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另八州拟实施法令 禁非回教徒使用“阿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38:15
八州属中吉打、柔佛、马六甲、登嘉楼和森美兰已经实施上述法令,而吉兰丹、霹雳和玻璃市的相关法令也已经在颁布宪报的过程中。

  (吉隆坡综合讯)继雪兰莪州及彭亨州之后,马来西亚再有八个州属已经或正计划在各州实施《控制及限制非回教宗教发展法令》,这法令所涵盖分范围包括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的字眼。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八个州属之中,吉打、柔佛、马六甲、登嘉楼和森美兰已经实施上述法令,而吉兰丹、霹雳和玻璃市的相关法令也已经在颁布宪报的过程中。

  其余的联邦直辖区、槟城、砂拉越及沙巴州尚未设有这项法案。

  目前雪州已禁止非回教徒使用与“阿拉”相关的35个字眼,违例者将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其他州属纷纷列出禁止非回教徒使用的字眼,包括吉打州(24个)、登嘉楼(超过10个)、森美兰(36个)及彭亨州(25个)。

  吉打宗教司赛乌西巴哈隆表示,吉打州早在1988年便颁布及执行该法令。该法令禁止非回教徒在出版物及关于宗教的致辞中沿用回教中的24个字眼,包括“阿拉”字眼。

  “我们在很久以前便已经颁布该法令。非回教徒不能沿用的字眼也很清楚地列明。”

  雪兰莪州宗教局(MAIS)主席莫哈末阿兹于星期一透露,雪州苏丹沙拉弗丁已谕令非回教徒不准使用“阿拉”字眼以维护回教徒的信仰和宗教的和谐。

  柔佛州宗教司莫哈末塔里山苏丁则披露,该州自2007年便开始颁布和执行有关法令。
 他说:“违反该法令的人将会受到对付,因为被视为侮辱回教的圣洁。”

  登嘉楼宗教事务专员赛哈伦也透露,该法令是在1980年起在该州执行,并有超过十个字眼被禁止使用。

  另外,在森美兰州,则有多达36个回教字眼通过相关法令来禁止非回教徒使用。

  除此,彭亨回教及马来习俗局也不允许其他宗教沿用25个与回教有关的字眼及十个短句。

  另一方面,雪兰莪州宗教局(JAIS)严厉警告沙亚南区国会议员卡立阿都沙末不要再发表任何有关争辩限制该州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言论。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该局局长莫哈末古斯林指出,雪州宗教局与州回教法规理事会于去年已在雪兰莪苏丹的同意下,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因此,他强调,任何质疑该决定的行为皆违反了《1995年回教刑事法令》,因为这侮辱与违反了雪州宗教局与州回教法规理事会的命令。

  莫哈末古斯林说:“我们要声明,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并非牵涉政治课题,它是有关于回教徒信仰的重要性。因为如此,雪兰莪州宗教局和州回教法规理事会在深入研究了这个课题之后,裁定非回教徒不能使用‘阿拉’字眼。”

回教党有人支持

非回教徒用“阿拉”

回教党籍的卡立沙末主张非回教徒可用“阿拉”字眼,他除了在博客撰文支持非回教徒可用“阿拉”,也在本星期一的一个论坛上公开指摘巫统引发“阿拉”课题,前晚他也在阿拉伯半岛电视台的清谈节目“东方101”中,与前首相马哈迪的女儿玛丽娜(Marina Mahathir)同台针对这个课题发表意见。

  莫哈末古斯里说:“我希望他可以重新评估他质疑这项决定的言论,因为根据该法令,他可以受到对付。”八州属中吉打、柔佛、马六甲、登嘉楼和森美兰已经实施上述法令,而吉兰丹、霹雳和玻璃市的相关法令也已经在颁布宪报的过程中。

  (吉隆坡综合讯)继雪兰莪州及彭亨州之后,马来西亚再有八个州属已经或正计划在各州实施《控制及限制非回教宗教发展法令》,这法令所涵盖分范围包括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的字眼。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八个州属之中,吉打、柔佛、马六甲、登嘉楼和森美兰已经实施上述法令,而吉兰丹、霹雳和玻璃市的相关法令也已经在颁布宪报的过程中。

  其余的联邦直辖区、槟城、砂拉越及沙巴州尚未设有这项法案。

  目前雪州已禁止非回教徒使用与“阿拉”相关的35个字眼,违例者将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其他州属纷纷列出禁止非回教徒使用的字眼,包括吉打州(24个)、登嘉楼(超过10个)、森美兰(36个)及彭亨州(25个)。

  吉打宗教司赛乌西巴哈隆表示,吉打州早在1988年便颁布及执行该法令。该法令禁止非回教徒在出版物及关于宗教的致辞中沿用回教中的24个字眼,包括“阿拉”字眼。

  “我们在很久以前便已经颁布该法令。非回教徒不能沿用的字眼也很清楚地列明。”

  雪兰莪州宗教局(MAIS)主席莫哈末阿兹于星期一透露,雪州苏丹沙拉弗丁已谕令非回教徒不准使用“阿拉”字眼以维护回教徒的信仰和宗教的和谐。

  柔佛州宗教司莫哈末塔里山苏丁则披露,该州自2007年便开始颁布和执行有关法令。
 他说:“违反该法令的人将会受到对付,因为被视为侮辱回教的圣洁。”

  登嘉楼宗教事务专员赛哈伦也透露,该法令是在1980年起在该州执行,并有超过十个字眼被禁止使用。

  另外,在森美兰州,则有多达36个回教字眼通过相关法令来禁止非回教徒使用。

  除此,彭亨回教及马来习俗局也不允许其他宗教沿用25个与回教有关的字眼及十个短句。

  另一方面,雪兰莪州宗教局(JAIS)严厉警告沙亚南区国会议员卡立阿都沙末不要再发表任何有关争辩限制该州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言论。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该局局长莫哈末古斯林指出,雪州宗教局与州回教法规理事会于去年已在雪兰莪苏丹的同意下,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因此,他强调,任何质疑该决定的行为皆违反了《1995年回教刑事法令》,因为这侮辱与违反了雪州宗教局与州回教法规理事会的命令。

  莫哈末古斯林说:“我们要声明,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并非牵涉政治课题,它是有关于回教徒信仰的重要性。因为如此,雪兰莪州宗教局和州回教法规理事会在深入研究了这个课题之后,裁定非回教徒不能使用‘阿拉’字眼。”

回教党有人支持

非回教徒用“阿拉”

回教党籍的卡立沙末主张非回教徒可用“阿拉”字眼,他除了在博客撰文支持非回教徒可用“阿拉”,也在本星期一的一个论坛上公开指摘巫统引发“阿拉”课题,前晚他也在阿拉伯半岛电视台的清谈节目“东方101”中,与前首相马哈迪的女儿玛丽娜(Marina Mahathir)同台针对这个课题发表意见。

  莫哈末古斯里说:“我希望他可以重新评估他质疑这项决定的言论,因为根据该法令,他可以受到对付。”
阿拉是上海人


幸亏不包括上海小赤佬:D ,他们怕是改不了

幸亏不包括上海小赤佬:D ,他们怕是改不了
上海人民发来贺电:表示情绪稳定:D
阿拉上海伲
阿拉宁波的
上海人危险了。。。。
上海人危险了。。。。
呵呵,他们也不喜欢上海话. 
奇怪,偶为什么要说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