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史上最脑残规定:电动自行车在行驶时速必须居于14公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38:56


交通史上最脑残规定:电动自行车在行驶时速必须居于14公里至15公里之间。

  近日报讯,福州和南京相继通过地方法规,援引国家法规和标准制定电动车合格标准。
  其中援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之5.1.3条目: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援引《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根据这两条制定的地方法规把电动车的行驶时速规定在14至15之间,不许太快,也不许太慢。否则都不是合格产品,将面临直接没收的危险。


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这样推导路考场景
划出一段7公里的市区路段,你得拼命而又小心地脚踏

第一不许多余30分钟,
否则你的车辆不符合国标的要求。
属于不合格车辆。
必须没收。

第二不许少于28分钟
因为那样违反《交通法》要求的低于15的要求(该要求可没说仅电动状态,而是包括脚踏状态的)。
属于违规驾驶。
同样还得没收。

交通史上最脑残规定:电动自行车在行驶时速必须居于14公里至15公里之间。

  近日报讯,福州和南京相继通过地方法规,援引国家法规和标准制定电动车合格标准。
  其中援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之5.1.3条目: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援引《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根据这两条制定的地方法规把电动车的行驶时速规定在14至15之间,不许太快,也不许太慢。否则都不是合格产品,将面临直接没收的危险。


毫无疑问,我们可以这样推导路考场景
划出一段7公里的市区路段,你得拼命而又小心地脚踏

第一不许多余30分钟,
否则你的车辆不符合国标的要求。
属于不合格车辆。
必须没收。

第二不许少于28分钟
因为那样违反《交通法》要求的低于15的要求(该要求可没说仅电动状态,而是包括脚踏状态的)。
属于违规驾驶。
同样还得没收。
第二条说的是非机动车道……
美国那啥州的法律更bt!
楼主理解错误了吧/?
第一条说的是脚踏行驶速度……
LZ小学语文没学好,理解能力有问题~~~
教育体制的杯具....
是么?
那就是说,关掉电门,骑到16,就合法了?
滑稽!
楼主个大杯具   
中国小学生教育大杯具
楼主小学语文老师大杯具
为中国未来担心啊,什么理解能力?
所谓《征求意见稿》

  首先只给7天时间为征求时间,月头制定,月底执行
  其次所谓“征求意见”,一不召开听证会,二不制定受理部门。比那个21位的征求电话号码还不如。
  第三,所有报道都指出,现有电动车中,所谓“超标”的占90%,在福州保守估计就是现存50万,最多估计是80万(按照累计销售算)。一个家庭一般一辆,一个家庭一般4口人,那么就是200万的相关人口,而福州目前连流动人口算在内不过600万(还是包括郊县)
  第四:这次针对的是上路权,目前报道中已经使用“各县公安局”字样,说明不仅是市区,而且包括郊区,甚至是县下面的乡村,都不能行驶电动车。
抛开理解问题不谈,我对这个最高时速15公里有看法,太慢了……

印象中好像定15公里的依据是非机动车的平均行驶速度是15公里(印象中是),那么用别人的平均速度来作为电瓶车的上限速度是不是有点儿不合适?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11846423.html?si=5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之所以将最高时速规定为15公里,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划分的非机动车道是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而且在非机动车道内自行车、行人较多,自行车的正常行驶速度是每小时10公里。如果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最高时速规定过高,容易与行人、其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利于保护残疾人、自行车驾驶人和行人的安全。应当注意的,这里只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最高时速作了限定,至于在其他道路上,如不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的混合车道、乡间小路等行驶时,本条未作最高时速的限制。
自行车稍微骑快点就有远超十五码的速度,但自行车自出生以来就从来没听说过要不让骑到20码的.要说人车分离,各行其道,在没有隔离道的人车混合路上,自有汽车以来从来没听说过要限定不得超过15码的规定,汽车撞死人的事故城出不穷,更没听谁说要禁汽车.相反远比汽车肇事率低的两轮动力却禁之又禁.到底为了谁的利益而制定这样的法律法规?
我很想知道,有几个人在非机动车道上开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是时保持在十五公里每小时以下的?
南京的那个规定,很多数据也是莫名其妙
轻松能把自行车骑到30码而且至少可以骑半个小时~

是不是把自行车也禁了啊?
虽然这规定很无语。但是就我所在城市中,与电动车有段的事故比例是最高的。关键还是骑车人的素质有待提高
真的很BT
sx2150 发表于 2010-3-31 21:48

大部分媒体如是说:
    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 ... 99318.htm?node=7863
据统计,2009年至今全市(含八县〈市〉、马尾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784起,死亡513人、伤3308人、财产损失400多万元,其中90%的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有关。其中电动车交通死亡肇事比例明显上升。电动车肇事共导致26人死亡,同比上升41.8%。
但是其实这是以下这段的一部分。

福州市区全面开展交通整治 4月6日起分步骤推行
  福州新闻网讯 针对当前福州道路状况中存在的电动自行车乱、人行道乱、路口乱的交通“三乱”现象突出问题和近期交通违法行为频繁发生等问题,经福州市委、市ZF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起在市区全面开展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力争改善城区交通秩序。
 交通现状:
  机动车保有量达98万辆 道路资源增长有限
  九成交通事故由交通违法行为引起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福州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15%的速度不断增长,2009年各类机动车实有保有量共有98多万辆。车辆越来越多,道路资源却增长有限,部分市民交通意识不强,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交通顺畅。
  出租车、公交车、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严重。机动车闯红灯、乱停放、挣道强行、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或让行、不按规定掉头、占道行驶、遮挡号牌、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市区道路存在的电动自行车乱、人行道乱、路口乱的交通“三乱”现象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2009年至今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784起,死亡513人、伤3308人、财产损失400多万元,其中90%的交通事故与交通违法有关。其中酒后驾车引发事故导致12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2.34%;摩托车超载引发事故导致38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7.4%;行人不按规定横穿道路引发事故导致20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3.9%;电动车交通死亡肇事比例明显上升。电动车肇事共导致26人死亡,同比上升41.8%。
南极地熊 发表于 2010-3-31 21:41
BS,
我15公里内的平均时速是37.11;P
也就是说,电动车主动肇事造成死亡不过和行人违规肇事死亡相当!
还低于目前保有量不到10万的摩托车。
http://www.xinhuanet.com/chinane ... ontent_13661666.htm

至于肇事造成死亡的大头……则是其余88万辆机动车。
我只想问问,自行车有没有限速?
个人以为,在非机动车道上的限速应该是20-25为好.
benshan 发表于 2010-3-31 22:31
自行车的灵活性.是电动车没法比较的.
同样的速度,自行车撞到行人是轻伤的话,电动车就是重伤.
林青豪 发表于 2010-3-31 22:29
电动车所谓的低主动肇事率靠的是一般情况下只要机动车和电动车发生事故,只要不涉及人命,机动车方认主责,保险赔多一点,交警也是这么办事的,电动车认主责谁赔钱?

此文由 团子熊猫 发表
作为一个新手司机,我对晚上的电动车深恶痛绝。。。一点声音都没有,如果路边没有路灯的话实在太危险了。就是摩托还能响两声呢。
对于汽车说,最NB的就是假装听不见喇叭声……

我简直怀疑有些汽车司机是听觉迟钝、触觉灵敏。
不是笑话
实事。
就在前一礼拜,大利嘉城,右边的那个小下坡出口。
我前面是一个海马,后面是一个金杯,金杯司机喇叭整天响,海马慢吞吞假装听不见。
金杯司机往前一挤我车尾,我车头的牌子(预设的车牌的位置)就擦着马屁股,海马车上立马下来3个汉子,一个米色西装,一个衬衫、一个黑T。
然后先是围住我冷言冷语,我压根不理他,当他不存在。
于是他来句“还不倒车”,我很幽默地说“没倒档”
后面的金杯司机这时倒安静,不知道是不是后退了点。
于是我勉强退点,结果一看P痕迹都没有。
他也只好撂话恨恨而走。

我怕啥?我就是不跟你吵,堵住路急的也不是我一个。
老子那天一身坦克维修服+马甲+铁头黑色劳保鞋,也可能有些作用。
此文由 团子熊猫 发表
作为一个新手司机,我对晚上的电动车深恶痛绝。。。一点声音都没有,如果路边没有路灯的话实在太危险了。就是摩托还能响两声呢。
对于汽车说,最NB的就是假装听不见喇叭声……

我简直怀疑有些汽车司机是听觉迟钝、触觉灵敏。
不是笑话
实事。
就在前一礼拜,大利嘉城,右边的那个小下坡出口。
我前面是一个海马,后面是一个金杯,金杯司机喇叭整天响,海马慢吞吞假装听不见。
金杯司机往前一挤我车尾,我车头的牌子(预设的车牌的位置)就擦着马屁股,海马车上立马下来3个汉子,一个米色西装,一个衬衫、一个黑T。
然后先是围住我冷言冷语,我压根不理他,当他不存在。
于是他来句“还不倒车”,我很幽默地说“没倒档”
后面的金杯司机这时倒安静,不知道是不是后退了点。
于是我勉强退点,结果一看P痕迹都没有。
他也只好撂话恨恨而走。

我怕啥?我就是不跟你吵,堵住路急的也不是我一个。
老子那天一身坦克维修服+马甲+铁头黑色劳保鞋,也可能有些作用。
飞啊飞啊飞 发表于 2010-3-31 22:41
朋友的车子买了不到一个星期,在交警队门口被一电动车的前挡的不锈钢片插入后胎.
在现场,交警用很无奈的口气开罚单:我知道不是你的错.但规定就是这么操蛋
回复 28# 林青豪
见到马六还不躲着点
南京的悍马/马六事件忘了?
飞啊飞啊飞 发表于 2010-3-31 22:41
看清楚,这里是登记死亡。而不是“不涉及人命”
正好是恰好相反!
我用这个数据就是说明排除了你说的那种情况,更符合实际交通肇事比例。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3-31 22:47
……有疑惑!这得看具体情况吧。
而且一般事故允许当事方协商处理,不行才是警察。
你这似乎是涉及保险赔偿问题,所以找警察了。
林青豪 发表于 2010-3-31 22:53
郁闷的是,汽车公司的人跑过来了:外胎,不属保修范围.
电动车的前挡的不锈钢片插入后胎
那么说是从侧后方撞上去的
是右拐经过非机动车道?
电动车/轻摩周边是有一圈金属的防刮护边。
不过那个都是圆管……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10-3-31 22:49 是很小的那种海马,两厢的。
……查了一下,是马3大概。
回复 34# 林青豪
估计是红绿灯处右拐.
前档的圆管之间有不锈钢片.
回复 35# 林青豪
这叫乞丐不怕穿鞋;P
http://news.fznews.com.cn/shehui ... G5TIZbRQ84952.shtml
http://bbs.fznews.com.cn/thread-258407-2-1.html

电动车应管不应禁、应倡不应限
最近我省福州、泉州又开始酝酿限制电动摩托车,对此,我们实不能理解和接受,因为,我们觉得使用电动车相比较燃油车来说,有以下的优点和好处:
1.环保:电动车不会排出有毒的气体、造成空气污染,这是电动车相比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的第一大优点。有人可能会说,电动车的电池用坏后,也会造成污染,这种观点已经不符合现实。因为现在已经有一种电池修复技术,能够很快地修复旧的电池,旧的电池仍然可以收购卖钱,故电动车是一种不会污染环境的绿色交通工具。
2.节能:同样行走100公里的路程,汽车一般要5-15公升的汽油,摩托车也要2-6升的油,但电动车只要费1-3度电左右。在世界性的能源危机日益加剧的情况下,电动车就是一种非常理智的选择。
3.省钱:由于节能,电动车的使用就比其他交通工具要省钱的多。比如,同样的使用路程(依每月约1000公里算),使用汽车者要花600元人民币;使用摩托车者要200元,而电动车者才要20元。除此以外,电动车的购置费(一部电动自行车一千多元,电动摩托车三千元左右),维护费也比其他车类要低得多(除自行车外)。因此,电动车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4.省事:现在用燃油车,除了加油贵外,还有一个加油难的问题。随着国际石油价格的急剧上涨,国内汽车总量的急剧增加,我国油荒问题日益突出。许多加油站都不能全天候地趟开供应汽油,结果有车族就经常必须排队等加油。每次排队往往要大半小时,有时甚至大半天。更气人的是,有时好不容易排到了,才被告知油没了,而附近又没有加油站,整个生活安排都被打乱了。本人本来用的是一部摩托车,就是因为碰到几次这样的事,才决定换一部电动摩托车的。使用起来真是省事,即不要等加油,又不需新车的磨合期,还不需要考驾照,一买来爱怎么骑就怎么骑,实在是轻松省事的很。因为我是个白领,许多同事都劝我买汽车,但我觉的还是电动车好。
5.轻便:电动车体积小、重量轻、可以很方便地串街走巷。特别是那些寸土寸金的城市,一个寄车位要十几万的地方,用电动车可以很容易地放到储藏间里,甚至可以通过电梯拉到楼上套房里存放,不需要占用宝贵的公用车位。。
6.安全:由于电动车比较轻、比较慢,相对其他工具,比较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发生事故,其后果也会比较轻(不像汽车,只要压到人、后果都非常惨重)。有人也会说电动车也不安全,我们认为这是相对而言的。比如说,徒步的行走应该是最安全的,但我们经常看到行人被汽车压到。电动车如不安全,那也是被人家撞的,如果要真正安全的交通工具,本人认为是装甲车。
7.公平:有钱人买小车,可以在高速公路上飙车;但没钱人买电动车,也可以在普通的马路上骑骑,满足日常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各走各的道,这也是一种很和谐的表现。相反,只许有钱人骑大功率的汽车横冲直撞,不许没钱人购用电动车,好像所有的公路都是有钱人的专利,这对广大的平民是非常不公平的。另外,现在有那么多的官员,超标使用大排量的豪华车,而且经常公车私用,为什么ZF不去管。而老百姓用一下这环保的电动车,ZF就要管呢?这不正应了古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吗?主张禁止电动车的官员们,你们首先应禁止公车私用,等所有官员和百姓们一起挤公交车时,才来研究电动车是否合法问题。
8.促进我国工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汽车工业,历来和发达国家有差距,很难和外国竞争。但是我国的电动车生产,却别开蹊径,已经达世界先进水平。许多西欧等发达国家,都从我国出口电动车。我国现在已经有数量众多的电动车制造厂,他们在浙江、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处,都已经形成一定的工业规模。2007年我国电动车一年总产量达2500万辆,总产值达600亿元。规模非常可观,有的已经成为该地方的支柱产业。假如禁止电动车,对这些工厂和地方,绝对是一种极大的打击。说实话,我国的电动车发展问题,已经不是技术方面的问题,完全是政策的问题。我国现在完全可以制造出时速超100公里的电动小车(锂电池),也可以制造出时速超80公里的电动摩托车。但由于政策的限制(即所谓的国家标准),这些科技和发明我国国民都无缘享受,都必须全部出口到外国去。我们真得不明白,为什么我们自己生产出来的即便宜又好用的东西自己不能用,而人家发达国家却能用呢,难道我们中国人就真得低人一等吗?
9.保护我国国家安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汽车拥有量的急剧增加,石油的消耗量也急剧增加.再加上这即年来国际石油的急剧涨价,对我国能源的安全,已经产生很大的危害和威胁。这种威胁甚至牵涉到国防的安全和国民经济的稳定等等国家安全的大事,我们决不可麻痹大意。但我们如果限制汽车、发展电动车,就可有效地避免在石油和能源问题上受外国的制约和打压。
10.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我国的电动车数量已经非常地多(全国好像有七千万辆),这其中有很多的人是利用电动车作为上下班的工具和谋生的必不可少的工具。假如禁止电动车上路,公交车等工具又一下不能跟上,这些人的生活和工作将受严重的影响。因为这些人数量众多,而ZF又拿不出充分的理由和措施来安抚他们,这就有可能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
11.节省宝贵的公路路面:那些限制电动车上路的人,本意是想使道路上的车能少一些、道路畅通一点。但他们没想到禁止电动车和摩托车的结果,就会迫使一些本来不想购置小车的人被迫去购置小车(这些人的数量将非常可观),大家知道,小车的占地面积是电动车的好几倍,那么,禁止电动车上路其最后结果肯定是使我国的公路越来越拥挤。
等等,如上所述,使用电动车的好处是很大的,禁止电动车的弊端是很多的。因此,电动车不但不能禁止而且要提倡和扶持(这其实已经是许多发达国家的共识和政策了,也是我国许多专家的主张)。我国这次奥运会,大力推广电动车,也深受国内外的赞誉。但我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奥运会一结束,我省就要出台这个限制电动车的政策,这与北京奥运会的理念,与最近准许电动车上路的一些外省城市,不是有点格格不入吗?诚然,现在我省的电动车很多,又基本上都是没挂牌,他们有许多人不遵守交通规则,出事后也难于查究。那么,怎么办呢?很简单,干脆让他们挂牌,电动自行车挂非机动车牌、电动摩托车挂摩托车牌、电动小轿车挂小车牌,分门别类进行管理。但是,由于电动车环保绿色等优点,其管理费用应该相对燃油车更优惠些。只要公平合理、疏导得法,我想电动车也会像小车、摩托车一样很快地纳入正常管理的轨道的。
     总之,我们认为:要出台一个与公众利益严重冲突的政策,一定要慎又慎之。如果你们确实一定要禁止电动车,我们希望你们能够拿出比较能说服人的理由和依据,最好能通过网络组织一次专门的讨论和投票,最后才来决定。而不是仅仅利用手中的权力,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然的话,老百姓又要认为你们只是通过禁止电动车,又开辟一条新的罚款途径而已,他们是难于心服的。
yuval 发表于 2010-3-31 21:04
是么?
假如电动车脚踏行驶不论男女老幼普遍要求能达到14km时速,那么把最高速度限定为15km,明显是不合理的。
这种理解能力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