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开发商买地不得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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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100507/n271988235.shtml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记者贾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今天下午就“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国发10号文件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对此,齐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如果某开发企业的股东将他的贷款提供给了企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是明显地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齐骥说,国发10号文所指的违规主要是违反国家在公司治理、信贷管理、证券市场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说,按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改变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内部交易搞利益输出。又如,违反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约定的用途,不得将信贷资金转贷等。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http://news.sohu.com/20100507/n271988235.shtml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记者贾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今天下午就“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国发10号文件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对此,齐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贷款,如果某开发企业的股东将他的贷款提供给了企业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是明显地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齐骥说,国发10号文所指的违规主要是违反国家在公司治理、信贷管理、证券市场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说,按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改变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内部交易搞利益输出。又如,违反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不得擅自改变贷款约定的用途,不得将信贷资金转贷等。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这下子打击了房地产的贷款买地能力了……
不得申请  如果申请会怎么样呢
这个规定感觉比较扯,现在哪个开发商手上的现金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不都是银行贷款嘛.
08年那次降低土地出让金支付比例以及大量贷款救了很多地产企业.现在过冬的粮食已经齐备.除非真没风险意识,否则应该都能挺很长一段时间.
这些手段还是比较实在,针对性很强。
看来中国的房地产降温会有一个比较长的时期了。
怀疑是大开发商通过住建部出规定,维护自己的垄断地位,
让中小开发无法参与竞争。
这个打击很重啊,特别对小房地产企业。简直是给大型企业做垄断用的
这招有点狠,静观效果了~
balmain 发表于 2010-5-8 20:17

这样挺好的啊。乱搞的小鱼小虾咔嚓了挺好的。
我开始担心会出现一个超级央企统筹经营全国的房地产开发
happywar 发表于 2010-5-9 02:45

如果铁了心要控制房价,这个是最直接的手段了。。。什么玩意一旦市场化,涨就一个字。。。只怕TG不敢下这个刀子~
这些都没用,无非两条:
大规模廉租房(不是经适房)
收物业税
everyxt 发表于 2010-5-9 03:20

市场化是必需的。
不市场化难道还搞福利分房?那更轮不到屁民。
everyxt 发表于 2010-5-9 03:20


这个是市场化么?源头就是垄断的,而且野蛮CQ,串通价格,黑箱操作等等违反市场化的地方多去了
tong256yi 发表于 2010-5-9 07:59

呵呵,原计划经济的搞“市场化”哪个不是这样的?法制好过TG的东欧毛子诸国都是如此,自然规律而已~
说是一回事,做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房地产这块喊打喊杀见多了,有几个落到实处的?
金融手段只要坚持半年房价就挺不住.我这的小开发商都一栋一栋的开工资金紧张以经看得出来了.
everyxt 发表于 2010-5-9 09:22


握个爪,俺是理想派,所以眼里都是不足。

另外最近看GM的柔性制造,感觉就是计划经济啊,按照需求提供供给,只是制造流程短了。
国内有点变味,变成压榨零部件供应商了,SGM是没库存了,可是可怜的零件商却全是库存还要随叫随到。
应该限制
我觉得有点矫枉过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