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已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50:33
<B>专家指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已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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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7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有专家认为,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设置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这个“外语槛”,已是涉嫌违法的举措。</P>
<P>  本年度全国职称评审报名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者需持有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在现行人事制度下,对于全国各企事业单位的许多专业技术人员来说,要通过职称评审,必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P>
<P>  选择权被垄断?</P>
<P>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兵博士认为,设置“外语槛”严重不合理。它的实质是在知识领域实行计划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一种“余毒”。不管社会需要不需要,不管本人愿意不愿意,想获得职称的人,必须参加外语考试,必须具备外语知识。从实践来看,许多参考人员仅仅是出于应付考试来学外语。外语对于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一点作用都没有。这种外语考试,浪费了考生的精力、财产,而无实益。</P>
<P>  何兵说:“什么样的知识对其本人有益,本人最具有确定权。一个单位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人材,单位最具有确定权,但他们的选择权全部被国家垄断了。这和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完全背离。行政许可法的一个精神是,能让社会和个人选择的事项交给社会和个人选择,而目前的外语职称考试显然将这种选择权垄断在国家手中。”</P>
<P>  职称外语考试依据不合法?</P>
<P>  自1999年始,按照人事部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考试实施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而考试成绩按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则是评审职称的条件之一。成绩合格者持有合格证书,又具备其他条件,可以申报职称评定,成绩不合格者则被排除在职称评定范围之外。</P>
<P>  按照职称外语考试的这个性质,何兵认为,现行的全国职称评定、职称外语考试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属于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关于公民资格、资质的认定的事项。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二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法律在此将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设定权上收,不允许地方和部门对此进行限制。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资格和资质的认定和许可,直接涉及到公民宪法上的劳动权和企业的用工权。在任何一个领域实行资格证书制度和资质证书制度,任何一个未获得此项资格和资质的人员的劳动权将被剥夺,他们将无法进入特定的领域。从企业角度来说,即使他们认为某人的条件已经符合企业的用工条件,也无法雇佣这些人员。资格、资质证书制度的推行,直接涉及到公民的劳动权和企业的用工权,必须慎之又慎。</P>
<P>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现行的职称外语考试从设立到实施都有违反行政许可法之嫌。”何兵说,“理由在于,将外语考试与职称挂钩的依据是人事部部委规章。行政许可法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取消部委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只有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可以设定公民资格资质许可。部委自行设定的资格证书制度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除非属于国务院本次保留事项,一律无效。将外语作为职称评定的条件必备条件,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否则都是违法的。</P>
<P>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是公共服务?</P>
<P>  报道说,人事部职称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是一项公共服务,今后将一如既往地进行。”</P>
<P>  何兵就此指出:“如果将职称外语考试界定为一项公共服务,那么,就必须将外语考试与职称评定脱钩。否则就是将外语职称考试作为行政许可的一条附加条件。”他说:“既然职称评定属于国家对于公民资格和资质的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就必须要有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为依据。将外语考试与职称挂钩除非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否则就是非法。因此,任何政府部门实施资质资格评定,将外语作为必考内容,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P>
<P>  他进一步指出,从行政许可法角度而言,行政许可的条件是法定的,而不是可以自行设定的。作为实施部门,无权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自行增设行政许可,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如果国家实施资格和资质证书制度,必须由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规定,其许可的条件也只能由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规定。如果法律和国务院法规没有规定必须进行外语考试的,任何部门不得将外语考试作为行政许可的附加条件。”</P>
<P>  此外,如果外语职称考试是一项公共服务,就必须允许公民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这项服务。(据法制日报,记者林清雄)</P><B>专家指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已涉嫌违反行政许可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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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7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有专家认为,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设置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这个“外语槛”,已是涉嫌违法的举措。</P>
<P>  本年度全国职称评审报名工作正在进行当中,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者需持有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在现行人事制度下,对于全国各企事业单位的许多专业技术人员来说,要通过职称评审,必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P>
<P>  选择权被垄断?</P>
<P>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长何兵博士认为,设置“外语槛”严重不合理。它的实质是在知识领域实行计划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一种“余毒”。不管社会需要不需要,不管本人愿意不愿意,想获得职称的人,必须参加外语考试,必须具备外语知识。从实践来看,许多参考人员仅仅是出于应付考试来学外语。外语对于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一点作用都没有。这种外语考试,浪费了考生的精力、财产,而无实益。</P>
<P>  何兵说:“什么样的知识对其本人有益,本人最具有确定权。一个单位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人材,单位最具有确定权,但他们的选择权全部被国家垄断了。这和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完全背离。行政许可法的一个精神是,能让社会和个人选择的事项交给社会和个人选择,而目前的外语职称考试显然将这种选择权垄断在国家手中。”</P>
<P>  职称外语考试依据不合法?</P>
<P>  自1999年始,按照人事部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考试实施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而考试成绩按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规定,则是评审职称的条件之一。成绩合格者持有合格证书,又具备其他条件,可以申报职称评定,成绩不合格者则被排除在职称评定范围之外。</P>
<P>  按照职称外语考试的这个性质,何兵认为,现行的全国职称评定、职称外语考试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属于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所规定的关于公民资格、资质的认定的事项。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二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法律在此将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设定权上收,不允许地方和部门对此进行限制。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资格和资质的认定和许可,直接涉及到公民宪法上的劳动权和企业的用工权。在任何一个领域实行资格证书制度和资质证书制度,任何一个未获得此项资格和资质的人员的劳动权将被剥夺,他们将无法进入特定的领域。从企业角度来说,即使他们认为某人的条件已经符合企业的用工条件,也无法雇佣这些人员。资格、资质证书制度的推行,直接涉及到公民的劳动权和企业的用工权,必须慎之又慎。</P>
<P>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现行的职称外语考试从设立到实施都有违反行政许可法之嫌。”何兵说,“理由在于,将外语考试与职称挂钩的依据是人事部部委规章。行政许可法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取消部委的行政许可设定权。只有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可以设定公民资格资质许可。部委自行设定的资格证书制度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除非属于国务院本次保留事项,一律无效。将外语作为职称评定的条件必备条件,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否则都是违法的。</P>
<P>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是公共服务?</P>
<P>  报道说,人事部职称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是一项公共服务,今后将一如既往地进行。”</P>
<P>  何兵就此指出:“如果将职称外语考试界定为一项公共服务,那么,就必须将外语考试与职称评定脱钩。否则就是将外语职称考试作为行政许可的一条附加条件。”他说:“既然职称评定属于国家对于公民资格和资质的认定,是一项行政许可,就必须要有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为依据。将外语考试与职称挂钩除非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否则就是非法。因此,任何政府部门实施资质资格评定,将外语作为必考内容,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P>
<P>  他进一步指出,从行政许可法角度而言,行政许可的条件是法定的,而不是可以自行设定的。作为实施部门,无权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自行增设行政许可,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如果国家实施资格和资质证书制度,必须由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规定,其许可的条件也只能由国家法律和国务院法规规定。如果法律和国务院法规没有规定必须进行外语考试的,任何部门不得将外语考试作为行政许可的附加条件。”</P>
<P>  此外,如果外语职称考试是一项公共服务,就必须允许公民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这项服务。(据法制日报,记者林清雄)</P>
强顶!!!
<P>不错!我这两年参加了职称考试,专业试全过了,可外语没过,TMD,什么意思,外语?我十年都没用上十句话。</P>
<P>强烈反对外语职称考试。评职称,考外语,涨工资,已经成为一个产业链,养活了一批人:首先是出版界,然后是各级职改办的工作人员,最后是评委、专家,还有就是专业枪手和监考人员。</P><P>老子大学毕业21年,至今还是中级职称(可笑的却是本单位高职评委),就是不屑于找枪手替考和向监考人员送礼。</P>
职称英语没多大意思,我到是考过去了,但我不知道是怎么就考过去了的![em05]
支持!现在外语考试太烂了
<P>现在那里是枪手的天下!!</P><P>我马上要考职称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工作这么多年,外语全忘了!!</P><P>真不知道那有什么用!!</P>
<P>强烈支持!</P><P>包括可恶的外语四、六级考试也应在审查之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