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请大家帮出出主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08:32
甲女和乙男闹离婚,甲女认为乙男现在经营的独立店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乙男认为与甲女分居多年店铺为自己独立经营,不属于共同财产。
甲女于是带人到乙男店铺,乙男以为甲女是带人来抢夺店内物品的,于是和来人发生争执并用水果刀刺伤其中一人,来人在抢夺水果刀时也刮到乙男,乙男因为衣服厚未受伤。
事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调查,乙男被拘留,拘留期间甲女一方提出医疗赔偿,协商不下后派出所认为须将此案由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处理。
请问各位大大,在此事中甲女一方是否有责任,派出所将民事转刑事的处理是否妥当,乙男在此事中的责任又占多少内,乙男是否可以反诉甲女。

欢迎大家都说说看。我觉得疑惑的是甲女一方在整个事件中是起因怎么不被追究责任呢?甲女和乙男闹离婚,甲女认为乙男现在经营的独立店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乙男认为与甲女分居多年店铺为自己独立经营,不属于共同财产。
甲女于是带人到乙男店铺,乙男以为甲女是带人来抢夺店内物品的,于是和来人发生争执并用水果刀刺伤其中一人,来人在抢夺水果刀时也刮到乙男,乙男因为衣服厚未受伤。
事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调查,乙男被拘留,拘留期间甲女一方提出医疗赔偿,协商不下后派出所认为须将此案由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处理。
请问各位大大,在此事中甲女一方是否有责任,派出所将民事转刑事的处理是否妥当,乙男在此事中的责任又占多少内,乙男是否可以反诉甲女。

欢迎大家都说说看。我觉得疑惑的是甲女一方在整个事件中是起因怎么不被追究责任呢?


你除非证明甲女是带人去砍乙男的,甲女才有责任,但事实并非如此,仅仅是乙男"以为"是来抢东西就砍人,符合故意伤害

你除非证明甲女是带人去砍乙男的,甲女才有责任,但事实并非如此,仅仅是乙男"以为"是来抢东西就砍人,符合故意伤害
LS这个有点难,当时店铺里就乙男一人,没有其他认证
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不同的,这个事和你前面说的那一大堆离婚财产分割基本无关,就是因争执而引发的故意伤害.属民属刑要看被害人伤情和追咎意愿
刑事法律所追究,因为在这个犯罪构成中,甲的行为与乙是否犯罪无关。
至于转为刑事案件处理是否合适从你给出的案情中无法得知,一般来说,处理打架斗殴这样的案件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是不宜转为刑事案件的,楼主你仅仅说了“刺伤”就难以判断,到底刺伤到何种程度?而且,将此案转为刑事案件处理是公安机关在立案阶段的权力,即使是轻微伤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必要也可以将之转为刑事案件处理,没有多大争议,至于最终是否构成犯罪是另一个阶段的问题。
谢谢各位大大,“刺伤”指的是划破大腿,皮外伤。甲女一方提出3万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