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黎强涉黑罪名成立 获刑20年罚金52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6:52:02

资料图:黎强出庭受审

华龙网12月29日11:25分讯(数字记者陈丹)今日上午,黎强等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黎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3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500万,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罚金520万元。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_7869_1491568.shtml
资料图:黎强出庭受审

华龙网12月29日11:25分讯(数字记者陈丹)今日上午,黎强等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黎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20万,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3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500万,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罚金520万元。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_7869_1491568.shtml

老得好快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29 16:12:57  

12月29日上午,黎强等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审宣判结束后,黎强乘坐警车从法院内出来时,他面对众多自己的员工和市民露出了微笑,幷挥舞着手向大家打招呼。  中评社北京12月29日电/12月29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黎强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黎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罪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20万元。  

  重庆法院网消息,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7月,黎强注册成立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后又先后成立了黎强房地产公司、渝强实业(集团)出租汽车公司、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公司等2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2000年以来,黎强以渝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利用公司、企业化管理模式对公司成员形成的制约关系,指使、授意在渝强公司担任领导层的家族成员、员工及部分承包车主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黎强为组织、领导者,以何永红、来有刚、黎德明为骨干成员,以伍树峰、伍树芹、张文友、付培军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0年至2009年期间,为扩大在重庆客运市场的占有份额,黎强多次指使组织成员,采取强行拦车、放气等手段,聚众扰乱交通秩序,造成交通瘫痪;为达到非法营运获得合法手续、增加客运车辆座位数等目的,黎强多次指使、组织组织成员、车主及家属,采取集访、围堵、踢砸公务用车等手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并与执勤民警发生冲突,致多名民警受伤;为争抢客源、排挤竞争对手,黎强指使组织成员及社会闲杂人员对其他客运公司驾驶员实施随意殴打、拦截等滋事行为10余次,致多人受伤;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黎强等人投入55辆客车在巴南区鱼洞城区、沙坪坝区陈家湾至井口线及陈家桥至回龙坝线从事非法营运,非法经营数额达1840余万元,违法所得480余万元。黎强还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等手段,为其非法经营犯罪活动寻求保护,逃避税务查处。

  法院认为,渝强等公司虽是合法企业,但黎强利用公司、企业化管理模式对公司成员的制约关系,指使、授意在渝强公司担任领导层的家族成员、员工及部分承包车主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取的巨额经济利益,除用于扩大经营规模和消费外,还用于行贿和支付组织成员的“工资”、“出场费”以及组织成员违法犯罪被查处的费用。同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等手段,打压排挤竞争对手,并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保护从事非法经营,在重庆客运行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和控制特征,已经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但法院同时否定了黎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逃税罪两项控罪。
南方系口中的"好干部"
12月29日上午,黎强等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审宣判结束后,黎强乘坐警车从法院内出来时,他面对众多自己的员工和市民露出了微笑,幷挥舞着手向大家打招呼。 12月29日上午,黎强等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审宣判结束后,黎强乘坐警车从法院内出来时,他面对众多自己的员工和市民露出了微笑,幷挥舞着手向大家打招呼。 众多重庆市民集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前等待一审宣判结果。 2009年12月29日,重庆亿万富翁黎强及其团伙涉黑案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乘坐警车离开法院。 2009年12月29日,重庆亿万富翁黎强及其团伙涉黑案在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宣判结束后,工作人员拿着本案的一大推资料
有命过春节了,他的家属看来今天能睡个安稳觉了
  黑社会头子只要不死,在监狱内还是老大。过几年就可以保外就医了。就是举报人和经办的警察比较害怕……
皆大欢喜的结果
文强估计也死不了了
强哥你可别落后哟!{:cha:}
南都捞人成功,500亿不是白给的呀
黎强的笑颜和重庆围观群众的愁容对比,很强烈。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09-12-29 17:48


    呵呵,如果某人想报复(用黑社会手段)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个傻瓜...嚣张是没好下场的.
黎强的笑颜和重庆围观群众的愁容对比,很强烈。[:a12:]
{:3_86:}TG河蟹又成功了。。
黎强没杀过人,凭他所犯过的事判到这个程度也算是公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