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司法制度不太了解,知情人请解答。。。。。。。。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0:52:06
看了 判我有罪 还有 守法公民 这两个电影之后又很大的疑问,就是在犯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罪犯还有可能靠着律师或者自己辩论就 轻判了??无罪了??  法官还是陪审团定罪么? 为啥有的时候是律师调查涅?警察干什么涅???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我觉得我也会为民除害。。。。。。。看了 判我有罪 还有 守法公民 这两个电影之后又很大的疑问,就是在犯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罪犯还有可能靠着律师或者自己辩论就 轻判了??无罪了??  法官还是陪审团定罪么? 为啥有的时候是律师调查涅?警察干什么涅???   
    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我觉得我也会为民除害。。。。。。。


英美法系中 法官只是引导法庭和选择适用具体法律,是否有罪,陪审团说了算。

另外,可以放狗 搜索下 “诉辩交易” 和 “污点证人”

《守法公民》影片中,男主人公就是不满 地方检察官和罪犯之间的“诉辩交易”才谋划了10年的 报复

英美法系中 法官只是引导法庭和选择适用具体法律,是否有罪,陪审团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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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公民》影片中,男主人公就是不满 地方检察官和罪犯之间的“诉辩交易”才谋划了10年的 报复
放狗搜的

浅论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诉辩交易制度
http://www.lawtime.cn/info/lunwe ... /2006102647245.html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种种社会原因,犯罪率居高不下,为了以有限的人力、物力解决日益增多的案件,美国一些大城市的检察官开始用协议和交易的方式,换取被告人“认罪答辩”。由于这种结案方式快捷灵活,因而在联邦和各州得到广泛采用。但是,一直是在私底下进行的。直到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才正式确认了诉辩交易的合法性。美国1974年修订实行的《联邦刑事诉讼规则》明确的将诉辩交易作为一项诉讼制度确立下来。虽然在其发展中遭到一些非议,但当今美国犯罪率高、监狱人满为患、刑事诉讼程序花费惊人等现状,成为诉辩交易发展的温床。据有关人员统计,目前美国有89%以上的刑事诉讼案件需要通过诉辩交易进行,著名的李文和案也是通过诉辩交易来解决的。

  一 诉辩交易制度的含义

  诉辩交易(Plea Bargaining),又称为诉辩谈判或者诉辩协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起控诉的检察官为了换取被告方作有罪答辩,提供比原来指控更轻的罪名指控或者减少控诉罪行,或者允诺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为条件,与被告方(一般通过律师)在法庭外进行协商谈判而形成的一种司法制度。因为控辩双方都争取有利于己的最佳条件,协商谈判的过程就会出现讨价还价的局面,双方都会要作出不同程度的让步,因而称之为诉辩交易。诉辩交易是在美国广泛适用的处理刑事案件的一种诉讼方式。

  美国诉辩交易制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指控交易,是指检察官同意以比原指控要轻的罪名对被告人进行指控,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二是罪数交易,是指当被告人犯有数个罪名时,检察官以只对其中一罪进行指控,而撤销对另一些罪名的指控为条件,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三是刑罚交易,是指检察官以同意向法官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建议对被告人科处其同意的刑罚,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通常在检察官许诺作出上述一钟或者多种形式的让步之后,只要被告人接受并作出有罪答辩,即达成诉辩交易。

  从美国诉辩交易的实践来看,其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诉辩交易适用的案件范围很广。不仅适用于轻罪案件,而且还适用于包括一级谋杀罪在内的重大刑事案件。其二,诉辩交易可以进行的期间较长。不仅在起诉之后到开庭审判之前的阶段可以进行,而且在逮捕之后直到审判终结之前的整个过程都可以进行。

  二 美国诉辩交易制度产生的基础

  诉辩交易在美国的产生与发展,绝不是偶然现象。它是美国特定社会环境和司法实践的产物。学者们一般认为,诉辩交易制度在美国的存在至少有以下两个基础:

  1、当事人诉讼主义理念。美国广泛采用的诉辩交易的作法,虽然是迫于与犯罪作斗争的现实需要而采取的,但它们必然表现出当事人主义诉讼理念的一些本质特征。在美国当事人主义含义颇多,单就与诉辩交易制度产生的相关性而言,至少包括两点:当事人处分原则和法官消极性原则。当事人处分原则,指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诉讼中的请求或标的物。美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罪状认否程序”就是当事人处分原则的体现。诉辩交易的盛行在很大程度上与这一程序的存在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法官消极性原则是指对于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法官只须照此予以认定,而不必追究其是否真实。因此说诉辩交易也体现了法官对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的选择的尊重。

  2、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在美国,没有统一的检查系统,联邦和各州的检察机关各自独立,自成体系。检察官可以自由地把法律适用于他的辖区并享有独立的、几乎不受限制的裁量权。美国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为诉辩交易的盛行从制度上提供了便利条件。正因为检察官拥有了减少、减轻控诉和刑罚的权力,才有了与辩方交易的资本,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从而以较高的效率应付堆积如山的案件,确保整个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转。


美国在刑事诉讼中大量采用诉辩交易,使案件的定罪与量刑能同时得到迅速而彻底的解决,绝大部分刑事案件避开了冗长繁杂的审判程序,避免了审前羁押阶段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大大缩短了刑事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了整个司法体系的营运效率,使有限的司法资源得以节省。甚至有人认为,如不充分运用诉辩交易,美国刑事审判制度就会崩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诉辩交易制度在美国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wcf 发表于 2009-12-9 22:54


    鬼子律师最大的特征就是找漏洞~~~法条上的、检方执法上的、受害人过错上的~~

    鬼子警察找出对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呈交法院。

   检察官根据警方的证据对嫌疑人进行公诉~~

   律师找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进行辩护。
  
决定权在陪审团,陪审团决定有罪无罪,法官决定刑期。。

辛普森案,就是律师以警方违规(不是违法)采集嫌疑人指纹,为由全盘推倒辛普森杀妻一案,后出现了~~~辛普森在刑事责任上没杀妻子~~在民事责任杀害妻子,这样稀奇古怪的判例。。。。
那要是找一个傻X 跟自己一起犯罪,之后自己做污点证人,那自己岂不是只要付出很小的代价就可以逍遥法外么??  为什么电影里面死的那个人没有机会做污点证人涅?

那要是找一个傻X 跟自己一起犯罪,之后自己做污点证人,那自己岂不是只要付出很小的代价就可以逍遥法外么? ...
wcf 发表于 2009-12-9 23:07


电影里面那个 强奸了妻子和孩子的主犯犯实际上是做了污点证人的,可以仔细i看下黑人检察官在他面前签字的时候说了什么话。

好像是因为缺少关键的DNA证据,而只有男主人公的单方面证词,不足以定罪,而黑人检察官又是一个及其重视定罪率高低的人(好像当时是保持了96%的定罪率,这个成绩相当了不起),为了赶紧结案和定罪,只有和辩方律师做了交易,让主犯出来指正共犯,当然主犯的证词是撒谎了,但是检察官认为可以快速结案并且换来至少一个人被定罪(共犯)
那要是找一个傻X 跟自己一起犯罪,之后自己做污点证人,那自己岂不是只要付出很小的代价就可以逍遥法外么? ...
wcf 发表于 2009-12-9 23:07


电影里面那个 强奸了妻子和孩子的主犯犯实际上是做了污点证人的,可以仔细i看下黑人检察官在他面前签字的时候说了什么话。

好像是因为缺少关键的DNA证据,而只有男主人公的单方面证词,不足以定罪,而黑人检察官又是一个及其重视定罪率高低的人(好像当时是保持了96%的定罪率,这个成绩相当了不起),为了赶紧结案和定罪,只有和辩方律师做了交易,让主犯出来指正共犯,当然主犯的证词是撒谎了,但是检察官认为可以快速结案并且换来至少一个人被定罪(共犯)
西北望射天狼 发表于 2009-12-9 23:12


    哦,谢谢~~我多看几遍就好了 赫赫。
   那证据不足难道不是警察的责任么???   出了事情为啥从犯不主动当污点证人涅???
呵呵,有的时候证据不是那么好得到的,不合法的取证,很有可能因为违反“程序正义”而被法官宣告无效,当然了,毕竟《守法公民》只是部电影,里面也有艺术加工和夸张。
判我有罪更夸张了,一张嘴就能摸掉自己的罪行??? 陪审团都是傻X ????
判我有罪,我没看过,不过,很多陪审团成员都不是学法律的,呵呵,有兴趣你可以 google一下
建议看《地铁枪声》这本书,很有名的一个案子。
其实就是检方辩方互相找漏,加上现场操纵法官和陪审团的心理。

以上是我看美剧和好莱坞电影的总结。
西北望射天狼 发表于 2009-12-9 23:00

这个很有意思,看"律政狂鲨"里,主角就是在一定会输的情况下,设陷阱让对方进行诉辩交易。
"诉辩交易"是美国司法制度的一大特色.

没有"诉辩交易"的“赔钱,认罪”来缩短诉讼时间,美国很多人的一生将在无休无止的诉讼中度过。:D
后出现了~~~辛普森在刑事责任上没杀妻子~~在民事责任杀害妻子,这样稀奇古怪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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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举证要求高, 要无合理疑点. 民事案只要 50:50.;P
哪有可能自己有罪但是可以通过上面说的方法为自己开脱免罪是么?? 那样的话受害者接受么?
2楼出现牛人,就不说了
严重的暴力犯罪也能如此脱罪,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且不说受害人亲人的感观,那些人一旦轻易的放出来,立刻也会祸害社会啊。

而任何小罪也都因此可能去坐牢,更让老美各监狱人满为患,以至于多出来真正的罪犯就只能“囚禁”在家中,搞笑不搞笑?
犯罪证据确凿还得看检方得到的证据是否依照合法程序步骤;证人的证词是否可信还得看证人本人的诚信度如何;要告人强奸,但本人性开放,那么可信度堪忧;在看重私权的国度要说自卫,在疑点利益归被告的前提下可能性很高。
恰好今天刚看了《守法公民》这个片子,很值得推荐
昨天看的是《瞒天杀局》,也不错
两个片子都是针对美国法律中的缺陷编写的剧本,即过于看重证据,轻口供
美国的司法系统已经非常完善了,犯罪率也很低
即便这样,舆论仍然在不断调侃他们,呵呵,在美国当个司法人员太不爽了
结论是:还是做做TG的青天大老爷好啊:D
显然,有不少美国人对现行的法律并不满意,我记得好多年前有一部引进的美剧<黑暗的公正>,一个法官白天审案,夜晚却扮演刽子手的角色,去杀死他认为有罪的人.
外国的律师有调查权的. 中国的没有.
英美法系相对于大陆法系,比较重视私权利。 电影守法公民 的关键问题是罪犯熟知法律,利用法律漏洞脱罪。主角挑战的可不是一件事,是整个社会的司法体系,提出司法体系是否公允的问题。
但在当时那种情况,罪犯根本不可能脱罪。证据太多了。作者也是杞人忧天。
而主角这么大能耐,自己的家却又像个不设防的地方一样,随便就被入侵了。主角面对危机时,又毫无应对,很难想象后面的那些情节。让人觉得不真实。
首先大家要明白,没有一任何一种制度是十全十美的,都有弱点或漏洞,只看当地的民众更厌恶哪一种弱点。
英美法系更着重保护普通人面对国家行政权力的自我防卫的权利,所以,检察官起诉案,要求十分严格,要证据明确,过程合法,论证完整,而辩方只要找诉方的问题就行了。但是,一案可以两诉,公诉不行,可以民诉,这个就简单多了,但只能要求赔偿,不过,有时更让人生不如死(囚),除了巨奸大恶,很少有人能轻松支付那些巨额的罚金和赔款,当然还有律师费,如果支付不了,对不起,你就是破产者,不能住好房子,不能吃好的,不能穿好的,每月的收入除基本生活费,其它都是别人的。很有名的辛普森不就是被民事案拖破产了吗。
虽然这样的过程远不如包青天式的雷厉风行、大快人心,但是,出错的机率是比较小的,对“大人们”的限制也是最多的,要知道当“青天”的总是少数。
E=MC^2 发表于 2009-12-12 08:07 [/quot]
美国的犯罪率还是很高的
如果你天天听老米的本地新闻,一定会被吓得不敢出门
天天都是多少多少街枪战或者警察闯入民居开枪的新闻,天天不断
当然,这是指大城市
小地方还是很平静的,但是一出事就是大事
警察负责破案
检察官负责起诉,以什么罪名起诉
律师负责辩护
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
法官根据罪名决定刑期
这种司法体系下,漏网的坏人比较多,但是被冤屈的好人比较少。 你想特意的陷害某个人重罪的话,难度不比竞选个州长小……
就算是在这种司法体系下,据美国反对死刑组织提出的美国的数据,美国还有68%的死刑为误判(不仅仅是冤枉了好人,还包括重判、适用罪名不当等等)。
思维不一样,大陆系的人看英美系的判案很有趣。个人看法,英美系其实是中古自治领的私刑遗留。本来也没专业人士,搞些人一起看看这家伙该怎么办,最后就变成这个样子。太过纵,罪犯得不到惩处。
基本是编的故事,克莱德有后面那么大本事,两个小毛贼闯进来都不够他塞牙缝的.
看着过完瘾,再想想,整个情节根本经不起驳.
法官审哪个案是抽签的,克莱德不能保证十年前的法官会审自己现在的案.
挖地道到监狱是无稽之谈.
最好的报复是善用法律,在杀了两个凶手后脱罪,但这很看编剧的功底了,这个编剧显然不行,在卖弄了一下某个案件号后就没下文了.
品质 发表于 2009-12-13 14:04 ..呵呵,这就是我说的,中国人在批判美国死刑时都爱引用大赦国际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