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xchina到处唱衰中国,应该管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9:29:34
凡是中国搞出来的东西,qnxchina都反对,昨天吗电脑,今天骂手机。

请至少警告一下这种人,逢中必反干吗来这里呢?凡是中国搞出来的东西,qnxchina都反对,昨天吗电脑,今天骂手机。

请至少警告一下这种人,逢中必反干吗来这里呢?
毫无理由的投诉……
  第一:投诉要有地址。

  第二: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超大不会因为立场和观点而封停某个人。

  第三:超大很希望保留少部分坛宠供大家娱乐。
ytgk9999 发表于 2010-2-4 16:45

没有说要封停,而是说至少引导一下,让他来点有意义的讨论,而非用cd来发泄自身生活失败的苦闷。
版主请问一下,现在版面上飘浮的那个站在鼠标上的警察MM是什么
点击她会出现不能访问


如果说得有理,为何不准批评?qnxchina在我管理的航天版里发言比较频繁,我算是比较了解情况的。只要他说得合乎事实、并且表达不违反版规,就该允许批评声音的存在。如果他有违反版规之处,则我是一定会制裁的,上次就已经把他参与的对骂双方都送进了小黑屋。不过总体来说我没看到他有什么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下的发言应当鼓励而不应当封杀。至于如果你觉得他言语比较生硬,不容易接近,可以私下给他写个短信提个建议。大家都是在论坛里玩的,没有谁不近人情或者一定要把对方赶尽杀绝。

至于鼓吹也好,唱衰也罢,都是一种倾向。在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没有明显违背事实,那么任何倾向都是应当尊重其存在的。倘若大家千人一面,齐声山呼万岁,那么这个坛子也就不用开了。反之亦然。

如果说得有理,为何不准批评?qnxchina在我管理的航天版里发言比较频繁,我算是比较了解情况的。只要他说得合乎事实、并且表达不违反版规,就该允许批评声音的存在。如果他有违反版规之处,则我是一定会制裁的,上次就已经把他参与的对骂双方都送进了小黑屋。不过总体来说我没看到他有什么违规行为,这种情况下的发言应当鼓励而不应当封杀。至于如果你觉得他言语比较生硬,不容易接近,可以私下给他写个短信提个建议。大家都是在论坛里玩的,没有谁不近人情或者一定要把对方赶尽杀绝。

至于鼓吹也好,唱衰也罢,都是一种倾向。在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没有明显违背事实,那么任何倾向都是应当尊重其存在的。倘若大家千人一面,齐声山呼万岁,那么这个坛子也就不用开了。反之亦然。


楼主所言与事实有出如,其要求不予支持...

楼主所言与事实有出如,其要求不予支持...
回复 1# shthug


    qnx算是BKC了吧,应该允许不同的看法,虽说他的很多看法我完全不同意{:jian:}
任何一种言论的存在对于舆论环境的健康都是有益的。

只要其言论代表某一部分人(具有公共性publicity), 其言论就应该得到表达并且其表达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

案例可以参考: hustler杂志的老板V.S. 美国政府 一案 中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
回复 9# JSTCVW09CD


    英美法系对大陆法系...中国不能算大陆法系吧,算社会主义法系
10号战机 发表于 2010-2-4 21:48

中国是大陆法系............(没有啥子社会主义法系的说法)
10号战机 发表于 2010-2-4 20:09

附议,我认为只要没有违反版规,网友应该充分发表他的看法
回复 12# 心火


    我这算不算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啊{:jian:}{:jian:}{:jian:}
回复 11# JSTCVW09CD


    社会主义法系是查中国大百科全书时,看到中国没有被归入大陆法系我山寨的{:lei:}
:)捧杀派看不起棒杀派啊
回复 1# shthug


    楼主可否给个骂手机的传送门?
越是技术人员就会越BKC。这非常正常。我也很白。
10号战机 发表于 2010-2-4 23:05


    归入大陆法系,又有点特殊。没有社会主义法系,只有中华法系。中国法律影响最广时就是唐朝,周边多国皆有效仿。
回复 17# jiandingzhe


    也不尽然啊{:jian:}
jiandingzhe 发表于 2010-2-5 23:50

大多都是一叶障目,盲人摸象。这种所谓bkc更容易迷惑人。他说他摸到大象腿,有根有据,一般人会误以为真的。

ps本来我想过来举报教主的。可是发现在这里发不了主题,不兼容FF浏览器。
别把技术派和网上的BKC基本教义派混为一谈。
心火 发表于 2010-2-8 18:46


    什么技术派啊,笑,键盘派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