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新规:干部工作期间玩游戏干私活将被问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27:30


2009年10月28日15:18  来源:《兰州日报》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0276041.html
工作期间玩游戏、饮酒、下棋、玩牌、聊天、炒股以及办私事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拉扯闲话、捣弄是非,借用公款公物不按时归还,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不服从组织决定及无理取闹的;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铺张浪费,攀比享受,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暗箱操作、规避监督,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管辖范围内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等19种行为将被问责。

  10月27日,记者从市委办公厅获悉,近期该厅正在“酝酿”出台首问责任制”、“干部作风建设问责制”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重要公务活动督查验收制度”等20多项新制度、新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党委办公部门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公众形象,积极创建文明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干部19种行为要被问责

  据悉,市委办公厅即将出台的20多项新制度、新规定中的《干部作风建设问责制度》明确规定,有19种情形将被问责。其中,包括有令不行,不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或者不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造成政令不通的;有禁不止,对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履职不力、工作缺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出现重大差错;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办事拖拉、该办不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重大工作部署延误的;不求进取、平庸无为,实干精神差、责任意识差,工作长期无成效、无起色,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纪律涣散,工作期间玩游戏、饮酒、下棋、玩牌、聊天、炒股以及办私事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拉扯闲话、捣弄是非,借用公款公物不按时归还,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不服从组织决定及无理取闹的;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铺张浪费,攀比享受,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暗箱操作、规避监督,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管辖范围内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对重大事项处置不当,也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和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

  对机关干部实行问责,主要采取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10种方式。

  11种个人重大事项要上报

  市委办公厅拟出台的《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市委办公厅全体干部职工有11种个人重大事项都要向组织上如实报告。分别是:本人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持股的情况;本人工资以外的大笔收入(含中奖、受赠、遗产继承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主办或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家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因私出国(境)、留学、探亲、劳务输出、定居的情况;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和涉及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个人及家庭成员遭受意外伤害的情况;本人婚姻发生变化的情况,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及领养子女情况;本人或家庭购买汽车等大宗物件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该制度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在查明情况后,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作者:记者 王忠德)

2009年10月28日15:18  来源:《兰州日报》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0276041.html
工作期间玩游戏、饮酒、下棋、玩牌、聊天、炒股以及办私事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拉扯闲话、捣弄是非,借用公款公物不按时归还,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不服从组织决定及无理取闹的;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铺张浪费,攀比享受,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暗箱操作、规避监督,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管辖范围内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等19种行为将被问责。

  10月27日,记者从市委办公厅获悉,近期该厅正在“酝酿”出台首问责任制”、“干部作风建设问责制”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重要公务活动督查验收制度”等20多项新制度、新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党委办公部门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公众形象,积极创建文明型机关、服务型机关。

  干部19种行为要被问责

  据悉,市委办公厅即将出台的20多项新制度、新规定中的《干部作风建设问责制度》明确规定,有19种情形将被问责。其中,包括有令不行,不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或者不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造成政令不通的;有禁不止,对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履职不力、工作缺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出现重大差错;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办事拖拉、该办不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重大工作部署延误的;不求进取、平庸无为,实干精神差、责任意识差,工作长期无成效、无起色,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纪律涣散,工作期间玩游戏、饮酒、下棋、玩牌、聊天、炒股以及办私事的;不遵守工作纪律,拉扯闲话、捣弄是非,借用公款公物不按时归还,不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不服从组织决定及无理取闹的;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铺张浪费,攀比享受,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暗箱操作、规避监督,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对管辖范围内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监管不力,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对重大事项处置不当,也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和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

  对机关干部实行问责,主要采取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10种方式。

  11种个人重大事项要上报

  市委办公厅拟出台的《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市委办公厅全体干部职工有11种个人重大事项都要向组织上如实报告。分别是:本人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持股的情况;本人工资以外的大笔收入(含中奖、受赠、遗产继承等);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主办或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家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因私出国(境)、留学、探亲、劳务输出、定居的情况;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和涉及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个人及家庭成员遭受意外伤害的情况;本人婚姻发生变化的情况,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及领养子女情况;本人或家庭购买汽车等大宗物件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该制度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在查明情况后,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作者:记者 王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