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法院宣布分别判处2名美国女记者12年劳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16:17


据朝中社8日报道,朝鲜中央裁判所(法院)8日宣布分别判处2名美国女记者12年徒刑。

联合早报综合消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裁判所于4日至8日期间,对美国记者罗拉·凌和李诚恩(尤娜·李)进行审判。”“对于起诉的朝鲜民族大罪和非法出入国境罪,裁判所判决有罪,并且对2人分别判处了12年劳动教化刑。”

按照朝鲜法律,金正男持假护照,非法入境日本该判多少年呢?;P

据朝中社8日报道,朝鲜中央裁判所(法院)8日宣布分别判处2名美国女记者12年徒刑。

联合早报综合消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中央裁判所于4日至8日期间,对美国记者罗拉·凌和李诚恩(尤娜·李)进行审判。”“对于起诉的朝鲜民族大罪和非法出入国境罪,裁判所判决有罪,并且对2人分别判处了12年劳动教化刑。”

按照朝鲜法律,金正男持假护照,非法入境日本该判多少年呢?;P
苦了这两位了...在朝鲜劳改还不被累死...
劳动改造……十二年……
这两女人跑过去干什么.
这下可惨了啊
非法入境,活该.不过不可能执行.另外金正南持假户照管辖权在日本.
等于判了死刑
正义的审判吧~
东方亮 发表于 2009-6-8 14:43
死不了,只不过是做谈判的筹码罢了
世袭~
那以后去中朝边境玩可要小心别越界了
对于起诉的朝鲜民族大罪
这个罪名的具体内容是啥?
执行地在哪,别希拉里一封信过去,执行地就改成米国了
估计象征性地关上一段时间后就驱逐出境吧
出了结果了
这俩女记者长的可真够“可人儿”的。。。
大哥。。。。这丑就别贴了。赶紧人道毁灭吧。[:a13:][:a13:]
楼上的图完全符合班子的审美习惯
判刑后驱逐出境,多半如此。
应该不会真的服刑这么长时间的,只是为了增加谈判筹码
不是说戈尔准备以私人身份过去嘛??
就算不关十二年,关上一年半载,天天让你干活,晚上上主题思想课,还不把人折磨疯了。
判的重,正可以和美国人讨价还价,过几天送出境还可以说“判12年,只让你呆了12天就走,卖你多大的人情呀”
西拉里白认错了??

耳光党,怎么还不来,我想你们啊!!!


真要判上12年,出来都成骚妇了。
所以出于革命人道主义的考虑,在劳改农场里应该分配她们去种黄瓜。:D

真要判上12年,出来都成骚妇了。
所以出于革命人道主义的考虑,在劳改农场里应该分配她们去种黄瓜。:D
朝鲜有刑法么?不知道民族大嘴是哪个嘴
这就是美国贱人的下场,那些在中国搞小动作的美国记者也应当这样。有些人你来中国拍风景片,拍到西藏就搞的很黑暗,音乐都变了,恶心啊
有一个华裔?不知道是中国籍朝鲜族还是别的民族?
这事怪人家朝鲜么?明明是那两个女记者挑事的 既然当初想挑事 现在又何必怕事呢?
这事怪人家朝鲜么?明明是那两个女记者挑事的 既然当初想挑事 现在又何必怕事呢?
朝鲜抓人时不可能知道他们的国籍。
如果这两个是中国人,又会说什么?
13527023 发表于 2009-6-8 21:01
两支红塔山搞掂
肉票当定了。。
不过我觉得第一个女的长的还行啊,可能是拍摄角度问题
第二个就不行了
这些拿钱搞事的雇佣兵,惟恐天下不乱,就应该重判,最好直接打靶。 [:a16:]
朝鲜也该作点姿态,让两个女记者为太阳服务几年就行了,判个12年干吗?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09-6-9 07:56
偶严重怀疑太阳现在还行不行
008love 发表于 2009-6-9 09:53

作为遗产也可以嘛
主体思想学12年
会不会去了美国也要大呼,打倒万恶的美帝?????
华夏明珠 发表于 2009-6-9 11:05
是去拯救生活水深火热的米国人民
左边的有点像林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