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两分钟婴儿因无准生证被医院当死胎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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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8月13日报道 要不是那本发黄的旧病历,陈女士到现在都不会知道,自己在10年前曾经产下过一个男活婴。更让人心寒的是,那个男婴在出生两分钟后因为某种原因夭折,然而当时医生却告诉她生下的是一个“死胎”。然而,陈女士手中10年前的产科病历却记录:因无准生证,故未予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处理,2分钟后新生儿死亡。


目前,陈女士已将相关材料送到了信访和司法部门。



  10年前



  她产下“死胎”后从此不育



  陈女士家住宁波市鄞州区某街道。


  前天,记者在宁波市信访办大厅见到陈女士时,她正在桌子旁整理手中的材料,脸上还挂着泪痕。10年前,陈女士还是宁海农村一个姑娘,在和相恋4年的恋人苦苦拼搏多年后,他们原本计划在宁波买好房子后再结婚生子。1998年,当他们终于买了房子时,陈女士却发现自己怀有两个月的身孕,结婚势在必行。陈女士既欢喜又犯愁,因为当时婚检很严格,如果两人领证结婚,必须进行婚检,万一被发现怀孕了,孩子保不住怎么办,鉴于这种担心,夫妇俩当时没有去领证结婚。二人商量,按农村习俗先办酒席举行婚礼仪式,随后再补结婚证。办了婚礼仪式之后,夫妇二人也做好了一旦孩子出生,因无准生证他们将面临处罚的心理准备。


  陈女士十月怀胎(病历写40周)要临产时,家人把她送到了宁海第一医院妇产科生产。产后,她和家属没有见到孩子,当时她们被医院告知,生的是死胎。听到此消息,陈女士处于悲痛之中,当时大家都劝说她还有机会再生一个孩子。也就是这个希望,成了陈女士从悲痛中走出的精神动力。然而谁能想到,从此以后,她10年也没能怀上孩子。
10年间,她求医问药只想有个孩子



  一天天过去,一年年过去。看着马路上一些蹦蹦跳跳的小孩子,陈女士越发不是滋味,夫妇俩开始试着到医院看病,想尽快要个孩子。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中医院、江北慈城的保黎医院……只要有人说哪个医院有妇科专家不错或是吃什么药比较管用,她都会去试试。最后还用上了一些土方,不过依然没有效果。一次次希望,又一次次的失望,陈女士在10年间备受煎熬。用她自己的话说,就连做梦都梦到自己有孩子了,但醒来之后,现实依然没有任何改变。




  陈女士家庭条件一般,经济来源依靠在临海做加工生意的丈夫支撑。即便是这样一种环境,为了要孩子花再多钱,陈女士夫妇都不后悔。10年下来,他们花费了十几万元。两年前,夫妇俩还曾把试管婴儿作为自己最后的希望。





  试管婴儿。陈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走这条路。



  今年7月份,她在宁波某医院人工授精第三次失败,但这依然没有打消她要宝宝的念头。当时,医生要求看陈女士以前的生育病历,于是在2009年7月24日,陈女士从宁海第一医院取出了她曾在这里住院生产的部分病历。病历拿在手中,用陈女士的话说,“翻开看也看不懂”。所以她当时并没有从病历中看出什么。



  大约在7月31日,有位专家查看病历后发现了一个惊人秘密,那就是陈女士10年前生的是一个男活婴。陈女士在宁海第一医院住院生产的部分病历上,其中在1999年4月5日的“手术记录单”中的内容格外详细。在手术人员一栏中涉及到“蒋、王和姜”三个不同姓氏的妇产科医生;在手术后诊断一行有“死产”字样,死字加粗。其中在手术经过说明中,蒋医生记录得很详细,部分内容显示:“分娩一成熟男活婴(无准生证,县×××陈××来院不准新生儿存活)故未予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处理,2分钟后新生儿死亡。”



  得知这个事实后,陈女士崩溃了。如果不是把病历拿出来,她竟然不知道自己在10年前曾经产下过一个活生生的儿子。采访中,陈女士始终哽咽着,“为什么没能让我的孩子活下来?”陈女士说。



  (本文来源:现代金报 作者:蒋振凤 潜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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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报8月13日报道 要不是那本发黄的旧病历,陈女士到现在都不会知道,自己在10年前曾经产下过一个男活婴。更让人心寒的是,那个男婴在出生两分钟后因为某种原因夭折,然而当时医生却告诉她生下的是一个“死胎”。然而,陈女士手中10年前的产科病历却记录:因无准生证,故未予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处理,2分钟后新生儿死亡。


目前,陈女士已将相关材料送到了信访和司法部门。



  10年前



  她产下“死胎”后从此不育



  陈女士家住宁波市鄞州区某街道。


  前天,记者在宁波市信访办大厅见到陈女士时,她正在桌子旁整理手中的材料,脸上还挂着泪痕。10年前,陈女士还是宁海农村一个姑娘,在和相恋4年的恋人苦苦拼搏多年后,他们原本计划在宁波买好房子后再结婚生子。1998年,当他们终于买了房子时,陈女士却发现自己怀有两个月的身孕,结婚势在必行。陈女士既欢喜又犯愁,因为当时婚检很严格,如果两人领证结婚,必须进行婚检,万一被发现怀孕了,孩子保不住怎么办,鉴于这种担心,夫妇俩当时没有去领证结婚。二人商量,按农村习俗先办酒席举行婚礼仪式,随后再补结婚证。办了婚礼仪式之后,夫妇二人也做好了一旦孩子出生,因无准生证他们将面临处罚的心理准备。


  陈女士十月怀胎(病历写40周)要临产时,家人把她送到了宁海第一医院妇产科生产。产后,她和家属没有见到孩子,当时她们被医院告知,生的是死胎。听到此消息,陈女士处于悲痛之中,当时大家都劝说她还有机会再生一个孩子。也就是这个希望,成了陈女士从悲痛中走出的精神动力。然而谁能想到,从此以后,她10年也没能怀上孩子。
10年间,她求医问药只想有个孩子



  一天天过去,一年年过去。看着马路上一些蹦蹦跳跳的小孩子,陈女士越发不是滋味,夫妇俩开始试着到医院看病,想尽快要个孩子。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中医院、江北慈城的保黎医院……只要有人说哪个医院有妇科专家不错或是吃什么药比较管用,她都会去试试。最后还用上了一些土方,不过依然没有效果。一次次希望,又一次次的失望,陈女士在10年间备受煎熬。用她自己的话说,就连做梦都梦到自己有孩子了,但醒来之后,现实依然没有任何改变。




  陈女士家庭条件一般,经济来源依靠在临海做加工生意的丈夫支撑。即便是这样一种环境,为了要孩子花再多钱,陈女士夫妇都不后悔。10年下来,他们花费了十几万元。两年前,夫妇俩还曾把试管婴儿作为自己最后的希望。





  试管婴儿。陈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走这条路。



  今年7月份,她在宁波某医院人工授精第三次失败,但这依然没有打消她要宝宝的念头。当时,医生要求看陈女士以前的生育病历,于是在2009年7月24日,陈女士从宁海第一医院取出了她曾在这里住院生产的部分病历。病历拿在手中,用陈女士的话说,“翻开看也看不懂”。所以她当时并没有从病历中看出什么。



  大约在7月31日,有位专家查看病历后发现了一个惊人秘密,那就是陈女士10年前生的是一个男活婴。陈女士在宁海第一医院住院生产的部分病历上,其中在1999年4月5日的“手术记录单”中的内容格外详细。在手术人员一栏中涉及到“蒋、王和姜”三个不同姓氏的妇产科医生;在手术后诊断一行有“死产”字样,死字加粗。其中在手术经过说明中,蒋医生记录得很详细,部分内容显示:“分娩一成熟男活婴(无准生证,县×××陈××来院不准新生儿存活)故未予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处理,2分钟后新生儿死亡。”



  得知这个事实后,陈女士崩溃了。如果不是把病历拿出来,她竟然不知道自己在10年前曾经产下过一个活生生的儿子。采访中,陈女士始终哽咽着,“为什么没能让我的孩子活下来?”陈女士说。



  (本文来源:现代金报 作者:蒋振凤 潜雄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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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让人震惊 啊
这个汗啊。惨无人道啊
估计主要原因是没给医生红包吧?惨……


真是害人命啊
允许我表示一下怀疑
因为婴儿出生的过程就是一个无呼吸状态的过程。
既然在出生的大半个小时都可以存活,何来2分钟窒息死亡?
偶家娃子出生时,指甲有点发青,那是因为缺氧的缘故。
至于现在么,前不久,帮朋友打听了,
说是只要孩子父母的身份证拿过来就可以办出生证
至于现在么,前不久帮朋友打听
产科的答复是,只要有孩子父母的身份 证就可以办出 生证,无任何限制。
这算不算故意杀人?
这个是故意杀人.
“计划生育”下的杀人惨案!“计划生育”,有多少恶行假汝之名!
在中国父母因为重男轻女思想而主动拿掉的婴儿有数以十万计,这个大家都应知道吧。那就别在这里一惊一乍的了。
楼上的,这两码事。一码归一码!
newdc 发表于 2009-8-14 12:15

请敬畏生命。不要对生命如此冷漠。

已经出生,并未死亡,因为没有所谓的“计划”证就注定死路一条。用再好听的词藻也不能掩盖“计划”下的罪恶行径!
newdc 发表于 2009-8-14 12:15


别扯淡了行不行??生出来后弄死和流产流掉的是一回事??
生的权利也要靠政府赐予{:3_77:}
该枪毙了这个万恶的家伙
yuppppp 发表于 2009-8-14 12:33
别在这里假敬畏生命了。人为引产和自然流产完全不同,可以说是谋杀。这种事情在中国每天都大量发生,但想你每天应该都吃好喝好快乐无忧吧。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8-14 12:34
你大概不知道B超能分辨出男女时婴儿该有多大吧。另外你也要分清楚流产和引产的概念。
木图木真想
newdc 发表于 2009-8-14 13:22

陈女士既非人为引产,亦非自然流产。所以分明是谋杀。如果这种事情“在中国每天都大量发生”,你知道了又不报案,还能“吃好喝好快乐无忧”。不知道你是吃什么喝什么成这等心理的。
.........................
法律上的自然人产生的时间各国规定很不一致,大致有:受精卵说、子宫胚胎发育三个月说、子宫发育六个月说、独立呼吸说。我国采用的是独立呼吸说,即胎儿独立呼吸了才算是生命。从这个角度说,这个案子不好说是谋杀。很多胎儿呼吸道、食道内有羊水,需要抠出,然后拍击婴儿屁股给予刺激,使婴儿肺开始工作,自主呼吸开始,这就是一般说的“呱呱坠地”。八十年代中在《民法通则》起草审议期间,关于自然人产生的定义是考虑到了计划生育政策的。
。。。如果是真的 这个要算故意杀人了吧
初生儿不可能两分钟就窒息死亡吧
另外,如果大蹦蹦网友发言没问题的话,故意杀人罪是不可能的
其实当年新语丝上白衣闲饭的发言更惊心动魄
草菅人命啊
如果是10年前的话,这也许不出奇,因为没有准生证是不允许出生的,计划生育之所以能比较严格的贯彻,地下肯定有很多强制性措施,大城市更加严格,你就是现在要生了,医院也不会理你,自生自灭,有的的地方把已经生育多个孩子的孕妇会被关起来,然后让男的结扎,砸锅砸屋事件也没少发生,没有强制案例起示范作用,下面特别是农村,没人鸟你的基本国策的。
newdc 发表于 2009-8-14 13:25


引产就是人工流产吧。父母自愿的引产与背着父母把新生儿弄死是同一概念??你别在我面前找骂行不??
深涧悠蓝 发表于 2009-8-14 11:06

文章不说了是10年前吗?

10年前计划生育管理比现在还要严苛,在一些落后的农村地区孩子已经好几个月了,还被计划生育站的强制流产的事儿层出不穷。
就说今天吧,很多事业单位为了年底评优秀,计划生育执行的依然极其严酷。

准生证哪儿那么容易办理阿?
需要父母双方单位出具晚婚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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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中国政府能很名正言顺的批判法西斯主义,他们到底有没有研究过法西斯主义?
还有类似的事情在美国也有,是流产失败婴儿。
“正常”的做法是对无准生证的临产案例,注射药物导致胎儿死亡,分娩下来的是死胎,由于胎儿在我国不算人,医院于是屁事没有。。。
呕吐。。。自己先恶寒一个。。。
间接故意杀人.
人口过多问题多多。但是多多少彩是过多,则反而很难说。

如楼上几位朋友坦言粗暴执行的状况,其实执行者的工作完成得十分理性而正确,是严格按计划实施的结果。与当时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一样。

问题是生育是男欢女爱的自然结果,是激情的结果,不是象在实验室、工厂里按时按质按量计划生产出来的。为了控制人口这种理性的考量与怀孕生育这种感性的冲动是矛盾的,所以计划生育无论如何实行都是会遇到问题的,包括伦理方面的问题。
berettam92fs 发表于 2009-8-14 20:52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美国政府能名正言顺地批判法西斯主义,他们到底有没有研究过法西斯主义?
高速大家一个常识:我朝廷的妇产科医生上岗前,必须经过计生培训。

因此他们干下再凶残,再变态,再黑暗的事情,我都觉得是必然的。

强制计生不除,这样的暴行就不会停止。
yuppppp 发表于 2009-8-14 21:55

一个平均生育率才1.22的国家,谈人口多,还不如说,要民族大清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