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适房建别墅”处罚“玄机”重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26:24
12日晚,郑州市政府发布对“经适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依法取消天荣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责令企业停工;并对违法建设工程处以总造价5%-10%的罚款。决定未说明对这一事件负有责任的郑州规划局、房管局、国土局和建委等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当地一些百姓认为,“经济适用房建成别墅”事件背后存在着众多政府部门明显的错误甚至违法行为,但是这一决定并未公布对此的处罚措施。 (7月13日新华网)

如果不是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在面对媒体记者时创造了精彩名言“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郑州“济适房建别墅”事件不可能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响。在媒体的不断追踪报道下,在舆论的重重压力下,郑州市政府6月18日成立了联合调查组,7月12日晚才终于发布了对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对郑州市政府的处罚决定,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妙!处罚的主要内容有:一,取消经适房建设计划;二,停工;三,罚款;四,未对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甚至提都没有提。很显然,这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才作出的非常完美的处罚方案,怪不得从成立调查组到出处理结果竟然花费了近一个月时间,领导们辛苦了。

我们来学习一下处罚决定妙在何处。一,所谓“取消经适房建设计划”。事情已经闹这么大了,不取消肯定不行。但请注意,这次“依法”取消的只是天荣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该公司的其他“计划”不受影响;二,所谓的“停工”。事件曝出很多天以后,据媒体报道工程施工仍在继续。我估计,工程即使没有建成,恐怕也差不多了吧,现在要“停工”,是不是有点晚?三,所谓的“罚款”。罚款从来就是政府部门处理事情的一大法宝,但请注意,这次的罚款是“总造价的5%-10%”,众所周知,中国的房子“总造价”是相当低的,“销售价”才是“天价”。“总造价”的5%-10%对开发商来说,不过是“毛毛雨”啦。更何况现在房价又进入到了疯狂上涨通道,罚的这几个小钱要不了几天就给涨回来了!

处理决定最妙的当属“未对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实际上,这是在试探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反应——我只是“暂未处罚”,而并没有说不处罚呀。如果舆论不施压、公众反应不大,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责任人算是安然过关了;如果舆论和公众继续紧追不舍,实在拖不过去了再视情况进行处罚——或“罚酒三杯”,或“严肃处理”,都还来得及嘛。

可以说,郑州市作出的对“经适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的处罚决定,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开发商尤其是涉事官员的利益,并且留有“后手”,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跟舆论和公众“斗智斗勇”的高超水平。此处罚决定应当成为一个经典范例和“标准文本”,值得其他地方政府认真研读、好好借鉴。12日晚,郑州市政府发布对“经适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依法取消天荣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责令企业停工;并对违法建设工程处以总造价5%-10%的罚款。决定未说明对这一事件负有责任的郑州规划局、房管局、国土局和建委等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当地一些百姓认为,“经济适用房建成别墅”事件背后存在着众多政府部门明显的错误甚至违法行为,但是这一决定并未公布对此的处罚措施。 (7月13日新华网)

如果不是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在面对媒体记者时创造了精彩名言“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郑州“济适房建别墅”事件不可能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响。在媒体的不断追踪报道下,在舆论的重重压力下,郑州市政府6月18日成立了联合调查组,7月12日晚才终于发布了对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对郑州市政府的处罚决定,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妙!处罚的主要内容有:一,取消经适房建设计划;二,停工;三,罚款;四,未对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甚至提都没有提。很显然,这是一个经过深思熟虑才作出的非常完美的处罚方案,怪不得从成立调查组到出处理结果竟然花费了近一个月时间,领导们辛苦了。

我们来学习一下处罚决定妙在何处。一,所谓“取消经适房建设计划”。事情已经闹这么大了,不取消肯定不行。但请注意,这次“依法”取消的只是天荣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该公司的其他“计划”不受影响;二,所谓的“停工”。事件曝出很多天以后,据媒体报道工程施工仍在继续。我估计,工程即使没有建成,恐怕也差不多了吧,现在要“停工”,是不是有点晚?三,所谓的“罚款”。罚款从来就是政府部门处理事情的一大法宝,但请注意,这次的罚款是“总造价的5%-10%”,众所周知,中国的房子“总造价”是相当低的,“销售价”才是“天价”。“总造价”的5%-10%对开发商来说,不过是“毛毛雨”啦。更何况现在房价又进入到了疯狂上涨通道,罚的这几个小钱要不了几天就给涨回来了!

处理决定最妙的当属“未对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实际上,这是在试探舆论和社会各界的反应——我只是“暂未处罚”,而并没有说不处罚呀。如果舆论不施压、公众反应不大,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责任人算是安然过关了;如果舆论和公众继续紧追不舍,实在拖不过去了再视情况进行处罚——或“罚酒三杯”,或“严肃处理”,都还来得及嘛。

可以说,郑州市作出的对“经适房建成豪华别墅”事件的处罚决定,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开发商尤其是涉事官员的利益,并且留有“后手”,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跟舆论和公众“斗智斗勇”的高超水平。此处罚决定应当成为一个经典范例和“标准文本”,值得其他地方政府认真研读、好好借鉴。
太不和谐了。职业围观
先等等再说,人家监察局还在调查中,等有结果再评判.
杂谈
什么违规不违规,建好了就不可能拆了,罚罚款意思下就过去了.
就现在这样,已经很多人荷包出血了……
楼主你还想怎样,打老虎?
最关心的是如何处理违“规”(应该叫违法)的那些公职人员。
kodakCat 发表于 2009-7-18 23:32
处理了又如何?山西的那些黑砖窖下台的官员现在还不是照样当官,谁可以保证他们不会更疯狂以追回这2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