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专家联查5.7车祸:车速多少成最大焦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52:21
http://msn.ynet.com/view.jsp?oid=51245375&page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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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2009-05-13 07:12  来源:浙江在线
办案点连续工作数个通宵 多省市专家联查5.7车祸


  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 昨天凌晨时分,“5·7”事故发生地文二西路上,警灯闪烁,几辆警车先后在这里停下。


  警察和穿着闪光背心的学者们走在马路上,从竞舟路开始,一段一段进行测量。


  一位戴眼镜的中年人手上拿着图,走一程,量一段,记一下。一直到谭卓抛落地点,在那一滩尚能看到的血迹为止。专家在上面画了一个标记后,宣布测量结束。


  昨天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说,这是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5·7”交通肇事案相关问题开展的技术鉴定的一部分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为客观、公正、科学地判定“5·7”交通肇事案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问题,公安机关委托浙江蓝箭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事务所进行鉴定。该事务所接受委托后,从吉林、上海、浙江等地聘请了汽车、内燃机、机械等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组成鉴定小组。外地专家、教授于5月11日陆续抵达杭州,鉴定小组连夜到文二西路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采集相关技术数据,对肇事车辆开展检验、检测。


  在测量现场,由交警陪同的专家说,这次到现场,主要是确定一些特定点之间的距离,和监控录像进行比对。具体点说,就是从录像一页页图像中确定目标,测出目标之间距离,通过录像中汽车经过两目标之间所用时间,再进行科学测算,得出相关车速。


  其实,记者看到交警和专家们用的只是几把卷尺。“关键是定位要正确,测量距离要仔细。”一位持卷尺的专家说,他们中间有几人是来自全国各地,但都是汽车鉴定方面的权威专家,他们一到杭州就开始工作。


  肇事车当时的车速多少是最大的焦点,警方正在进行更加全面的科学鉴定。而他们昨晨负责的测定项目十分重要。


  “5·7”交通事故发生后,杭州交警以及相关专家数10人连续作战,据知情人讲,办案点的灯光亮了好几个通宵了。专案组由支队领导负责,成员除了西湖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外,交警支队事故处、法制处相关人员也介入调查,调查内容涉及访问目击者、勘察事故现场、调取出事车辆沿途行驶情况等等。10多位目击者的走访,就花费了办案人员巨大的时间和精力,不管是对案件有没有足够的帮助,民警们都是一样的认真。


  整个鉴定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待鉴定小组出具鉴定结论后,公安机关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追问“马路杀手”:违法超速为何总是屡禁不止?


  一位风华正茂的大学毕业生,遗憾地离我们远去。但下一个又会是谁?“马路杀手”何时不再夺命?


  追问之一:不偿命的“杀手”,只能听之任之?


  谁都知道,“十次事故九次快”。


  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在肆意超速行驶,甚至在街头狂飙呢?


  “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沉重的违法代价,使那些人不敢为所欲为。”不少专家和读者指出,从管理的角度来说,现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实在是太轻了,一般就是扣分、赔钱,而且大多还不需要自己出钱,由保险公司理赔。即使是撞死人,按《刑法》规定,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肖燕副教授说:“我觉得,有些严重超速违法行为,不应等同于普通交通肇事,这种心态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应考虑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去年8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就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3名酒后飙车的男青年进行判决。


  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规定,是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重罪。重罪对交通违法者的震慑力,无疑将大大加强。

追问之二:违法狂飙,能不能及时吊销“杀手证”?


  杭州“5·7”飙车致死案的肇事者,此前有过3次超速行为,其中去年12月那次飙到了210公里/小时,而限速为120公里/小时,远超过50%。


  我省对严重超速违法行为的处罚一向从严,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一律吊销驾照。


  有10多年驾龄的司机刘子昆认为:“这个肇事者的驾驶证之所以还没有被吊销,可能涉及到一个程序问题。现在抓超速,基本上是非现场执法,然后将处罚通知书邮寄给违法者。违法者若不主动去接受处罚,则会在年审时算‘总账’。”


  刘子昆说,非现场执法发现要吊销驾照的,应“特事特办”,一发现就从严处罚。这样才能及时减少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的威胁,对违法者本人也是一种更负责任的做法。


  追问之三:斑马线成了“死亡线”,安全感从何而来?


  “行人频频在斑马线上被撞死,几成‘死亡线’,这完全是对社会秩序和现代法治的一种莫大讽刺。”


  一位网友说,谭卓的遭遇不是一个人的悲剧,从他的悲惨遭遇中,我们每个人都难免会产生强烈的战栗:行走在理应代表着安全的斑马线上,却根本没有什么安全保障。更重要的是,斑马线不安全,乱穿马路的人只会越来越多,这不正等于是在“号召”大家一起来交通违法?


  “一个城市的斑马线那么多,不可能全部进行监控或测速,如果靠司机的自觉,很难做到。那就只能靠重罚,来促进交通违法者切实增强自律意识。”网友“正义良心”认为,管理部门应该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像设一条类似“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的“红线”,如开车致人重伤、死亡的,或发生两次以上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的,终生吊销驾照。


  追问之四:非法改装的“帮凶”,为什么没有斩断?


  “一群群小年轻,每天开着个改装车,弄得排气管像污水管那么大,闹市区轰鸣狂奔。看着胆颤心惊,听着烦躁难眠。”


  网友“新鲜绿茶”特别关心改装车问题:“现在马路上飙车族一天比一天多,非法改装店比比皆是,甚至还有专门的非法飙车网站和组织。关键是,这群人长期在马路上飞驰,把自己的快感建立在无视国家法律和蔑视他人生命的基础之上,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命。”


  一些读者提出,应该好好查一查,那些改装车是如何通过年检的。机动车年检,应该切实加大力度,对那些不符合规定或影响到安全的改装车,一辆也不放过。


  追问之五:飙车成了社会公害,根源在哪里?


  飙车,在杭州已然成为一种社会公害。


  不少读者认为,杭州“5·7”飙车致死案所暴露出来的,有管理缺位的因素,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深层次原因,那就是少数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尤其是“生命权意识”的缺失。


  “夜里开开嘛,天还这么早,怎么好开的……”这是事发现场目击者记录下来的,来自与肇事者有关的一位黑衣女士的话语大意。


  一网友说,这显然并没有指责肇事者在城市道路上飙车的意思,只是责怪不应该太早上道,让人匪夷所思。


  案发前,事发地的群众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此地飙车现象严重,发动机的轰鸣声成为扰人“恶梦”,但直到悲剧发生后,有关部门才出台严厉打击的相关举措。人们担心的是,事过境迁,不久的将来,飙车一族又会卷土重来,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胡斌”?


  更多的读者指出,违法超速行驶尤其是飙车行为的愈演愈烈,根源在于“对生命缺少尊重和敬畏”、“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相关部门、学校,特别是家长,是不是该考虑,把“生命教育”作为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的基础。

延伸阅读:富家子飙车撞死人该当何罪 可判10年以上


  据新华社电 一张牌照为“浙A608Z0”的红色三菱跑车照片,这是20岁的胡某在一家网站注册使用的头像,现在成了网民“人肉大搜索”他肇事撞死路人的证据之一。


  5月7日晚8时许,年仅25岁的小伙子谭卓在杭州市区穿越斑马线时,被这辆三菱跑车撞死,留下了年迈无所依的父母和女友。据杭州市交警调查:肇事者没有喝酒,事故发生后也没有逃逸,不存在蓄意杀人或者其他什么离奇情节。


  根据警方调查,肇事者为20岁的胡某,是杭州某高校学生。事发时,他的两名同伴也各自驾驶跑车,在市区道路上飙车。杭州市警方8日下午通报说,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


  9日凌晨,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杭州警方刑事拘留。警方表示,胡某驾驶遇人行横道没有避让和减速,而行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因此胡某须负全责。


  据了解,遇害者谭卓年仅25岁,毕业于浙江大学,是杭州某企业员工。据他的同学和同事反映,谭卓在浙江大学就读和工作期间表现十分优秀,近期正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


  “富二代”玩车频酿祸


  谭卓被撞意外身亡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网民在自发悼念谭卓的同时,对肇事者进行了“人肉大搜索”,曝光了胡某及其父母包括姓名、职业、家庭住址、手机号、宅电在内的相关资料,发现肇事者是杭州首届F2卡丁车冠军赛冠军。


  本次肇事车辆贴有三家汽车俱乐部的标志。车祸发生后,这些俱乐部纷纷撇清和胡某的关系。业内人士称,杭州城区路段夜间“飙车”现象存在已久,杭州玩车人员分成“成功人士”和“富二代”两批。“富二代”的年龄基本上在二十岁上下,有的还在念大学,但父母非常有钱。“这批小鬼喜欢出风头,最容易出事的也是他们。”这种“飙车”行为还走出了国门。据外媒报道,6名中国富家子弟2008年驾驶法拉利和兰博基尼从意大利出发前往法国巴黎,时速229公里。在四川成都,富家子弟蒋佳君酒后开悍马,连撞5车造成一死五伤后逃逸。


  专家: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10年以上


  本报讯 据《钱江晚报》报道,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肖燕副教授称,交警说“飙车”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但早在2006年,杭州有关部门就出台过规定作为《道路交通法》的细节补充:城市禁止飙车。既有规定,难道“飙车”还不是个违法行为吗?在城区飙车仅属“交通肇事”吗?从肇事者的心态来分析,开跑车飙车,这绝对不等同于普通驾驶肇事,这种心态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应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相对于“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一项量刑幅度从10年以上直至死刑的重罪。


  又讯杭州市交警部门出示尸检报告,谭卓系颅内损伤致死。《长沙晚报》供稿 (来源:广州日报)http://msn.ynet.com/view.jsp?oid=51245375&page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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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2009-05-13 07:12  来源:浙江在线
办案点连续工作数个通宵 多省市专家联查5.7车祸


  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 昨天凌晨时分,“5·7”事故发生地文二西路上,警灯闪烁,几辆警车先后在这里停下。


  警察和穿着闪光背心的学者们走在马路上,从竞舟路开始,一段一段进行测量。


  一位戴眼镜的中年人手上拿着图,走一程,量一段,记一下。一直到谭卓抛落地点,在那一滩尚能看到的血迹为止。专家在上面画了一个标记后,宣布测量结束。


  昨天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说,这是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5·7”交通肇事案相关问题开展的技术鉴定的一部分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为客观、公正、科学地判定“5·7”交通肇事案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问题,公安机关委托浙江蓝箭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事务所进行鉴定。该事务所接受委托后,从吉林、上海、浙江等地聘请了汽车、内燃机、机械等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组成鉴定小组。外地专家、教授于5月11日陆续抵达杭州,鉴定小组连夜到文二西路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采集相关技术数据,对肇事车辆开展检验、检测。


  在测量现场,由交警陪同的专家说,这次到现场,主要是确定一些特定点之间的距离,和监控录像进行比对。具体点说,就是从录像一页页图像中确定目标,测出目标之间距离,通过录像中汽车经过两目标之间所用时间,再进行科学测算,得出相关车速。


  其实,记者看到交警和专家们用的只是几把卷尺。“关键是定位要正确,测量距离要仔细。”一位持卷尺的专家说,他们中间有几人是来自全国各地,但都是汽车鉴定方面的权威专家,他们一到杭州就开始工作。


  肇事车当时的车速多少是最大的焦点,警方正在进行更加全面的科学鉴定。而他们昨晨负责的测定项目十分重要。


  “5·7”交通事故发生后,杭州交警以及相关专家数10人连续作战,据知情人讲,办案点的灯光亮了好几个通宵了。专案组由支队领导负责,成员除了西湖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外,交警支队事故处、法制处相关人员也介入调查,调查内容涉及访问目击者、勘察事故现场、调取出事车辆沿途行驶情况等等。10多位目击者的走访,就花费了办案人员巨大的时间和精力,不管是对案件有没有足够的帮助,民警们都是一样的认真。


  整个鉴定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待鉴定小组出具鉴定结论后,公安机关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追问“马路杀手”:违法超速为何总是屡禁不止?


  一位风华正茂的大学毕业生,遗憾地离我们远去。但下一个又会是谁?“马路杀手”何时不再夺命?


  追问之一:不偿命的“杀手”,只能听之任之?


  谁都知道,“十次事故九次快”。


  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在肆意超速行驶,甚至在街头狂飙呢?


  “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沉重的违法代价,使那些人不敢为所欲为。”不少专家和读者指出,从管理的角度来说,现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实在是太轻了,一般就是扣分、赔钱,而且大多还不需要自己出钱,由保险公司理赔。即使是撞死人,按《刑法》规定,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肖燕副教授说:“我觉得,有些严重超速违法行为,不应等同于普通交通肇事,这种心态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应考虑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去年8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就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3名酒后飙车的男青年进行判决。


  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刑法》规定,是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重罪。重罪对交通违法者的震慑力,无疑将大大加强。

追问之二:违法狂飙,能不能及时吊销“杀手证”?


  杭州“5·7”飙车致死案的肇事者,此前有过3次超速行为,其中去年12月那次飙到了210公里/小时,而限速为120公里/小时,远超过50%。


  我省对严重超速违法行为的处罚一向从严,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一律吊销驾照。


  有10多年驾龄的司机刘子昆认为:“这个肇事者的驾驶证之所以还没有被吊销,可能涉及到一个程序问题。现在抓超速,基本上是非现场执法,然后将处罚通知书邮寄给违法者。违法者若不主动去接受处罚,则会在年审时算‘总账’。”


  刘子昆说,非现场执法发现要吊销驾照的,应“特事特办”,一发现就从严处罚。这样才能及时减少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的威胁,对违法者本人也是一种更负责任的做法。


  追问之三:斑马线成了“死亡线”,安全感从何而来?


  “行人频频在斑马线上被撞死,几成‘死亡线’,这完全是对社会秩序和现代法治的一种莫大讽刺。”


  一位网友说,谭卓的遭遇不是一个人的悲剧,从他的悲惨遭遇中,我们每个人都难免会产生强烈的战栗:行走在理应代表着安全的斑马线上,却根本没有什么安全保障。更重要的是,斑马线不安全,乱穿马路的人只会越来越多,这不正等于是在“号召”大家一起来交通违法?


  “一个城市的斑马线那么多,不可能全部进行监控或测速,如果靠司机的自觉,很难做到。那就只能靠重罚,来促进交通违法者切实增强自律意识。”网友“正义良心”认为,管理部门应该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像设一条类似“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的“红线”,如开车致人重伤、死亡的,或发生两次以上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的,终生吊销驾照。


  追问之四:非法改装的“帮凶”,为什么没有斩断?


  “一群群小年轻,每天开着个改装车,弄得排气管像污水管那么大,闹市区轰鸣狂奔。看着胆颤心惊,听着烦躁难眠。”


  网友“新鲜绿茶”特别关心改装车问题:“现在马路上飙车族一天比一天多,非法改装店比比皆是,甚至还有专门的非法飙车网站和组织。关键是,这群人长期在马路上飞驰,把自己的快感建立在无视国家法律和蔑视他人生命的基础之上,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命。”


  一些读者提出,应该好好查一查,那些改装车是如何通过年检的。机动车年检,应该切实加大力度,对那些不符合规定或影响到安全的改装车,一辆也不放过。


  追问之五:飙车成了社会公害,根源在哪里?


  飙车,在杭州已然成为一种社会公害。


  不少读者认为,杭州“5·7”飙车致死案所暴露出来的,有管理缺位的因素,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深层次原因,那就是少数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尤其是“生命权意识”的缺失。


  “夜里开开嘛,天还这么早,怎么好开的……”这是事发现场目击者记录下来的,来自与肇事者有关的一位黑衣女士的话语大意。


  一网友说,这显然并没有指责肇事者在城市道路上飙车的意思,只是责怪不应该太早上道,让人匪夷所思。


  案发前,事发地的群众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此地飙车现象严重,发动机的轰鸣声成为扰人“恶梦”,但直到悲剧发生后,有关部门才出台严厉打击的相关举措。人们担心的是,事过境迁,不久的将来,飙车一族又会卷土重来,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胡斌”?


  更多的读者指出,违法超速行驶尤其是飙车行为的愈演愈烈,根源在于“对生命缺少尊重和敬畏”、“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相关部门、学校,特别是家长,是不是该考虑,把“生命教育”作为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的基础。

延伸阅读:富家子飙车撞死人该当何罪 可判10年以上


  据新华社电 一张牌照为“浙A608Z0”的红色三菱跑车照片,这是20岁的胡某在一家网站注册使用的头像,现在成了网民“人肉大搜索”他肇事撞死路人的证据之一。


  5月7日晚8时许,年仅25岁的小伙子谭卓在杭州市区穿越斑马线时,被这辆三菱跑车撞死,留下了年迈无所依的父母和女友。据杭州市交警调查:肇事者没有喝酒,事故发生后也没有逃逸,不存在蓄意杀人或者其他什么离奇情节。


  根据警方调查,肇事者为20岁的胡某,是杭州某高校学生。事发时,他的两名同伴也各自驾驶跑车,在市区道路上飙车。杭州市警方8日下午通报说,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


  9日凌晨,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杭州警方刑事拘留。警方表示,胡某驾驶遇人行横道没有避让和减速,而行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因此胡某须负全责。


  据了解,遇害者谭卓年仅25岁,毕业于浙江大学,是杭州某企业员工。据他的同学和同事反映,谭卓在浙江大学就读和工作期间表现十分优秀,近期正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


  “富二代”玩车频酿祸


  谭卓被撞意外身亡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网民在自发悼念谭卓的同时,对肇事者进行了“人肉大搜索”,曝光了胡某及其父母包括姓名、职业、家庭住址、手机号、宅电在内的相关资料,发现肇事者是杭州首届F2卡丁车冠军赛冠军。


  本次肇事车辆贴有三家汽车俱乐部的标志。车祸发生后,这些俱乐部纷纷撇清和胡某的关系。业内人士称,杭州城区路段夜间“飙车”现象存在已久,杭州玩车人员分成“成功人士”和“富二代”两批。“富二代”的年龄基本上在二十岁上下,有的还在念大学,但父母非常有钱。“这批小鬼喜欢出风头,最容易出事的也是他们。”这种“飙车”行为还走出了国门。据外媒报道,6名中国富家子弟2008年驾驶法拉利和兰博基尼从意大利出发前往法国巴黎,时速229公里。在四川成都,富家子弟蒋佳君酒后开悍马,连撞5车造成一死五伤后逃逸。


  专家: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10年以上


  本报讯 据《钱江晚报》报道,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肖燕副教授称,交警说“飙车”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但早在2006年,杭州有关部门就出台过规定作为《道路交通法》的细节补充:城市禁止飙车。既有规定,难道“飙车”还不是个违法行为吗?在城区飙车仅属“交通肇事”吗?从肇事者的心态来分析,开跑车飙车,这绝对不等同于普通驾驶肇事,这种心态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应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相对于“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一项量刑幅度从10年以上直至死刑的重罪。


  又讯杭州市交警部门出示尸检报告,谭卓系颅内损伤致死。《长沙晚报》供稿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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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觉得,在去年杭州马六飙车案致死一对年轻夫妻后,关于飙车的相关立法一点动静都没有,以至酿成惨祸重演。

在这段不短的时间内,那些人大大爷们到底在忙些什么事情?!!!
超大喝茶专用ID 发表于 2009-5-13 09:28
兄弟,中国的人大都是业余的,并非专业职位!;funk
杭州闹市飙车案调查:网友呼吁制抵杭州旅游 2009-05-13 02:48  来源: 潇湘晨报
http://msn.ifeng.com/society/shi ... _6113_1154685.shtml
潇湘晨报5月13日报道 杭州阔少飙车案的事态扩大化,事故双方的身份对峙只是外因,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中形成的对“不公平”的畏惧,以及由此引发的公共焦虑。

入夜的杭州城,车水马龙,霓虹闪烁。

5月10日,尽管“5·7交通肇事案”(爱好飙车的富家子胡斌驾驶改装过的三菱跑车,与友人在杭州闹市疯狂飙车,撞上一名正过斑马线的25岁的湖南籍大学毕业生谭卓)已过去几天,但事发地仍余悸未散。夜间,成百的市民拥在文二西路两侧,只要有人往地上放上一支蜡烛,即会有几十人围上去。事故地点,一片被人泼上的红油漆相当醒目。当地居民说,是为了警示纪念。“我们的家人每天都要从这里走过!”

浙江大学学生在写给杭州市长的公开信中说:“这样的事件在杭州不是第一起,当晚被撞的行人不是谭卓,也许会是张卓、李卓……是你,是我。我们的城市不再安全,我们每次过马路打酱油也许都有生命之忧。这样的杭州,真的适宜我们居住吗?还是只适宜那些有跑车的华族们嬉戏?”

杭州警方说,今年1至4月,该市查处机动车超速303887起,其中超速50%以上31163起。

这座一直被马达惊扰的城市,在谭卓案后,变得更加焦虑。

疯狂的飙车

谭卓案后,肇事者胡斌及其同伴被当地民众冠以“飙车党”称谓,而文二西路则是他们钟爱的路段之一。

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晚上开车一般都不敢往那边走,因为附近飙车的人很多。当地居民说,以前每过晚上12点,就能听到楼下马达的轰鸣声。

不仅在文二西路,家住钱塘江畔闻涛路国信嘉园的金先生告诉记者,该路段飙车更疯狂。“这里没红绿灯,明明写着限速40码,但到了晚上超过100码的很多,路上可看到一条条黑色刹车印。”金说,当初买房子主要看中这里是江景房,能到江边散步,但现在晚上连门都不敢出。“飙车族一直飙到很晚,吵都吵死了,睡也睡不着。”

在很多当地人的印象中,杭州成了飙车者的乐园。据当地媒体报道,牌照为浙B05666的奔驰车在甬金高速上狂飙185码,被测速车抓拍。甬金高速限速80码,该车创下了甬金的最高时速。而之前的时速纪录为173码,也是由一辆奔驰车所创。

据统计,甬金高速公路自去年年初开通以来,共查获5000余辆超速车辆。

杭州湾跨海大桥于去年5月1日试运营通车,限速100码。当地警方的记录显示,从通车到5月5日几天时间内,超速车辆就多达746辆次,超速50%以上的有23辆次。最高记录是一辆现代旅行车,5月4日凌晨零点36分,在大桥上由宁波驶往嘉兴方向,速度高达每小时193公里,堪称第一“飙王”。

恣肆的狂飙,酿造了一起起惨剧。2008年3月16日晚6点,闻涛路上,正在散步的一对小夫妻被一辆飞驰的轿车撞入钱塘江,双双殒命,留下一个5个月大的孩子。当地媒体报道称,肇事车辆时速至少超过100码。

近年来,非法“飙车”行为开始在国内一些大城市出现,展现“汽车漂移一族”的电影《头文字D》的场景常常再现于现实生活。北京出现过“二环十三郎”,即车主用13分钟“飙”完北京二环路。在上海,一些高架道路由于路况较好,也成为“飙车”主要场所。

飙车一族甚至还走出了国门。据外媒报道,6名中国富家子弟2008年驾驶法拉利和兰博基尼从意大利出发前往法国巴黎,时速229公里。瑞士苏黎世霍尔根区法院5月6日向他们开出约合131万元人民币的巨额罚单。

本次肇事车辆贴有三家汽车俱乐部的标志。车祸发生后,这些俱乐部纷纷撇清和胡斌的关系。业内人士称,杭州的玩车人员分成“成功人士”和“富二代”两批。“富二代”这批人的年龄基本上在二十岁上下,有的还在念大学,但父母非常有钱。“这批小鬼喜欢出风头,最容易出事的也是他们。”

焦虑纠缠着当地人

在谭卓案中,一些细节被反复传播,并成为民众情绪的聚合点。

网民通过搜索肇事车“浙A608Z0”发现,该车有数次超速“前科”。2008年12月1日,在杭州建国北路乐购超市附近玩漂移,被巡逻交警拦下。随后的12月7日,该车又在沪杭高速公路往杭州方向违章超速,时速高达210码,超速75%。

依照相关法规,在城市道路超速20%,罚款200元并记3分,超速50%,罚款1000元并记6分,同时吊销驾照。

但很显然,该车在致谭卓当场殒命前,风采依旧。被网友搜索出来的违章记录,随后也遭遇屏蔽。更让当地民众群情激愤的,是当地警方于事故次日公布的,关于肇事时速只有70码左右的通报内容。

当地人说,当局又“躲猫猫”了。在天涯论坛上,有网友经过演算称,时速70码的汽车要将人撞出20米远、5米高,除非谭卓是以每秒40公里的速度与三菱跑车面对面碰撞。显然,这连博尔特也做不到。

加之事发时,肇事者“满不在乎、想花钱摆平”的细节,使当地人开始变得不安,焦虑纠缠着他们——所有人都在扪心自问,下一个谭卓会是谁?于是,一群群素不相识的人自发走上街头,走入殡仪馆,去悼念和缅怀谭卓——这个事故前籍籍无名的普通青年,这个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而在网络上,“70码”等词汇也开始迅速蹿红。还有一些人则将自己的网络签名改为“珍爱生命,远离杭州”,呼吁制抵杭州旅游,并得到了众多响应。

5月10日,杭州市公安局负责人对当地媒体表示,强调对“5·7交通肇事案”的处理,公安机关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严格、公正办理。案件办理情况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安局还吁请社会各界及时举报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当地舆论普遍认为,警方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办案,本是应有之义,之所以“多此一举”,目的是为了回应汹涌的民意质询或者说公共隐忧。

郑壹零是中国红心会会员,就住在事发地文二西路的紫桂花园。在该小区的400多户居民中,奔驰、宝马等高档车就有160多辆。“肇事者的家庭背景其实并不重要,比他们有钱的杭州人比比皆是。问题关键在于,如果这个案子不能得到公正、公开处理,这个城市居民的安全信心将受到严重影响。”

郑在事故现场拉起了“帮助政府寻找目击者”的横幅,并参加每晚的现场悼念。5月11日下午,郑作为网友代表被当地警方传见。办案民警对他们的行为表示肯定,并告诉他之前的通报确实过于草率,70码是紧随肇事车之后的那辆法拉利当时的车速。

郑说,他感到事态在朝良性的方面发展。

“不是车,是人的问题”

“5·7交通肇事案”之后,杭州当地警方加大了对改装车的查处力度。

“全市有400多个电视监控,严密监控查处改装车上路。”杭州市交警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近两年,交警共查处改装机动车行4088起。

在交警支队的监控中心,记者看到了好几辆改装车被查处的视频。去年12月10日中午12点多,武林路安吉路交叉口附近,一辆白色的丰田,加装了尾翼,还有4个排气管;今年1月25日中午1点多,解放路附近,一辆车牌为浙A95X××的本田思域车,贴地的底盘、夸张的尾翼、粗粗的排气管显出它的与众不同。交警一调查才发现,这辆车车价17万,改装也花了17万。

交警介绍说,在飙车一族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改装车。不少车主都喜欢通过增加尾翼、加大功率等方式,改装车辆,获得飙车的刺激和快感,却严重影响了行车秩序和安全。

肇事车浙A608Z0,是一辆红色三菱EVO,车上贴着三家汽车俱乐部的拉花:FDS、玩车坊、车世界。

玩车坊是杭州成立时间最早、名气最大的汽车改装服务公司之一,成立于2000年,以动力改装扬名立万,特别是对斯巴鲁、三菱车的改装最为在行。其网站视频专栏说:“当保时捷997T遇上迈凯轮SLR时,会毫不犹豫地全油门追上去!”

负责人王珂说,胡斌的车确实做过改装,一是换了钢圈,主要是为了美观;二是对排气系统改装了一下,不过改装得不大,与原来的差不多。“我听说,胡斌买的这辆三菱是二手车,买来的时候,就已经改装好了,所以在哪里改装的,我不清楚。”

王珂说,现在出了车祸,一说是辆改装车,老百姓都恨得咬牙切齿,其实现在的改装车跟以前有很大区别了——早几年,专业汽车改装公司主打的还是动力改装,就是将汽车动力升级,马力加大。改装后的车辆,提速更快。而这两年,像他们公司,除了给专业赛车(指只在赛车场上跑,不在公路上跑的那种,专业赛车不用上牌照)改装一下发动机,基本上不再给社会车辆进行动力改装了。

“这里有几个原因,一是政策法规不允许,一旦改装车出了车祸,交警要来查的,后患无穷;二是现在市场上动力好的车太多了,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车动力不够好,可以卖掉,买一辆更好的,没必要改来改去。”王珂说,现在说改装,主要还是换钢圈、改排气系统、换音响为主。“马路上开的一些跑车,轰油门时声音很响,其实是原装车,动力本来就是这么强。你能说这种车动力这么强,不能卖?所以还是开车人的素质问题,跟车子没有关系。”

80后作家、赛车手韩寒也对杭州飙车案撰文发表看法,“国内的汽车爱好者比较喜欢在街上开快车,因为街上人多,看的人就更多。这是最该谴责的!”

韩寒认为,让壮年男子踏实开慢车是不可能的,要把他们引导向安全的地方发泄荷尔蒙,比如赛道。“街上快是小儿科,有很多号称街道高手的人,到我们车队试训,慢得就像路边的石头。所以,我希望喜欢开快车的人都上赛道来,租用赛道不贵的,比洗桑拿便宜多了。”

“杀一儆百”的冲动

“5·7交通肇事案”引起的社会震动,超出了近年来任何一起交通事故。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方婷认为,这是整个社会务实、利益化的表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富裕人群在实际中成为掌握经济资源、并通过经济优势去获取其他资源的优势群体,而其中一部分人所表现出来的社会道德行为又无法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尤其在年轻一代中,不少人自恃有经济后盾就“搞得定一切”。普通民众的反应并非“仇富”,而是在不断的担心与失望中形成了对“不公平”的畏惧。

谭卓追悼会之后,关于事故的定性成了当地民众和媒体最为关注的问题。论调一致,对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肇事者胡斌执行刑事拘留的提法表示异议。

5月11日,《钱江晚报》发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肖燕副教授的文章称,事件的性质应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

该文章指出,交警说“飙车”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但早在2006年,杭州有关部门就出台过规定作为《道路交通法》的细节补充:城市禁止飙车。既有规定,难道“飙车”还不是个违法行为吗?在城区飙车仅属“交通肇事”吗?“我们从肇事者的心态来分析,开跑车飙车,这绝对不等同于普通驾驶肇事,这种心态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应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律师刘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如果多辆车约定集中,在有人的非专业场地飙车,可认定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个例证是,2008年8月,3名青年酒后在限速80公里的北京三环主路上飙车,时速120公里。飙车过程中,一名青年2次撞车2次逃逸,检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宋英辉说,根据刑法规定,两项罪名处罚差异巨大,交通肇事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是死刑,而且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地舆论倾向非常明显,不重判肇事者胡斌不足以“平民愤”。

郑壹零告诉记者,警方在约见他时,也暗示可能重判肇事者。“只是如果矫枉过正,同样会让人感到不安。”郑说。

这起惨案最终如何定性,尚有待论证,但至少有法可依。而如何消弭这辆疯狂的赛车所带给当地的阵痛,则似乎是一个长久的课题。一个年轻生命的消失,下一个谭卓的惶恐,还有财富暴力的阴影,都足以考验当局。
三界外 发表于 2009-5-13 09:35

立法还是要走人大的程序的。

关键是,那些二世主的老子们才是“代表”;要他们立法来治自己的孽种,那得需要怎样的力量啊!
还是要看到进步,起码尸检没有说死于心脏病突发什么的了
我在想测量个屁,网友又不懂数据,拿个欧美科教片里的那种硅胶实骨骼模型撞下不就得了?

  越搞越乱,宣传思路该变一下了
1/7 发表于 2009-5-13 09:36

{:3_79:}  我拿什么拯救你,妓者朋友
超大喝茶专用ID 发表于 2009-5-13 09:38
       因为一两个人的死亡就修订全国性的法律,这个在西方国家也是很罕见的。更多的是因为某个时间当地的议会修订相关法律,法律实行一段时间效果良好(比如又有类似的事情,并且依法查处),更高级的议会也开始讨论类似的修订。
       全国人大作为不够是显然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基层立法机构的缺失,因为相比全国人大的不很作为,地方人大可以说是什么有用的事情都没干过。
把撞人的绑马路中间,再找辆一样的EVO用欺实马或者一百欺实马撞下看看能飞多高能飞多远就知道了!
xbill 发表于 2009-5-13 10:05

还要死多少个人才能把市内飙车和普通交通肇事独立开来?市内飙车这种主观上完全可以预见危险性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跟不可预见性的普通交通事故和肇事真的能相提并论吗?

杭州、宁波等地市内飙车已非个别现象。谭卓死亡地点附近飙车已是常见行为,还要填几条命进去才能引起“代表”们的注意?
英明的杭州交警质疑死者是不是有走斑马线!!!太有才了!!
英明的杭州交警质疑死者是不是有走斑马线!!!太有才了!!
逆火5 发表于 2009-5-13 11:28

我眼拙……哪一句?让我也加入下
那么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居然到现在还在扯,哎
wawo 发表于 2009-5-13 11:41

阁下喜欢总结性发言的程度不亚于阿朱呵。;P
逆火5 发表于 2009-5-13 11:28
你那看来的?杭州交警可是一口咬定死者当时就走在人行道上完全遵守交通规则,而胡斌车子驶近人行道时并未减速。
记得视频上有这句话
>>杭州警方说,今年1至4月,该市查处机动车超速303887起,其中超速50%以上31163起。

那么吊销了多少驾照?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09-5-13 21:59


============看限速是多少了,有些路线限速40,你开50就是超速。但你要说这个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我并不认同。
肥兔子 发表于 2009-5-13 10:04

haha ,你看的很仔细
车速,不是用个什么公式,根据刹车印来计算吗
到顶了没。
既然悬而未决,争论颇多,应该以反人类罪放到联合国海牙法庭上宣判,让潘基文主持公道
藐视中国的司法体制和执法人员,网民不是愚民
飞狼 发表于 2009-5-18 11:57
至少大多数网民没搞清楚胡斌能回家其实是法律上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