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案必须重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43:59
<P>新民周刊消息 记者近日在哈尔滨采访时获悉,办理“宝马撞人案”的道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房久林“落马”了。这位曾因查处“哈尔滨国贸城案”、“朱胜文案”而声名卓著的“反腐英雄”,此番被立案侦查的一个原因是在“宝马案”中接受吃请。</P>
<P> 2004年4月12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房久林,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派来的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带走。差不多同一时候,道里区法院主管刑事案件审判的一位副院长也“黯然离场”。6月27日,哈尔滨市检察系统一位工作人员和当地一消息灵通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P>
<P>  当地一位了解内情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久林在被逮捕之前,就已听说“宝马案”中有司法人员出现问题的风声。但他的表现依然十分强硬。</P>
<P>  这位人士介绍,4月12日中午,房久林注意到道里区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守在附近,就问他为什么不走,这位工作人员回答:“我走也要将你带走。”房久林说:“你有这个能耐吗?!”</P>
<P>  当晚,黑龙江省检察院纪检、法纪两个部门办案人员来到道里区检察院。在他们准备搜查房久林办公室时,遭到房久林的全力阻挠。办案人员找到区院检察长,经检察长同意后进行了搜查。在房的办公室内现场搜出现金10余万元,另有20万元左右的存款等财物。</P>
<P>  据称,抓捕房久林的直接起因是“宝马案”。“宝马案”发生后,房久林接受了苏秀文一方的吃请,并收受了钱款。目前,房久林案已被转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立案侦查。</P>
<P>  记者获悉,房久林被抓捕后承认了在“宝马案”中接受吃请和收钱的情节。</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17 16:28:13编辑过]
<P>新民周刊消息 记者近日在哈尔滨采访时获悉,办理“宝马撞人案”的道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房久林“落马”了。这位曾因查处“哈尔滨国贸城案”、“朱胜文案”而声名卓著的“反腐英雄”,此番被立案侦查的一个原因是在“宝马案”中接受吃请。</P>
<P> 2004年4月12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房久林,被黑龙江省检察院派来的工作人员从办公室带走。差不多同一时候,道里区法院主管刑事案件审判的一位副院长也“黯然离场”。6月27日,哈尔滨市检察系统一位工作人员和当地一消息灵通人士证实了这一消息。</P>
<P>  当地一位了解内情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久林在被逮捕之前,就已听说“宝马案”中有司法人员出现问题的风声。但他的表现依然十分强硬。</P>
<P>  这位人士介绍,4月12日中午,房久林注意到道里区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守在附近,就问他为什么不走,这位工作人员回答:“我走也要将你带走。”房久林说:“你有这个能耐吗?!”</P>
<P>  当晚,黑龙江省检察院纪检、法纪两个部门办案人员来到道里区检察院。在他们准备搜查房久林办公室时,遭到房久林的全力阻挠。办案人员找到区院检察长,经检察长同意后进行了搜查。在房的办公室内现场搜出现金10余万元,另有20万元左右的存款等财物。</P>
<P>  据称,抓捕房久林的直接起因是“宝马案”。“宝马案”发生后,房久林接受了苏秀文一方的吃请,并收受了钱款。目前,房久林案已被转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立案侦查。</P>
<P>  记者获悉,房久林被抓捕后承认了在“宝马案”中接受吃请和收钱的情节。</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17 16:28:13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何来狂笑</I>在2004-7-17 16:27:00的发言:</B>



<P>  据称,抓捕房久林的直接起因是“宝马案”。“宝马案”发生后,房久林接受了苏秀文一方的吃请,并收受了钱款。目前,房久林案已被转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院立案侦查。</P>
<P>  记者获悉,房久林被抓捕后承认了在“宝马案”中接受吃请和收钱的情节。</P>

<P>办案人员在宝马案中已经很明显存在腐败
<P>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案件必须由上级机关指定重审,或者由检察机关抗诉进入重审程序
<P>在全国网民的关注下,这种案件中间竟然还存在腐败
<P>真是让人苦笑不得</P>
<P>韩桂芝免职事件调查</P><P>。。。。。。。</P><P>宝马案后,约见记者说“冤枉”</P><P>  关于韩桂芝,有两件事情值得一提。宝马案是其一,马德案是其二。</P><P>  韩桂芝在黑龙江政坛如鱼得水,然其真正进入全国公众的视线,却是因为发生在2003年10月16日、轰动国内外的“哈尔滨宝马车撞人案”。记者也是在这次采访中与这位省级高官有了几次接触。</P><P>  2003年12月20日,哈尔滨宝马车交通肇事案在该市道里区法院公开审理,驾驶员苏秀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P><P>  该案判决之后,当即在互联网上掀起轩然大波,苏秀文被认为有高官背景,针对黑龙江高层领导的种种说法纷至沓来。其中与韩桂芝有关的“说法”有:苏秀文是韩桂芝的儿媳和韩桂芝与黑龙江前某领导的关系。</P><P>  记者与韩桂芝的秘书取得联系后,1月5日,韩桂芝在她的办公室约见记者并热情地迎到门口与记者握手。韩桂芝表达她的想法称:宝马撞人案中的苏秀文不是她的儿媳,和她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和她身边的工作人员也没有任何关系;不管苏秀文有什么背景,有关部门都要依法办事,公正处理,对百姓负责,要给老百姓一个明白。韩桂芝同时表示:对这个事件要公正处理,要公布于众,要对百姓生命负责。</P><P>  韩桂芝当时对记者表示,她感觉“冤枉”,但是她“不恨网民”,因为他们“不了解真相”。她还说:“如果有后台、有内幕,要搞清楚,没有的话不能这样搞攻击,政法口、司法口要公正处理、调查清楚;新闻口也要说清楚,不要让百姓借题发挥。”</P><P>  最后,韩桂芝提供给记者关于她的谣言在网络上的原始出处——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P><P>  记者再次和韩桂芝取得联系是在1月7日晚,记者打电话向她核实互联网上她和原黑龙江省某领导的关系的传言。</P><P>  第二天的见报稿件上有这样两句话:“韩桂芝强调,互联网上部分网友毫无根据攻击官员的态势非常不好,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和“韩桂芝最后重申,宝马撞人一案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依法办事,公正处理</P>
好啊!
一地鸡毛
<P>郁闷啊!</P>
<P>好!!!!!!!!!!</P><P>[em01]</P><P>这叫一网打尽!!!!!</P>
<P>我很惊诧,这些贪官说谎从不脸红。</P>[em04][em04][em04]
<P>理想与现实,还是有些距离地说。</P>
<B>以下是引用<I>hlljh969</I>在2004-7-18 4:03:00的发言:</B>

<P>我很惊诧,这些贪官说谎从不脸红。</P>[em04][em04][em04]

<P>你说谎的时候脸会红嘛?
<P>人性而已</P>
已阅
<P>真能重审么?</P>[em06]
靠,俺们说了也得算[em03]
<P>现在说这个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P>
<P>"宝马案"的最终结果的公布简直是挑战人类的智慧!苏娘们也利害,连BMW的设计人员说不可能的是都能弄出来!利害!</P>
汽车驾驶证=持枪证,汽车=枪,没有合法的持枪证带枪违法,用枪杀了人该怎么办?
楼上的命题的条件就不成立,还真能掰到一块
已阅!
没劲。
<B>以下是引用<I>eagel</I>在2004-7-19 9:40:00的发言:</B>
没劲。


[em16]
<P>看来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重审了,再让黑龙江高院重审此案件只会破坏中国司法独立的权威性。(虽说我国的司法独立的实践情况并不让人民满意!)但从长远看,最高法院重审此案件会大大提高中国老百姓对法院权威的信赖度,这对未来建立真正中国的司法独立制度奠定那点“来之不易”的司法威信基础。</P>
<B>以下是引用<I>肥警AA</I>在2004-7-19 18:58:00的发言:</B>

<P>看来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重审了,再让黑龙江高院重审此案件只会破坏中国司法独立的权威性。(虽说我国的司法独立的实践情况并不让人民满意!)但从长远看,最高法院重审此案件会大大提高中国老百姓对法院权威的信赖度,这对未来建立真正中国的司法独立制度奠定那点“来之不易”的司法威信基础。</P>


不太现实,不过现在问题是被害人都没有上诉,当然检察院可以直接抗诉
<P>阅。</P><P>可以重审。</P>
同意
<B>以下是引用<I>eagel</I>在2004-7-19 9:40:00的发言:</B>
没劲。

<P>当人民对法律麻木的时候,是最可怕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