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校园事故致师生伤害辖区领导一律免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24:39
[转]《财新网》
原文链接:http://policy.caing.com/2010-05-17/100144561.html

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一律就地免职
  【财新网】(实习记者 许菁 17日发自北京)5月14日起,陕西省咸阳市规定,若发生致师生人身伤害的校园事故,所属管辖区的相关领导进行免职处理。

  据《西安晚报》报道,若出现上述校园事故,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以及主管副县市区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一律就地免职。

  5月14日,咸阳市政府在“安排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专题会议上,宣布了这一决定。■[转]《财新网》
原文链接:http://policy.caing.com/2010-05-17/100144561.html

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一律就地免职
  【财新网】(实习记者 许菁 17日发自北京)5月14日起,陕西省咸阳市规定,若发生致师生人身伤害的校园事故,所属管辖区的相关领导进行免职处理。

  据《西安晚报》报道,若出现上述校园事故,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以及主管副县市区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乡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一律就地免职。

  5月14日,咸阳市政府在“安排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专题会议上,宣布了这一决定。■
  没有责任制,必然当地负责人疏于管理;要是责任很大,一个和当地领导有仇恨的,一次袭击可以免职大批人……唉。完善制度要考虑很多,有难度。
不能头疼医头屁股疼医屁股
一个区的领导能有多大能耐?你要教育局公安局自己去协调吗?这方面出了问题要免职 那方面出了问题也要免职 压力一层层往下传 一些领导天天想着怎么保乌纱帽 一级政府不想着主动解决问题 责任都推到基层 这样搞屁
关键是拿出切实的管理办法,而不是设一些不通电的高压线
这个我就想起来山西的事情 山西的市长们别的不干 天天盯着煤矿 一死人就要卷铺盖滚蛋 不想滚蛋的就瞒瞒瞒 煤矿安全生产是一个市长就能解决的问题吗?很多事情矛盾根植于社会深层 牵涉面广大 最近出了这么多校园伤害案 一个区县的领导就能解决问题吗?到现在出了多配置一些警察多发两把叉子也没看出别的什么实际行动 起码搞一下全体师生安全教育 发动社会关注和维护校园安全总是应该的吧?
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让具体人去承担责任,只能说谁摊上谁倒霉,扫好自家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免职不是处分,过段时间换个岗位继续上。至少该撤职。
{:3_82:}雇上几个保安,弄点防割手套,防刺背心,防狼喷雾,电警棍什么的不就结了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5-18 16:42


    握爪,看到题目时,我也想到了
尼米兹 发表于 2010-5-18 17:37


    弄个职位容易吗,同志
xbs3000 发表于 2010-5-18 17:46
  南平那个坏人袭击幼儿园就是为了报复领导,如果这条规定落实,实际上就是鼓励那一类的坏人……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5-18 18:06

呵呵,是那么个意思哦,要对领导有恨真就直接去学校解决问题啦,TG啊,说你什么好呢:D


回复 11# 新侨联委员


    同意,这种一刀切,高压线恰恰是粗暴的表现,核心在于保住官帽,不在于化解处理矛盾

回复 11# 新侨联委员


    同意,这种一刀切,高压线恰恰是粗暴的表现,核心在于保住官帽,不在于化解处理矛盾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0-5-18 16:42


    早晨经过广州一些学校门口,每个学校门口都有一个警察和两个保安,有的是四个保安,正好有一个幼儿园和一个小学大门紧挨着,那密度堪称惊人------希望这种措施能制度化,不要一阵风就过了,对那些经常骚扰孩子的小流氓也是个震慑
楼上说得不错
我相信:大部份人看到这文件,一种智力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头疼医头屁股疼医屁股{:cha:}

这是惯例了。。。
唯一的办法就是各级领导直接搬进学校办公,警卫就可以顺手保护两帮人了。没过多久就该学生抗议了: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