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叫仿“五四”手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7:57:55
凤凰网 > 凤凰周刊 > 2005年24期(总193期) > 正文  
  青海枪案惊爆跨国贩枪暗道   
   
  2005年09月21日 17:16 字体:大 中 小
  文、图/记者  邓飞

2005年8月23日,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跨国枪支走私案。17名犯罪嫌疑人成为本案被告。

据查,近十年来,上述被告和仍在潜逃中的数十名同伙,从巴基斯坦贩进至少900余支枪支,枪支零部件1500多件。青海省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先后于2005年3月和6月,以走私武器,非法运输、买卖,储存枪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等罪名对17名被告提起公诉。

新华社称,此案无论从走私偷运贩卖枪支批次数量上,还是从时空跨度涉案地域人员的广度上,均可堪称建国以来走私贩卖枪支第一案。

更为严峻的是,这一犯罪团伙近十年的运作,事实上打开了一条跨国枪支走私的地下通道。

跨国枪支走私路线

2004年3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喀什地区公安局在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国道214线截获一辆“依维柯”客货两用车,查获手枪80支,当场扣留犯罪嫌疑人李智。   

审讯中,李智吐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秘密—从1995年开始,李及其团伙一直在从事枪支走私贩卖。他们从巴基斯坦白沙瓦、苏坦等地购买枪支,利用出入境货物运输的便利,从巴基斯坦经新疆喀什红其拉甫口岸偷运入境,再倒卖至青海、甘肃、西藏、四川等地。

此案很快引起高层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成立专案组,指挥新疆、青海、甘肃三省区合力调查此案。

李的供述撕开了口子。警方从一名叫马泽英的犯罪嫌疑人家中,起获枪支114支及部分零配件。

案情一点点廓清:1995年,青海省化隆县德恒隆乡牙曲滩村民马生辉在巴基斯坦读大学时,认识了当地一个外号叫“恰恰”的武器商。在巴基斯坦,枪支可以自由买卖。当年,马生辉和另一名留学巴基斯坦的老乡马麒,以每支400元的价格购买手枪20支,通过一个叫张义明的新疆司机偷运过境,带回西宁。随后,两人以每支4500元的价格,将该批枪支卖给一个名叫马成龙的人,马再寻觅买主。

知情人说,马生辉通晓汉语、藏语、英语、阿拉伯语4种语言,又先后求学于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很早便发现跨国走私枪支背后的暴利。

以“化隆造”为代表的民间制造枪支虽然在大陆地下枪支市场有一定江湖地位,但枪械性能、制作工艺毕竟不及制式枪支,而巴基斯坦枪支自由流通,均是军用枪支,且售价不高,最开始每支进价只需200元,后因要货增加,上涨到400元。

《凤凰周刊》得到消息说,该批贩枪者从巴基斯坦贩进的枪支,有相当部分是大陆某军工企业引进德国生产线制造,依照合同输入巴基斯坦,各项性能胜过大陆军警配枪。

该批刻有“MADE  IN  CHINA”标识的军用枪支让“化隆造”相形见绌,贩枪者批发给第一道贩子的价格为4500元,最终售价到达9000元以上。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一个叫斗白的枪贩子曾单支卖出17000元,创下最高价。

而马麒在掌握了跨国走私枪支的流程后,开始单干。1996年前后,马麒和同伙马先俊抵达巴基斯坦,购得28支手枪,托给新疆司机李智带回。

“刚开始,枪贩子只要给几条烟,就可以获得司机帮助,往境内偷偷运枪。”知情者说,但司机们发现受托之物是枪支后,开始索要更高的好处费。

新疆喀什境内的红其拉甫口岸,连接中国和巴基斯坦,地处5000米以上,自然条件艰苦,边检人员难以每天严查数以千计的车辆。司机们往往把枪藏在轮胎或者特制的油箱夹层里,蒙混过关。

在暴利诱惑下,一些司机如马泽英、李智,也开始加入到枪支走私团伙,成为熟练的贩枪者。

青海检方指控说,2001年10月,马泽英在巴基斯坦一次性购得手枪60支,置汽车油箱夹层带回喀什,后又装进一涂料桶中运到西宁。

今年41岁的马泽英因胆大心细和良好的安全运货记录,一度成为西宁地下贩枪者竞相追捧的“财神”。2003年,马麒、马生林、马耀贤赶到喀什,找马泽英要货,马很快从巴基斯坦购得80支枪,藏至轮胎中带到乌鲁木齐,交给马麒等人。随后,马麒等将其中45支枪卖给二道贩子、化隆人谭振明(另35支枪的去向仍在追查中),谭则将其中20支卖给三道贩子杜成海和马启祥,杜成海等人完成终端销售。

知情者说,新疆喀什是跨国走私枪支集散地,而枪支主要进入青海西宁地下交易市场销售。

办案人员透露,马泽英最多一次从巴基斯坦运进90多支手枪。

枪支流向仍待追查

已获知的近千军用枪支从境外流入中国西北部后,最终落入谁手?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表示,枪支流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不便透露。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办案人员说,该案涉案时间长、作案人数多、非法运输、买卖枪支数量大,又牵扯境外。迄今为止,该案还有近5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在逃,抓捕和枪支追缴工作非常艰难。

知情者分析说,部分枪支可能流入藏区牧民。青海省藏区果洛州、玉树州和四川、甘肃的藏区以及西藏地广人稀,藏民普遍有持枪传统。

一个落网枪贩子的供词,印证了这一说法。2002年6月,这个叫马毛沙的枪贩子在西宁火车站附近,将28支枪卖给四川甘孜县的4名藏民。

2004年9月,甘肃警方在甘南州挖出一个至少有42名成员的贩枪团伙,涉案枪支78支,其中“五四”式手枪40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19支,“五六”式冲锋枪17支,“六十四”式手枪1支,小口径手枪1支,枪支部件8套50余件,各类子弹12400余发。

警方公布消息说,该团伙主要从马毛沙处购买枪支、枪管及部件。

互联网上可以找到的信息,显示大陆内地城市也是该批枪支的销售重点。

青海检方指控,2004年初,犯罪嫌疑人马乙拉四向四川人王定生、杨洪出售14支手枪。四川警方接获公安部通报后,逮捕王、杨等10人,现场收缴仿“六十四”手枪20支、子弹83发。

在此案庭审中,马乙拉四拒绝承认向王、杨售枪一事。王、杨人在成都被捕后,成都市中级法院也没有认定该两人与马的交易,但杨被处无期徒刑,王获刑7年。成都中院一法官介绍说,对两人的判决是依据已经找到去向的枪支数目,他们购进的但没法查证去向的枪支不在其数,否则惩罚更加严厉。
青海“三0三”跨国贩卖枪支案揭秘(上)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0月28日电   ● 这是一起震惊全国的涉枪大案。
    ● 这是一起特大跨国贩卖枪支案件,案件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7名,涉案枪支达914支、枪支零部件1556件。

    ● 这是一起青海省涉案枪支最多、范围最广的贩卖枪支案件。

     

    “依维柯”带出跨国涉枪大案

    2004年1月新疆公安机关获悉,喀什一个体司机李智和几个青海人涉嫌从巴基斯坦向我国境内偷运枪支。经过缜密侦查,于同年3月3日13时许,在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国道214线截获一辆依维柯客货两用车,查获从巴基斯坦偷运入境的仿“五四”式手枪80支,当场扣留犯罪嫌疑人李智。经审讯得知,从1995年起,李智伙同犯罪嫌疑人马麒、马泽英等人利用出入境货物运输的便利,通过改装油箱或在轮胎内夹带的方式,多次大量从巴基斯坦购买枪支,非法运输倒卖至青海、甘肃、西藏、四川等地,此案引起了新疆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上报中央和公安部。

    这一重大案件引起了中共中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及涉案各省、区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列为2004年公安部部级督办案件。由于此案涉案时间长、作案人数多、非法运输、买卖枪支数量大,又牵扯境外的地区和人员,涉及枪支的来源、具体的数量、流向何方等等方面,给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此,2004年7月6日,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田期玉专门主持召开了该案的专案工作会议,会上公安部决定将此案称为“303”案,并将案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移交青海省公安厅侦办。同年8月4日,青海省公安厅开始并案侦查,成立了以主管刑侦的副厅长为组长的专案组。

    全力侦破涉枪大案

    “ 303”案青海专案组成立后,专门从青海省、(地)市、(区)县三级公安机关抽调了20名业务精、经验丰富、单兵作战能力强的民警开展工作。专案组根据李智的供述,顺藤摸瓜,以抓捕五个主要在逃犯罪嫌疑人为重点,对在押犯罪嫌疑人逐个审讯,全面深入细致地展开了工作。

    在掌握线索后,“303”案 的大规模追捕工作在几个省同时开展。2004年8月8日,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情况,专案组在青海省武警总队西宁支队的配合下,历经近40个小时、25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在甘肃省玛曲县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收缴仿五四式手枪1支,仿六十四式手枪1支,拼装五六式冲锋枪1支及大量子弹,随将新疆在押的11名犯罪嫌疑人安全押解至西宁。同年10月3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西藏、青海两省区密切配合,联合采取行动,于凌晨1时20分将正在西宁市龙源宾馆做枪支交易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枪24支; 10月17日,经多次政策教育,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先俊家属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仿“五四”式手枪25支;11月30日和2005年1月21日,主要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启龙、谭振明先后被抓获。 据警方调查和各犯罪嫌疑人供述,青海省公安厅先后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各类枪300余支。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29岁,最大的56岁。

    用跨国贩枪来寻找暴富途径

    在“303”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巴基斯坦以低价购枪,走私入境后,高价二手倒卖牟取暴利。“303”案几名主要成员获取暴利就高达230多万元。制贩枪支成本低,制枪工具简单易购,原材料来源充足,高额利润的回报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马生辉就是受了这样的诱惑。他在巴基斯坦上大学期间,结识了一名外号叫“恰恰”的武器商,金钱的诱惑使他决定铤而走险。1995年,马麒、马生辉决定一起贩枪。在巴基斯坦白沙瓦市,从“恰恰”处,购买仿“五四”式手枪20支,包裹后分别装入两个包,交给张义明运回新疆喀什,后二人将枪支带至西宁市,马麒将枪卖给了马成龙。 1997年间,马麒与马先俊(另案处理)经预谋,前往巴基斯坦购买仿“五四”式手枪28支,后装入包内交给李智运回国内。约两个月以后,马麒及马先俊到喀什将枪支取回卖给他人。马麒又与马海林预谋后,由马麒出资3万元,并告诉马海林买枪地点及运货人李智等以及买枪地点、行走路线及运货人李智等后,马海林携款到巴基斯坦白沙瓦市找到“恰恰”,购买了30支枪,由李智用东风货车运回国内。马海林到喀什接上货后运回西宁市,马麒将20支枪以每支5500元卖给了马先录,另10支卖给了李成英(在逃)。马先录又将11支枪卖给马毛沙。同年,马麒、张国明、马海林三人又预谋非法买卖枪支,由马海林携款到巴基斯坦购买仿“五四”式手枪30支。经马麒与李智联系,李智让马泽英将枪支运回喀什,马泽英将枪放进改装的车油箱内运回,李智从马泽英卸下的油箱中将30支枪取出,放到他车内的油箱中送至西宁。马麒等人将枪支卖给马毛沙。

    1998年,马生辉与张国明前往巴基斯坦,马生辉以每支800元购买仿“五四”式手枪40支,装入包内,以“雷达”手表名义交给托合提·米吉提运回国内,付运费100美元。此后,马生辉又到巴基斯坦购买仿“五四”式手枪40支,仍以“雷达”手表名义交给托合提·米吉提运回国内,将运费增加到10000元。2000年期间,托合提·米吉提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将40支仿“五四”式手枪运回喀什并与马生辉联系后送往乌鲁木齐市卖给马生辉。1999年、2000年期间,马生辉到新疆喀什,通过苏坦江认识了马泽英后,马生辉要求马泽英从巴基斯坦将枪运回国内。后马泽英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取得60支仿“五四”式手枪运回喀什并与马生辉联系卖枪事宜,马生辉同意后,马泽英将枪支装入油桶中雇车送往哈密,以七万余元卖给马生辉。

    高额的利润使得这伙犯罪分子愈加猖狂。 2000年冬天,李智让张洪新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将40支仿“五四”式手枪运至国内,并称:“你带的这个(用手比划枪状),你要能带过来我给你每支400元至500元。”张洪新见有钱可挣,便将40支仿“五四”式手枪运回喀什交给了李智,获运费两万元。李智驾车将枪支运至西宁后以70000元卖给张国明,张国明又以70000元转卖给了马毛沙。2001年9月,李智把张洪新带到某公司修理厂,将油箱加工改装。由苏坦江组织货源,把40支枪交给了张洪新,张洪新将枪藏进经过加工的油箱里,运回国内,获运费2.5万元。将40支枪交给了李智。后由李智卖给他人。2001年9月,马麒在喀什找马泽英让他从巴基斯坦带枪。10月,马泽英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取得60支仿“五四”式手枪,装到经过加工改装的油箱内运回喀什,放入一涂料桶中运往西宁卖给马麒等人,获4万余元钱。后马麒及马生林、马耀贤以5万元价格将枪支卖给谭振明。2002年夏天,马麒与马生林、马耀贤又商议到巴基斯坦买枪。马麒到巴基斯坦白沙瓦找到了“恰恰”,以每支800元的价钱,购买了60支仿“五四”手枪,到苏斯特交给了苏坦江,苏坦江又交给马泽英,马泽英将枪放在侯才军的车上,说是石头和手表,让侯才军拉运回国,侯才军得运费1000元。途中应马麒的要求将15支枪分装。后马麒等三人将45支以每支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谭振明,马麒将分装的15支也卖给了谭振明。
 利益的驱使、金钱的诱惑和一次次贩枪的“成功”,使不法分子更加猖狂,贩枪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多,贩枪的胆量也越来越大。殊不知,在疯狂贩枪敛财的同时,他们的路也走到了尽头。

  2003年期间,马麒伙同马生林、马耀贤到新疆喀什找马泽英买枪。马泽英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取得仿“五四”式手枪87支,在运回国内途中压坏42支,存放在自己家中,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查获。马泽英将剩余枪支往乌鲁木齐方向运送。同时,马麒等3人租车前往新疆库尔勒。会面后,他们将枪支伪装后运回西宁,放在马耀贤处。后将45支枪卖给谭振明,谭振明将其中的20支卖给杜成海和马启祥(在逃)。杜成海约马乙拉四及赵正海到家中看枪后,马乙拉四将其中3支卖给他人。马乙拉四还将2支仿“五四”式手枪卖给了马成祥。这期间,马麒给马泽英打电话说想要一批“货”,但手头没钱,让他先把枪弄来,钱等枪卖了再给,马泽英同意了。过了一段时间,马泽英给马麒打电话说“货”已到喀什了。2004年1月19日,马麒租了一辆白色面包车到喀什,把枪装上,在返回西宁途经阿图什时发生交通事故,便给马泽英打电话。马泽英租了一辆双排座车前来阿图什。他们带枪一同到张掖。在张掖又租了一黑色桑塔纳车,把92支仿“五四”式手枪运回西宁。因接枪时马麒从马先俊手里借了10万元钱,就将其中的25支枪抵押给了马先俊。又将67支枪让谭振明慢慢卖,卖完了再把钱给马麒。 案发后25支枪从湟中县大才乡上错隆村起获,谭振明归案后于2005年1月26日如实供述了存枪地点,67支枪亦被公安机关起获。

  马生林在认识马泽英后,叫马泽英从巴基斯坦运输枪支。2003年8月,马生林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购买80支仿“五四”式手枪后,由苏坦江分装成20个包后让侯才军运回国交给马泽英。马泽英将枪支放在家中,后叫马生林前来取枪,马生林以质量不好为由只拿走8支。案发后,新疆喀什地区公安局从马泽英家中查获仿“五四”式手枪72支。

  2003年12月,李智通过侯才军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运回仿“五四”式手枪45支枪,用自己的双排座“依维柯”车运往西宁后以10万元卖给张国明,张国明又以18万元转卖给马生辉。马生辉将其中的5支卖给他人,其余40支案发后从其住处起获。2004年春节前后,李智通过侯才军将80支仿“五四”式手枪从巴基斯坦运回喀什。经与张国明联系后,将枪支由他驾车于3月3日运往西宁。途经新疆伽师被新疆警方查获,当场缴获仿“五四”式手枪80支。

  2003年10月,马乙拉四认识了四川籍人王定生(另案处理)。2004年初,马乙拉四与王定生电话联系买卖枪支事宜,王定生携款至西宁市,从马乙拉四处购买6支仿“六十四”式手枪带回四川出售他人。2004年2月,四川籍杨洪(另案处理),经电话联系赴西宁从马乙拉四处购买8支仿“六十四”式手枪带回四川卖给他人。

  2000年4月10日,经马毛沙事先联系,安排马沙力海(已判刑)伙同马盖斯(在逃),从兰州周文俊(已判刑)处购买“五六”式军用枪支零部件5箱,计453件,并于当晚运至西宁市存放于城东区西富林巷马沙力海家中,次日被公安机关查获。2000年9月21日,马毛沙伙同韩乙吉日斯,从兰州周文俊处非法购买“五六”式军用枪支零部件10箱,计1103件,当晚运至西宁市省第六汽车运输公司货场时,被公安机关查获。2002年6月,马毛沙在西宁火车站附近,将28支仿“六十四”式手枪,非法出售给四川省甘孜的才让、泽翁多吉、土登洛桑、泽要(均已判刑)。

  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审判

  此案经公安机关近一年的侦查,涉案人员被一一抓获,公安机关向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04年12月8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审查起诉,2005年7月27日海东地区分院依法向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23日,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马泽英等跨国涉枪大案。此案涉案被告共有17人,涉案枪支近千条。海东地区领导、全区打击制贩枪支犯罪活动重点村部分村民以及100余名群众前来旁听。由于此案属青海省首例特大跨国涉枪大案,指控的犯罪事实多、犯罪嫌疑人多、涉及枪支多,社会影响大,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对立案、审判等环节组织、领导和监督。对整个审判活动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从提押人犯到开庭审判等各个环节都做了周密部署和精心筹划。为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结,抽调了辖区六县法院的法警36名,武警海东支队战士40名,县公安民警40名,协助安全警戒、押解等工作。并成立了审判组、立案审查组、值庭押解组、后勤服务组和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以便协调全院之力搞好这次审判工作任务。这起跨国涉枪大案在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了为期两天半的审理。

  10月13日,这起涉及17个被告人,枪支914支、枪支零部件1556件的跨国涉枪案在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过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泽英、马麒、李智、谭振明、马生辉、马毛沙等14名被告人无视国法,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非法买卖、运输枪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在1995年至2004年间,马泽英、马麒、李智等14人分别从巴基斯坦、甘肃省兰州市等地购买枪支或零部件,又非法出售给他人。其中马泽英参与作案7起,非法买卖、运输枪支469支,马麒参与作案8起,非法买卖枪支365支;李智参与作案6起,非法买卖、运输枪支265支;马生辉参与作案6起,非法买卖枪支245支;谭振明参与作案4起,非法买卖枪支232支;张国明参与作案3起,非法买卖枪支115支;马毛沙参与作案6起,非法买卖枪支109支、枪支零部件1556件;托合提·米吉提参与作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40支;张洪新参与作案2起,非法运输枪支80支;马海林参与作案2起,非法买卖枪支60支;马先录参与作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20支;马乙拉四参与作案3起,非法买卖枪支19支;杜成海参与作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20支;马成龙参与作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20支。其中,被告人马生辉、马毛沙犯罪情节严重,本应从严惩处,但鉴于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理。遂判决被告人马泽英、马麒、李智、谭振明4人因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生辉等4人因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托合提·米吉提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海林等6人被分别判处十四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麒、李智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仿“五四”手枪

该批贩枪者从巴基斯坦贩进的枪支,有相当部分是大陆某军工企业引进德国生产线制造,依照合同输入巴基斯坦,各项性能胜过大陆军警配枪。该批刻有“MADE  IN  CHINA”标识的军用枪支。
对比上下两条新闻这就是出口的五四吗,干吗叫仿五四,是不是标示不一样就算高仿的。凤凰网 > 凤凰周刊 > 2005年24期(总193期) > 正文  
  青海枪案惊爆跨国贩枪暗道   
   
  2005年09月21日 17:16 字体:大 中 小
  文、图/记者  邓飞

2005年8月23日,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跨国枪支走私案。17名犯罪嫌疑人成为本案被告。

据查,近十年来,上述被告和仍在潜逃中的数十名同伙,从巴基斯坦贩进至少900余支枪支,枪支零部件1500多件。青海省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先后于2005年3月和6月,以走私武器,非法运输、买卖,储存枪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等罪名对17名被告提起公诉。

新华社称,此案无论从走私偷运贩卖枪支批次数量上,还是从时空跨度涉案地域人员的广度上,均可堪称建国以来走私贩卖枪支第一案。

更为严峻的是,这一犯罪团伙近十年的运作,事实上打开了一条跨国枪支走私的地下通道。

跨国枪支走私路线

2004年3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喀什地区公安局在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国道214线截获一辆“依维柯”客货两用车,查获手枪80支,当场扣留犯罪嫌疑人李智。   

审讯中,李智吐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秘密—从1995年开始,李及其团伙一直在从事枪支走私贩卖。他们从巴基斯坦白沙瓦、苏坦等地购买枪支,利用出入境货物运输的便利,从巴基斯坦经新疆喀什红其拉甫口岸偷运入境,再倒卖至青海、甘肃、西藏、四川等地。

此案很快引起高层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成立专案组,指挥新疆、青海、甘肃三省区合力调查此案。

李的供述撕开了口子。警方从一名叫马泽英的犯罪嫌疑人家中,起获枪支114支及部分零配件。

案情一点点廓清:1995年,青海省化隆县德恒隆乡牙曲滩村民马生辉在巴基斯坦读大学时,认识了当地一个外号叫“恰恰”的武器商。在巴基斯坦,枪支可以自由买卖。当年,马生辉和另一名留学巴基斯坦的老乡马麒,以每支400元的价格购买手枪20支,通过一个叫张义明的新疆司机偷运过境,带回西宁。随后,两人以每支4500元的价格,将该批枪支卖给一个名叫马成龙的人,马再寻觅买主。

知情人说,马生辉通晓汉语、藏语、英语、阿拉伯语4种语言,又先后求学于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很早便发现跨国走私枪支背后的暴利。

以“化隆造”为代表的民间制造枪支虽然在大陆地下枪支市场有一定江湖地位,但枪械性能、制作工艺毕竟不及制式枪支,而巴基斯坦枪支自由流通,均是军用枪支,且售价不高,最开始每支进价只需200元,后因要货增加,上涨到400元。

《凤凰周刊》得到消息说,该批贩枪者从巴基斯坦贩进的枪支,有相当部分是大陆某军工企业引进德国生产线制造,依照合同输入巴基斯坦,各项性能胜过大陆军警配枪。

该批刻有“MADE  IN  CHINA”标识的军用枪支让“化隆造”相形见绌,贩枪者批发给第一道贩子的价格为4500元,最终售价到达9000元以上。玛曲县欧拉秀玛乡一个叫斗白的枪贩子曾单支卖出17000元,创下最高价。

而马麒在掌握了跨国走私枪支的流程后,开始单干。1996年前后,马麒和同伙马先俊抵达巴基斯坦,购得28支手枪,托给新疆司机李智带回。

“刚开始,枪贩子只要给几条烟,就可以获得司机帮助,往境内偷偷运枪。”知情者说,但司机们发现受托之物是枪支后,开始索要更高的好处费。

新疆喀什境内的红其拉甫口岸,连接中国和巴基斯坦,地处5000米以上,自然条件艰苦,边检人员难以每天严查数以千计的车辆。司机们往往把枪藏在轮胎或者特制的油箱夹层里,蒙混过关。

在暴利诱惑下,一些司机如马泽英、李智,也开始加入到枪支走私团伙,成为熟练的贩枪者。

青海检方指控说,2001年10月,马泽英在巴基斯坦一次性购得手枪60支,置汽车油箱夹层带回喀什,后又装进一涂料桶中运到西宁。

今年41岁的马泽英因胆大心细和良好的安全运货记录,一度成为西宁地下贩枪者竞相追捧的“财神”。2003年,马麒、马生林、马耀贤赶到喀什,找马泽英要货,马很快从巴基斯坦购得80支枪,藏至轮胎中带到乌鲁木齐,交给马麒等人。随后,马麒等将其中45支枪卖给二道贩子、化隆人谭振明(另35支枪的去向仍在追查中),谭则将其中20支卖给三道贩子杜成海和马启祥,杜成海等人完成终端销售。

知情者说,新疆喀什是跨国走私枪支集散地,而枪支主要进入青海西宁地下交易市场销售。

办案人员透露,马泽英最多一次从巴基斯坦运进90多支手枪。

枪支流向仍待追查

已获知的近千军用枪支从境外流入中国西北部后,最终落入谁手?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表示,枪支流向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不便透露。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办案人员说,该案涉案时间长、作案人数多、非法运输、买卖枪支数量大,又牵扯境外。迄今为止,该案还有近5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在逃,抓捕和枪支追缴工作非常艰难。

知情者分析说,部分枪支可能流入藏区牧民。青海省藏区果洛州、玉树州和四川、甘肃的藏区以及西藏地广人稀,藏民普遍有持枪传统。

一个落网枪贩子的供词,印证了这一说法。2002年6月,这个叫马毛沙的枪贩子在西宁火车站附近,将28支枪卖给四川甘孜县的4名藏民。

2004年9月,甘肃警方在甘南州挖出一个至少有42名成员的贩枪团伙,涉案枪支78支,其中“五四”式手枪40支,“五六”式半自动步枪19支,“五六”式冲锋枪17支,“六十四”式手枪1支,小口径手枪1支,枪支部件8套50余件,各类子弹12400余发。

警方公布消息说,该团伙主要从马毛沙处购买枪支、枪管及部件。

互联网上可以找到的信息,显示大陆内地城市也是该批枪支的销售重点。

青海检方指控,2004年初,犯罪嫌疑人马乙拉四向四川人王定生、杨洪出售14支手枪。四川警方接获公安部通报后,逮捕王、杨等10人,现场收缴仿“六十四”手枪20支、子弹83发。

在此案庭审中,马乙拉四拒绝承认向王、杨售枪一事。王、杨人在成都被捕后,成都市中级法院也没有认定该两人与马的交易,但杨被处无期徒刑,王获刑7年。成都中院一法官介绍说,对两人的判决是依据已经找到去向的枪支数目,他们购进的但没法查证去向的枪支不在其数,否则惩罚更加严厉。
青海“三0三”跨国贩卖枪支案揭秘(上)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0月28日电   ● 这是一起震惊全国的涉枪大案。
    ● 这是一起特大跨国贩卖枪支案件,案件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7名,涉案枪支达914支、枪支零部件1556件。

    ● 这是一起青海省涉案枪支最多、范围最广的贩卖枪支案件。

     

    “依维柯”带出跨国涉枪大案

    2004年1月新疆公安机关获悉,喀什一个体司机李智和几个青海人涉嫌从巴基斯坦向我国境内偷运枪支。经过缜密侦查,于同年3月3日13时许,在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国道214线截获一辆依维柯客货两用车,查获从巴基斯坦偷运入境的仿“五四”式手枪80支,当场扣留犯罪嫌疑人李智。经审讯得知,从1995年起,李智伙同犯罪嫌疑人马麒、马泽英等人利用出入境货物运输的便利,通过改装油箱或在轮胎内夹带的方式,多次大量从巴基斯坦购买枪支,非法运输倒卖至青海、甘肃、西藏、四川等地,此案引起了新疆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上报中央和公安部。

    这一重大案件引起了中共中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及涉案各省、区领导的高度重视,被列为2004年公安部部级督办案件。由于此案涉案时间长、作案人数多、非法运输、买卖枪支数量大,又牵扯境外的地区和人员,涉及枪支的来源、具体的数量、流向何方等等方面,给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此,2004年7月6日,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田期玉专门主持召开了该案的专案工作会议,会上公安部决定将此案称为“303”案,并将案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移交青海省公安厅侦办。同年8月4日,青海省公安厅开始并案侦查,成立了以主管刑侦的副厅长为组长的专案组。

    全力侦破涉枪大案

    “ 303”案青海专案组成立后,专门从青海省、(地)市、(区)县三级公安机关抽调了20名业务精、经验丰富、单兵作战能力强的民警开展工作。专案组根据李智的供述,顺藤摸瓜,以抓捕五个主要在逃犯罪嫌疑人为重点,对在押犯罪嫌疑人逐个审讯,全面深入细致地展开了工作。

    在掌握线索后,“303”案 的大规模追捕工作在几个省同时开展。2004年8月8日,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情况,专案组在青海省武警总队西宁支队的配合下,历经近40个小时、25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在甘肃省玛曲县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收缴仿五四式手枪1支,仿六十四式手枪1支,拼装五六式冲锋枪1支及大量子弹,随将新疆在押的11名犯罪嫌疑人安全押解至西宁。同年10月3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西藏、青海两省区密切配合,联合采取行动,于凌晨1时20分将正在西宁市龙源宾馆做枪支交易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枪24支; 10月17日,经多次政策教育,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先俊家属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仿“五四”式手枪25支;11月30日和2005年1月21日,主要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启龙、谭振明先后被抓获。 据警方调查和各犯罪嫌疑人供述,青海省公安厅先后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各类枪300余支。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29岁,最大的56岁。

    用跨国贩枪来寻找暴富途径

    在“303”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巴基斯坦以低价购枪,走私入境后,高价二手倒卖牟取暴利。“303”案几名主要成员获取暴利就高达230多万元。制贩枪支成本低,制枪工具简单易购,原材料来源充足,高额利润的回报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马生辉就是受了这样的诱惑。他在巴基斯坦上大学期间,结识了一名外号叫“恰恰”的武器商,金钱的诱惑使他决定铤而走险。1995年,马麒、马生辉决定一起贩枪。在巴基斯坦白沙瓦市,从“恰恰”处,购买仿“五四”式手枪20支,包裹后分别装入两个包,交给张义明运回新疆喀什,后二人将枪支带至西宁市,马麒将枪卖给了马成龙。 1997年间,马麒与马先俊(另案处理)经预谋,前往巴基斯坦购买仿“五四”式手枪28支,后装入包内交给李智运回国内。约两个月以后,马麒及马先俊到喀什将枪支取回卖给他人。马麒又与马海林预谋后,由马麒出资3万元,并告诉马海林买枪地点及运货人李智等以及买枪地点、行走路线及运货人李智等后,马海林携款到巴基斯坦白沙瓦市找到“恰恰”,购买了30支枪,由李智用东风货车运回国内。马海林到喀什接上货后运回西宁市,马麒将20支枪以每支5500元卖给了马先录,另10支卖给了李成英(在逃)。马先录又将11支枪卖给马毛沙。同年,马麒、张国明、马海林三人又预谋非法买卖枪支,由马海林携款到巴基斯坦购买仿“五四”式手枪30支。经马麒与李智联系,李智让马泽英将枪支运回喀什,马泽英将枪放进改装的车油箱内运回,李智从马泽英卸下的油箱中将30支枪取出,放到他车内的油箱中送至西宁。马麒等人将枪支卖给马毛沙。

    1998年,马生辉与张国明前往巴基斯坦,马生辉以每支800元购买仿“五四”式手枪40支,装入包内,以“雷达”手表名义交给托合提·米吉提运回国内,付运费100美元。此后,马生辉又到巴基斯坦购买仿“五四”式手枪40支,仍以“雷达”手表名义交给托合提·米吉提运回国内,将运费增加到10000元。2000年期间,托合提·米吉提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将40支仿“五四”式手枪运回喀什并与马生辉联系后送往乌鲁木齐市卖给马生辉。1999年、2000年期间,马生辉到新疆喀什,通过苏坦江认识了马泽英后,马生辉要求马泽英从巴基斯坦将枪运回国内。后马泽英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取得60支仿“五四”式手枪运回喀什并与马生辉联系卖枪事宜,马生辉同意后,马泽英将枪支装入油桶中雇车送往哈密,以七万余元卖给马生辉。

    高额的利润使得这伙犯罪分子愈加猖狂。 2000年冬天,李智让张洪新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将40支仿“五四”式手枪运至国内,并称:“你带的这个(用手比划枪状),你要能带过来我给你每支400元至500元。”张洪新见有钱可挣,便将40支仿“五四”式手枪运回喀什交给了李智,获运费两万元。李智驾车将枪支运至西宁后以70000元卖给张国明,张国明又以70000元转卖给了马毛沙。2001年9月,李智把张洪新带到某公司修理厂,将油箱加工改装。由苏坦江组织货源,把40支枪交给了张洪新,张洪新将枪藏进经过加工的油箱里,运回国内,获运费2.5万元。将40支枪交给了李智。后由李智卖给他人。2001年9月,马麒在喀什找马泽英让他从巴基斯坦带枪。10月,马泽英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取得60支仿“五四”式手枪,装到经过加工改装的油箱内运回喀什,放入一涂料桶中运往西宁卖给马麒等人,获4万余元钱。后马麒及马生林、马耀贤以5万元价格将枪支卖给谭振明。2002年夏天,马麒与马生林、马耀贤又商议到巴基斯坦买枪。马麒到巴基斯坦白沙瓦找到了“恰恰”,以每支800元的价钱,购买了60支仿“五四”手枪,到苏斯特交给了苏坦江,苏坦江又交给马泽英,马泽英将枪放在侯才军的车上,说是石头和手表,让侯才军拉运回国,侯才军得运费1000元。途中应马麒的要求将15支枪分装。后马麒等三人将45支以每支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谭振明,马麒将分装的15支也卖给了谭振明。
 利益的驱使、金钱的诱惑和一次次贩枪的“成功”,使不法分子更加猖狂,贩枪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多,贩枪的胆量也越来越大。殊不知,在疯狂贩枪敛财的同时,他们的路也走到了尽头。

  2003年期间,马麒伙同马生林、马耀贤到新疆喀什找马泽英买枪。马泽英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取得仿“五四”式手枪87支,在运回国内途中压坏42支,存放在自己家中,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查获。马泽英将剩余枪支往乌鲁木齐方向运送。同时,马麒等3人租车前往新疆库尔勒。会面后,他们将枪支伪装后运回西宁,放在马耀贤处。后将45支枪卖给谭振明,谭振明将其中的20支卖给杜成海和马启祥(在逃)。杜成海约马乙拉四及赵正海到家中看枪后,马乙拉四将其中3支卖给他人。马乙拉四还将2支仿“五四”式手枪卖给了马成祥。这期间,马麒给马泽英打电话说想要一批“货”,但手头没钱,让他先把枪弄来,钱等枪卖了再给,马泽英同意了。过了一段时间,马泽英给马麒打电话说“货”已到喀什了。2004年1月19日,马麒租了一辆白色面包车到喀什,把枪装上,在返回西宁途经阿图什时发生交通事故,便给马泽英打电话。马泽英租了一辆双排座车前来阿图什。他们带枪一同到张掖。在张掖又租了一黑色桑塔纳车,把92支仿“五四”式手枪运回西宁。因接枪时马麒从马先俊手里借了10万元钱,就将其中的25支枪抵押给了马先俊。又将67支枪让谭振明慢慢卖,卖完了再把钱给马麒。 案发后25支枪从湟中县大才乡上错隆村起获,谭振明归案后于2005年1月26日如实供述了存枪地点,67支枪亦被公安机关起获。

  马生林在认识马泽英后,叫马泽英从巴基斯坦运输枪支。2003年8月,马生林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购买80支仿“五四”式手枪后,由苏坦江分装成20个包后让侯才军运回国交给马泽英。马泽英将枪支放在家中,后叫马生林前来取枪,马生林以质量不好为由只拿走8支。案发后,新疆喀什地区公安局从马泽英家中查获仿“五四”式手枪72支。

  2003年12月,李智通过侯才军从巴基斯坦苏坦江处运回仿“五四”式手枪45支枪,用自己的双排座“依维柯”车运往西宁后以10万元卖给张国明,张国明又以18万元转卖给马生辉。马生辉将其中的5支卖给他人,其余40支案发后从其住处起获。2004年春节前后,李智通过侯才军将80支仿“五四”式手枪从巴基斯坦运回喀什。经与张国明联系后,将枪支由他驾车于3月3日运往西宁。途经新疆伽师被新疆警方查获,当场缴获仿“五四”式手枪80支。

  2003年10月,马乙拉四认识了四川籍人王定生(另案处理)。2004年初,马乙拉四与王定生电话联系买卖枪支事宜,王定生携款至西宁市,从马乙拉四处购买6支仿“六十四”式手枪带回四川出售他人。2004年2月,四川籍杨洪(另案处理),经电话联系赴西宁从马乙拉四处购买8支仿“六十四”式手枪带回四川卖给他人。

  2000年4月10日,经马毛沙事先联系,安排马沙力海(已判刑)伙同马盖斯(在逃),从兰州周文俊(已判刑)处购买“五六”式军用枪支零部件5箱,计453件,并于当晚运至西宁市存放于城东区西富林巷马沙力海家中,次日被公安机关查获。2000年9月21日,马毛沙伙同韩乙吉日斯,从兰州周文俊处非法购买“五六”式军用枪支零部件10箱,计1103件,当晚运至西宁市省第六汽车运输公司货场时,被公安机关查获。2002年6月,马毛沙在西宁火车站附近,将28支仿“六十四”式手枪,非法出售给四川省甘孜的才让、泽翁多吉、土登洛桑、泽要(均已判刑)。

  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审判

  此案经公安机关近一年的侦查,涉案人员被一一抓获,公安机关向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04年12月8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审查起诉,2005年7月27日海东地区分院依法向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23日,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马泽英等跨国涉枪大案。此案涉案被告共有17人,涉案枪支近千条。海东地区领导、全区打击制贩枪支犯罪活动重点村部分村民以及100余名群众前来旁听。由于此案属青海省首例特大跨国涉枪大案,指控的犯罪事实多、犯罪嫌疑人多、涉及枪支多,社会影响大,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对立案、审判等环节组织、领导和监督。对整个审判活动严密组织,精心安排,从提押人犯到开庭审判等各个环节都做了周密部署和精心筹划。为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结,抽调了辖区六县法院的法警36名,武警海东支队战士40名,县公安民警40名,协助安全警戒、押解等工作。并成立了审判组、立案审查组、值庭押解组、后勤服务组和宣传报道组等5个工作组,以便协调全院之力搞好这次审判工作任务。这起跨国涉枪大案在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了为期两天半的审理。

  10月13日,这起涉及17个被告人,枪支914支、枪支零部件1556件的跨国涉枪案在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过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泽英、马麒、李智、谭振明、马生辉、马毛沙等14名被告人无视国法,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非法买卖、运输枪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在1995年至2004年间,马泽英、马麒、李智等14人分别从巴基斯坦、甘肃省兰州市等地购买枪支或零部件,又非法出售给他人。其中马泽英参与作案7起,非法买卖、运输枪支469支,马麒参与作案8起,非法买卖枪支365支;李智参与作案6起,非法买卖、运输枪支265支;马生辉参与作案6起,非法买卖枪支245支;谭振明参与作案4起,非法买卖枪支232支;张国明参与作案3起,非法买卖枪支115支;马毛沙参与作案6起,非法买卖枪支109支、枪支零部件1556件;托合提·米吉提参与作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40支;张洪新参与作案2起,非法运输枪支80支;马海林参与作案2起,非法买卖枪支60支;马先录参与作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20支;马乙拉四参与作案3起,非法买卖枪支19支;杜成海参与作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20支;马成龙参与作案1起,非法买卖枪支20支。其中,被告人马生辉、马毛沙犯罪情节严重,本应从严惩处,但鉴于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应从轻处理。遂判决被告人马泽英、马麒、李智、谭振明4人因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生辉等4人因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托合提·米吉提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马海林等6人被分别判处十四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马麒、李智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仿“五四”手枪

该批贩枪者从巴基斯坦贩进的枪支,有相当部分是大陆某军工企业引进德国生产线制造,依照合同输入巴基斯坦,各项性能胜过大陆军警配枪。该批刻有“MADE  IN  CHINA”标识的军用枪支。
对比上下两条新闻这就是出口的五四吗,干吗叫仿五四,是不是标示不一样就算高仿的。
典型的出口转内销
回复 2# 我回来了


    强烈支持此语!
太经典了


在记者眼里就三种枪:步枪一律仿56,全尺寸手枪一律仿54(现在有些记者还知道有92,开始用仿92这个名词了),小型手枪一律仿64。

另外这批枪有可能是巴基斯坦卡德尔山口(Khyber Pass)山寨兵工村仿的,他们从就不打自己的标,人家是连枪带标一起仿。

人家可是世界名牌,隆化造还差得远着呢。

在记者眼里就三种枪:步枪一律仿56,全尺寸手枪一律仿54(现在有些记者还知道有92,开始用仿92这个名词了),小型手枪一律仿64。

另外这批枪有可能是巴基斯坦卡德尔山口(Khyber Pass)山寨兵工村仿的,他们从就不打自己的标,人家是连枪带标一起仿。

人家可是世界名牌,隆化造还差得远着呢。
同意楼上
54可是名牌~!
2004年3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喀什地区公安局在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国道214线截获一辆“依维柯”客货两用车,查获手枪80支,当场扣留犯罪嫌疑人李智。

其实从头到尾都是喀什地区公安局办的,结果最后被别人捡了个大便宜,海关的居然评了个二级英模,公安局的什么都没捞着,恨得要扇自己耳光:D
有相当部分是大陆某军工企业引进德国生产线制造,依照合同输入巴基斯坦,各项性能胜过大陆军警配枪。
什么意思?难道是MP5,G3?还是记者扯淡?
这些枪经过新疆进了中国

幸好没在新疆出手。

要是在新疆出手。

那可就要大乱了。
回族人做的事 另:媒体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垃圾和不可理喻的……
连92F都是仿54,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有啥奇怪,俺还见过有人把TT说是俄罗斯产仿54
鸡者一向对这方面很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