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弑师案开审 检方称疑犯无悔罪表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45:51
http://news.sohu.com/20090707/n265031350.shtml
付成励在昨天的法庭上态度非常强硬。他承认杀人但否认犯罪,认为死者程春明的行为不配为人师,该杀。

  本报讯 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大弑师案,在北京市一中法院开庭。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没有公开审理此案。

  据记者从参加庭审的人士处了解,付成励在昨天的法庭上态度非常强硬。其承认杀人但是否认犯罪,其坚持此前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的观点,认为死者程春明的行为不配为人师,该杀,并表示如果他能出来碰到此类事情他还会这样做。



  女友证词对付成励不利

  据悉,付成励在案发后一直称,他杀害法大教授程春明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要报复,二是要“杀一儆百”。报复程春明的原因是程春明抢走了自己的女朋友,程春明在其有妻子的情况下还和自己的女朋友发生性关系,造成女友和自己分手。

  在昨天的法庭上,检方出具的证人证言显示,付成励为之杀人的其前女友陈某,在司法机关所作的证言,却对付成励极为不利。比付成励大三岁、也曾是法大学生的陈某在证言中称,2003年时,她与该校教授程春明保持了一年多的男女朋友关系,与程春明发生性关系是出于“自愿”,并非有媒体报道的“潜规则”,后来其考上了法大的研究生,也是靠自己的实力,与程春明无关。

  凶手有可能被判死刑

  检察机关认为,付成励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方在庭审时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付成励“不予从轻判处”。

  据悉,付成励杀害程春明后,当场拨打报警电话并在杀人现场等候民警到来将其带走。付成励据此认为,他的做法属于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应对其从轻处理。对此,检方予以否认。

  有关检察官表示,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可以从轻判处”。而付成励作案前已经想到全部后果,对杀人后果深思熟虑,其自首是出于“规避处罚”的目的,而非“认罪”,所以不宜“从轻判处”。此外,付成励作案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但是“不后悔”,毫无悔罪表现。

  有关人士分析,付成励站在法庭上也拒绝悔罪,他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北京青年报》供稿) (来源:广州日报)http://news.sohu.com/20090707/n265031350.shtml
付成励在昨天的法庭上态度非常强硬。他承认杀人但否认犯罪,认为死者程春明的行为不配为人师,该杀。

  本报讯 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大弑师案,在北京市一中法院开庭。法院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没有公开审理此案。

  据记者从参加庭审的人士处了解,付成励在昨天的法庭上态度非常强硬。其承认杀人但是否认犯罪,其坚持此前在接受警方调查时的观点,认为死者程春明的行为不配为人师,该杀,并表示如果他能出来碰到此类事情他还会这样做。



  女友证词对付成励不利

  据悉,付成励在案发后一直称,他杀害法大教授程春明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要报复,二是要“杀一儆百”。报复程春明的原因是程春明抢走了自己的女朋友,程春明在其有妻子的情况下还和自己的女朋友发生性关系,造成女友和自己分手。

  在昨天的法庭上,检方出具的证人证言显示,付成励为之杀人的其前女友陈某,在司法机关所作的证言,却对付成励极为不利。比付成励大三岁、也曾是法大学生的陈某在证言中称,2003年时,她与该校教授程春明保持了一年多的男女朋友关系,与程春明发生性关系是出于“自愿”,并非有媒体报道的“潜规则”,后来其考上了法大的研究生,也是靠自己的实力,与程春明无关。

  凶手有可能被判死刑

  检察机关认为,付成励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方在庭审时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付成励“不予从轻判处”。

  据悉,付成励杀害程春明后,当场拨打报警电话并在杀人现场等候民警到来将其带走。付成励据此认为,他的做法属于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应对其从轻处理。对此,检方予以否认。

  有关检察官表示,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可以从轻判处”。而付成励作案前已经想到全部后果,对杀人后果深思熟虑,其自首是出于“规避处罚”的目的,而非“认罪”,所以不宜“从轻判处”。此外,付成励作案后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但是“不后悔”,毫无悔罪表现。

  有关人士分析,付成励站在法庭上也拒绝悔罪,他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北京青年报》供稿) (来源:广州日报)


靠,这人跟本就是一根筋,他女友离开他就是受不了他的性格,和那个教授有过一年恋情是在几年前的事两个人之后就没再见过,这个一根筋却把责任都推在那个教授身上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出了什么问题.

靠,这人跟本就是一根筋,他女友离开他就是受不了他的性格,和那个教授有过一年恋情是在几年前的事两个人之后就没再见过,这个一根筋却把责任都推在那个教授身上从来都不觉得自己出了什么问题.
他女友貌似以前就和那个教授有一腿,这小伙人还是不错的,太不值得了
老实说这么极端的性格
他女朋友估计很难和他一直处下去
难道小伙就这么像死呀?供述时措辞适当婉转点对判决也会有些影响的。
wuwei9909151 发表于 2009-7-7 10:14
对,占有欲过于的激烈了。这样发展下去很有可能成为<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现实版。
太极端了点
太不值了,偏执狂
到现在还没枪毙,说明已经给了很多机会,实在想死拦也拦不住。
这个教授专门和女学生有一腿,应该是事实吧:P
那女学生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讓其父母傷心﹐白發人送黑發人﹗
老师不像老师,学生不像学生。学校是个教育培养人才的地方,现在却变成了市场里面充满着交易。
这样的事情爆出来
简直就是学界的耻辱
人活着也不是等死嘛,达到一定的目的提前死也没什么,他不说了嘛,杀一儆百,这样的人这样的思想其实并不少见,只是多半人会忍耐一下。

我不赞赏他也不鄙视他,各自走好,逝者已安,生者自省。
逝者已安,生者自省。:handshake
quwt 发表于 2009-7-7 08:47
因为她四年前和那个教授有过一腿后来跟他说了,他就一直把这事放在心上,女友恐怕也会觉得吃不消就想跟他分手,结果他就归罪于是那个教授的错一定要杀了他,他曾说过即使他女友不跟他分手他也要去报复教授,只能说这个人的占有欲太强。
林秋枫 发表于 2009-7-7 11:38
那个女友跟他说了自己几年前和那个教授有过一段说明对他是坦诚的,但他的情绪却过激且觉得女友对他不忠。
哎不值得啊,应该为自己的父母想一下[:a9:]
战争狂人萨谢思 发表于 2009-7-7 18:02
如果属实则此人的爱情只可能是悲剧结局
换作任何女性作女友都一样
万字军骑士 发表于 2009-7-7 19:24
就如<不准跟陌生人说话>中的那个丈夫他确实疯狂的爱自己的妻子但实在是过头了,没有那个女人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