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清冤枉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00:08
都说我大清割让国土300万平方公里,开历史先河,是割让国土最多的王朝------------我大清冤枉啊。
  
  外蒙那156.65万平方公里国土怎么能算在我头上?!我抗议:还有公理没有,颠倒黑白也不能如此啊!
  
  我大清同蒋中正领导的国民政府相比那还不是----大巫见小巫!证据吗---嘿嘿,莫急莫急
  
  1946年1月3日国民政府承认外蒙独立
  
  1月3日,国民政府发布公告,承认外蒙古独立。1945年8月14日,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和苏联政府外交部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作为其附属协定,两国外长还互换了《中苏关于外蒙古问题的照会》,其主要内容是:因外蒙古公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的公民投票证实这种(独立)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以现在的边界作为国界。依约,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举行公民投票,中国国民政府派员参观。1月5日,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大国民会议、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联席会议正式宣布蒙古独立。
  
  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1952年10月13日
      
      ……战后情势的发展,竟不出我们预想之外。我们中央处于这样的内忧外患交相煎迫,而国内社会、经济、在长期抗战之后,更是百孔千疮,随时可以发生危险的局势;在这种局势之下,自然要求一时之安定,以从事复员建设。当时我个人的决策,就是要求战后确保胜利战果,奠定国家独立,民族复兴的基础,必须求得二十年休养生息,和平建设;只要能够争取这一个建设机会,那就是任何牺牲,亦是值得的。于是我们政府对俄帝,乃决定忍辱谈判,不惜承认外蒙独立,做此最大牺牲,来忍痛签订和约和附件。无如墨迹未干,竟被俄帝一手毁弃,这是万万所不料的。我亦永不相信,这样一个中国,就会被俄帝囫囵的永远吞下去。
      
      而且我深信,只要我们中华民国今后能够自立自强,统一独立的时候,那我们固有的领土外蒙古,必会归还到其祖国怀抱里来。这是我对外蒙古问题最后解决的信心,是始终一贯,而没有动摇过的。至于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是我个人仍愿负其全责。当时我决心的根据有三点:
      
      第一、我对于民族平等、自由的思想,向来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其民族有独立自主的能力,我们应该予以独立自主的。
       第二、外蒙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自民国十年设立以来,事实上为俄帝所控制,我们政府对于外蒙领土,实已名存实亡了。
      
      第三、只要我们国家能够自立自强起来,外蒙这些民族,终久必会归到其祖国怀抱里来的,与其此时为虚名而蹈实祸,不如忍痛割弃一时,而换得国家二十年休养生息的机会。那是值得的;因为割弃外蒙寒冻不毛之地,不是我们建国的致命伤,如果我们因为保存这一个外蒙的虚名,而使内外更加不安,则国家更无各平建设之望了。
      
      我主张放弃外蒙的的决心,实基于此。这在现在看起来,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决非谋国之道;但我在当时,对外蒙问题惟有如此决策,或有确保战果,争取建国的机会。这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所以我不能不向大会报告的。
    
    蒙古国国土面积为156.65万平方公里
    
    真是古今中外,亘古未有的“民族英雄”----蒋中正
  +++++++++++++++++++++++++++++++++++++++++++++++++++++++++++
  1931年5月5日,中日双方代表在上海英国领事馆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
    
     《淞沪停战协定》的主要内容是:第一条:中国及日本当局,既经下令停战,兹双方协定,自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五月五日起,确定停战。双方军队尽其力之所及,在上海周围停止一切及各种敌对行为。关于停战情形,遇有疑问发生时,由与会友邦代表查明之。第二条:中国军队在本协定所涉及区域内之常态恢复:未经决定办法以前,留驻其现在地位。第三条:日本军队撤退至公共租界暨虹口方面之越界筑路,一如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事变之前。但鉴于须待容纳之日本军队人数,有若干部队,可暂时驻扎于上述区域之毗连地方。第四条:为证明双方之撤退起见,设立共同委员会,列入与会友邦代表为委员。该委员会并协助布置撤退之日本军队与接管之中国警察间移交事宜,以便日本军队撤退时,中国警察立即接管。
    
     除协议正文外,会议记录中还有对中国最致命的所谓三项谅解:一是中国政府同意取缔全国的抗日运动;二是第十九路军换防,调离上海;三是中国同意在浦东和苏州河南部,以及龙华对岸之若干地区不驻扎中国军队。
    
     根据协定的内容,中国实际上承认日本军队可以长期留驻吴淞、闸北、江湾引翔港等地,而中国军队却不能在上海周围驻扎设防。
    
    多牛的“民族英雄”----蒋中正,不服不行啊
  
  上海多大,我大清不很清楚,他不过是个小渔村吗,不是啦,算了算了,我大清的让着点晚辈---蒋中正,免得让介石先生说我大清小家子气
  ++++++++++++++++++++++++++++++++++++++++++++++++++++++++++
  1933年5月30日,中、日双方在塘沽会晤,中方首席代表为参谋本部厅长熊斌,
    
    日方首席代表为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下午4时双方交换全权证书,31日上午9时
    
    半,停战谈判正式举行。
    
      冈村宁次首先提出停战协定草案,并说明这是关东军的最后案,一字不容更改,
    
    要求中国代表在上午11时前作允诺与否的答复,对中方代表熊斌提出的《中国军代表
    
    停战协定意见书》,弃而不顾。冈村强硬表示,中方对日方所提停战协定草案,只能
    
    回答“诺”与“否”,一切声明必须等待停战协定签字以后再行商议。双方相持到10
    
    时50分,离最后时限只有10分钟,熊斌被迫在一字不容修改的日方提案上签了字。
    
    《塘沽停战协定》如下:一、中国军即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县、香
    
    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之地区。尔后不越该线而前进,
    
    又不行一切挑战扰乱之行为。
    
      二、日本军为确认第一项之实行情形,随时用飞机及其他方法,以行视察,中国
    
    方面对之应加保护及予以各种便利。
    
      三、日本军如确认第一项所示规定,中国军业已遵守时,即不再越该线追击,且
    
    自动归还于长城之线。
    
      四、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所示之线以北、以东地域内之治安维持,以中国警察
    
    机关任之。
    
      右述警察机关不可用刺激日本感情之武力团体。
    
      五、本协定盖印之后,发生效力,以此为证据。
    
    舍我其谁的“民族英雄”----蒋中正,以您为榜样,力争在卖国的道路上向您学一点皮毛
  
  到此:《塘沽停战协定》 标志着又没了满洲国113万平方公里的国土
    加上外蒙156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国民政府割让的国土超过大清朝,达到中华历史上的第一,多不容易的“民族英雄”----蒋中正,总算当了把历史第一,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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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梅协定》全文如下:
    
    ﹝1﹞梅津致何应钦备忘录﹝1935年6月9日﹞
    
    一、中国方面对于日本军曾经承认实行之事项如下:﹝一﹞于学忠及张廷谔一派之罢免;﹝二﹞蒋孝先、丁昌、曾扩情、何一飞之罢免;﹝三﹞宪兵第三团之撤去;﹝四﹞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北平军事杂志社之解散;﹝五﹞日本方面所谓蓝衣社、复兴社等有害于中、日两国国交之秘密机关之取缔,并不容许其存在;﹝六﹞河北省内一切党部之撤退,励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废;﹝七﹞第五十一军撤退河北省外;﹝八﹞第廿五师撤退河北省外,第廿五师学生训练班之解散;﹝九﹞中国内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关于以上诸项之实行,并承认下记附带事项:﹝一﹞与日本方面约定之事项,完全须在约定之期限内实行,更有使中、日关系不良之人员及机关,勿使重新进入。﹝二﹞任命盛市等职员时,希望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选用,不使中、日关系或为不良之人物。﹝三﹞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日本方面采取监视及纠察之手段。
    
    以上为备忘起见,特以笔记送达。
    
    何应钦阁下:
    
    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郿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2﹞何应钦复函﹝1935年7月6日﹞
    
    敬启者,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阁下
    
    何应钦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六日
    
    根据协定,中国在河北和察哈尔的主权大部丧失。
    
    承认华北自治了
    
    “民族英雄”----蒋中正,您老空前绝后了,还有不服的没有?请站出来让我瞧瞧
  +++++++++++++++++++++++++++++++++++++++++++++++++++++++++++
  
  至于1945年蒋中正的国民政府割让给苏联的大连、旅顺,还有什么铁路等等,就免了,他是后辈吗,哪能锱铢必较呢
  
  请各位晚辈给我大清做主啊---卖国第一的称号实在承受不起,呜呜呜呜都说我大清割让国土300万平方公里,开历史先河,是割让国土最多的王朝------------我大清冤枉啊。
  
  外蒙那156.65万平方公里国土怎么能算在我头上?!我抗议:还有公理没有,颠倒黑白也不能如此啊!
  
  我大清同蒋中正领导的国民政府相比那还不是----大巫见小巫!证据吗---嘿嘿,莫急莫急
  
  1946年1月3日国民政府承认外蒙独立
  
  1月3日,国民政府发布公告,承认外蒙古独立。1945年8月14日,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和苏联政府外交部长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作为其附属协定,两国外长还互换了《中苏关于外蒙古问题的照会》,其主要内容是:因外蒙古公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的公民投票证实这种(独立)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以现在的边界作为国界。依约,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举行公民投票,中国国民政府派员参观。1月5日,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大国民会议、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联席会议正式宣布蒙古独立。
  
  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1952年10月13日
      
      ……战后情势的发展,竟不出我们预想之外。我们中央处于这样的内忧外患交相煎迫,而国内社会、经济、在长期抗战之后,更是百孔千疮,随时可以发生危险的局势;在这种局势之下,自然要求一时之安定,以从事复员建设。当时我个人的决策,就是要求战后确保胜利战果,奠定国家独立,民族复兴的基础,必须求得二十年休养生息,和平建设;只要能够争取这一个建设机会,那就是任何牺牲,亦是值得的。于是我们政府对俄帝,乃决定忍辱谈判,不惜承认外蒙独立,做此最大牺牲,来忍痛签订和约和附件。无如墨迹未干,竟被俄帝一手毁弃,这是万万所不料的。我亦永不相信,这样一个中国,就会被俄帝囫囵的永远吞下去。
      
      而且我深信,只要我们中华民国今后能够自立自强,统一独立的时候,那我们固有的领土外蒙古,必会归还到其祖国怀抱里来。这是我对外蒙古问题最后解决的信心,是始终一贯,而没有动摇过的。至于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是我个人仍愿负其全责。当时我决心的根据有三点:
      
      第一、我对于民族平等、自由的思想,向来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其民族有独立自主的能力,我们应该予以独立自主的。
       第二、外蒙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自民国十年设立以来,事实上为俄帝所控制,我们政府对于外蒙领土,实已名存实亡了。
      
      第三、只要我们国家能够自立自强起来,外蒙这些民族,终久必会归到其祖国怀抱里来的,与其此时为虚名而蹈实祸,不如忍痛割弃一时,而换得国家二十年休养生息的机会。那是值得的;因为割弃外蒙寒冻不毛之地,不是我们建国的致命伤,如果我们因为保存这一个外蒙的虚名,而使内外更加不安,则国家更无各平建设之望了。
      
      我主张放弃外蒙的的决心,实基于此。这在现在看起来,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决非谋国之道;但我在当时,对外蒙问题惟有如此决策,或有确保战果,争取建国的机会。这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所以我不能不向大会报告的。
    
    蒙古国国土面积为156.65万平方公里
    
    真是古今中外,亘古未有的“民族英雄”----蒋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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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5月5日,中日双方代表在上海英国领事馆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
    
     《淞沪停战协定》的主要内容是:第一条:中国及日本当局,既经下令停战,兹双方协定,自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五月五日起,确定停战。双方军队尽其力之所及,在上海周围停止一切及各种敌对行为。关于停战情形,遇有疑问发生时,由与会友邦代表查明之。第二条:中国军队在本协定所涉及区域内之常态恢复:未经决定办法以前,留驻其现在地位。第三条:日本军队撤退至公共租界暨虹口方面之越界筑路,一如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事变之前。但鉴于须待容纳之日本军队人数,有若干部队,可暂时驻扎于上述区域之毗连地方。第四条:为证明双方之撤退起见,设立共同委员会,列入与会友邦代表为委员。该委员会并协助布置撤退之日本军队与接管之中国警察间移交事宜,以便日本军队撤退时,中国警察立即接管。
    
     除协议正文外,会议记录中还有对中国最致命的所谓三项谅解:一是中国政府同意取缔全国的抗日运动;二是第十九路军换防,调离上海;三是中国同意在浦东和苏州河南部,以及龙华对岸之若干地区不驻扎中国军队。
    
     根据协定的内容,中国实际上承认日本军队可以长期留驻吴淞、闸北、江湾引翔港等地,而中国军队却不能在上海周围驻扎设防。
    
    多牛的“民族英雄”----蒋中正,不服不行啊
  
  上海多大,我大清不很清楚,他不过是个小渔村吗,不是啦,算了算了,我大清的让着点晚辈---蒋中正,免得让介石先生说我大清小家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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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3年5月30日,中、日双方在塘沽会晤,中方首席代表为参谋本部厅长熊斌,
    
    日方首席代表为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下午4时双方交换全权证书,31日上午9时
    
    半,停战谈判正式举行。
    
      冈村宁次首先提出停战协定草案,并说明这是关东军的最后案,一字不容更改,
    
    要求中国代表在上午11时前作允诺与否的答复,对中方代表熊斌提出的《中国军代表
    
    停战协定意见书》,弃而不顾。冈村强硬表示,中方对日方所提停战协定草案,只能
    
    回答“诺”与“否”,一切声明必须等待停战协定签字以后再行商议。双方相持到10
    
    时50分,离最后时限只有10分钟,熊斌被迫在一字不容修改的日方提案上签了字。
    
    《塘沽停战协定》如下:一、中国军即撤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县、香
    
    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之地区。尔后不越该线而前进,
    
    又不行一切挑战扰乱之行为。
    
      二、日本军为确认第一项之实行情形,随时用飞机及其他方法,以行视察,中国
    
    方面对之应加保护及予以各种便利。
    
      三、日本军如确认第一项所示规定,中国军业已遵守时,即不再越该线追击,且
    
    自动归还于长城之线。
    
      四、长城线以南,及第一项所示之线以北、以东地域内之治安维持,以中国警察
    
    机关任之。
    
      右述警察机关不可用刺激日本感情之武力团体。
    
      五、本协定盖印之后,发生效力,以此为证据。
    
    舍我其谁的“民族英雄”----蒋中正,以您为榜样,力争在卖国的道路上向您学一点皮毛
  
  到此:《塘沽停战协定》 标志着又没了满洲国113万平方公里的国土
    加上外蒙156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国民政府割让的国土超过大清朝,达到中华历史上的第一,多不容易的“民族英雄”----蒋中正,总算当了把历史第一,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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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梅协定》全文如下:
    
    ﹝1﹞梅津致何应钦备忘录﹝1935年6月9日﹞
    
    一、中国方面对于日本军曾经承认实行之事项如下:﹝一﹞于学忠及张廷谔一派之罢免;﹝二﹞蒋孝先、丁昌、曾扩情、何一飞之罢免;﹝三﹞宪兵第三团之撤去;﹝四﹞军分会政治训练处及北平军事杂志社之解散;﹝五﹞日本方面所谓蓝衣社、复兴社等有害于中、日两国国交之秘密机关之取缔,并不容许其存在;﹝六﹞河北省内一切党部之撤退,励志社北平支部之撤废;﹝七﹞第五十一军撤退河北省外;﹝八﹞第廿五师撤退河北省外,第廿五师学生训练班之解散;﹝九﹞中国内一般排外排日之禁止>
    
    二、关于以上诸项之实行,并承认下记附带事项:﹝一﹞与日本方面约定之事项,完全须在约定之期限内实行,更有使中、日关系不良之人员及机关,勿使重新进入。﹝二﹞任命盛市等职员时,希望容纳日本方面之希望选用,不使中、日关系或为不良之人物。﹝三﹞关于约定事项之实施,日本方面采取监视及纠察之手段。
    
    以上为备忘起见,特以笔记送达。
    
    何应钦阁下:
    
    华北驻屯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郿
    
    昭和十年六月九日
    
    ﹝2﹞何应钦复函﹝1935年7月6日﹞
    
    敬启者,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
    
    此致梅津司令官阁下
    
    何应钦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七月六日
    
    根据协定,中国在河北和察哈尔的主权大部丧失。
    
    承认华北自治了
    
    “民族英雄”----蒋中正,您老空前绝后了,还有不服的没有?请站出来让我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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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1945年蒋中正的国民政府割让给苏联的大连、旅顺,还有什么铁路等等,就免了,他是后辈吗,哪能锱铢必较呢
  
  请各位晚辈给我大清做主啊---卖国第一的称号实在承受不起,呜呜呜呜
本文原载何处?
楼主算哪门子大清,你认大清,大清认你吗?可笑。民国再废渣,也灭了大清得的天下,把大清的天子像宠物一样养起来,一不高兴就赶出窝去,哈哈~
nelsonhood 发表于 2009-12-20 19:43
灭大清、养大清天子,关KMT屁事啊?
众所周知大清后期渣的不行……  大清都喊冤了,只能说明kmt更渣  ;P
空一格的RP比赵贵诚好多了。
文死谏 发表于 2009-12-20 21:22


    我有提KMT吗?
nelsonhood 发表于 2009-12-21 01:39


民国不是KMT建立的吗?
有意义么?
契卡主席 发表于 2009-12-20 13:13


    天涯社区的一个帖子。偶尔看到的。
wuhaolong 发表于 2009-12-21 15:44
阁下的智商莫非和那个宣称二战是他爷爷打赢的毛大校一个档次的?
wuhaolong 发表于 2009-12-21 15:44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职,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正式成立。
   
1912年8月11日,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和共和实进会五个政团集会于北京安庆会馆,就合并为国民党一事达成协议。
回复 11# 削竹枪的纸老虎


    毛大校已经是毛少将 啦
削竹枪的纸老虎 发表于 2009-12-21 18:10

阁下智商高,说说民国是谁建立的?
难道不是国民党?
对于他们来说,好事都轮不到国民党,坏事都是国民党干的
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