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司法独立那一天的到来:重庆一区政府发公函要求法院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5:46:29
http://news.cn.yahoo.com/10-06-/1493/2kjwv.html

新京报6月28日报道重庆农民付强的蛙场被划入了工业园区,在补偿没谈好的情况下,施工者放炮开山,大批蛙在炮声中死去。付强由此与爆破公司展开了诉讼。

不过,原以为胜算在握的付强,却等来了一场打输的官司。

今年6月,付强的律师查阅卷宗时,发现了一份当地管委会发给法院的“公函”,要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警告法院不要“一意孤行”。

此前,与政府达不成补偿协议的付强,还被当地警方多次调查。目前,他在期待着不受政府干预的二审判决。

6月20日,重庆市涪陵区李渡工业园区内,长满杂草的荒地中,矗立着一座破败的2层楼。

荒地中央是一大片洼地,不时有低沉的蛙声传出。洼地四周,倒塌的围墙淹没在水葫芦中。

洼地是重庆市涪陵区义合美蛙养殖场。曾经,这里的美蛙(美国青蛙,食用蛙)吵得周围邻居夜晚无法入睡。

后来邻居们都因拆迁搬走了。去年底,蛙场里的大批美蛙在施工的炮声中死去。如今,池子里只剩零星的几只蛙,偶尔从浮萍中探出脑袋,呱呱叫几声。

79岁的付以顺和老伴还坚守着这片荒地。那座兀自矗立的楼房早已断水断电。

老两口还将坚持下去,直到儿子付强与工业园区的官司结束。

美蛙之死

44岁的付强是这个美蛙养殖场的负责人。

6月20日,付强介绍,2007年他筹款20万元、贷款13万,加上父亲的积蓄,并联合大哥付裕,三人联合投资,建起占地8.5亩的养蛙场。

2007年4月养殖场建成,当年8月开始购买数百对种蛙投入养殖。由父亲付以顺进行管理。

付强介绍,美蛙繁殖速度较快,3个月即可养成成品蛙,到2008年夏季,美蛙开始成规模。

付以顺估计,当年底就可以出售一批美蛙了,不过,变故出现了。

2008年6月,付强所在的义合镇双溪村被列入李渡工业园区拆迁范围,4家养殖场在拆迁范围内,其中3家养牛蛙,付强养殖美蛙。

规划占地20平方公里的李渡工业园区,是当地政府的大项目,目标是打造“千亿级”园区。

2008年6月27日,涪陵区林业局出台文件,认定牛蛙每亩年产值1.1万—2.2万元。按此标准,三家养殖场接受了补偿,但付强认为数额过低,不愿接受。

僵持过程中,2008年11月,重庆市爆破工程建设公司、重庆鸿宸建筑公司两家施工单位开始施工,在离义合美蛙养殖场不足百米处放炮开山。

付以顺说,最近的炮点离他家蛙池只20多米,放的是联排炮,“轰轰”连响,地动山摇。当时美蛙正在冬眠期,被震醒后,受惊乱跳。蛙池围墙震倒,池水渗漏,美蛙受冻。

付强估算,当时池内美蛙已繁殖到约30万只。当年12月中旬开始,美蛙大量死亡。

2008年12月19日,付强委托涪陵区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蛙场周边炮声监测,测得最高噪音88.9分贝。

此前,1992年河北省的一起案例表明,65分贝的噪音就能将冬眠的美蛙震醒和导致死亡。

2009年2月,在涪陵公证处公证员监督下,随机捕捞的3只美蛙被送到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解剖诊断,证实健康无病。

“那只能说明,蛙是被震死的。”付强估称,1个多月时间内美蛙死亡约27万只,造成损失200多万元。

“刁民”被调查是否涉黑

美蛙大量死亡后,付强找到两家施工公司索赔。两公司称,他们取得了公安机关许可,由工业园区批准进行爆破作业,他们不承担责任。

2009年4月14日,付强将两公司告上涪陵区法院,索赔255万余元。

诉讼过程中,当年11月12日,涪陵区林业局出具新的文件,认定牛蛙、美蛙养殖场可参考每亩1.8万—3.6万元标准补偿。

按此标准,付强可获补偿25万元。付强仍不接受,他认为林业局先后两份文件随意性大,并将牛蛙和美蛙产值混杂。

6月20日,付强称养殖场对自己意义重大,是自己“浪子回头”的标志。他从前做过包工头,1998年因“非法买卖枪支”被判刑12年。

2006年4月,获得减刑的付强提前出狱,他称之后在朋友帮助下包项目赚了些钱,随后开始筹建蛙场。

付强说,他的蛙场手续齐全,管委会无法以此做文章,于是他的“前科”又被管委会拿出来说。当地政府官员称他是“横霸一方的刁民”,“敲诈勒索政府”。

6月22日,记者采访中,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不断强调,“付强有犯罪前科,绝非一般农民”。

付强说,因重庆打黑影响很大,管委会曾希望公安调查他是不是黑社会的。去年底有段时间,他被传唤到派出所四五次。“他们监控我,电话要随时接听,向警方报告方位”。

涪陵警方证实,他们对付强进行过调查,不过拒绝透露详情。

“史上最牛公函”现身

2009年7月14日,涪陵区法院委托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义合美蛙养殖场美蛙死亡原因。

付强说,法院曾多次调解,希望他接受30万元的赔偿额。他说法官曾劝他,司法鉴定很花钱,而且若鉴定出爆破公司没责任,将得不到赔偿。

2009年8月,鉴定书做出,认为爆破公司是造成美蛙大批死亡的原因,并认定蛙场损失额为63万元。

付强满怀希望等着自己胜诉,不过法院先后5次开庭,一直未判决。

付强说,他找到法院,法官称“园区和区政府干涉,不能下判”。

今年3月2日,涪陵区法院终于做出一审判决,不认可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认可两被告自认的30万元损失责任,判赔30万元。

付强不服,委托律师贺恩权提起上诉。

律师贺恩权介绍,他在准备上诉材料时,到中级法院查阅卷宗,突然发现了一份李渡新区管委会发给涪陵区法院的公函。

“怪不得园区警告我打官司准输。原来玄机在此。”付强说。

他把这份公函内容传上了网,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公函”。

这份收在法院卷宗里的公函共4页,落款时间2009年10月15日。

内容为:“一审(法院)不应采信(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的)错误鉴定结论,应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定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并且不利于处理另外三户养殖户的诉讼。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

管委会称只是表达意见

这份公函上,有涪陵区法院副院长黄建全“批示”:交承办人阅处。

6月21日,黄建全承认在这份公函上签了字。他称,公函是从自己办公室门缝里捡到的。对于“捡到”的公函为何进了卷宗,黄未作回答。

该院办一负责人称,公函来自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生荣。他说一般这类材料会进入副卷,可能是法院的人不小心弄错了,被编进了正卷。

公开资料显示,刘生荣原为重庆市三中院民一庭法官。2007年11月,李渡新区管委会成立,刘生荣被调任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征地拆迁和法律事务等工作。

6月22日,刘生荣向记者承认,该函是他组织人写的,代表管委会,“我们只是表达政府意见而已,有何不可?”

至于公函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刘生荣说“听不听是法院的事”。

6月21日,该案承办法官严廷海称,他不记得这份公函,至于是否影响了该案判决,他也不记得。

6月22日,涪陵区国土局副局长、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承认,政府之所以介入付强与爆破公司间的纠纷,是因爆破公司放炮是政府允许的,如果爆破公司要赔偿,最终还是政府埋单。

他称,涪陵区在施行城市化的过程中,政府已最大限度考虑农民利益,在征地时,都是按林业局出具的赔偿标准上限赔偿,但农民“欲壑难填”。

双方的“道德”之争

6月22日,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认为,4户养殖户养蛙致富是假,赶在征地前建蛙池,套取国家赔偿才是真。

他称这几家蛙场原本没有什么蛙。而因蛙藏于水底,很难估值,给农民套取国家补偿留下空间。

“他在法律上钻了空子,林业局糊里糊涂给他办了养殖证,我们政府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邓中亚说,付强的道德有问题。

他向记者怒斥付强,“要是还有点做人的基本良知,对人民政府就不会这样!”

对此,付强认为,这是管委会发公函干预司法败露后,“在道德上给我上纲上线戴大帽子”。

“我的蛙场各种手续齐全,我完全是依法维权。哪里套取国家赔偿?”付强说,农民们听说过隔壁的李渡镇在建工业园区,以为可能五六年后园区会扩展到义合镇这边,没想到一年就把义合镇双溪村划入了园区。“我们的本来目的还是养蛙致富的”。

双溪村4组人刘伟介绍,2008年他在付强的养殖场看到美蛙很多,“密密麻麻到处都是”。同村人张建东也称付强蛙场里的美蛙“多得不得了”,因夏天夜晚蛙鸣声震耳,影响他睡觉,他还骂过付强。

双溪村支书王天荣介绍,该村4家养蛙场“都是真的养蛙”。他介绍,2007年,义合镇政府大力提倡养殖业,村上农业结构调整,村里鼓励付强搞养殖。蛙场成立初期,义合镇镇长等领导还到蛙场视察,并“一致好评”。

目前付强还在等二审判决。那份随卷宗进入中院的“公函”,是否会影响二审法官,付强说:“心里没底。”

邓中亚则认为,付强利用法律规则“玩得滴水不漏”。他感叹,“如果农民都这样善于利用法律,无疑将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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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警方证实,他们对付强进行过调查,不过拒绝透露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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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强说,法院曾多次调解,希望他接受30万元的赔偿额。他说法官曾劝他,司法鉴定很花钱,而且若鉴定出爆破公司没责任,将得不到赔偿。

2009年8月,鉴定书做出,认为爆破公司是造成美蛙大批死亡的原因,并认定蛙场损失额为63万元。

付强满怀希望等着自己胜诉,不过法院先后5次开庭,一直未判决。

付强说,他找到法院,法官称“园区和区政府干涉,不能下判”。

今年3月2日,涪陵区法院终于做出一审判决,不认可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认可两被告自认的30万元损失责任,判赔30万元。

付强不服,委托律师贺恩权提起上诉。

律师贺恩权介绍,他在准备上诉材料时,到中级法院查阅卷宗,突然发现了一份李渡新区管委会发给涪陵区法院的公函。

“怪不得园区警告我打官司准输。原来玄机在此。”付强说。

他把这份公函内容传上了网,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公函”。

这份收在法院卷宗里的公函共4页,落款时间2009年10月15日。

内容为:“一审(法院)不应采信(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的)错误鉴定结论,应做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如果一审法院不采信我们的意见,而一意孤行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硬要依据上述错误鉴定结论作出判决……将会造成原告缠诉或者上访,并且不利于处理另外三户养殖户的诉讼。我们想:这也是一二审法院都不希望发生的后果!”

管委会称只是表达意见

这份公函上,有涪陵区法院副院长黄建全“批示”:交承办人阅处。

6月21日,黄建全承认在这份公函上签了字。他称,公函是从自己办公室门缝里捡到的。对于“捡到”的公函为何进了卷宗,黄未作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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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刘生荣向记者承认,该函是他组织人写的,代表管委会,“我们只是表达政府意见而已,有何不可?”

至于公函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刘生荣说“听不听是法院的事”。

6月21日,该案承办法官严廷海称,他不记得这份公函,至于是否影响了该案判决,他也不记得。

6月22日,涪陵区国土局副局长、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承认,政府之所以介入付强与爆破公司间的纠纷,是因爆破公司放炮是政府允许的,如果爆破公司要赔偿,最终还是政府埋单。

他称,涪陵区在施行城市化的过程中,政府已最大限度考虑农民利益,在征地时,都是按林业局出具的赔偿标准上限赔偿,但农民“欲壑难填”。

双方的“道德”之争

6月22日,李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邓中亚认为,4户养殖户养蛙致富是假,赶在征地前建蛙池,套取国家赔偿才是真。

他称这几家蛙场原本没有什么蛙。而因蛙藏于水底,很难估值,给农民套取国家补偿留下空间。

“他在法律上钻了空子,林业局糊里糊涂给他办了养殖证,我们政府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吞。”邓中亚说,付强的道德有问题。

他向记者怒斥付强,“要是还有点做人的基本良知,对人民政府就不会这样!”

对此,付强认为,这是管委会发公函干预司法败露后,“在道德上给我上纲上线戴大帽子”。

“我的蛙场各种手续齐全,我完全是依法维权。哪里套取国家赔偿?”付强说,农民们听说过隔壁的李渡镇在建工业园区,以为可能五六年后园区会扩展到义合镇这边,没想到一年就把义合镇双溪村划入了园区。“我们的本来目的还是养蛙致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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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村支书王天荣介绍,该村4家养蛙场“都是真的养蛙”。他介绍,2007年,义合镇政府大力提倡养殖业,村上农业结构调整,村里鼓励付强搞养殖。蛙场成立初期,义合镇镇长等领导还到蛙场视察,并“一致好评”。

目前付强还在等二审判决。那份随卷宗进入中院的“公函”,是否会影响二审法官,付强说:“心里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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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重重的今天,我们可以依赖谁?还可以依赖谁?
洼地是重庆市涪陵区义合美蛙养殖场。曾经,这里的美蛙(美国青蛙,食用蛙)吵得周围邻居夜晚无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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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以顺说,最近的炮点离他家蛙池只20多米,放的是联排炮,“轰轰”连响,地动山摇。当时美蛙正在冬眠期,被震醒后,受惊乱跳。蛙池围墙震倒,池水渗漏,美蛙受冻。

付强估算,当时池内美蛙已繁殖到约30万只。当年12月中旬开始,美蛙大量死亡。

2008年12月19日,付强委托涪陵区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蛙场周边炮声监测,测得最高噪音88.9分贝。

此前,1992年河北省的一起案例表明,65分贝的噪音就能将冬眠的美蛙震醒和导致死亡。
那个啥,我有独立的思考能力,不一定要跟着楼主或者文章的思维走吧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6-28 13:41

这里面有问题?
Hed 发表于 2010-6-28 14:09


    他养青蛙吵别人合法,别人爆破吵他青蛙不合法,是这么回事吧。
当然记者说邻居是因为拆迁搬走的,,,恩,是的,记者总是对的。
回复 4# 红色俱乐部


    两码事

养青蛙影响邻居,是邻居和他之间的事情

政府征地拆迁是政府和他之间的事情

张三抢了李四五毛钱,李四再去抢王五五毛钱就是合法的了?
Hed 发表于 2010-6-28 14:17


    对不起,我没说政府这次作对了,一定要我面对的话,我会说如果报道属实,这次政府的公函明显是有问题的,但是,我只是觉得,那个养青蛙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问题,仅此而已。
看看重庆现在谁在台上,有这种事很正常


重复了,编辑掉

重复了,编辑掉
这件事不在于谁对谁错,关键是政府凭什么干预司法?洗地洗的未免太没水平了。
党指挥一切
呵呵,中国GCD的特色嘛。不要奇怪。
P民,就是这种命运的了
这种事挺常见的,唉……
把他理解为 “请求”就完了,介绍案情,如同个人说明案情一样。
不过是公函的形式,
事实上,很多zf衙门还是认为司法是为他们正常的行使管理权利而设立的,人的尊严或者是某D宣扬的人的生存权被无视了。
没有请他吃牢饭已经不错了
ddhj2366 发表于 2010-6-28 14:29

这有啥关系?
重庆电视台天天搞红色节目
瓜爹要求治下老百姓唱红歌发红色短信,瓜瓜则唱天佑女王
不过比起来,瓜爹也是矬子里的大个了
熙来的地盘么,能指望啥
回复 20# 库兹涅佐夫上将
想想仇和在昆明,淡定吧
6月21日,该案承办法官严廷海称,他不记得这份公函,至于是否影响了该案判决,他也不记得。

这人的记忆力这么差,怎么也可以法官?
{:cha:}不顾全大局。。就会是这个结果的。。。。{:wu:}
这种事情哪有发公文的?怎么写,教教我。
通常都是派个人过去找法院的主管领导吃个饭,谈一谈,如果单位之间有利害关系,就交换一些利益(财政和人事部门最有筹码),案子也就控制住了。
发公文,留下证据,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
干预司法公正是不对,我看重庆有些拆迁户也做的确实很过分。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xhrobin 发表于 2010-6-28 22:37


那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就是了,不合理的要求自然 不必满足,要政府掺和什么?政府违反常理的介入我到下意识的觉得当地政府是不是有什么利益牵扯在里头。
库兹涅佐夫上将 发表于 2010-6-28 21:43


    金正日
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玩死P民们。
虽然我们都知道,但是在国内谈这些事情无疑是与虎谋皮、痴人说梦

1、司法独立 2、军队国家化 3、全民公决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西北望射天狼 发表于 2010-6-28 23:56


这是谋反{:2_70:}
回复 29# 西北望射天狼


    这个可是20年前开给俄国的药方,又想再害多一次人?
全民公决决定苏联解体还是某些领导决定苏联解体的呢{:jian:}
他(邓先生)感叹,“如果农民都这样善于利用法律,无疑将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更高要求”。

我们想,这位邓先生的心里话是,“如果农民都不善于利用法律,无疑将不会对政府提出什么依法行政的要求”。
某些领导是它代表的是本加盟共和国人民的意志所作出滴决定……
在某地,现在"涉黑"的帽子可是随时可以扣阿.
还好,养蛙不涉黄.
这事常见,某年月日,锡盟一黑社会大哥被异地(hohot)审判,老大所在的旗人民政府给内蒙中院发来一个红头文件,要求从轻发落,此事后来不了了之,呵呵,大概是这样。
每当看到这样的题材,我都嘿嘿两声假装没啥事。

他养青蛙吵别人合法,别人爆破吵他青蛙不合法,是这么回事吧。
当然记者说邻居是因为拆迁搬走的 ...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6-28 14:11



    合不合法由法院判,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公正算甚么?当然你要把事件重点转移到“吵邻居”这个问题上了也可以,在没有办法为政府洗白的时候,抹黑当事另一方是爱党心切的小将的唯一伎俩了。
他养青蛙吵别人合法,别人爆破吵他青蛙不合法,是这么回事吧。
当然记者说邻居是因为拆迁搬走的 ...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0-6-28 14:11



    合不合法由法院判,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公正算甚么?当然你要把事件重点转移到“吵邻居”这个问题上了也可以,在没有办法为政府洗白的时候,抹黑当事另一方是爱党心切的小将的唯一伎俩了。
无条件支持BO SHU JI ,就是支持。我家就在海关后面,拆迁就是第一家拆迁的,个人利益永远服从国家,不给国家给ZF过不去,亏点就亏点
cncok 发表于 2010-6-29 01:08


    没啥,显示下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而已,更何况我还展示了法律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利,什么权利呢,那就是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