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的初中同学放出来了 大家怎么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51:30
初中就是混混流氓

初中毕业后就没读了 高一的时候听说他在大排档和人吵架 和朋友一起杀了对方一个人(还是认错了)

所以不算主犯 关到今年

然后昨天刚刚有朋友被他加Q初中就是混混流氓

初中毕业后就没读了 高一的时候听说他在大排档和人吵架 和朋友一起杀了对方一个人(还是认错了)

所以不算主犯 关到今年

然后昨天刚刚有朋友被他加Q
还能怎么看?
专家舒心,JY庆祝,百姓遭殃
到底有没有杀人啊?一会说杀人,一会说不是主犯的.致命伤害的制造者才是杀人犯罪.其他殴打者只不过是故意伤害罪.
犯罪主观方面本来就很难确定,殴斗一般定故意伤害,主犯也是故意伤害罪,本案应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人家没有主动加你QQ说明把你搞忘了嘛,淡淡相交就是。刚出来他肯定有个适应过程,避免显摆自己。
关了几年啊?以前知道一个亲戚的同学也是上学杀了人,当时判无期,后来减刑现在出来了自己开公司办的还不错
朝闻道,夕足矣,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说不定改好了呢
要怎么看?难道关一辈子吗
关了几年?
:sleepy:

小孩子冲动打架

与抢劫,道友犯罪要区分!

很多时候也是无知和冲动惹的祸
我的看法很简单,看他问不问LZ借钱了。
可爱的未成年保护法
小时候不懂事,说不定将来会明白的。
不能用老眼光看人,听其言观其行吧
心态不健康的人。不加他吧,恨你,说不定就极端了,然后楼主生命堪危。加吧,和你混熟了,说不定什么时候一言不爽,然后轻车熟路找到楼主,咔咔!
初中时一个同学,饭馆里一言不合把个中年男人割喉了。家里有钱,一年以后放出来了,居然还当了兵,后来还参加了抗洪,其实人不错。小学一个同学,纯粹一混混,高中时代在舞厅跟人抢舞女捅死两个,重伤一个,挨枪子了。
wajy 发表于 2009-10-26 17:43
都是人间极品啊。。。
看到标题我就想起我的初中同学ZM(不是同班)杀了个女同学,被判了无期,我们都去听宣判的.86年的事,现在也应该可以出来了.
对人家要少提往事,少特殊化,宽以待人...
简称两勺一块
其实有些人就是一时冲动犯罪的,本身人并不坏,这种还是可以教育好的.
要看.

斗殴的话.两边都有责任.

再说社会复杂的.
抢劫的话.

有熟悉的老大讲讲啊.
马甲1号 发表于 2009-10-26 12:28
哦,原来轻判他的和放他出来的都是专家和JY 啊,原来我国已经变成专家JY 治国的国家了,甚好甚慰。
法律允许最多4、5次减刑,结果是死刑等于15年,现在常常是这样
88团 发表于 2009-10-26 22:35
不是这样讲的,有期至少执行一半,无期至少执行10年
YsMilan 发表于 2009-10-26 23:02

要执行70%刑期

看到标题我就想起我的初中同学ZM(不是同班)杀了个女同学,被判了无期,我们都去听宣判的.86年的事,现在也应该可以出来了.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09-10-26 20:21


我也有个一起长大的同学(同一个村的,从小学到初中),高一的时候去隔壁一个女孩家看av(当时av非常稀少,大概95年),发生了关系,过了几个月,女孩肚子有了变化,结果他把她约到家的后上,杀死了。当时我们全村有嫌疑的人都被拉去验血(我在外地上学,没事),最后查出是这个同学。据说几年前就有人看到他出来了。我感觉他做了不到10年的牢。其实挺可惜的,很多人都说,如果当时他们告诉父母就好了,大不了做了这门亲事,何苦毁掉2家人啊,年轻的代价!
看到标题我就想起我的初中同学ZM(不是同班)杀了个女同学,被判了无期,我们都去听宣判的.86年的事,现在也应该可以出来了.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09-10-26 20:21


我也有个一起长大的同学(同一个村的,从小学到初中),高一的时候去隔壁一个女孩家看av(当时av非常稀少,大概95年),发生了关系,过了几个月,女孩肚子有了变化,结果他把她约到家的后上,杀死了。当时我们全村有嫌疑的人都被拉去验血(我在外地上学,没事),最后查出是这个同学。据说几年前就有人看到他出来了。我感觉他做了不到10年的牢。其实挺可惜的,很多人都说,如果当时他们告诉父母就好了,大不了做了这门亲事,何苦毁掉2家人啊,年轻的代价!
遥远的星空 发表于 2009-10-26 12:31

他参与了 好像也捅了 但是致命伤不是他造成的
未来戦士 发表于 2009-10-26 14:41
5年 04年进去的
林总命令往下传 发表于 2009-10-26 14:46

是同学 不是朋友 我跟他还有点矛盾呢(当然不是那种要报复那种) 我很不喜欢那类小混混
kkdidi 发表于 2009-10-26 21:51

他本来就是流氓混混 当时的情景听说 是 大排档喝酒 他们认为对方一人在看他们

于是就吵起来 不爽了就去纠结人来 把人杀了 而且因为去拉人有一个时间 居然还杀错人了
88团 发表于 2009-10-26 23:10

信口开河前先看下刑法好不?:L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
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