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司机拖行女工3公里致死被刑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12:12:03
燕赵晚报


 □本报记者 丁宝军 图/文

  8月中旬发生在邢台市宁晋县城闹市区的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一辆越野车在撞倒一名女工后,不但不停车,反而拖带受害人三公里,致其死亡。9月3日晚,逃亡半个多月的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李宁投案。目前,李宁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肇事司机李宁为何不顾被撞女工的生死,将其活活拖行数公里致死?事故发生后,他是怎么想的。逃亡这些天,他又藏匿在哪儿?7日下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看守所对李宁进行了采访。双手被反铐的他始终低垂着头,间或回答几句记者的问题,更多的时候则是沉默不言。

  【对话】

  出了事特别害怕,也特别后悔

  ■撞了骑车的女子后,没停车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有驾驶证吗?

  李宁(以下简称李):有,两年了。

  记:你当时要开车去哪儿?

  李:我是去卸车上的石子儿(李家有跑运输的车辆)。

  记:你当时知道撞人了吗?

  李:(沉默良久后)不知道。

  记:发生事故时的路面交通状况?

  李:(沉思后)当时,我是沿晶龙街向东行使,对面过来了一辆大卡车,大卡车超车时,占了我这边的车道,遮挡了我的视线。

  记:当时踩了刹车没有?

  李:踩刹车后,我感觉绕过了那个骑电动车的女子,所以就没停车。

  记:你当时看到路边群众呼喊、拦截,你停车了吗?

  李:(默不做声)

  记:你什么时候知道撞人了?

  李:人从车底掉下来以后,才知道撞了人。

  ■只给媳妇打了一个电话

  记:你打报警或者急救电话了吗?

  李:没有,只给媳妇打了一个,说撞人了,快过来。

  记:为什么没送被撞的女子去医院?

  李:特别害怕,没敢停车,也没敢送医院。

  记:现在你怎么想这件事?

  李:我特别的后悔,对不起死者,对不起死者的家属……

  ■躲进没有村庄的山沟里

  记:后来你躲到哪儿去了?

  李:当天发生这事后,我开车一直跑到了临城县西边的山里,就躲在没有村庄的山沟里,饿了吃地里的玉米、花生,渴了就喝山沟里的水。

  记:为什么又回到宁晋了?

  李:在山里熬到第二天晚上,我想回去自首,就开车往宁晋走。

  记:那为什么又没去自首?

  李:走到县城后,心里很害怕,不敢去公安局了。

  ■潜逃途中噩梦连连

  记:为什么把汽车扔了?

  李:看到过贴在电线杆儿上的协查通报,害怕被认出来,就把汽车扔到北董村附近的一个垃圾场了。

  记:后来又躲在哪儿?

  李:第三天我搭上客车往西走,后来又搭货车进了山,躲在山西的一个山坡上。那儿有煤场和村庄,能找到吃的喝的。

  记:后来为什么选择了自首?

  李:在山里的草丛中,睡觉也经常被噩梦惊醒,十几天后,感觉撑不下去了,就回家自首了。

  【警方】

  被撞女工本不致死

  据专案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发生事故后,犯罪嫌疑人李宁及时停车,被撞女工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因为在勘察事故现场时,撞人的第一现场并没有明显血迹,沿逃跑路线跟踪500多米后,地面上开始有越来越明显的血迹。

  8月28日,宁晋县公安局下达鉴定通知书也印证了这个说法,经法医鉴定,遇难者系遭撞伤后被“拖拉擦挫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在排查走访过程中,警方了解到,李宁是宁晋县耿庄桥村人,其家中有挖掘机、运输车辆,一家人租住在县城附近的一个院子里。此前,李宁也曾与别人争执、殴斗,经常夜不归宿。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宁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对其实行异地羁押,同时开展进一步审讯和详细的调查取证。

  【事件回放】

  闹市区女工被越野车撞倒后拖死

  8月17日14时多,宁晋县宁纺程瑞公司女工师春玲骑电动车去上班,当行至晶龙街南塔庄路口时,被后面一辆由西向东疾驰而过的绿色福田SUV挂倒,卷进了该车底盘的尾部。肇事司机拖着车轮下的伤者疯狂逃窜,将其拖行3公里。师春玲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宁晋县警方经走访及排查分析,李宁被列为该起重大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

  8月20日,宁晋县公安局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李宁上网追逃。

  8月23日,宁晋县公安局向全县人民群众悬赏2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同时找到李宁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作思想工作,劝李宁尽快自首。

  9月3日22时,李宁在其父陪同下投案。

http://news.sina.com.cn/s/2009-09-09/032418609059.shtml燕赵晚报


 □本报记者 丁宝军 图/文

  8月中旬发生在邢台市宁晋县城闹市区的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一辆越野车在撞倒一名女工后,不但不停车,反而拖带受害人三公里,致其死亡。9月3日晚,逃亡半个多月的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李宁投案。目前,李宁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肇事司机李宁为何不顾被撞女工的生死,将其活活拖行数公里致死?事故发生后,他是怎么想的。逃亡这些天,他又藏匿在哪儿?7日下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来到看守所对李宁进行了采访。双手被反铐的他始终低垂着头,间或回答几句记者的问题,更多的时候则是沉默不言。

  【对话】

  出了事特别害怕,也特别后悔

  ■撞了骑车的女子后,没停车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有驾驶证吗?

  李宁(以下简称李):有,两年了。

  记:你当时要开车去哪儿?

  李:我是去卸车上的石子儿(李家有跑运输的车辆)。

  记:你当时知道撞人了吗?

  李:(沉默良久后)不知道。

  记:发生事故时的路面交通状况?

  李:(沉思后)当时,我是沿晶龙街向东行使,对面过来了一辆大卡车,大卡车超车时,占了我这边的车道,遮挡了我的视线。

  记:当时踩了刹车没有?

  李:踩刹车后,我感觉绕过了那个骑电动车的女子,所以就没停车。

  记:你当时看到路边群众呼喊、拦截,你停车了吗?

  李:(默不做声)

  记:你什么时候知道撞人了?

  李:人从车底掉下来以后,才知道撞了人。

  ■只给媳妇打了一个电话

  记:你打报警或者急救电话了吗?

  李:没有,只给媳妇打了一个,说撞人了,快过来。

  记:为什么没送被撞的女子去医院?

  李:特别害怕,没敢停车,也没敢送医院。

  记:现在你怎么想这件事?

  李:我特别的后悔,对不起死者,对不起死者的家属……

  ■躲进没有村庄的山沟里

  记:后来你躲到哪儿去了?

  李:当天发生这事后,我开车一直跑到了临城县西边的山里,就躲在没有村庄的山沟里,饿了吃地里的玉米、花生,渴了就喝山沟里的水。

  记:为什么又回到宁晋了?

  李:在山里熬到第二天晚上,我想回去自首,就开车往宁晋走。

  记:那为什么又没去自首?

  李:走到县城后,心里很害怕,不敢去公安局了。

  ■潜逃途中噩梦连连

  记:为什么把汽车扔了?

  李:看到过贴在电线杆儿上的协查通报,害怕被认出来,就把汽车扔到北董村附近的一个垃圾场了。

  记:后来又躲在哪儿?

  李:第三天我搭上客车往西走,后来又搭货车进了山,躲在山西的一个山坡上。那儿有煤场和村庄,能找到吃的喝的。

  记:后来为什么选择了自首?

  李:在山里的草丛中,睡觉也经常被噩梦惊醒,十几天后,感觉撑不下去了,就回家自首了。

  【警方】

  被撞女工本不致死

  据专案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发生事故后,犯罪嫌疑人李宁及时停车,被撞女工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因为在勘察事故现场时,撞人的第一现场并没有明显血迹,沿逃跑路线跟踪500多米后,地面上开始有越来越明显的血迹。

  8月28日,宁晋县公安局下达鉴定通知书也印证了这个说法,经法医鉴定,遇难者系遭撞伤后被“拖拉擦挫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在排查走访过程中,警方了解到,李宁是宁晋县耿庄桥村人,其家中有挖掘机、运输车辆,一家人租住在县城附近的一个院子里。此前,李宁也曾与别人争执、殴斗,经常夜不归宿。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宁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对其实行异地羁押,同时开展进一步审讯和详细的调查取证。

  【事件回放】

  闹市区女工被越野车撞倒后拖死

  8月17日14时多,宁晋县宁纺程瑞公司女工师春玲骑电动车去上班,当行至晶龙街南塔庄路口时,被后面一辆由西向东疾驰而过的绿色福田SUV挂倒,卷进了该车底盘的尾部。肇事司机拖着车轮下的伤者疯狂逃窜,将其拖行3公里。师春玲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宁晋县警方经走访及排查分析,李宁被列为该起重大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

  8月20日,宁晋县公安局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李宁上网追逃。

  8月23日,宁晋县公安局向全县人民群众悬赏2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同时找到李宁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作思想工作,劝李宁尽快自首。

  9月3日22时,李宁在其父陪同下投案。

http://news.sina.com.cn/s/2009-09-09/032418609059.shtml
:(
情况属实的话应该是故意杀人罪了!
性质太恶劣了
唉。
本来不至少死人。
现在不仅受害人死了。
自己也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何苦呢。
相当于以前绑马后拖死.很惨的.这司机真没有一点道德.
这个看看能不能积极赔偿,换个不死
超级霉菌 发表于 2009-9-9 11:30
宝马拖人案是死者自己醉酒后躺在马路上,而且他以前还躺过多次,性质不一样。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09-9-9 13:15

:L 别人说的是马拖人,不是宝马拖人。
这种事 赔点钱就搞定了  小case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9-9 13:08
   正解。最好他爹妈也把住的房子卖了,再跟记者搞好关系,打打悲情+亲情牌,儿子的命基本就保下了。
交通肇事加自首,即使不赔也不用死。被家属砍死另算。
我是楼主的马甲 发表于 2009-9-9 15:04
如今法令规定撞人后留在原地报警告救护车等警察的也不算自首了。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9-9 16:23
交通肇事就没有自首这个说发,逃逸了性质就不是交通事故了!!!
心太狠了啊
赔30万元,判无期:D
这个应该算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了吧。
其实偶觉得能杀多少,就杀多少,也算是减轻点人口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