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城管查违章遇暴力抗法 被砍断3根手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1:44:29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10/05-24/2300013.shtml

月21日,(山西)忻州市城区“城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执法人员对某药店进行检查并要求其拆除店外违规张贴的宣传品时,遭到药店负责人的暴力抗拒,市城建监察大队特勤大队指导员李树武肩部被砍伤,三根手指被砍断。目前肇事者已被公安部门控制。

  “祸起”广告张贴牌

  据介绍,当日上午上午10时许,忻州城区“城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执法人员行至云中北路五台山大药房第一分店时,要求其拆除店外违规张贴的宣传品,属违规店外牌,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店主进行宣传教育,劝其配合工作,自行拆除违规店外招牌,但其拒不配合。

  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按相关规定对该违规店外牌进行强制拆除。然而,就在执法人员准备离开时意外发生,药店负责人手持数十厘米长的菜刀砍向执法人员李树武,致使其肩部被砍伤,三根手指被砍断,当场血流如注,被立即送住省城医院。

  行凶者出手太狠

  一城管队员说,以前经常遇到恐吓,但是拿刀砍人还是第一次碰到。

  “此前,我们关于城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早已送达,但店主拒不执行,上门检查时,还是不听劝,于是只好将广告张贴扯下。”

  店主出来制止,态度愤懑,可是谁也没有发现其竟然返回去拿出把菜刀。

  随行的电视台记者拍摄下全部执法过程,店主数次挥刀砍向队员李树武的左臂,以及他本能伸出遮挡头部的左手,后来医院诊断,这一刀砍断他的三根手指,左肩膀伤口深达5厘米。

  李树武血流不止,被抬上写有“执法”字样的面包车时,人已经昏迷,鲜血不断自伤口涌出,车厢里满是浓浓的血腥味。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10/05-24/2300013.shtml

月21日,(山西)忻州市城区“城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执法人员对某药店进行检查并要求其拆除店外违规张贴的宣传品时,遭到药店负责人的暴力抗拒,市城建监察大队特勤大队指导员李树武肩部被砍伤,三根手指被砍断。目前肇事者已被公安部门控制。

  “祸起”广告张贴牌

  据介绍,当日上午上午10时许,忻州城区“城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执法人员行至云中北路五台山大药房第一分店时,要求其拆除店外违规张贴的宣传品,属违规店外牌,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店主进行宣传教育,劝其配合工作,自行拆除违规店外招牌,但其拒不配合。

  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按相关规定对该违规店外牌进行强制拆除。然而,就在执法人员准备离开时意外发生,药店负责人手持数十厘米长的菜刀砍向执法人员李树武,致使其肩部被砍伤,三根手指被砍断,当场血流如注,被立即送住省城医院。

  行凶者出手太狠

  一城管队员说,以前经常遇到恐吓,但是拿刀砍人还是第一次碰到。

  “此前,我们关于城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早已送达,但店主拒不执行,上门检查时,还是不听劝,于是只好将广告张贴扯下。”

  店主出来制止,态度愤懑,可是谁也没有发现其竟然返回去拿出把菜刀。

  随行的电视台记者拍摄下全部执法过程,店主数次挥刀砍向队员李树武的左臂,以及他本能伸出遮挡头部的左手,后来医院诊断,这一刀砍断他的三根手指,左肩膀伤口深达5厘米。

  李树武血流不止,被抬上写有“执法”字样的面包车时,人已经昏迷,鲜血不断自伤口涌出,车厢里满是浓浓的血腥味。


:D 又有人不让城管活了

:D 又有人不让城管活了
店主故意伤人, 已经触犯刑法.
后来呢
有压迫,就有反抗。压迫的,越是厉害。反抗的,也就越是厉害。这个关系,是呈正比的。
这老板怎么能用刀呢,下回城管上街估计要带刀了
暴力抗法啊
{:3_83:}
一、要求拆除店外张贴的广告是许多城市的要求,理由是消除视觉污染。不过,貌似这个并无法律依据。从报道中“此前,我们关于城市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早已送达,但店主拒不执行”这段描述可以看出,城管人员送达的可能只是政府整治的通知,而通知一般是不能做为执法依据的。这其实也是全国大部分地区城管所面临的尴尬之一,必须要落实上级意图,但往往无依据。
二、要求药店拆除违章广告并无不可,但作出处罚决定的主体上可能有争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只有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才能做出强制拆除的决定,而城管队伍作为受建设部门委托执法的部门,应该是无权当场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的。当然,如果忻州成立了城管执法局,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那另当别论。
三、拆除程序上可能有瑕疵。我们知道,一宗行政处罚案件,除非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才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从报道上来看,行政强制拆除明显不符合简易程序的要求,那么如果要走一般程序,须立案、审批、制定处罚决定、告诉当事人权利、送达等程序,当场行政强制拆除同样是不合乎行政处罚程序要求的。
本来都是走江湖的,不是你砍人就是被别人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