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錢/前途,做人是不是要自私,狠心一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07:50
我姐的朋友介紹我去壽司鋪做(確定已請我),但要我在2月2就要上班,最煩的是我現在打工的快餐店要1個月的離職通知期和上司已經編了我的更期了.......{:wugu:}我姐的朋友介紹我去壽司鋪做(確定已請我),但要我在2月2就要上班,最煩的是我現在打工的快餐店要1個月的離職通知期和上司已經編了我的更期了.......{:wugu:}
跟现在的公司协商,应该有办法解决
回复 2# 英国病人
謝了你的意見,不禍我的立場終要走的,不過我會要賠500元的代通知金,還有離開我所暗戀的MM同事..
协商好了通知金也未必陪,辞职就是那么回事。
回复 4# 英国病人
要協商的話都是要我過了1個月通知期過了才走(我也不是為了那5百元煩惱),新公司也不會留職位那麼久...
你既然已经准备赔偿了还有啥良心不安的?

至于你暗恋的MM,要个电话嘛!又不是生离死别。那怕你向她表白,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总好过啥都没有吧。以后要是真的能成眷属,现在你的努力就是双方的未来幸福。


{:ya:}
不会吧,劳动法没有规定辞职要赔钱的说法的.......,LZ是WW?
暗恋的MM,偷摸的把QQ、MSN、雅虎通.......啊搞来,说要辞职(编排点凄惨的理由),估计还能博得MM的同情哦。
whx8888 发表于 2010-1-31 01:29

H.K來的.......不過那MM的朋友都知道我暗戀的事............
赔就赔了嘛~~
标题党。。。
协商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