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硬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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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硬起来了?

                                       文/七犀鸟

虎年伊始,广州市人大权力大涨。

据《羊城晚报》报道:

“现在起,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水、电、燃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价格的调整;对企业、农民等收费的行政机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以及市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应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定。对于政府越权作出的行政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撤销。”

这是广州作为民主法治建设试点城市的重大突破。

广州市人大扩权的依据是,1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

早该如此了。

本来,按照宪法规定,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地方政府只是执行机关,与民生有关的重大决策应该人大说了算。甭管人大代表实际上与民众距离究竟是远还是近,但理论上人大代表应该代表民众利益。

再加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与水、电、通讯等公用事业关系十分密切,“卖地财政”模式更是使地方政府与开发商成为利益上的“连襟”,如此情况下,完全有地方政府部门决策重大民生事务,难免发生侵害民众利益的现象。

尤其在民众住房拆迁等问题上,如果放任地方政府独自决策重大民生事务,大陆干群矛盾势必不断深化,群体性事件将防不胜防。

广州市作为民主与法治改革试点城市,将重大民生事务的决策权部分让渡给广州人大,乃是广州市民主政治的一大进步。

现在的问题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常委们,如何履行好职责,在参与重大民生事务决策的过程中,真正代表广州市市民的利益,与公用事业部门的利益集团们进行有效博弈。





2010年1月3日于FJAU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929198.html广州市人大硬起来了?

                                       文/七犀鸟

虎年伊始,广州市人大权力大涨。

据《羊城晚报》报道:

“现在起,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水、电、燃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价格的调整;对企业、农民等收费的行政机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以及市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应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定。对于政府越权作出的行政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撤销。”

这是广州作为民主法治建设试点城市的重大突破。

广州市人大扩权的依据是,1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

早该如此了。

本来,按照宪法规定,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地方政府只是执行机关,与民生有关的重大决策应该人大说了算。甭管人大代表实际上与民众距离究竟是远还是近,但理论上人大代表应该代表民众利益。

再加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与水、电、通讯等公用事业关系十分密切,“卖地财政”模式更是使地方政府与开发商成为利益上的“连襟”,如此情况下,完全有地方政府部门决策重大民生事务,难免发生侵害民众利益的现象。

尤其在民众住房拆迁等问题上,如果放任地方政府独自决策重大民生事务,大陆干群矛盾势必不断深化,群体性事件将防不胜防。

广州市作为民主与法治改革试点城市,将重大民生事务的决策权部分让渡给广州人大,乃是广州市民主政治的一大进步。

现在的问题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常委们,如何履行好职责,在参与重大民生事务决策的过程中,真正代表广州市市民的利益,与公用事业部门的利益集团们进行有效博弈。





2010年1月3日于FJAU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929198.html
不少利益集团的头脑本身就是人大代表甚至就是常委之一
听其言,观其行
能把广州的黑蜀黍管好么
广州新规民生大事须报人大决定 政府越权决定可撤销
2010年01月03日 17:48新华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13条

政府越权作出的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依法撤销

审议重大争议事项,可举行听证会

现在起,在广州行政区域内,水、电、燃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教育、医疗等公益服务价格的调整;对企业、农民等收费的行政机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以及市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应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定。对于政府越权作出的行政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撤销。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1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下称《办法》),将推进广州市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008年底,省委就已将广州确定为民主法制建设的试点城市,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wang洋更是要求,广州要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上率先探索、付诸实践。而1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曾七易其稿,是广州民主法制建设试点的重要成果。

究竟哪些才属“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杨清蒲表示,《办法》对重大事项的界定和分类作了明晰,新增的重大事项项目共11项。

具体来说,就是凡涉及到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均纳入重大事项范围。比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公共事业、公共服务价格的调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项目;以及市政府投入100亿元“治水”;每公里造价3157万元的BRT试验线;全城2000多个城建工地同时施工、交通拥堵;公交车LPG之争;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等等,这些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都将从“政府决定”变为“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对于批准权不在市人大常委会,而在上级政府甚至是国务院的重大事项,也被列入应当向常委会备案的范围,如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减或合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等四类事项。

程序:争议事项可搞听证

据介绍,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四大职权: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任免权。但在实际中,重大事项决定权落实不太到位。广州市人大曾在2001年制定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但未清晰界定哪些事项属于重大事项,也未明确提交讨论的程序如何。

而现起实施的《办法》明确了常委会可以采取征求意见、组织调查研究、举行听证会或专家论证会等内容。根据《办法》,列入常委会议程的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报告等,在审议中需要进一步了解民意的,或存在较大争议的,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举行听证会或者专家论证会。

今后怎样划分“人大决定”和“政府决定”的界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表示,人大是权力机关,政府是执行机关。人大的决定是创制性的,政府的决定是执行性的,或者说,人大的决定是自主性的,政府的决定是从属性的。

专家:“百姓参与”操作性强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办法》的实施为老百姓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开启了一扇大门。市人大代表、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邓成明认为,把15条重大事项逐一列举出来,变成可操作性强的权力,这是广州推进民主政治的重大举措。特别是政府应当报请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不报告或越权决定,人大常委会可撤销。这条保证了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实现。(记者赵仲炜) (来源:羊城晚报)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1001/0103_17_1496728.shtml
人大权力加强在全国来看是个趋势
人大是有党籍的黑社会集团政协是没有党籍的黑社会集团..
刘武俊:人大的权力就是要硬起来

作者:刘武俊

广州一项新规定1月1日起实施:重大民生项目的公益服务价格调整、收费项目调整,以及市政府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应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定。对于政府越权作出的行政决定,人大常委会可以依法撤销(今日本报A2版)。

新年新气象!这意味着地方人大正在逐步复位,权力机关的威信正在彰显。其实,重大事项本来就该由人大决定,这一立法能够成为媒体关注的新闻也表明人大在履行职责方面的欠账太多。

人大是权力机关,政府是执行机关。人大的决定是创制性的、自主性的,政府的决定是执行性的、从属性的——人大不行使权力机关应有的权力也是一种不作为,也是失职。人大偶尔尽了自己应尽的决定或监督职责,往往会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和赞赏,而媒体和公众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长期存在的“权力不作为”现象却似乎熟视无睹,宽容有余,当然这或许更多是一种无奈。如今,政府的“行政不作为”已成为众矢之的,而人大的“权力不作为”却尚未引起真正的关注。

实际上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等乃是遏制政府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是重要法宝,人大消极的“权力不作为“、“监督不作为”往往是导致政府“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放任自流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对政府的“行政不作为”说“不”的同时,也应当理直气壮地对人大的“权力不作为” 说“不”。

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对于各级人大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沉甸甸的职责。“权力不作为”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渎职行为,只是相对于“行政不作为”更具有隐蔽性而已。对人大的“权力不作为”说“不”,就是对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和合法性负责,就是对神圣的宪法负责,就是对广大选民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但愿人大作为权力机关能够真正将权力行使到位,理直气壮地依法行使好权力,让“权力机关”这个名称真正名副其实。http://news.ifeng.com/opinion/po ... _6438_1497150.shtml
广州的人大和政协算是中国各级政府里面最强势的了

这方面广州做的算好的
超级霉菌 发表于 2010-1-3 23:21

人大姑且留着,政协趁早滚蛋
体制下的人大也只能是人大。飘过~~~
超级霉菌 发表于 2010-1-3 23:21
我引用你的观点。
稳定压倒一切
我看标题看成了:"广州人”“大硬起来了”


呵呵
fido 发表于 2010-1-4 10:11


广州人   硬起来了!!
体制内的改良,有何不好?进一步是一步。:D
关键的问题是:人大的这些人是从那里来的呢?
理论上讲,应该是由我等P民一级一级的选出来的吧?(说错了别骂我,我不太懂)
如果人大的这些人都是他们自己人。
那又有什么用呢?
人大和政协都是什么人在主持...........?
早就有这种感觉了,前段时间广州无论发生什么事跳出来的都是人大代表,媒体采访的多是人大代表,我就发现广州的人大与其他地方的确有不同,至少不是退养机构
俺一哥们退役后在河北某地人大上班,负责审核人大代表资格,别人请客吃喝玩乐的事情基本天天有
人大代表代表的是谁啊?
现在的人大代表都是企业主,有钱的人
现在真是权为钱所用啊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人大硬了能管什么?没用的
哈哈,这样的假进步隔几年出来糊弄大家一次.
老狗变不出新把戏!
先确立人大有真正实权监督政府的制度, 形成习惯後, 再慢慢改良怎样把人选进人大的选举机制. 就算英国议会当年都只是上大人才可以玩的地方.:D
等那些私营企业主,黑势力集团,金融寡头们在人大中占据主导的时候,你们就高兴不起来了~~~
{:3_92:}关键是人大代表能代表人民吗?人大代表都是各大单位的头,资本家,能代表老百姓{:3_77:}
要真让你们去投票,人都不认识{: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