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交17页外大陆架初步信息 涉东海海域 日本关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21:08






  中国提交的初步信息引用一系列数据充分、详细证明了中国在东海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位于冲绳海槽轴部。

  中国政府维护海洋权益又迈出重要一步。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1日宣布,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有关决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于11日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提交的文件涉及中国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昨天下午告诉早报记者,目前还未有其他国家对中国提出的该初步信息提出异议。

  海洋政策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季国兴昨天评论称,中国政府此举在维护我国在东海应有权益方面体现出很好的姿态,迈出了很好的一步。不过他同时表示,到真正落实划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巧合的是,韩国也在同一天提交了关于延伸至日本冲绳的韩国大陆架划界案的初步信息,划界案中有与中国主张重叠的部分。不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中韩两国在东海存在海洋划界问题。双方提交东海外大陆架初步信息,不影响两国间的划界问题。

  日本于去年11月就已提交同类文件。对于中韩的提交,日本外务省外务副报道官川村泰久昨天向早报记者阐述了日本政府的3点立场。一,日本政府已获知中国与韩国于11日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延伸超过200海里大陆架的暂定申请;二,日本对以东海为对象的这些申请表示关切,今后将在彻底调查中韩两国申请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手续,讨论应对方式;三,中韩两国在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都表明,申请海域的界限划定将通过与毗连国的交涉进行。因此,此次两国的暂定申请,将不会给日本与中韩两国的大陆架界限划定带来影响。

  证据充足,理由充分

  中国政府提交文件的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以下简称《信息》),共17页,包括12条、4个附图与8个附表。《信息》称,利用全球水深数据(GEBCO)和中国实测水深资料,编制了东海大陆架及其周边海域的海底地形图,以中国政府公布的领海基点“两兄弟屿”、“渔山列岛”和“台州列岛(2)”为量算起点选取海底地形剖面。《信息》称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超过200海里,而且依据从大陆坡脚量起60海里确定的外部界线点没有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

  《信息》引用一系列数据充分、详细证明了中国在东海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位于冲绳海槽轴部。季国兴阅读后也赞叹地表示,《信息》证据充足,理由充分,等于批驳了日本在东海海域中间线的说法。

  同时,《信息》第七与第八条表示,中国正在进行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的准备工作。中国开展了相关海域所需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正在依据相关要求及准则编制划界案,并进行相关评估工作。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中国将在适当时候提交全部或部分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界案。

  马朝旭11日强调,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政府将继续根据一贯主张和立场维护海洋权益,同时坚持与海上邻国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进行海洋划界。

  马朝旭在昨天下午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再次介绍了上述情况,不过对于记者“是否包括东海春晓气田、钓鱼岛、台湾”的提问,马朝旭没有正面回答。

  南海海域相对更复杂

  截至5月11日,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共收到48件划界提案,21件初步信息。在中国周边国家中,日本、越南和马来西亚已经提交正式的划界案。其中,越南除和马来西亚联合提交外,还单独进行了提交。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中国籍委员、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吕文正研究员对媒体解释说,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2008年《公约》缔约国会议决定,缔约国只要在5月13日前先提交一份有关外大陆架界限的“初步信息”,就被看作是满足了期限规定。这个初步信息不用委员会审理,相当于先挂了一个号,以后具备条件了,再正式提交划界案。提交“初步信息”与正式划界案在宣示权利方面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而对于我国最终在目前规定的日期即将到期之前提交主张案,季国兴表示,这表明中国政府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决定承担履行《公约》的义务。“在临近截止日期前提交也有一定的玄机,这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争议方的纠缠。”季国兴说:“与韩国同时提交,则纯属巧合。”

  季国兴表示,之所以先提交东海海域,是因为南海海域相对更加复杂。“中国政府此次提交主张案在维护我国在东海应有权益方面体现出很好的姿态,迈出了很好的一步。”季国兴表示,“但提交我国其他海域的外大陆架主张还需时间,提交以后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还要进行漫长的审议,还要与相关各国进行协商,因此,到真正落实划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提交的初步信息引用一系列数据充分、详细证明了中国在东海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位于冲绳海槽轴部。

  中国政府维护海洋权益又迈出重要一步。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1日宣布,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及《公约》缔约国会议的有关决定,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于11日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关于确定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提交的文件涉及中国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昨天下午告诉早报记者,目前还未有其他国家对中国提出的该初步信息提出异议。

  海洋政策专家、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季国兴昨天评论称,中国政府此举在维护我国在东海应有权益方面体现出很好的姿态,迈出了很好的一步。不过他同时表示,到真正落实划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巧合的是,韩国也在同一天提交了关于延伸至日本冲绳的韩国大陆架划界案的初步信息,划界案中有与中国主张重叠的部分。不过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中韩两国在东海存在海洋划界问题。双方提交东海外大陆架初步信息,不影响两国间的划界问题。

  日本于去年11月就已提交同类文件。对于中韩的提交,日本外务省外务副报道官川村泰久昨天向早报记者阐述了日本政府的3点立场。一,日本政府已获知中国与韩国于11日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了延伸超过200海里大陆架的暂定申请;二,日本对以东海为对象的这些申请表示关切,今后将在彻底调查中韩两国申请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手续,讨论应对方式;三,中韩两国在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都表明,申请海域的界限划定将通过与毗连国的交涉进行。因此,此次两国的暂定申请,将不会给日本与中韩两国的大陆架界限划定带来影响。

  证据充足,理由充分

  中国政府提交文件的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定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以下简称《信息》),共17页,包括12条、4个附图与8个附表。《信息》称,利用全球水深数据(GEBCO)和中国实测水深资料,编制了东海大陆架及其周边海域的海底地形图,以中国政府公布的领海基点“两兄弟屿”、“渔山列岛”和“台州列岛(2)”为量算起点选取海底地形剖面。《信息》称中国在东海的大陆架自然延伸超过200海里,而且依据从大陆坡脚量起60海里确定的外部界线点没有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

  《信息》引用一系列数据充分、详细证明了中国在东海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位于冲绳海槽轴部。季国兴阅读后也赞叹地表示,《信息》证据充足,理由充分,等于批驳了日本在东海海域中间线的说法。

  同时,《信息》第七与第八条表示,中国正在进行提交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的准备工作。中国开展了相关海域所需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正在依据相关要求及准则编制划界案,并进行相关评估工作。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中国将在适当时候提交全部或部分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界案。

  马朝旭11日强调,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政府将继续根据一贯主张和立场维护海洋权益,同时坚持与海上邻国在国际法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和平谈判进行海洋划界。

  马朝旭在昨天下午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再次介绍了上述情况,不过对于记者“是否包括东海春晓气田、钓鱼岛、台湾”的提问,马朝旭没有正面回答。

  南海海域相对更复杂

  截至5月11日,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共收到48件划界提案,21件初步信息。在中国周边国家中,日本、越南和马来西亚已经提交正式的划界案。其中,越南除和马来西亚联合提交外,还单独进行了提交。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中国籍委员、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吕文正研究员对媒体解释说,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2008年《公约》缔约国会议决定,缔约国只要在5月13日前先提交一份有关外大陆架界限的“初步信息”,就被看作是满足了期限规定。这个初步信息不用委员会审理,相当于先挂了一个号,以后具备条件了,再正式提交划界案。提交“初步信息”与正式划界案在宣示权利方面并无实质性的区别。

  而对于我国最终在目前规定的日期即将到期之前提交主张案,季国兴表示,这表明中国政府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决定承担履行《公约》的义务。“在临近截止日期前提交也有一定的玄机,这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争议方的纠缠。”季国兴说:“与韩国同时提交,则纯属巧合。”

  季国兴表示,之所以先提交东海海域,是因为南海海域相对更加复杂。“中国政府此次提交主张案在维护我国在东海应有权益方面体现出很好的姿态,迈出了很好的一步。”季国兴表示,“但提交我国其他海域的外大陆架主张还需时间,提交以后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还要进行漫长的审议,还要与相关各国进行协商,因此,到真正落实划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http://www.un.org/Depts/los/index.htm

联合国大陆架委员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CLCS/61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第二十三届会议
2009 年3 月2 日至4 月9 日,纽约

议程

1.委员会主席宣布第二十三届会议开幕。
2.通过议程。
3.工作安排。
4.审议法国、爱尔兰、西班牙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8 款向委员会提交的联合划界案。
5. 审议挪威根据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8 款向委员会提交的划界案。
6. 审议法国根据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8 款向委员会提交的划界案。
7. 审议墨西哥根据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8 款向委员会提交的划界案。
8. 审议巴巴多斯根据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8 款向委员会提交的划界案。
9. 审议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根据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8 款向委员会提交的划界案。
10. 审议印度尼西亚根据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8 款向委员会提交的划界案。
11. 审议日本根据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8 款向委员会提交的划界案。
12. 审议毛里求斯共和国和塞舌尔共和国根据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第8 款向委员会提交的划界案。
13. 全权证书委员会主席的报告。
14. 编辑委员会主席的报告。
15. 科学和技术咨询委员会主席的报告。
16. 训练委员会主席的报告和其他训练问题。
17. 其他事项。
嘿嘿,外大陆架确实不包括钓鱼岛和春晓。因为钓鱼岛是领土不是海域,而春晓位于内大陆架上嘛。
http://bbs.cjdby.net/viewthread.php?tid=616978&extra=page%3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