此之外,其他芸芸众生在盖因的眼中都是一种“物”,一种可供操作、控制、食用的东西,在我们看来残酷的支解食人行为对于他来讲其实和搭积木、吃烤肉没什么分别。盖因不是完全与社会断绝关系的人,但是他自身被禁锢的思维与偏僻的住所都造成了他对社会行为规范这一概念十分模糊的结果,他缺乏判断是非的能力,从某种角度来讲,他的心智状态和一个幼稚的孩童相若。他杀人的时候知道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他知道,但如果你问他什么是法律?法律对杀人会有什么处罚措施?那他可就说不上来了。在盖因看来,法律与社会规范往往和妈妈说的不太一样,妈妈一定是好的、是对的,那么和妈妈相反的一切就都是坏的、是错的了----是的,盖因的动机很可能其实就这么简单,甚至可以不太恰当地说,是一种“单纯”。
    就是这样一个连环杀手让无数媒体疯狂了好一阵子,大家都象打了鸡血吃了戕药一般,争先恐后地渲染案件的血腥恐怖,激扬文字地描述犯罪人的残忍狡诈……他们都没有试图去真正了解这个罪犯真正的犯罪诱因,更不会有人去探究盖因心中那只不曾沉默的“羔羊”。
    1984年7月26日,78岁的盖因终老于蒙多塔精神健康研究所,他在被关押的24年间一直表现得温顺驯良。无论他是不是已经离开了他自幼就被禁锢的精神牢笼,无论他是不是已经意识到自己所做过的一切罪孽深重……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自己母亲的怀抱,也许只有那里才是他灵魂的唯一归宿。
    羔羊终于沉默了。

盖因的房子

杂货店主Bernice Worden的尸体

艾德·盖恩Edward Theodore Gein

4、恶魔的城堡,痛苦的地狱。
    一个大胡子反派,占据着一个大城堡,有钱有势,鱼肉乡里,欺男霸女,为非作歹,十恶不赦……这个桥段相信大家打小就没少看到过。把上文联系到连环杀手上来的话,可能一些朋友会说:“这不就是蓝胡子德莱斯么?”呵呵,不错不错,这种形象往往都会在第一时间带着大家的思绪飞向中世纪,但是我们这里要讲的是另外一个近代犯罪史上的大胡子阿叔----生于1860年的美国“医生”赫尔曼•韦伯斯特•马德盖特。
    马德盖特从小就喜欢外科医学,这玩意说来也算个挺正经的爱好,可是如果他只是单纯地爱好外科解剖,就多少搀杂了点恐怖的味道在里面了。小马德盖特在不了解任何医学知识的情况下就喜欢拿各种小动物做解剖“实验”,这种根本谈不上啥技术含量的癖好折射出他自幼便天性残忍的一面;当然,从某种角度来讲,能平静地面对尸体也有可能帮助他在未来成为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这似乎也是马德盖特同学当时的良好初衷,于是乎,1878年,18岁的马德盖特进入了密西根大学医学院,也算是转正进了科班了。他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人体其实更为“有趣”,别管大家能不能理解,这种对解剖学的爱好毕竟也没啥不对的,正所谓“不疯魔,不成活”嘛。“疯魔”版本的马德盖特凭着一种刻苦钻研的精神,开始着手对人体的解剖研究……“原材料”从哪来的?这个就有点不那么拿得上台面了:解剖用的尸体都是从医学院偷的。
    截止到这里,我们还无从评价马德盖特的行为是否真的有什么过于异常的地方,毕竟一个对外科医学痴迷的年轻人和一个残忍嗜杀的变态还是两种不能混同的概念。但是,马德盖特真正的犯罪行为也正是自他盗窃尸体开始的,他在对盗窃来的尸体在进行解剖研究之余,还有效地进行了“再利用”,就是利用这些尸体来诈骗保险金。顺利毕业后,马德盖特也象其他人一样结婚,组织家庭,找工作……问题接踵而至:没有条件再找到尸体了,兴趣爱好得不到满足不说,捞外块的财路被断了可是个严重的问题。马德盖特心里痒手头紧的,找不到合适的出路,那个急啊!我们无从得知他到底经过了多么艰难反复的思想斗争,但毫无疑问最终马德盖特很可能得到了一个与《资本论》中差不多切合的观点,那就是:“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与肮脏的东西”。说白了就是想完成原始积累?那就别怕弄脏自己的手!
    事实证明,撒开了不要脸的人是很可怕的。
    马德盖特当机立断,抛弃了自己身边的一切:妻子、家庭、故乡,甚至是自己的名字。他改名为亨利•霍华德•霍尔莫斯(其实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另一种译法,有够讽刺),只身一人来到了芝加哥,物色好了一个寡妇开办的杂货店,应聘成功。大家可能觉得后面应该无怪乎是个什么两人日久生“性”,苟合一处,奸夫淫妇,等等等等;放心吧,比起那些三流的编剧而言,马德盖特同学还是很有创新精神的,他没有落入那些伦理片或是三级片的俗套,而是往惊悚片甚至是恐怖片的套路上靠了靠……
    马德盖特:“我靠!”
    于是那个寡妇就此人间蒸发,成为了马德盖特资本原始积累的“第一滴血”。
    在利用一系列的伪造文件“合法”地得到了这家杂货店之后,马德盖特开始通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积累财富,凭借自己修炼了十数年(或是数十年?)的骗术,他很快便步入了中产阶级的行列,终于成为有钱人啦!当然,马德盖特倒不属于那种土包子型的暴发户,一有钱就去干点诸如买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之类的无聊事;他对自己的未来有更“宏伟”的规划。
    事实再次证明,豁出去不要命的人是更恐怖的。
    马德盖特腰包里鼓鼓囊囊地揣满了美刀,昂首阔步来到了芝加哥市区,指挥一大批建筑工人忙前跑后,盖楼!这可不是一般的大HOUSE,这是一栋三层的酒店式建筑,隔音效果良好,上百套的客房,而且到处遍布着各式各样的机关陷阱,甚至还配有单独的囚禁室(绑架)、焚化室(毁尸)、石灰井(灭迹),所有的机关操控全集中在马德盖特自己的房间里。大楼建成之后,马德盖特就象一只巨大的蜘蛛一样,安然地坐在自己设计的死亡结界中央,静等着猎物自投罗网。
    1893年,恰逢世界博览会在芝加哥举行,马德盖特在自己的恐怖城堡中忙得也是不亦乐乎:把住进来的房客利用各种机关绑架起来,强迫他们签署财产转移的文件或者保险单,再把他们杀害之后去“继承”他们的财产或是“领取”他们的保险金,最后还要把他们的尸体进行处理,将漂白后的骨骼卖给医学院……几乎是一种流水线般的运作模式,马德盖特不但满足了自己对人体解剖的渴望,而且一时间财源滚滚,成为了当地声明显赫的权贵人物。
    “好”景不长的是,没过多久,他因为在“领地”之外实施的一次谋杀诈骗而遭到了警方的怀疑,这哥们儿虽然心狠手辣,但明显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当时就慌了,一把火烧了自己的城堡后逃之夭夭。在俺们今天看来,这其实很不明智:既断绝了自己的经济来源,又造成了另外一个无法挽回的恶果----200多具遗骸被暴露了出来,事闹大了不是!
    比起杀人和骗钱,马德盖特的反侦查反抓捕能力就让人觉得不敢恭维了,逃跑的时候狼狈不堪,而且所到之处痕迹遍布,没跑出去两天就被警察拿下。马德盖特被捕在押期间写了一本力图证实自己“无辜”的自传。当然,对这个大骗子的话已经不会有人相信了,法官顺应民意地迅速将其判处死刑,1896年5月7日上午10点25分,马德盖特被押上绞架做了吊死鬼。
    马德盖特并非美国犯罪史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连环杀手,但他在美国犯罪史上的地位与“开膛手杰克”在英国犯罪史上的地位可谓不相伯仲。也可能是由于当时研究“开膛手杰克”案件的浪潮方兴未艾,所以“H•H•霍尔莫斯连环杀人案”也搭着顺风车成为了美国近代连环杀人犯罪研究的标志性起点。诚然,这一系列杀人案同“杰克”制造的“白教堂谋杀案”一样,留下了诸多令人不解的疑点:比如说马德盖特如何能仅凭一己之力就完成这么一连串的犯罪活动?建筑工程公司对这样古怪的一栋建筑却没提出任何质疑?200多人从那座“恐怖的城堡”中有进无出却无人过问?如此频繁地进行保险诈骗并长期向医学院出售新鲜的人体骨骼……警察当时都死哪去了?!
    今天我们再去争论上述疑点显然意义不大了,就象“开膛手杰克”案一样,马德盖特的案件显然也为美国犯罪学家敲响了警钟,他甚至可以说是促使美国对连环杀手的研究在今天步入了顶尖行列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他为犯罪学家们树立了一个新的典型:固定场所型连环杀手。这种类型的连环杀手从中世纪开始即有之,但是实施者往往都是一些地方豪贵,权钱兼备。而象马德盖特这样几乎是白手起家,在近代历史中最终以一个中产阶级的姿态登场,并且以芝加哥这样一个繁华都市为舞台实施了至少200起残忍的谋杀,这在整个犯罪史上都几乎是独一无二的。所以说,当大家在某处看到对马德盖特冠以“美国的开膛手杰克”这一称号的时候,不要误以为是他也是个拿把手术刀到处杀妓女的变态,我们的“美国杰克”是由于其在美国犯罪史上地位而遗臭万年的。
5、“我是自然界的一个错误……”
    促使一个普通人成为连环杀手的诱因有很多种,某种特定的时代背景往往也会成为孳生变态的温床。“乱世出英豪”这话不假,不过乱世可不只出英豪这么一种人才,更致命的是,“乱世”所带来的影响有时会波及到和平年代中,打破历史长河中那片宁静平稳的水面。
    我们这里要讲的那块打破历史平静的板砖叫安德列•罗曼诺维奇•奇卡缇洛,一个1936年10月16日出生在前苏联乌克兰地区的著名连环杀手。我们先不要去谈奇卡缇洛的罪行是什么,以前苏联及二战的历史为背景来看的话,奇卡缇洛堪称是一个不幸个体的典型。在他出生前,他曾经有一个叫斯特凡的哥哥,而他哥哥可谓生不逢时,幼年的斯特凡正赶上斯大林集体化政策造成的负面影响殃及全国的时代,整个前苏联完全陷入了一片饥饿的恐慌中。斯特凡同那个时代许多其他孩子一样沦为了最悲哀的牺牲品:在1931年被邻居绑架杀害吃掉了,无论官方记录是如何简单含混(记录为“失踪”,但查阅那个年代的历史后大家都不难明白所谓的“失踪”意味着什么了),但至少奇卡缇洛的父母是这样认为的。数年后,刚刚懂事的奇卡缇洛也从父母的口中得到了相同的信息:自己曾经有过一个素未谋面的哥哥,现在没有了,被人吃掉了。
    1939年9月1日,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年奇卡缇洛3岁。
1941年6月22日,德国撕毁了《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悍然入侵,艰苦的卫国战争开始了……时年奇卡缇洛5岁。
这场战争的结果改变了整个世界未来发展的格局,也改变了奇卡缇洛的整个家庭与人生。如果说他的母亲在他面前被一群破门而入的德国士兵强奸还可以说是侵略者的野蛮行径的话,那么奇卡缇洛祖国的所作所为恐怕也算不上是什么仁慈的举措:奇卡缇洛的父亲被俘后历经磨难,终于逃了回来。可等待他的并不是掌声与问候,恰恰相反,在那个时代前苏联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观点:被敌人俘虏后如果英勇就义的话那是革命的烈士,活着逃回来的却一定是变节投敌的叛徒----以此为来标准衡量,奇卡缇洛的父亲“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大家眼中的汉奸、走狗、懦夫……难怪某个政治观点偏激的喜剧片里曾有人说:“还是美国民主啊,这要是在我们国家(苏联),怀疑你犯罪从来都是逮来就直接枪毙,毙了你以后再调查,要是查出你确实有罪就是杀得好!要是最后查明你是无辜的就追认为烈士……”
总结来讲就是奇卡缇洛的家庭被毁了,不管罪魁祸首是法西斯国家挑起的战争还是斯大林的严酷统治政策,他们似乎都无力、也无意为自己造成的人间悲剧买单,真正付出代价的,是无数象奇卡缇洛一样的普通家庭。
但是,尽管父母没表示什么,奇卡缇洛却心理老大不平衡了:凭什么我(或我们家?)要给你们买单啊?逼我买是吧?行!我也会找其他人为我结帐的!
强烈的反社会人格(由于父亲被诋毁),难以启齿的功能性勃起障碍(由于目睹母亲被侮辱),扭曲的人生观与价值取向(由于得知哥哥被吃掉)----奇卡缇洛犹如一匹蛰伏的野兽,两眼泛着血红色的光芒,躲在进入和平年代之后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角落中伺机而动。
1978年12月22日,在一块口香糖的诱惑下,9岁的少女叶蕾娜•扎科特诺娃跟随一个身形高大的中年男人走进了格鲁舍夫卡河边的一栋小屋。她再也没有走出来,几天后人们在河的下游发现了她的尸体,她生前遭到了多次性侵犯,腹部有3处刀戳的伤口,死因是溺水及失血性衰竭。
当警方沿着格鲁舍夫卡河沿岸进行案件调查的时候,围观的人群中,42岁的奇卡缇洛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嘴角流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少女那痛苦的喘息声仿佛仍旧回荡在他耳边,那绝望的眼神仿佛仍旧浮现在他眼前……奇卡缇洛回味着,带着一点点紧张,压抑着长久以来积蓄的冲动,没关系,这只是个开始……不过很快他就被打断了,几名警察围拢在他周围,“你是奇卡缇洛同志吧,那座小木屋是你的吧。”其中一个警员指着那栋令扎科特诺娃有进无出的房子问道。我们相信在那一刻,奇卡缇洛的面部表情一定很复杂,任何一名初尝杀戮禁果的性掠夺者都会在面对法律或道德戒尺的时候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们往往还来不及从亢奋的状态中回复过来,实在是太刺激了!
就在奇卡缇洛表情来回变换,踌躇不定的时候,警察很可能感觉到了面前这个身高1米93的男人身上散发出的血腥气息,OK!你不需要回答了----“跟我们走一趟吧。”
随后在警察局中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也许奇卡缇洛用自己同志般的真诚赢得了执法者的信任,也许他对自己前半生遭受的苦难进行了激烈的控诉,还有可能是他能言善辩地为自己身上的种种疑点进行了解释……总之,他最后被排除嫌疑释放了出来。走出大门的时候,奇卡缇洛长出了口气,他的第一次犯罪终于圆满完成了。
13年后,美国一名与奇卡缇洛同为性掠夺者类型的,以食人为目的的连环杀手杰夫瑞•莱昂内尔•达莫被捕后在指认被害人的过程中告诉警方:“你永远都无法忘记自己的第一次。”
我们想:第一次,对奇卡缇洛也是同样难忘的。
当时奇卡缇洛的工作是采购员,这一职业为他继续作案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以因公出差为借口,他利用四通八达的铁路公路,将杀戮的阴影覆盖了整个苏维埃大地。截止到1990年,奇卡缇洛至少杀害了53人,其中多为少男少女甚至是儿童……53颗明天的太阳,53个永远失去阳光的家庭,他们都成为了为奇卡缇洛“买单”的人。
直到1990年11月20日方被逮捕归案,奇卡缇洛曾经多次进入警方怀疑的视线,除了那些辩解开脱或抗议之外,奇卡缇洛自身的一个生理特点也是他能连续作案12年的“帮凶”----他是双血型,亦或是说,他的血型有两种表象:原本的AB型血表象,以及在B抗体不明显的状态下A型血的表象;这使他多次在血型比对后得以脱身。
社会主义国家也会有连环杀手?笑话!连环杀手是“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衍生物”,前苏联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不承认连环杀手的存在,奇卡缇洛案同样被封锁消息,甚至在案件调查初期出现了定性上的错误,这使得后来被BBC电台称为“森林地带杀手”的奇卡缇洛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肆意摧毁生命。在回顾奇卡缇洛案的同时,同样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而且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已经开始正视连环杀手的问题,各省市地区间的警务人员通过对未侦破案件的联网比对来确定哪些案件属于连环杀人案以并案侦查。籍由上述改变,黄勇、杨新海、李义江……一个个中国的连环杀手也相继归案。诚然,我们国家在连环杀手的认知与研究上还处于发展中阶段,不成熟、不完善是在所难免的,但我们毕竟已经开始现实地去面对这些游离于正常人类社会之外的灵魂,敢于面对才有可能着手解决,大家想捧的想骂的都别太心急,静观数载后再议不迟。如果说奇卡缇洛案是为所有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敲了个警钟的话,我们唯一希望的是:警钟能够长鸣。
1994年2月15日,安德列•罗曼诺维奇•奇卡缇洛在狱中被执行死刑,在行刑用的那把手枪打穿他后脑之前,他双目空洞地喃喃自语道:“我是自然界的一个错误,一头疯狂的野兽……”
奇卡缇洛,你不是一个自然界的错误,你和那数十条无辜的生命一样,都是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6、还有……
除了上面这几位以外,在连环杀手犯罪史上留下名字的人还有很多很多,无论是作为护法者的埃里奥特•尼斯、罗伯特•雷斯勒、詹姆斯•布鲁舍尔、让•富兰克斯•阿伯拉、金姆•罗斯莫……亦或是作为违法者的伊丽莎白•巴瑟瑞、佩德罗•阿隆索•洛佩斯、韦恩•威廉姆斯、亨利•李•卢卡斯、查里斯•曼森……受自身水平与涉猎资料所限,我们可能无法将他们每一个人的生平事迹一一呈现给大家,但无疑他们都以自己或善或恶的举措共同书写了跌宕起伏的连环杀手犯罪史。让我们对那些竭尽心力研究追缉连环杀手的人们脱帽致敬吧!他们冒着牺牲自己美好生活的风险,努力寻找并揭开那些隐藏在阳光下的罪恶,是他们,使无数象你我一样的人免受野兽的侵袭。而我们对那些已经作古或是在押亦或是仍旧逍遥法外的连环杀手只能给予无情的唾弃!无论他们的动机或手段是什么,无论他们的犯罪成因多么“情有可原”,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都是最卑劣、最自私的行为!就象《浪客剑心》里面比古清十郎所说的:“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的伎俩,无论用多么华丽的借口来掩饰,这始终是血淋淋的事实!”
截止到2006年,据不完全预计,仍有至少700名连环杀手在世界各国的土地上游荡徘徊……
请不要担心,因为在这700名恶魔的周围,有不下他们千倍万倍的专家、学者、研究人员、执法人员……他们就象守护天使一样,使我们远离这些人类历史上最卑劣的灵魂。
七、结语----关于“我们”和“你们”。
    就百科知识而言我们这点墨水已经抖搂得差不多了,最后还要和大家叻叻几句,也希望有耐心看完这两万多字小百科的朋友们能坚持把我们收尾的这点废话听完。
    这个世界上到底存在(过)多少连环杀手?犯罪学家们普遍认为是6000名左右,抛开这个数字的准确性不说,即便是把6000再扩大十倍,他们也只是占全人类极小比例的异类群体,而他们对正常社会造成的影响,也远不及一般犯罪行为----别谈个案,你架不住一般犯罪行为数量多啊!
    那么,我们,你们----大家应当如何看待这种犯罪类型呢?
    美国西海岸的连环杀手理查德•雷瓦•拉米雷斯在接受审判期间收到了众多拥趸的来信,而其中一个狂热崇拜者德琳•里奥甚至与这名至少杀害了16人的连环杀手在羁押场所举行了婚礼。这只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事例,如果我们去仔细审阅那些陈年的卷宗就不难发现,无论是谜一般的“开膛手杰克”,还是新近落网的“BTK杀手”丹尼斯•雷德,都不乏数以千计的支持者。
    这到底是为什么?难道说我们的道德水准只够为野兽喝彩了么?
    在今天这个信息时代里,网络与传统媒体为争抢市场,时常会把一些连环杀手的事迹进行情节上的美化或者猎奇式的渲染后呈现在大家面前,可偏偏有一些,而且还是相当一部分人就是顺着这种错误方向的引导,把连环杀手的形象打包归总到“偶像”甚至是“英雄”里面去。我们看到过很多鼓吹连环杀手“冷静”、“高智商”、“反抗体制”、“有性格”的言论,悲哀!非常悲哀!如果说连环杀手是人类世界的悲哀的话,那么发表这些言论的人就是比悲哀更悲哀的存在。
    我们在这里很严肃地告诉大家:在我们看来,连环杀手都是一群很低级、很无趣、很卑鄙、很自私的败类,他们肆意掠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应当遭到你们的唾弃,如果你们能够真正从客观角度去冷眼观察他们,你们会感受到与之相比较自身存在的道德优越感。
    那么,请不要放弃这种使我们-你们更象“人”的道德优越感。


    尼采说:当你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回望着你……
    我们则希望:当你们凝望深渊的时候,请把握住自己光明的落脚点。



                                        指纹•犯罪研究工作室
                                            2007年5月4日
                                                初稿于北京

    感谢……这玩意儿总觉得有些虚头八脑,要煽情俺们还真不太擅长。不过在这里还是要特别感谢马熙风老师(某中学语文老师)与韩玉胜老师(某大学刑法老师),没有你们的教导与鼓励,就不会有这篇文章的诞生,更不会有我们今天所执着的一切。
    谨以此拙文献给我们最热爱的家人与朋友,正因为有你们以及无数象你们一样的人存在,我们才得以生活在白昼间温暖的阳光下,人们才得以相信在这个世界里,光明是永恒的主旋律。
尾注:
1、为增加文章的“可读性”,行文中曾多次使用调侃的语气,我们对本文中所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在此致以诚挚的歉意。
2、官方资料与我们确认的情况有出入的地方,我们尽量一并陈述给大家,请各位看客斟酌后自行判断。
3、“绿河杀手”与约翰•道格拉斯青年时期均在美国某中部城市就读,但是否为同一学校,不详;文中为增强两人经历的比对效果,对上述情节进行了局部演绎,各位读者不可尽信为盼。
4、文中所使用的资料均为自行编辑撰写,绝无“复制粘贴”式的抄袭行为存在,对使用资料还未能全部进行核实,请大家在阅读时予以必要的甄别。
5、水平与素质所限,行文走笔中多有粗俗措辞,还希望大家多多包涵并不吝指正。
参考书目:
《性学三论》
《性格心理学》
《普通心理学》
《动机剖析》
《变态杀手》
《嗜血的玫瑰》(台版)
《猎食者》(台版)
《沉默的怪物》(台版)
《世纪大擒凶》(台版)
《犯罪心理剖绘档案》(台版)
《异常快乐杀人心理》(台版)
《黑手党百科全书》
《心理神探》(一)、(二)
《人性拼图》(一)、(二)
《我杀故我在》
《黑色大丽花》
《开膛手杰克结案报告》
《Crime Classification Manual》
《Unholy Messenger : The Life and Crimes of the BTK Serial Killer》
《Ripperology: A Study of the World's First Serial Killer and a Literary Phenomenon》
《Deranged : The Shocking True Story of America's Most Fiendish Killer》
《The Widow Killer》
《A Serial Killer: David Berkowitz: Son of Sam/Son of Hope》
《The Serial Killer Files : The Who, What, Where, How, and Why of the World's Most Terrifying Murderers》
《A to Z Encyclopedia of Serial Killers》
《The Only Living Witness: The True Story of Serial Sex Killer Ted Bundy》
《The Riverman: Ted Bundy and I Hunt for the Green River Killer》
《The Jeffrey Dahmer Story : An American Nightmare》
《Deviant: The Shocking True Story of Ed Gein, the Original Psycho》
《Serial Killers : The Method and Madness of Monsters》
《The Encyclopedia of Serial Killers》(2005版)
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