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小学女生教室里遭同学强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21:35
长城在线
  本报邢台电 (记者张会武) 3月17日上午,邢台西仓巷小学发生令人发指一幕:一名14岁女生在教室内被同学强奸。事件发生后,受侵害女孩精神近乎崩溃,出现语无伦次、半夜惊醒、大喊大叫、发烧、手脚冰凉等症状,目前已被安排住院治疗,每晚都要服用安定片才能入睡。

  女孩教室里遭强奸

  据14岁女生方方(化名)的父母介绍,3月17日上午8时许,方方在上课期间被同班男生张某强奸。当时学校临时将该年级第一节语文课与第二节数学课调换,并到三楼上多媒体课,而老师把方方一人留在二楼教室内,“据说是因为上面座位不够”。此时,男生张某同样被老师以无座位为由遣回教室。

  根据方方叙述,在随后一节课40分钟时间内,张某先是拿棍子对方方进行殴打并威胁、恐吓,逼方方喝尿,最后将方方强奸,并威胁方方不许往外说。放学后,方方的异常表现被家长发觉,“目光呆滞,情绪低落,脸上有泪痕。”经询问,方方说“下面疼”,经家长检查发现内裤上有血。

  警方调查后未予立案

  方方的父母说,感觉事态严重,他们当即带方方到邢台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查。医生检查发现方方下体有两处充血点,处女膜不完整。随后,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刑警三中队介入调查,后来,“刑警队告诉我们张某承认了强奸的犯罪事实,我们当时谁也不敢相信。”

  方方的家长说,在随后的日子里,方方因受到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表现出语无伦次、半夜惊醒、大喊大叫、发烧、手脚冰凉等症状,故安排住院治疗,方方每晚都要服用安定片才能入睡。

  31日,记者从方方家长处看到一份警方不予立案的通知书,“经审查认为,案发时张某不满14周岁,属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记者从警方获悉,该起强奸事件确实存在。

  校方表示不推卸责任

  3月31日下午,西仓巷小学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学校在第一时间积极应对,了解情况。当地教育部门对此也高度重视,责成桥东教育部门加紧处理。根据一段时间以来的积极协商,学校与方方家长分歧依存,进展缓慢。

  据悉,方方家属希望学校首先认定事实存在,之后便是经济赔偿。“但我们希望警方能够对基本事实有一个文字性调查结论,但目前还没有。”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最为重要的是把方方的病治好,之后再是责任认定,“如果最后认定学校在里面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学校将绝不推卸,责无旁贷。”

  31日下午记者了解到,施暴男生张某自事发后便从学校被领走。方方目前正住院接受治疗,同时,其父母正与学校进一步协商相关事宜。

  来源:燕赵都市报

http://news.sina.com.cn/s/2010-04-01/093619987102.shtml长城在线
  本报邢台电 (记者张会武) 3月17日上午,邢台西仓巷小学发生令人发指一幕:一名14岁女生在教室内被同学强奸。事件发生后,受侵害女孩精神近乎崩溃,出现语无伦次、半夜惊醒、大喊大叫、发烧、手脚冰凉等症状,目前已被安排住院治疗,每晚都要服用安定片才能入睡。

  女孩教室里遭强奸

  据14岁女生方方(化名)的父母介绍,3月17日上午8时许,方方在上课期间被同班男生张某强奸。当时学校临时将该年级第一节语文课与第二节数学课调换,并到三楼上多媒体课,而老师把方方一人留在二楼教室内,“据说是因为上面座位不够”。此时,男生张某同样被老师以无座位为由遣回教室。

  根据方方叙述,在随后一节课40分钟时间内,张某先是拿棍子对方方进行殴打并威胁、恐吓,逼方方喝尿,最后将方方强奸,并威胁方方不许往外说。放学后,方方的异常表现被家长发觉,“目光呆滞,情绪低落,脸上有泪痕。”经询问,方方说“下面疼”,经家长检查发现内裤上有血。

  警方调查后未予立案

  方方的父母说,感觉事态严重,他们当即带方方到邢台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查。医生检查发现方方下体有两处充血点,处女膜不完整。随后,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刑警三中队介入调查,后来,“刑警队告诉我们张某承认了强奸的犯罪事实,我们当时谁也不敢相信。”

  方方的家长说,在随后的日子里,方方因受到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表现出语无伦次、半夜惊醒、大喊大叫、发烧、手脚冰凉等症状,故安排住院治疗,方方每晚都要服用安定片才能入睡。

  31日,记者从方方家长处看到一份警方不予立案的通知书,“经审查认为,案发时张某不满14周岁,属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记者从警方获悉,该起强奸事件确实存在。

  校方表示不推卸责任

  3月31日下午,西仓巷小学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学校在第一时间积极应对,了解情况。当地教育部门对此也高度重视,责成桥东教育部门加紧处理。根据一段时间以来的积极协商,学校与方方家长分歧依存,进展缓慢。

  据悉,方方家属希望学校首先认定事实存在,之后便是经济赔偿。“但我们希望警方能够对基本事实有一个文字性调查结论,但目前还没有。”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最为重要的是把方方的病治好,之后再是责任认定,“如果最后认定学校在里面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学校将绝不推卸,责无旁贷。”

  31日下午记者了解到,施暴男生张某自事发后便从学校被领走。方方目前正住院接受治疗,同时,其父母正与学校进一步协商相关事宜。

  来源:燕赵都市报

http://news.sina.com.cn/s/2010-04-01/093619987102.shtml
{:3_80:}。。。。这个要淡定
那个公安局也没办错
只能打民事官司去索赔了,哎
一个法律年龄的界定致使多少未来的恶魔诞生!{:wugu:}
即便不能判刑也可以想办法送去少管嘛!
没地方坐挤一挤就可以
未成年人是邪恶的根源,保护法就是他们的免死牌,应该立刻废除!未成年人犯法应该加重判刑!
保护法改改吧,恶性犯罪能算是未成年人了
哎,我觉得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修订,至少这种恶性犯罪应该重惩
学校肯定有责任,当然校长也承认了。
14岁还在上小学?
要进行革命的人生观教育
麻痹这王八蛋要是16岁就好了……足够扔进号子里去了。
换了我,首先去废了这小伙,宁可自已座牢!
14岁还小学?小学生都不应该超过12岁
是啊,正常情况14岁应该是初中生了,这位姑娘最早8岁才上学,现在男同学也发育的太早啦?
这年头妖孽太多了
混蛋小子,该斩
zetaplus 发表于 2010-4-1 13:55
你错了,只要年满14周岁,对强奸在内的8类犯罪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16岁的话所有的罪都能适用了,只不过不到18岁不能判死刑
“经审查认为,案发时张某不满14周岁,属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这个是事实的话,那确实没得法。
解集 发表于 2010-4-1 14:46

对,其实中国的刑法还是很严格了,14岁以上16岁一下如果是杀人、重伤致人死亡、投毒、贩毒、强奸、抢劫、爆炸等罪还是要付责任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犯罪,不保护未成年人受害者……
在英国,小P孩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晚上上街看到一群小P孩有多远躲多远
偶外偶觉得,小P孩犯法,监护人也要负法律责任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0-4-1 13:50

国家规定的小学入学年龄是八周岁,可现在基本没有八周岁才上学的孩子!
觉得这样恶性的案件应该让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
欧 谢特
解集 发表于 2010-4-1 14:46
这种恶性犯罪,应该让他劳改到18岁,然后执行死刑。
现在的小学生已经不是过去的小学生了,建议修改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是不是16岁以下随便日?随便杀?反正都不会进监狱{:chan:}
考虑到今天是4月1日,对新闻真实性保持怀疑.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向两头靠拢:

轻罪免,否则进了牢里,成为犯罪大学,进去小偷,出来大盗,一生就毁了。

重罪毙,否则他拉一生就是在制造罪恶,直到危害极大被枪毙,或者坐到老出狱成为社会负担。还是重新投胎吧。
唉,现在的孩子啊,
不予立案?那就把这垃圾的监护人罚个倾家荡产。
14岁还读小学?:(
这年头真是他娘的啥畜生都有。。。{:3_77:}
看来以后刑事责任年龄应该划到10岁。。。{:3_84:}
现在的法律基本偏向于罪犯!!!!
胎里坏!  正常 女孩比男孩 成熟早 胆子大 ,这犊子 骨子里 坏了
中国的法律对未成年的界限实在是太松了,看看美国的:

十二岁的宾夕法尼亚州少年在十一岁时开枪打死老爸怀孕的女友,法官判决少年必须以成年人面对指控。要是中国法官把11岁的小孩当成年人审,不知道有多少 义 士 要蹦出来了。。。{:jian:}

http://www.cnn.com/2010/CRIME/03 ... /index.html?npt=NP1

A judge in Pennsylvania has denied a request from a 12-year-old homicide suspect to have his case transferred to juvenile court.

Jordan Brown is facing adult charges in the February 2009 shooting death of his father's pregnant girlfriend, and a judge turned down a petition to have the case transferred from criminal to juvenile court.

Police have said the boy, then 11, shot Kenzie Marie Houk, who was eight months' pregnant, once at point-blank range in her farmhouse in western Pennsylvania.

He has been charged with one count each of criminal homicide and homicide of an unborn child in the death of Houk, 26, Lawrence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 John Bongivengo said.

Houk's 4-year-old daughter found her mother in her bed, according to police. The child alerted landscapers working near the home, who then called authorities.

"This is something that you wouldn't even think of in your worst nightmare, that you'd have to charge an 11-year-old with homicide," Bongivengo told CNN affiliate WTAE-TV in Pittsburgh at the time of the killing. "It's heinous, the whole situation."

Under Pennsylvania law, anyone over 10 accused of murder or homicide is charged as an adult. If convicted, the boy faces a maximum sentence of life in prison, Bongivengo said.

Authorities said the boy is the son of the victim's live-in boyfriend at the home in Wampum, about 35 miles northwest of Pittsburgh.

"At this point, we don't believe it's accidental," Bongivengo said.

The weapon was a youth model 20-gauge shotgun, designed for use by children, that belonged to the boy, according to investigators.
syskey1 发表于 2010-4-1 20:42


这个建议不错~~~
回复 8# 双面哈维

这太极端,小孩子确实不懂事,我小时候还经常拿石头砸人家窗户和店铺,现在想起来都会后怕

法定年龄是该提前了。12岁比较合适,再大就是大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