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亿地震善款去向续:网民质疑捐款体制缺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13:40
760亿地震善款去向续:网民质疑捐款体制缺陷
2009年08月13日 07:56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8月12日,一组数据在网上“激起千层浪”———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一支团队经过半年的调研得出结论,来自全国各地、各式各样的价值高达767.12亿元的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极可能80%左右流入政府的财政专户,变成了政府的“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在全国人民的巨额捐款中,58%为政府直接受捐。

同时,还有31%的捐款(约199亿元)流向了各地红十字会、慈善会以及地方公募基金会,而这些捐款中的大多数,最后仍然交给政府部门去使用了。

上述数据来源于当日一篇名为《谁来执掌760亿元地震捐赠》的报道,该报道刊载于《中国青年报》颇具影响力的栏目“冰点”中。

文章被网民们一传十、十传百地扩散到自己的博客中和各大论坛上。网民们质问:政府为何要支配民间慈善组织的捐款?我的善款难道成了政府的“额外税收”?

网民:谁动了我们的善款?

难以数计的博主们在自己的新浪等博客上全文转载了这篇报道,其身影同时出现在新华网、人民网等重要网站论坛上。

而在看过这篇报道之后,很多网民开始怀疑自己的美好夙愿并未得以实现。其中一网友在论坛上发问:“400个亿的捐款,都给灾民了吗,还是用来买了汽车,建了办公室?按照道理,政府建楼买车,应该用行政拨款,不能挪用救灾的捐款,这是国家惯例。如果真有400个亿,如果有400个亿的捐款,那些灾民还整天说没有冬衣,作为捐款人之一,我真是想不通。”

部分网民忿忿不平,博主“经济学人学经济”称:“从此以后不再捐钱,我会把仅能拿出的钱给应该给的人。”

更有网友情绪激动地表示:“老子以后还会捐一分钱就不是人!在中国,把钱捐给政府管理那根本就是多养几个贪官来危害百姓你发现了吗?今年5·12后,全国公务员大涨工资,车改后车补达到七八万,又是红包,又是奖金……总之,汶川大地震后,有好多人发了大财,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较为冷静的网友则提出,中国的改革还需要走很长的路,作为捐款人,希望公布捐款的用途及去向。

政府支配捐款:目前国情下最有效安全

也有网友表示,慈善捐款进入财政账户,由政府支配是在目前中国国情下的最优选择。

四川新闻网上署名“鱼烟罗”的作者撰文表示,在当前的社会慈善运行机制下,来自于公共的大额捐款,流入政府财政账户、交由政府部门统一调配,却是最可靠、最可控、最可行的路径选择。

道理很简单,因为在当前的中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慈善组织虽然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小视的重要公益力量。但绝大多数的民间慈善组织都处在名不正言不顺的地位,很难获得合法注册,一直游离在制度之外,披着非法的外衣献着“非法的爱心”。因为“不合法”———缺乏有效规范和公开透明,很多民间慈善组织操作方式随意,公信力不强。公众社会无法信任地将捐赠交与民间慈善组织来进行运作,转而投向“官方账户”只能是惟一选择。

在不少西方国家,救灾时政府一般不接受民间捐赠,即使接受了,也会将钱交由民间组织去花。但在中国,显然很难做到这样。正是由于没有合法性、缺乏公信力,民间慈善组织很难募集到慈善捐款,同时也因为经费不足而导致慈善行为中途夭折。与之相对应的是,政府掌控的慈善资金却非常充裕,就如这则报道里说的那样“愁花钱”。

民间慈善组织亟待合法化、规范化

目前,中国民间慈善组织处境尴尬。

有网友讲述,在地震发生初期,全国各地的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质蜂拥而至,四川省红十字会的全职工作人员数量非常有限,无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社会捐赠的款物。而民间组织面临的处境是:有的捐赠者给某个民间组织汇款,结果银行的工作人员提醒捐赠者不要上当受骗;有的民间组织收到银行汇款,由于汇款注明是救灾捐赠款,结果银行不让提取。

“鱼烟罗”指出,尽快将民间慈善组织合法化并纳入可控的规范管理,提高其运作机制透明度和社会信誉度,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须,越早越好。

他认为:“民间慈善难有‘合法执照’,有人认为应该归咎于国家相关法规的不完善。但在我看来,立法的滞后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因素在于,相关部门的公益责任心淡漠———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社会团体要想在民政局注册,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因而在实际操作中,义工组织要想注册,必须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但很多单位又不愿意为社会性的慈善组织承担‘监管’责任,造成民间慈善组织多难以注册。显然,如果有政府部门愿意主动承担一定的公益责任,即便是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缺陷’,至少将大部分民间慈善力量纳入健康的正轨是完全可能的。”

透明度:慈善捐款的瓶颈

很多网民在博客或回帖中表示,无论是政府还是慈善机构,都存在缺乏透明度,公信力不足的问题。

博主“北狐独思”的博客上记载着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出现的这样一个现象:因为担心善款未能公开透明地到达灾区灾民手里,包括公众人物在内的一部分人选择了一种争议颇大的方式去帮助四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时,他们亲赴灾区现场,亲手将钱送到灾民的手上,自己出钱自己找人设计施工,看着灾区人民把家园和学校重新盖起来,把每一分钱都落在灾民手里。他们表示这么做原因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有些善款的确没有用到该用的地方”。

“当然,我们不能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捐款‘押送’到灾民手里,这就需要我们的社会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让我们去掉担忧。”

他指出:“公开、透明应是慈善机构运作的最基本原则。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主流慈善机构都由行政主导,官本位色彩浓厚,根本没有向大家公开花钱‘隐私’的习惯。比如,在这次赈灾中,政府和有关机构只是发布了若干接受捐赠款物的信息,还没有详细发布有关捐赠款物的去向、开支明细等相关资讯。而后者,恰恰是捐赠单位、捐赠人最渴望了解的内容。”

“说到底,公众的疑虑能否打消,关键在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如何,能否被广大人民所信任。而要提高公信力,就需要加强慈善机构建设,使之真正成为‘透明的玻璃口袋’,保证救灾款不被挪用,不被贪污,公开透明,有效使用。”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8/0813_17_1299664_1.shtml760亿地震善款去向续:网民质疑捐款体制缺陷
2009年08月13日 07:56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8月12日,一组数据在网上“激起千层浪”———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一支团队经过半年的调研得出结论,来自全国各地、各式各样的价值高达767.12亿元的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极可能80%左右流入政府的财政专户,变成了政府的“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在全国人民的巨额捐款中,58%为政府直接受捐。

同时,还有31%的捐款(约199亿元)流向了各地红十字会、慈善会以及地方公募基金会,而这些捐款中的大多数,最后仍然交给政府部门去使用了。

上述数据来源于当日一篇名为《谁来执掌760亿元地震捐赠》的报道,该报道刊载于《中国青年报》颇具影响力的栏目“冰点”中。

文章被网民们一传十、十传百地扩散到自己的博客中和各大论坛上。网民们质问:政府为何要支配民间慈善组织的捐款?我的善款难道成了政府的“额外税收”?

网民:谁动了我们的善款?

难以数计的博主们在自己的新浪等博客上全文转载了这篇报道,其身影同时出现在新华网、人民网等重要网站论坛上。

而在看过这篇报道之后,很多网民开始怀疑自己的美好夙愿并未得以实现。其中一网友在论坛上发问:“400个亿的捐款,都给灾民了吗,还是用来买了汽车,建了办公室?按照道理,政府建楼买车,应该用行政拨款,不能挪用救灾的捐款,这是国家惯例。如果真有400个亿,如果有400个亿的捐款,那些灾民还整天说没有冬衣,作为捐款人之一,我真是想不通。”

部分网民忿忿不平,博主“经济学人学经济”称:“从此以后不再捐钱,我会把仅能拿出的钱给应该给的人。”

更有网友情绪激动地表示:“老子以后还会捐一分钱就不是人!在中国,把钱捐给政府管理那根本就是多养几个贪官来危害百姓你发现了吗?今年5·12后,全国公务员大涨工资,车改后车补达到七八万,又是红包,又是奖金……总之,汶川大地震后,有好多人发了大财,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较为冷静的网友则提出,中国的改革还需要走很长的路,作为捐款人,希望公布捐款的用途及去向。

政府支配捐款:目前国情下最有效安全

也有网友表示,慈善捐款进入财政账户,由政府支配是在目前中国国情下的最优选择。

四川新闻网上署名“鱼烟罗”的作者撰文表示,在当前的社会慈善运行机制下,来自于公共的大额捐款,流入政府财政账户、交由政府部门统一调配,却是最可靠、最可控、最可行的路径选择。

道理很简单,因为在当前的中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慈善组织虽然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小视的重要公益力量。但绝大多数的民间慈善组织都处在名不正言不顺的地位,很难获得合法注册,一直游离在制度之外,披着非法的外衣献着“非法的爱心”。因为“不合法”———缺乏有效规范和公开透明,很多民间慈善组织操作方式随意,公信力不强。公众社会无法信任地将捐赠交与民间慈善组织来进行运作,转而投向“官方账户”只能是惟一选择。

在不少西方国家,救灾时政府一般不接受民间捐赠,即使接受了,也会将钱交由民间组织去花。但在中国,显然很难做到这样。正是由于没有合法性、缺乏公信力,民间慈善组织很难募集到慈善捐款,同时也因为经费不足而导致慈善行为中途夭折。与之相对应的是,政府掌控的慈善资金却非常充裕,就如这则报道里说的那样“愁花钱”。

民间慈善组织亟待合法化、规范化

目前,中国民间慈善组织处境尴尬。

有网友讲述,在地震发生初期,全国各地的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质蜂拥而至,四川省红十字会的全职工作人员数量非常有限,无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社会捐赠的款物。而民间组织面临的处境是:有的捐赠者给某个民间组织汇款,结果银行的工作人员提醒捐赠者不要上当受骗;有的民间组织收到银行汇款,由于汇款注明是救灾捐赠款,结果银行不让提取。

“鱼烟罗”指出,尽快将民间慈善组织合法化并纳入可控的规范管理,提高其运作机制透明度和社会信誉度,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须,越早越好。

他认为:“民间慈善难有‘合法执照’,有人认为应该归咎于国家相关法规的不完善。但在我看来,立法的滞后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因素在于,相关部门的公益责任心淡漠———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社会团体要想在民政局注册,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因而在实际操作中,义工组织要想注册,必须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但很多单位又不愿意为社会性的慈善组织承担‘监管’责任,造成民间慈善组织多难以注册。显然,如果有政府部门愿意主动承担一定的公益责任,即便是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缺陷’,至少将大部分民间慈善力量纳入健康的正轨是完全可能的。”

透明度:慈善捐款的瓶颈

很多网民在博客或回帖中表示,无论是政府还是慈善机构,都存在缺乏透明度,公信力不足的问题。

博主“北狐独思”的博客上记载着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出现的这样一个现象:因为担心善款未能公开透明地到达灾区灾民手里,包括公众人物在内的一部分人选择了一种争议颇大的方式去帮助四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时,他们亲赴灾区现场,亲手将钱送到灾民的手上,自己出钱自己找人设计施工,看着灾区人民把家园和学校重新盖起来,把每一分钱都落在灾民手里。他们表示这么做原因是“根据以往的经验,有些善款的确没有用到该用的地方”。

“当然,我们不能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捐款‘押送’到灾民手里,这就需要我们的社会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让我们去掉担忧。”

他指出:“公开、透明应是慈善机构运作的最基本原则。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主流慈善机构都由行政主导,官本位色彩浓厚,根本没有向大家公开花钱‘隐私’的习惯。比如,在这次赈灾中,政府和有关机构只是发布了若干接受捐赠款物的信息,还没有详细发布有关捐赠款物的去向、开支明细等相关资讯。而后者,恰恰是捐赠单位、捐赠人最渴望了解的内容。”

“说到底,公众的疑虑能否打消,关键在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如何,能否被广大人民所信任。而要提高公信力,就需要加强慈善机构建设,使之真正成为‘透明的玻璃口袋’,保证救灾款不被挪用,不被贪污,公开透明,有效使用。”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8/0813_17_1299664_1.shtml
还好还好,给震区的合作伙伴汇了一千块,算是定向捐助,没有和衙门发生联系。
现在的妓者能不能负责点?别乱解读行不行?:@
  进财政专户就成了“额外税收了”?谁规定的?既然是专户就有专款专用的意思,何成“额外税收”?,何来用于其他方面之说(当然不排除个别腐败现象)!而且自己也说是“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这有什么不对?难道要由其他渠道用于灾区才对,或者全部分给每个灾民才对?固然有政府不透明,让人怀疑的地方,但如果把钱让那些制度没有,监督没有的机构支配才是最让人不放心!
我捐了一千,反正是表表自己的心意,也不指望知道钱的用途了
前段时间"竹筋井盖"事件、“从工资中扣教育经费”事件等,全是无知妓者不负责,不了解真实情况就乱发评论,引起风波。现在又将“进财政专户”解读成“额外税收”,现在的记者怎TMD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为了哗众取宠,就故意误读消息,弄一个吓人标题?客观报道消息这么难吗?:@
四面盾 发表于 2009-8-13 09:43

四川重建,政府部门是怎么用经费的,豪华越野车,豪华笔记本大家也看到事实了
cd1981522 发表于 2009-8-13 09:48
个别能代表全部?少将女婿还是去糊弄没接触过此类工作的人吧!{:3_77:}
LS 的,对政府公权力的监督还是必要的,问题是,能监督么?或者是切实监督么?(好多监督只是流于形式,所以不得不这么说。)
另外谁做错事,谁负责。记者同学把实际的事情,报道错了,也要负责任。
灾区的村民新村都很漂亮

CCTV2的交换空间里面有一期专门去灾区做的
四面盾 发表于 2009-8-13 10:01

这个不是政府做的,难道是捐赠者跟灾民做的?
cd1981522 发表于 2009-8-13 17:36
再问一遍,个别能否代表全部,一片树叶能否代替整个森林?!少将女婿!{:3_89:}
在中国个别可多可少
按百分比算嘛,个别。。。当然就是个别咯,百分之0.00X吧,
按人头算嘛,个别???几千几万个人算个别?
jinandb2 发表于 2009-8-13 12:55
必要!而且非常必要!但这篇文章关心的不是监督问题,也不是资金流向问题,而是政府与NGO的问题,这种挂狗头卖羊肉的文章能监督啥?:Q
第一次天灾,有能力而不捐有点冷血; 以后吗,再捐就有点缺筋.
嗯,自己受灾的时候也别指望别人帮忙就成。
面帘 发表于 2009-8-13 18:14

人生在世, 谁能不遇困难?  除了血亲会全力帮忙, 亲友同学等会适当帮忙外, 你还指望别人? 呵呵

就像南京许老太Vs彭宇案, 我的观点就是以后不认识的人躺在我面前等死, 我也就打个120就走人, 绝不伸手. 等到我老了, 被人撞在地上没人救我, 我也认了.
也是,自古以来自生自灭之徒多得是,自己能不怨天尤人的倒是不多见。:D
调查显示:中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透明度整体较低                   2009年08月13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8月13日电(记者 张希敏)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负责人十三日在“公益组织五·一二行动论坛”中称,中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透明度整体较低。

  该负责人说,通过对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八十二家全国性公募基金组织机构“五·一二捐赠信息和机构常规信息披露”调查发现。一是整体上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较低。当前中国慈善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信息的程度较低,而且公开的信息不完善。二是机构常规信息的公开度相对比五·一二捐赠信息的公开度高。调查显示,机构常规信息作为机构自身的基本信息,在公布上易得性较高且工作量较小,而五·一二捐赠信息包括建立明细数据库以及款项的具体使用等,工作量较大且敏感性高。三是机构组织网络信息化程度还不够。说明部分机构没有充分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信息平台,发挥其在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该负责人说,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慈善信息披露办法,并探索建立慈善捐助信息公开透明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各有关机构加强慈善捐助信息的社会公示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