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方称"少女卖淫案"系人为策划作假欺骗媒体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29:01
    云南警方称"少女卖淫案"系人为策划作假欺骗媒体

2009年06月10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昆明六月十日电(徐向良 史广林)此间警方周二(九日)晚向媒体通报称,备受关注的“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是由小学女生家长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
  警方通报称,现已查明,自二00八年八月起,曾因抢劫、盗窃罪判刑九年的刘仕华与有同居关系的张安芬,即唆使刘仕华女儿“陈艳”(化名)卖淫,从中牟利,并将居住的出租房作为陈的卖淫场所。今年三月月十六日晚九时许,“陈艳”在王家桥村居住的出租房附近招嫖王某某并带回家时,被王家桥派出所巡防人员发现,即向带班民警报告,按其指令依法查处。
  出租房内的刘仕华发现附近有巡防人员,即与普恩富(系张安芬女儿干爹,曾因盗窃罪判刑两年六个月)商量后,叫“陈艳”与张安芬大女儿刘某某互换衣服,然后躲藏起来,让刘某某冒充“陈艳”送王某某出门,有意让巡防人员抓错人,以制造事端,逃避查处。
  巡防人员盘查过程中,张安芬冲出出租房打伤巡防李加权左眼,刘仕华持刀、普恩富执棍棒抗拒盘查,被巡防人员控制制服,当场收缴了刀棍。并将现场人员带回派出所审查。次日上午,当事人全部离开派出所。

  三月二十日,刘仕华、张安芬等人以刑讯逼供、伤害补偿等为由,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投诉。经五华分局调查,排除刑讯逼供,对伤害补偿多次调解未果。刘仕华等人为获取高额补偿,以冒名顶替的方法获取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给媒体,导致媒体作出不实报道。
  经检察机关调查,王家桥派出所民警在“3.16”事件中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巡防人员在控制现场、制服当事人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简单粗暴、不规范的问题;普恩富骨折是在现场控制、制服当事人过程中发生的,民警在询问过程中没有殴打、伤害行为;刘仕华、张安芬、普恩富确实存在出具昆明法医院证明弄虚作假的行为。
  警方新闻发言人指出,在“3.16”事件中,派出所巡防人员方法简单、行为粗暴,致使普恩富肋骨骨折。对此,警方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
  警方新闻发言人同时指出,“陈艳”既是违法人员,也是受害者。本着以人为本,教育挽救的原则,警方已商请五华区有关部门给予妥善安置。同时,对张安芬的两个女儿,已商请五华区教育局解决就学问题。
  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该省公安部门将针对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完)
    云南警方称"少女卖淫案"系人为策划作假欺骗媒体

2009年06月10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昆明六月十日电(徐向良 史广林)此间警方周二(九日)晚向媒体通报称,备受关注的“昆明小学女生卖淫案”是由小学女生家长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
  警方通报称,现已查明,自二00八年八月起,曾因抢劫、盗窃罪判刑九年的刘仕华与有同居关系的张安芬,即唆使刘仕华女儿“陈艳”(化名)卖淫,从中牟利,并将居住的出租房作为陈的卖淫场所。今年三月月十六日晚九时许,“陈艳”在王家桥村居住的出租房附近招嫖王某某并带回家时,被王家桥派出所巡防人员发现,即向带班民警报告,按其指令依法查处。
  出租房内的刘仕华发现附近有巡防人员,即与普恩富(系张安芬女儿干爹,曾因盗窃罪判刑两年六个月)商量后,叫“陈艳”与张安芬大女儿刘某某互换衣服,然后躲藏起来,让刘某某冒充“陈艳”送王某某出门,有意让巡防人员抓错人,以制造事端,逃避查处。
  巡防人员盘查过程中,张安芬冲出出租房打伤巡防李加权左眼,刘仕华持刀、普恩富执棍棒抗拒盘查,被巡防人员控制制服,当场收缴了刀棍。并将现场人员带回派出所审查。次日上午,当事人全部离开派出所。
  三月二十日,刘仕华、张安芬等人以刑讯逼供、伤害补偿等为由,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投诉。经五华分局调查,排除刑讯逼供,对伤害补偿多次调解未果。刘仕华等人为获取高额补偿,以冒名顶替的方法获取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给媒体,导致媒体作出不实报道。
  经检察机关调查,王家桥派出所民警在“3.16”事件中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巡防人员在控制现场、制服当事人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简单粗暴、不规范的问题;普恩富骨折是在现场控制、制服当事人过程中发生的,民警在询问过程中没有殴打、伤害行为;刘仕华、张安芬、普恩富确实存在出具昆明法医院证明弄虚作假的行为。
  警方新闻发言人指出,在“3.16”事件中,派出所巡防人员方法简单、行为粗暴,致使普恩富肋骨骨折。对此,警方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
  警方新闻发言人同时指出,“陈艳”既是违法人员,也是受害者。本着以人为本,教育挽救的原则,警方已商请五华区有关部门给予妥善安置。同时,对张安芬的两个女儿,已商请五华区教育局解决就学问题。
  警方新闻发言人表示,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该省公安部门将针对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完)
类似这种有警方牵扯进去的事情,是否该由检察机关进行调查比较合适?这样结果更有说服力啊。
云南网6月9日报道 经公安机关缜密调查,已查清“3.16”事件真相。6月9日晚,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指出,“3.16”事件是由刘仕华等人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

现已查明,2008年10月,刘仕华、张安芬(二人系同居关系,刘仕华曾因抢劫、盗窃罪判刑9年)唆使刘仕华女儿“陈艳”(化名)卖淫,从中牟利,并将居住的出租房作为陈的卖淫场所。

3月16日晚21时许,“陈艳”在王家桥村居住的出租房附近招嫖王某某并带回家时,被王家桥派出所巡防人员发现,即向带班民警报告,按其指令依法查处。

此时,在出租房内的刘仕华发现附近有巡防人员,即与普恩富(系张安芬女儿干爹,曾因盗窃罪判刑2年6个月)商量后,叫“陈艳”与张安芬大女儿刘某某互换衣服,然后躲藏起来,让刘某某冒充“陈艳”送王某某出门,有意让巡防人员抓错人,以制造事端,逃避查处。

正当巡防人员盘查时,张安芬冲出出租房打伤巡防李加权左眼,刘仕华持刀、普恩富执棍棒抗拒盘查,被巡防人员控制制服,当场收缴了刀棍。并将现场人员带回派出所审查。次日上午,当事人全部离开派出所。

3月20日,刘仕华、张安芬等人以刑讯逼供、伤害补偿等为由,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投诉。经五华分局调查,排除刑讯逼供,对伤害补偿多次调解未果。刘仕华等人为获取高额补偿,以冒名顶替的方法获取虚假证明材料,提供给媒体,导致媒体作出不实报道。

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指出,在“3.16”事件中,派出所巡防人员方法简单、行为粗暴,致使普恩富肋骨骨折。对此,公安机关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对王家桥派出所所长聂天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王家桥派出所刑侦中队长王云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涉嫌伤害普恩富的派出所巡防人员李加权、聂正禄予以辞退,并依法予以处理。

刘仕华、张安芬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公安机关依法对刘仕华刑事拘留,对张安芬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同时指出,“陈艳”既是违法人员,也是受害者。本着以人为本,教育挽救的原则,公安机关已商请五华区有关部门给予妥善安置。同时,对张安芬的两个女儿,已商请五华区教育局解决就学问题。

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表示,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

据检察机关介绍,6月2日,检察机关组成省、市、区调查组,依法介入“3.16”事件调查工作。现查明,2009年3月16日晚,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巡防人员到昆明市王家桥村查缉卖淫嫖娼人员,在控制现场、制服当事人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致普恩富左胸第7、8肋骨骨折。随后,巡防人员将普恩富、刘仕华、张安芬等6名当事人带至派出所交由民警询问。在调查询问过程中,民警对当事人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普恩富的伤情后经昆明市法医院法医鉴定为轻伤。同时,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刘仕华、张安芬二人在“3.16”事件中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检察机关已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经检察机关调查,王家桥派出所民警在“3.16”事件中没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巡防人员在控制现场、制服当事人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简单粗暴、不规范的问题;普恩富骨折是在现场控制、制服当事人过程中发生的,民警在询问过程中没有殴打、伤害行为;刘仕华、张安芬、普恩富确实存在出具昆明法医院证明弄虚作假的行为。
我觉得更应该调查一下,有多少人相信这是真相;P
有多少人相信是真相?他们相信与否有什么影响么?

以为自己是判断真伪的上帝,自我膨胀的变态心理。
哈哈哈,是想说群众相信不相信对结果没影响是吗??想说百姓算个屁可以直接点嘛。知道什么叫公信力吗??

周老虎阴魂不散啊
原来真相是靠某人相信与否来判断的,

这么想的人以为自己是谁??安啦??上帝??佛祖??玉皇大帝??湿婆??焚天???………………还是都是………………

什么人会这么想???

哈哈哈,是想说群众相信不相信对结果没影响是吗??想说百姓算个屁可以直接点嘛。知道什么叫公信力吗??

周老虎阴魂不散啊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6-12 14:56

呵呵…………你的回帖清楚的表明了你是那类人了。

这类人,按照自己的好恶怀疑一切,人家没公布,说有内幕,人家公布说没有公信力。当然你怀疑也可以,拿出自己的分析和证据,大家一起来讨论。

搞什么搞个调查…………原来事实是靠投票…………拿放1000年前投票地球是不是圆的。

某些人…………总以为自己是中心…………可悲,可笑。
哈哈哈,是想说群众相信不相信对结果没影响是吗??想说百姓算个屁可以直接点嘛。知道什么叫公信力吗??

周老虎阴魂不散啊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09-6-12 14:56

呵呵…………你的回帖清楚的表明了你是那类人了。

这类人,按照自己的好恶怀疑一切,人家没公布,说有内幕,人家公布说没有公信力。当然你怀疑也可以,拿出自己的分析和证据,大家一起来讨论。

搞什么搞个调查…………原来事实是靠投票…………拿放1000年前投票地球是不是圆的。

某些人…………总以为自己是中心…………可悲,可笑。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09-6-12 15:01


如果你认为警方说的是真相没关系,那么就把我在另一个帖子中的N多漏洞给补全了。

辟谣就是造谣的事情不是一两次了。政府说什么百姓无条件信什么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本帖最后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9-6-11 00:23 编辑

1,在最初的报道里面,昆明警方公布的细节是对方用板凳作为凶器暴力抗法,到这里变成持刀了,不知道持刀这么严重的情节,早些时候怎么不公布出来??难道说当时忘记了??

2,最初报道的时候,警方说的嫖客是徐某人,弄到后来就变成了王某人。难道这个嫖客当时连姓什么都忘记了?

3,刘某的出租屋是属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普吉派出所管辖,抓嫖怎么能够轮到王家桥派出所来抓??

4,刘仕华女儿“陈艳”,刘仕华有几个女儿??这个女儿为什么姓陈而不是姓刘??加上被抓的两个小学生,这对夫妻到底几个女儿,并且那“陈艳”到底与张安芬又是什么关系??

5,上面有网友提到,嫖客的口供问题,说见到桌上有刀,恐怕色抢就马上退了出来,这需要多少时间??然后陈艳有必要换衣服吗??

6,有意让巡防人员抓错人,以制造事端,逃避查处
============================
这一段话是最搞笑的地方,警察抓嫖需要抓现行才能算数,这点警察知道,妓女也同样知道。王某某根本就没有性交易发生,还用得着怕警察来抓吗??并且见到巡防人员,就知道他们一定是来抓自己的?他们自己躲起来就是了,有必要去自己制造事端找麻烦??他们自己脑袋脑残了吗?

7,讲刘某等出具的证明弄虚作假,需要拿出证据来提供给媒体,然后让媒体去采访相关的单位,而不是自己一句话说刘某造假了就完了。

8,如 果 真 的 拿 刀 对 抗 警  察,那 可 就 不 是 卖 淫 这 么 点 罪 了,这 么 一 个 持 凶 器 对 抗 警 察 的 嫌 疑 人 怎 么 可 以 在 第 二 天 就 利 马 释 放 了 呢 ? ? 请 昆 明 警 察 给 我 一 个 释 放 的 理 由 ? ?

9,最初的报道,警方的说法是刘XX去问联防队员要不要玩一下,结果引起的联防队员的注意,这就是说明联防队员肯定是穿着便装出来的。我现在想知道,这个刘某人是怎么样的眼神能看出来穿了便装的联防队员呢?

10,这个卖淫的陈艳多大年纪??当时说的是抓走了六个人,那么请问他们最后是怎么调查出来还有第七个人陈艳呢??他们六个人被抓走的这个晚上,陈艳又是在哪里呢?


11,根据昆明警方最初的报道,联防队员可是与陈艳有过语言对话的,为什么抓人的时候没见到陈艳,把其他人抓走之后却不做任何解释呢,难道说陈艳与刘某的大女儿长的一模一样??
网络法官一张嘴就把人民给代表了~
某些人啊,除了喊口号,能拿出点象样的论点论据吗
你的质疑很搞笑,建议好好看看人家新的通报,你的质疑里面都有答案。
无聊的很,怀疑一切不可取啊
飘缈神龙 发表于 2009-6-12 15:20


建议你把昆明警察前后的发言拿出来对照,把所谓的答案给贴出来好吗?别光凭你一张嘴
这个嫖客王某去哪里了呢??是抓走六人之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了?还是事后又在某个地方意外的抓到了王某??

另外还有一点,嫖客王某是看到桌面有刀自动退了出来,为什么还要等着陈艳与刘的大女儿换好了衣服再送自己出来呢??是这个嫖客自己发慈悲帮助刘某??还是刘某用了什么手段威胁了嫖客王某呢??
此贴咱来顶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