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推荐]警方为破案让受害女再遭强奸取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7:41:14
湖北省的张女士睡觉时被歹徒强奸,当地警方设计了一个奇怪的抓捕方案:民警埋伏在张女士家中,等歹徒再次实施犯罪时将其当场抓获并拿到证据。第二天晚上,歹徒竟在4名民警的包围下逃脱。随后,警方提取了歹徒现场留下的精斑与15名嫌疑人的血样做DNA鉴定,发现精斑与村民李端庆的血样相吻合。但李端庆的律师发现警方在提取血样的过程中有不规范操作……
   
<P> <B>离奇抓捕方案</P>
<P>  警方让受害人再次受辱</B></P>
<P>  2003年6月4日晚上,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杨叶镇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就在那天晚上,当村民张女士熟睡之际,一个蒙面男子闯进了她的家欲行不轨,由于惊醒了孩子,歹徒逃走。这是张女士噩梦般生活的开始,因为她没有想到第二天晚上歹徒又来了。这次歹徒竟然带了把刀,张女士刚想反抗,他就掏出刀抵在张女士的胸前。张女士害怕歹徒伤害孩子,只好忍痛就范。</P>
<P>  遭受了奇耻大辱之后,张女士去当地的杨叶镇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的领导估计,大胆歹徒第三天可能还会再来,于是决定6月6日晚上实施守候抓捕。不过在抓捕方案当中,有一个细节让受害人很尴尬。警方说,要等到犯罪嫌疑人泄精之后,再让张女士喊出声音,然后他们才能进去抓捕。但是参与当晚抓捕的派出所所长并没有说清为什么会设计这样的方案。为了能尽快抓住那名男子,张女士只好冒着再被强奸一次的痛苦配合警方。</P>
<P>  <B>强奸犯二次得逞后逃跑</B></P>
<P>  这天深夜,民警们果然来了,大家在11点时悄悄布控。受害人介绍,当时派出所长、副所长等四位民警就在客厅的沙发处埋伏,她还是在里间跟二女儿和小儿子睡在大床上,14岁的大女儿睡在小床上。</P>
<P>  大约在午夜过后,不出派出所预料,色胆包天的蒙面歹徒居然如期而至了。受害者说他进屋后先将灯泡摘下,手上又操起了尖刀。这一次受害者是遵循派出所的指令,没有反抗。当时4位民警静悄悄地埋伏着没发出一点声音,也没有作出任何举动。直到张女士按照事先约好的暗号发出咳嗽声,叶所长才冲了出来。可是这已经惊动了歹徒,他趁黑迅速地从后门跑掉了。</P>
<P>  让谁也想不到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蒙面歹徒不但在四位警察的身边把受害人再次侮辱,而且又从四位警察的包围之中逃之夭夭,追出门去的警察一直搜索到天亮,也没有把裸体逃脱的歹徒找到。事后,警方对这次抓捕失败的解释是,刚开始他们没有听到歹徒进门的声音,而当他们听到张女士发出的声响冲出来时,歹徒已经受惊逃跑了。</P>
<P>  <B>无辜村民蒙冤</P>
<P>  根据DNA鉴定逮捕李端庆</B></P>
<P>  案发后,派出所在镇上排出了许多重点对象,抽取了他们的血样,与被害人身体上取到的精液残迹一起送到具备完善DNA鉴定技术的黄冈市公安局。一个月后,鉴定出来了,同村的一个叫李端庆的人,他的血液与犯罪现场遗留的精液残迹DNA一致。据此,李端庆被捕,强奸案告破,歹徒落网,派出所一身轻松。</P>
<P>  <B>律师分析案件诸多疑点</B></P>
<P>  但是镇上的村民们却不干了。据村民们反映,李端庆家族有遗传病史,他本人体质很弱,性格内向,并且腿脚有一些跛,说他作案逃跑,实在是冤。不仅这些,就连被害人的丈夫也不相信案子是李端庆犯的。</P>
<P>  李端庆的律师分析案件,发现这个案子的确疑点多多,比如犯罪现场遗留的鞋子是42码的,但是李端庆只能穿39码的鞋。受害人陈述说歹徒身材高大,而李端庆身高不到1.65米。李端庆与受害人既是亲戚,又做了10年的邻居,音容笑貌相互熟悉。案发时受害人曾与歹徒对话,如果作案的真是李端庆,那么受害人肯定能听出他的声音来。</P>
<P>  <B>当初采血程序很不严谨</B></P>
<P>  关键的一点是,律师发现当初的采血程序很不严谨。村里的医生采血之后,并没有进行严格封存,存在血样搞混甚至被人调包的可能。去年11月,李端庆的案子在鄂州市鄂城区法院开庭了,李端庆当庭否认对自己犯强奸罪的指控,并且提出要求重新进行DNA鉴定。</P>
<P>  <B>李端庆排除嫌疑后获释</B></P>
<P>  在法官做出决定之后,令人瞠目结舌的结果出来了。用法医重新为李端庆抽取的血样,湖北省高院的鉴定结论是犯罪现场的可疑斑痕非李端庆所留。最终,北京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所做的鉴定,彻底排除了李端庆的作案嫌疑。今年1月,李端庆走出了看守所,重获自由的他感受更多的是一种委屈和侮辱。</P>
<P>  在李端庆被释放后不久,鄂城区公安分局的领导专程去李端庆家上门赔礼道歉,并赔偿了李家两万元人民币。至此,李端庆的冤案了结。但是一年前强奸案的侦破又回到了起点,怎么才能在冤枉一个好人之后捉住那个坏人呢?杨叶镇派出所对于最终侦破一年前的强奸案态度是乐观的,他们认为许多案件是在十几年之后才有了新的证据和新的线索。但是,受害人张女士也要再等上10年吗?</P>
<P>  <B>受害者家属质疑</P>
<P>  重要指纹物证下落不明释</B></P>
<P>  无论派出所如何解释,事实就是犯罪分子在四位警官的眼皮底下又实施了一次强奸。受害者说,6月6日这次强奸的发生完全是警察一手造成的。而那天夜里发生的这一切被不久后回家的张女士的丈夫知道了,他大为震怒。他气愤地说,四个公安人员眼睁睁地看着歹徒作案却不采取行动,而且全副武装竟然还让歹徒溜走,这就是一种失职行为。他认为派出所说当时什么也没听到这是鬼话,是办错案子的托词。</P>
<P>  当时犯罪嫌疑人逃脱时,遗留在现场的有灯泡、刀子,这上面应该有歹徒的指纹。警方说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刀子上没有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这可能是因为刀子上的灰尘比较重。与刀子一起从现场取回的那只被歹徒从灯口取下的灯泡,派出所说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保管,但是他们肯定地说对破案最直观的指纹也没有取到。这样,破案的突破口就只有DNA鉴定了。</P>
<P>  <B>举案说法</P>
<P>  如此获取证据涉嫌滥用职权</B></P>
<P>  主持人: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就是采访这一起案件的记者孙震博。你第一次听到这个方案,你的感觉是什么?</P>
<P>  孙震博:《水浒传》里写到一个歹徒凌辱良家妇女,鲁智深就躺在床上代替这个良家妇女等歹徒来,然后将他抓住。那如果这个方案当中,躺在床上的不是这位妇女而是一个警察,那么抓捕这个歹徒不就很容易了吗?</P>
<P>  主持人:但是我感觉到,警方一开始在制定这个方案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想在现场留下充分的证据,给日后定案提供便利。</P>
<P>  孙震博:在前一天的晚上已经发生了强奸案,而且物证已经留在了现场,就是所谓的精斑,但是第二天还要这么做只能是匪夷所思。</P>
<P>  主持人:为了这样一个抓犯罪嫌疑人的目的,设置所谓的这样一套抓捕方案,在法律上来讲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们请教一下相关的专家。</P>
<P>  有关专家称:在抓捕方案里头让当事人再次受到了强奸,而且以此作为获取证据的一个手段,这涉嫌滥用职权。第二,把受害人和她的子女置于一种危险之中,没有采取任何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在持刀强奸这种案件里面,没采取任何的保护措施,就涉及了不积极地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P>
<P>  <B>DNA技术出错可能性很小</B></P>
<P>  主持人:我们看到前后数次鉴定,第一次认为现场遗留的精斑是李端庆的,后面几次都否认了。为什么惟独第一次DNA的鉴定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P>
<P>  孙震博: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是人为因素导致的,要么是检验本身出了差错。</P>
<P>  主持人:现在可能很多人有这个疑问,这种DNA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到底有多少?我们来请教一下有关方面的专家。</P>
<P>  有关专家称:除了单卵双生的双胞胎以外,这个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DNA结构是一样的,如果检验结果出现不同的结论,很可能就有一方是做错了。出现这种错误除了人为的故意因素以外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就是血样出了错误,另一个原因就是技术原因。但是技术出错的可能性很小。</P>
<P>  主持人:如果技术出错的可能性很小,那么人为出错的可能性就会增大。第一次李端庆的血样被抽出来并且被送去鉴定的过程当中,哪一个环节最有可能出现问题?</P>
<P>  孙震博:在黄冈市公安局做DNA鉴定的时候是有可能出错的,有可能把血样拿错了。另外可能是从杨叶往黄冈送血样的过程当中被别人调了包。</P>
<P>  主持人:当时办案人员对于第一次DNA鉴定出现错误这个事实有没有回过头去进行调查究竟错在哪儿呢?</P>
<P>  孙震博:如果这个DNA鉴定不出错的话,案子也不会拖到今天。第一次的检验过程中,那些精斑肯定是犯罪嫌疑人的,后来又取到了几个人的血样,经过DNA鉴定有两样东西是同一的,这至少说明这几人中肯定有犯罪嫌疑人,但不是李端庆。现在排查出来15个重点的嫌疑对象,只需要把他们一一再抽一遍血,谁和当时DNA图谱相吻合,谁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警方没有去这么做。</P>
<P>  主持人:整个案件从一开始的蹊跷抓捕方案,一个失败的抓捕行动,到最后一次错误的鉴定,导致一个无辜的人被关了半年之久。最后的办法就是重新去寻找一条正确的通往最终结局的道路,我们也将等待当地公安机关给我们一个最终的说法。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17 8:38:02编辑过]
湖北省的张女士睡觉时被歹徒强奸,当地警方设计了一个奇怪的抓捕方案:民警埋伏在张女士家中,等歹徒再次实施犯罪时将其当场抓获并拿到证据。第二天晚上,歹徒竟在4名民警的包围下逃脱。随后,警方提取了歹徒现场留下的精斑与15名嫌疑人的血样做DNA鉴定,发现精斑与村民李端庆的血样相吻合。但李端庆的律师发现警方在提取血样的过程中有不规范操作……
   
<P> <B>离奇抓捕方案</P>
<P>  警方让受害人再次受辱</B></P>
<P>  2003年6月4日晚上,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杨叶镇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就在那天晚上,当村民张女士熟睡之际,一个蒙面男子闯进了她的家欲行不轨,由于惊醒了孩子,歹徒逃走。这是张女士噩梦般生活的开始,因为她没有想到第二天晚上歹徒又来了。这次歹徒竟然带了把刀,张女士刚想反抗,他就掏出刀抵在张女士的胸前。张女士害怕歹徒伤害孩子,只好忍痛就范。</P>
<P>  遭受了奇耻大辱之后,张女士去当地的杨叶镇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的领导估计,大胆歹徒第三天可能还会再来,于是决定6月6日晚上实施守候抓捕。不过在抓捕方案当中,有一个细节让受害人很尴尬。警方说,要等到犯罪嫌疑人泄精之后,再让张女士喊出声音,然后他们才能进去抓捕。但是参与当晚抓捕的派出所所长并没有说清为什么会设计这样的方案。为了能尽快抓住那名男子,张女士只好冒着再被强奸一次的痛苦配合警方。</P>
<P>  <B>强奸犯二次得逞后逃跑</B></P>
<P>  这天深夜,民警们果然来了,大家在11点时悄悄布控。受害人介绍,当时派出所长、副所长等四位民警就在客厅的沙发处埋伏,她还是在里间跟二女儿和小儿子睡在大床上,14岁的大女儿睡在小床上。</P>
<P>  大约在午夜过后,不出派出所预料,色胆包天的蒙面歹徒居然如期而至了。受害者说他进屋后先将灯泡摘下,手上又操起了尖刀。这一次受害者是遵循派出所的指令,没有反抗。当时4位民警静悄悄地埋伏着没发出一点声音,也没有作出任何举动。直到张女士按照事先约好的暗号发出咳嗽声,叶所长才冲了出来。可是这已经惊动了歹徒,他趁黑迅速地从后门跑掉了。</P>
<P>  让谁也想不到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蒙面歹徒不但在四位警察的身边把受害人再次侮辱,而且又从四位警察的包围之中逃之夭夭,追出门去的警察一直搜索到天亮,也没有把裸体逃脱的歹徒找到。事后,警方对这次抓捕失败的解释是,刚开始他们没有听到歹徒进门的声音,而当他们听到张女士发出的声响冲出来时,歹徒已经受惊逃跑了。</P>
<P>  <B>无辜村民蒙冤</P>
<P>  根据DNA鉴定逮捕李端庆</B></P>
<P>  案发后,派出所在镇上排出了许多重点对象,抽取了他们的血样,与被害人身体上取到的精液残迹一起送到具备完善DNA鉴定技术的黄冈市公安局。一个月后,鉴定出来了,同村的一个叫李端庆的人,他的血液与犯罪现场遗留的精液残迹DNA一致。据此,李端庆被捕,强奸案告破,歹徒落网,派出所一身轻松。</P>
<P>  <B>律师分析案件诸多疑点</B></P>
<P>  但是镇上的村民们却不干了。据村民们反映,李端庆家族有遗传病史,他本人体质很弱,性格内向,并且腿脚有一些跛,说他作案逃跑,实在是冤。不仅这些,就连被害人的丈夫也不相信案子是李端庆犯的。</P>
<P>  李端庆的律师分析案件,发现这个案子的确疑点多多,比如犯罪现场遗留的鞋子是42码的,但是李端庆只能穿39码的鞋。受害人陈述说歹徒身材高大,而李端庆身高不到1.65米。李端庆与受害人既是亲戚,又做了10年的邻居,音容笑貌相互熟悉。案发时受害人曾与歹徒对话,如果作案的真是李端庆,那么受害人肯定能听出他的声音来。</P>
<P>  <B>当初采血程序很不严谨</B></P>
<P>  关键的一点是,律师发现当初的采血程序很不严谨。村里的医生采血之后,并没有进行严格封存,存在血样搞混甚至被人调包的可能。去年11月,李端庆的案子在鄂州市鄂城区法院开庭了,李端庆当庭否认对自己犯强奸罪的指控,并且提出要求重新进行DNA鉴定。</P>
<P>  <B>李端庆排除嫌疑后获释</B></P>
<P>  在法官做出决定之后,令人瞠目结舌的结果出来了。用法医重新为李端庆抽取的血样,湖北省高院的鉴定结论是犯罪现场的可疑斑痕非李端庆所留。最终,北京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所做的鉴定,彻底排除了李端庆的作案嫌疑。今年1月,李端庆走出了看守所,重获自由的他感受更多的是一种委屈和侮辱。</P>
<P>  在李端庆被释放后不久,鄂城区公安分局的领导专程去李端庆家上门赔礼道歉,并赔偿了李家两万元人民币。至此,李端庆的冤案了结。但是一年前强奸案的侦破又回到了起点,怎么才能在冤枉一个好人之后捉住那个坏人呢?杨叶镇派出所对于最终侦破一年前的强奸案态度是乐观的,他们认为许多案件是在十几年之后才有了新的证据和新的线索。但是,受害人张女士也要再等上10年吗?</P>
<P>  <B>受害者家属质疑</P>
<P>  重要指纹物证下落不明释</B></P>
<P>  无论派出所如何解释,事实就是犯罪分子在四位警官的眼皮底下又实施了一次强奸。受害者说,6月6日这次强奸的发生完全是警察一手造成的。而那天夜里发生的这一切被不久后回家的张女士的丈夫知道了,他大为震怒。他气愤地说,四个公安人员眼睁睁地看着歹徒作案却不采取行动,而且全副武装竟然还让歹徒溜走,这就是一种失职行为。他认为派出所说当时什么也没听到这是鬼话,是办错案子的托词。</P>
<P>  当时犯罪嫌疑人逃脱时,遗留在现场的有灯泡、刀子,这上面应该有歹徒的指纹。警方说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刀子上没有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这可能是因为刀子上的灰尘比较重。与刀子一起从现场取回的那只被歹徒从灯口取下的灯泡,派出所说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保管,但是他们肯定地说对破案最直观的指纹也没有取到。这样,破案的突破口就只有DNA鉴定了。</P>
<P>  <B>举案说法</P>
<P>  如此获取证据涉嫌滥用职权</B></P>
<P>  主持人: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就是采访这一起案件的记者孙震博。你第一次听到这个方案,你的感觉是什么?</P>
<P>  孙震博:《水浒传》里写到一个歹徒凌辱良家妇女,鲁智深就躺在床上代替这个良家妇女等歹徒来,然后将他抓住。那如果这个方案当中,躺在床上的不是这位妇女而是一个警察,那么抓捕这个歹徒不就很容易了吗?</P>
<P>  主持人:但是我感觉到,警方一开始在制定这个方案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想在现场留下充分的证据,给日后定案提供便利。</P>
<P>  孙震博:在前一天的晚上已经发生了强奸案,而且物证已经留在了现场,就是所谓的精斑,但是第二天还要这么做只能是匪夷所思。</P>
<P>  主持人:为了这样一个抓犯罪嫌疑人的目的,设置所谓的这样一套抓捕方案,在法律上来讲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们请教一下相关的专家。</P>
<P>  有关专家称:在抓捕方案里头让当事人再次受到了强奸,而且以此作为获取证据的一个手段,这涉嫌滥用职权。第二,把受害人和她的子女置于一种危险之中,没有采取任何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在持刀强奸这种案件里面,没采取任何的保护措施,就涉及了不积极地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P>
<P>  <B>DNA技术出错可能性很小</B></P>
<P>  主持人:我们看到前后数次鉴定,第一次认为现场遗留的精斑是李端庆的,后面几次都否认了。为什么惟独第一次DNA的鉴定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P>
<P>  孙震博:出现这种情况要么是人为因素导致的,要么是检验本身出了差错。</P>
<P>  主持人:现在可能很多人有这个疑问,这种DNA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到底有多少?我们来请教一下有关方面的专家。</P>
<P>  有关专家称:除了单卵双生的双胞胎以外,这个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DNA结构是一样的,如果检验结果出现不同的结论,很可能就有一方是做错了。出现这种错误除了人为的故意因素以外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就是血样出了错误,另一个原因就是技术原因。但是技术出错的可能性很小。</P>
<P>  主持人:如果技术出错的可能性很小,那么人为出错的可能性就会增大。第一次李端庆的血样被抽出来并且被送去鉴定的过程当中,哪一个环节最有可能出现问题?</P>
<P>  孙震博:在黄冈市公安局做DNA鉴定的时候是有可能出错的,有可能把血样拿错了。另外可能是从杨叶往黄冈送血样的过程当中被别人调了包。</P>
<P>  主持人:当时办案人员对于第一次DNA鉴定出现错误这个事实有没有回过头去进行调查究竟错在哪儿呢?</P>
<P>  孙震博:如果这个DNA鉴定不出错的话,案子也不会拖到今天。第一次的检验过程中,那些精斑肯定是犯罪嫌疑人的,后来又取到了几个人的血样,经过DNA鉴定有两样东西是同一的,这至少说明这几人中肯定有犯罪嫌疑人,但不是李端庆。现在排查出来15个重点的嫌疑对象,只需要把他们一一再抽一遍血,谁和当时DNA图谱相吻合,谁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警方没有去这么做。</P>
<P>  主持人:整个案件从一开始的蹊跷抓捕方案,一个失败的抓捕行动,到最后一次错误的鉴定,导致一个无辜的人被关了半年之久。最后的办法就是重新去寻找一条正确的通往最终结局的道路,我们也将等待当地公安机关给我们一个最终的说法。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7-17 8:38:02编辑过]
听说这个派出所还是全国优秀派出所三等功
暗无天日。
顶...........没话说了
有这种事
<P>昨天看 的 CCTV今日说法。</P>
<P>如果是所长的老婆,估计就不会这么干了</P>
<P>这是昨天中央电视台 今日说法 播出的</P>
<P>中国人权状况,中国法制程度,可见一斑。</P><P>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啊,特别是提高全民的素质,不要象某些人因为高收入工作难找就否定大学扩招!</P>
这他妈的就是中国的警察
蠢的像猪一样
...........没话说了 [em14][em14][em14]
<P>匪夷所思,那人怎样做到的,做事而不露声音,难到那些警察都睡觉了,楼主给个链接看看!</P>
http://news.sina.com.cn/s/2004-07-16/17443730940.shtml
我打赌事情是这样的 所长看受害人 挺漂亮 自己起了歹心 第二天亲自“上马”。大家别说我不理性 中国偏僻地区的经常和流氓一样的。只是他犯罪有执照。不相信来东北看看黑龙江县及以下的警察是什么样,我开过OK厅认识过很多这样的警察。他们玩小姐从来都不用钱的。伺候不好还打呢!我要胡说我不是人。
<B>以下是引用<I>dali715</I>在2004-7-17 11:26:00的发言:</B>
我打赌事情是这样的 所长看受害人 挺漂亮 自己起了歹心 第二天亲自“上马”。大家别说我不理性 中国偏僻地区的经常和流氓一样的。只是他犯罪有执照。不相信来东北看看黑龙江县及以下的警察是什么样,我开过OK厅认识过很多这样的警察。他们玩小姐从来都不用钱的。伺候不好还打呢!我要胡说我不是人。

<P>
<P>但是所长不该回来告诉指导员 说做的蛮爽 所以第三天 指导员也跑去上马 当然抓不到人了 </P>
<P>这个结论看了很多论坛是最被认可的</P>
<B>以下是引用<I>dali715</I>在2004-7-17 11:26:00的发言:</B>
我打赌事情是这样的 所长看受害人 挺漂亮 自己起了歹心 第二天亲自“上马”。大家别说我不理性 中国偏僻地区的经常和流氓一样的。只是他犯罪有执照。不相信来东北看看黑龙江县及以下的警察是什么样,我开过OK厅认识过很多这样的警察。他们玩小姐从来都不用钱的。伺候不好还打呢!我要胡说我不是人。


强烈同意
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公安的很多弊端,比如既然是蹲点守侯,却只埋伏在房中,外面却没有接应埋伏的人,这说明事前根本没考虑周全,接下来在追捕过程中应该出现了体能问题,基层民警中胖子不多,但要讲体能恐怕合格的也不多,但我认为最大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思想,从长春的人质案到这则强奸案,公安机关处处体现了抓到犯人破案第一的思想,而没有把群众的安全摆在第一位,如果又这种错误的指导思想存在,那么这些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在以后肯定还会发生!
法制社会,必须有一大批高水平高素质的确执法者;必须有更广泛的高素质的人民群众.
<B>以下是引用<I>dali715</I>在2004-7-17 11:26:00的发言:</B>
我打赌事情是这样的 所长看受害人 挺漂亮 自己起了歹心 第二天亲自“上马”。大家别说我不理性 中国偏僻地区的经常和流氓一样的。只是他犯罪有执照。不相信来东北看看黑龙江县及以下的警察是什么样,我开过OK厅认识过很多这样的警察。他们玩小姐从来都不用钱的。伺候不好还打呢!我要胡说我不是人。

<P>晕,说这话的人看了报纸新闻或电视新闻没有啊,那个女受害者的样子并不漂亮,就普通农村妇女一个,而且年纪看上去也四多岁了。。。。别趁机乱说啊。。。。
<P>不过这案件里面的警察的确是弱智。。。。。</P>
<B>以下是引用<I>dali715</I>在2004-7-17 11:26:00的发言:</B>
我打赌事情是这样的 所长看受害人 挺漂亮 自己起了歹心 第二天亲自“上马”。大家别说我不理性 中国偏僻地区的经常和流氓一样的。只是他犯罪有执照。不相信来东北看看黑龙江县及以下的警察是什么样,我开过OK厅认识过很多这样的警察。他们玩小姐从来都不用钱的。伺候不好还打呢!我要胡说我不是人。

<P>严重 同意!!!!
<P>中国有的警察是最有组织性 纪律性 而且还有工资拿 红包收的黑社会 是口中一套 手中一套 两面三刀 自中华文明开创以来最最无耻 下流 卑鄙 愚蠢之徒 不管你是什么人 黑道 白道 只要不是官道通通拔毛!就算你是一掏大粪的!也要拔----给他免费刷牙!!!(还要用你自己的哪个粪勺,想让我用自己的牙刷 没门!!!)就如同拔赌徒 拔嫖客 拔小偷 拔地痞 呵呵有钱老子不怕辛苦 至于 “小姐”就只好委屈自己好好用身体教育一下了!!
<P>这种人有严重的心理变态行为!与党国时 伪政时期之警察不一样 那时之警察就是土匪 恶霸 流氓 地痞 而有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警察是要扇着你的脸 拿着你的钱 处处行凶 处处作恶 还要你口口声声称赞他为公仆 不要说是有苦说不出 而是让你有苦说成甜 有泪说成笑 颠倒黑白 却没有那么多的智商 最终让大家都知道了他是什么样的人 他却还要当着众人的面编造自己的丰功伟绩 因为他还不知道 他已经谁也骗不了了
<P>只是我一向不明白有些中国之警察缘何不怕报复 你就不怕人家死后做鬼也不放过你??不过后来一想终究明白了 我们的党告诉我们了 死后什么都没了 于是乎这些中国之警察雀跃了“活着时有关系咱不怕 死了后啥都没了欠下的恶债也自然没了 何怕之有”。
<P>对中国的有些警察我想还是不要骂了 因为骂了那么多又有什么用??他们的脸皮是栓在家里不那出来的!!!最后我送他们一句:“天下最最卑鄙下流,阴险无耻,灭门绝后之蠢材”
<P> 注意:本文所指乃 有些警察 并非所有警察 骂这些警察我是第一次 并非哗众取宠而是——他们该骂!!</P>[em01][em01][em01][em01]
这是一帮连猪也不如的家伙,即使让四头猪在那里,我想,即使抓不住罪犯,也不会让罪犯得逞-----猪会哼哼,或者乱拱一气,那样罪犯还会再次得逞吗??或者罪犯在黑暗中被猪办了一脚,一下子摔倒桌子的脚上,说不定还可能晕过去呢,那样不久抓住罪犯了?------所以猪比那几个警察强!!!!!!!!!!!
<P>妈的,现在的警察都是贼。</P>
<B></B>
蠢的像猪一样
<P>荒唐</P>[em01]
<B>以下是引用<I>飞跃海峡</I>在2004-7-17 9:07:00的发言:</B>

<P>如果是所长的老婆,估计就不会这么干了</P>

<P>
<P>严重认同!</P>
一群猪,该杀
晕,这法子真好。警察叔叔真是聪明![em06][em06][em06]
哈哈~~这些警察真他MD的什么玩意儿~~~至少连起码的破案知识都没有~~~~垃圾啊垃圾~~
<P>猪女人和猪警察</P><P>估计是警察的头想上这个蠢猪女人,就叫几个警察给他放哨</P>
猪!
[em16]这样的警察已经构成渎职罪,应该上诉!
可能是警察的熟人(乡干部或警察的顶头上师什么的),警察也不是猪脑袋,他们是知时务的!
不准你们污蔑警察叔叔!!!伟大的共产常执政下警察叔叔全是好的,你们再说把你们全抓起来!!![em06][em06][em06]
这样的警察和ZHU 有什么区别吗?????
第一次的强奸犯是谁不知道,第二次的强奸犯肯定是四位啊SIR中的一个,哥几个见被害人颇有几分姿色,串通好搞出这么一样戏.
<P>哈哈,估几那4个JC看的硬起来走不动了,所以罪反跑了.</P><P>这个实在精典.</P><P>如果抓杀人犯是不是要再杀一次?</P>
稀夏的社会,稀夏的人![em05][em06]
<P>唉!!!!!!!!!!!!!!!!!!!!!!!!!!!!!!!!!!!!!!!!!!!!!!!!!!!!!!!!!!!!!!!!!!!!!!!!!!!!!</P>
这种抓捕方法实在是有创意,简直蠢的跟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