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衍生品08年浮亏或上千亿 谋单方面断臂自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08:54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日前发表文章披露,截至2008年10月底,6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浮亏额达114亿元。

  “国企管理者做衍生品投资,想法很简单,赌对了可获暴利,赌错了亏的也不是自己的钱。”北京律协国资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脱明忠称。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却发现,央企涉足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投资浮亏可能不止114亿,而是高达上千亿,且浮亏还在继续。

   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专家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国资委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展开全面调查。

  记者获悉,有国资委力挺,相关企业正进行断臂自保,比如选择“单方面终止和约”等。

  浮亏实际上千亿?

  “国资委公布的数据与我们掌握的情况有一定的出入。”12月3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一名李姓负责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仅ST东航、中国国航(601111,股吧)、中国远洋(601919,股吧)等企业,在投资金融衍生品时,就有上百亿元的黑洞,其中,仅东航一家,衍生品亏损就高达62亿元,而包括上述三家企业在内的23家央企,亏损高达数百亿元,如果再将央企和地方国企加起来算,衍生品总亏损额不下1000亿。

  目前,获得国家批准同意在境外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共有31家,其中央企16家,三大航空公司均不在此列,但它们仍然与其他23家央企一样,在境外从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并且,大都与交易对手签订“一对一”的非标准化合约。

  “在这种一对一的选择交易中,一方亏损才有一方赚钱,我们的央企必定算计不过投行。”上述人员举例说,东航集团、中航集团和中远集团在2008年6-8月国际油价达到历史高点140美元/桶时,与高盛、美林、摩根士丹利等境外投行,分别签订了高额石油期权合约,签约后不久,油价快速跌破了约定的行权价,这3家企业不得不双倍赔付交易对手。

  为了解套,市场传言东航一直没有放弃与几家国际投行的谈判,甚至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以求修正与他们签订的投机性航油期权合约。不过,直到现在,也没有确凿的消息证实东航调整合约的消息,因此,此前的合约应该仍在执行,也就是说,亏损还在继续。

  “我们一直都不知道国航(601111,股吧)、东航到底做了多少套期保值,他们也从不公布。”国资专家、北京国融大通财务公司总裁李智慧博士告诉记者,这两家公司在不久前公布的2009年半年报里,相关项目下,仍有未交割或已交割的金额体现,这意味着,身陷衍生品困境的航空公司,现仍在继续源源不断支付给外资投行,每个月支付的燃油套保亏损约有上百万元。

  据介绍,去年10月以来,中信泰富和十多家外资银行签订澳元杠杆式外汇合约,公允价值损失一度高达147亿港元,深南电与美国高盛集团子公司签下原油对赌协议,几乎陷入破产。三大航空公司签订航油套期保值合约,也出现大额亏损;中国远洋FFA(远期费用协议合约)浮亏近40亿元人民币。

  企业或断臂自保

  在东航第一个提出运用法律维权后,又不断有央企跟进,提出要么停止交纳保证金,要么单方停止合同的执行,但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的央企衍生品条约还在履行,亏损势头未见穷期。

  企业自我施救,得到了国资委的力挺。接近国资委的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国资委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展开全面调查,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

  政府声援既出,深南电第一个作出了“保留不付款“的姿态,此前就有消息说“深南电已经决定不再履行合约”,而在其后公布的半年报中,确实没有看到将这些合约计入公允价值损失。

  对深南电的单方面做法,高盛并没有提出起诉,双方目前还在为这事谈判。

  和高盛一样,站在事件对立面的国际投行,现在都显得很谨慎,记者联系了包括高盛、大摩和瑞银等国际投行,对于中国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亏损情况,它们均不予置评。

  受损企业方面,以中信泰富为代表,企业目前一面积极聘请专门财务顾问,搜集衍生品交易中外资银行涉嫌欺诈的证据,一面和外资银行商谈停止合约问题。

  “针对中方的谈判主张,外资投行表现得很精明,到目前为止,他们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而是说由中国的企业自己来判断决定。”中投证券金融衍生品部总经理张晓东告诉记者。

  国际投行之所以能沉得住气,是因为中国企业与他们签订的是期权合约,多数是3年,按照双方约定,合约是逐月履行的,按公允价值,将由亏损一方缴纳保证金,作为履行合约的担保。

  “央企单方面中止合约可能是好事,可避免更多损失。”张晓东解释,在签订投资衍生品合同时,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仅为合约总值5%,相比深不见底的巨亏,提前停止支付也许吃的是眼前亏,毕竟总体损失会小很多。

  正是遭遇了国际投行的算计,国资委变得更加小心。

  在不久前召开的央企预算会议上,国资委统评局局长沈莹再次给央企画定“红线”,要求央企在做2010年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预算上,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在预算交易规模上,应控制在现货的90%以内,以往年度出现严重亏损或缺乏经验的企业,应该控制在现货的50%以内。

【作者:江金骐 来源: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丁勇)
http://news.hexun.com/2009-12-05/121922632.html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日前发表文章披露,截至2008年10月底,6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浮亏额达114亿元。

  “国企管理者做衍生品投资,想法很简单,赌对了可获暴利,赌错了亏的也不是自己的钱。”北京律协国资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脱明忠称。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却发现,央企涉足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投资浮亏可能不止114亿,而是高达上千亿,且浮亏还在继续。

   一位接近国资委的专家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目前,国资委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展开全面调查。

  记者获悉,有国资委力挺,相关企业正进行断臂自保,比如选择“单方面终止和约”等。

  浮亏实际上千亿?

  “国资委公布的数据与我们掌握的情况有一定的出入。”12月3日,中国期货业协会一名李姓负责人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仅ST东航、中国国航(601111,股吧)、中国远洋(601919,股吧)等企业,在投资金融衍生品时,就有上百亿元的黑洞,其中,仅东航一家,衍生品亏损就高达62亿元,而包括上述三家企业在内的23家央企,亏损高达数百亿元,如果再将央企和地方国企加起来算,衍生品总亏损额不下1000亿。

  目前,获得国家批准同意在境外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共有31家,其中央企16家,三大航空公司均不在此列,但它们仍然与其他23家央企一样,在境外从事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并且,大都与交易对手签订“一对一”的非标准化合约。

  “在这种一对一的选择交易中,一方亏损才有一方赚钱,我们的央企必定算计不过投行。”上述人员举例说,东航集团、中航集团和中远集团在2008年6-8月国际油价达到历史高点140美元/桶时,与高盛、美林、摩根士丹利等境外投行,分别签订了高额石油期权合约,签约后不久,油价快速跌破了约定的行权价,这3家企业不得不双倍赔付交易对手。

  为了解套,市场传言东航一直没有放弃与几家国际投行的谈判,甚至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以求修正与他们签订的投机性航油期权合约。不过,直到现在,也没有确凿的消息证实东航调整合约的消息,因此,此前的合约应该仍在执行,也就是说,亏损还在继续。

  “我们一直都不知道国航(601111,股吧)、东航到底做了多少套期保值,他们也从不公布。”国资专家、北京国融大通财务公司总裁李智慧博士告诉记者,这两家公司在不久前公布的2009年半年报里,相关项目下,仍有未交割或已交割的金额体现,这意味着,身陷衍生品困境的航空公司,现仍在继续源源不断支付给外资投行,每个月支付的燃油套保亏损约有上百万元。

  据介绍,去年10月以来,中信泰富和十多家外资银行签订澳元杠杆式外汇合约,公允价值损失一度高达147亿港元,深南电与美国高盛集团子公司签下原油对赌协议,几乎陷入破产。三大航空公司签订航油套期保值合约,也出现大额亏损;中国远洋FFA(远期费用协议合约)浮亏近40亿元人民币。

  企业或断臂自保

  在东航第一个提出运用法律维权后,又不断有央企跟进,提出要么停止交纳保证金,要么单方停止合同的执行,但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的央企衍生品条约还在履行,亏损势头未见穷期。

  企业自我施救,得到了国资委的力挺。接近国资委的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国资委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展开全面调查,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

  政府声援既出,深南电第一个作出了“保留不付款“的姿态,此前就有消息说“深南电已经决定不再履行合约”,而在其后公布的半年报中,确实没有看到将这些合约计入公允价值损失。

  对深南电的单方面做法,高盛并没有提出起诉,双方目前还在为这事谈判。

  和高盛一样,站在事件对立面的国际投行,现在都显得很谨慎,记者联系了包括高盛、大摩和瑞银等国际投行,对于中国央企投资金融衍生品亏损情况,它们均不予置评。

  受损企业方面,以中信泰富为代表,企业目前一面积极聘请专门财务顾问,搜集衍生品交易中外资银行涉嫌欺诈的证据,一面和外资银行商谈停止合约问题。

  “针对中方的谈判主张,外资投行表现得很精明,到目前为止,他们既不支持也不反对,而是说由中国的企业自己来判断决定。”中投证券金融衍生品部总经理张晓东告诉记者。

  国际投行之所以能沉得住气,是因为中国企业与他们签订的是期权合约,多数是3年,按照双方约定,合约是逐月履行的,按公允价值,将由亏损一方缴纳保证金,作为履行合约的担保。

  “央企单方面中止合约可能是好事,可避免更多损失。”张晓东解释,在签订投资衍生品合同时,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仅为合约总值5%,相比深不见底的巨亏,提前停止支付也许吃的是眼前亏,毕竟总体损失会小很多。

  正是遭遇了国际投行的算计,国资委变得更加小心。

  在不久前召开的央企预算会议上,国资委统评局局长沈莹再次给央企画定“红线”,要求央企在做2010年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预算上,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在预算交易规模上,应控制在现货的90%以内,以往年度出现严重亏损或缺乏经验的企业,应该控制在现货的50%以内。

【作者:江金骐 来源:华夏时报】 (责任编辑:丁勇)
http://news.hexun.com/2009-12-05/121922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