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公安局称与罗彩霞事件无关 要媒体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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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回公安局称与罗彩霞事件无关 要媒体道歉
2009年05月08日   来源:中新网




    罗彩霞遭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经《中国青年报》、《三湘都市报》等媒体报道后引起各界普遍关注,(湖南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也遭到网友口诛笔伐。5月7日,湖南隆回县公安局就此事发函给本网(湖南在线),声称此事与隆回县公安局无关。     现任公安局政委成众矢之的 女儿正在读高一      
声明称,隆回县现任公安局政委系彭学雷,其女儿现就读于湖南新邵县一中,还是高一学生。王峥嵘虽然曾任过隆回县公安局政委,但早已被免职,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未在标题中注明“原隆回县公安局政委”,致许多读者和网友误认为王峥嵘仍系现任政委,此事与隆回县公安局现任的政委有关。此文被众多网站和媒体转载后,引起全国各地广泛关注,质问、指责隆回公安局和彭学雷的电话络绎不绝,严重影响了隆回公安局和彭学雷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王峥嵘涉及重大贪污案为何没有收押?     据隆回县公安局称,王峥嵘于2004年8月25日从邵东县牛马司镇党委书记调任到同属邵阳市的隆回县公安局任政委。2006年5月,因其在担任邵东县牛马司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涉及一受贿窝案,被邵阳市纪委“双规”。     据悉,王峥嵘涉及的受贿案入选湖南2007年度十大反贪案。《中国青年报》关于罗彩霞事件的报道中提到,王峥嵘2009年曾和当地派出某所长一起到天津与罗彩霞协商,足见仍是自由之身,这一点也造成了网友的误解。     对此,隆回县公安局的声明中也包含了相关解释,据悉,2006年6月,王峥嵘因受贿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2007年2月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目前王峥嵘仍在服缓刑期间,缓刑不必关押。     冒名事件与隆回县公安局无关 要求媒体道歉     隆回县公安局声称,王峥嵘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此事发生在2004年7月高考结束之后,当时王峥嵘还是邵东县牛马司镇的党委书记。王峥嵘于2004年8月底才调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此时高考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其女儿冒名顶替之事也已基本办妥。     该局据此认为,冒名顶替一事的发生,既与王峥嵘担任公安局政委的职权无关,更与隆回县公安局无关,此事发生在邵东县,双方当事人及与此事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都是邵东人,不属隆回县公安局管辖范围。     隆回县公安局要求媒体对现任政委彭学雷公开道歉,并声称将保留进一步用法律维权的权利。(中新网-湖南在线 文新征)

湖南隆回公安局称与罗彩霞事件无关 要媒体道歉
2009年05月08日   来源:中新网



    罗彩霞遭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经《中国青年报》、《三湘都市报》等媒体报道后引起各界普遍关注,(湖南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也遭到网友口诛笔伐。5月7日,湖南隆回县公安局就此事发函给本网(湖南在线),声称此事与隆回县公安局无关。     现任公安局政委成众矢之的 女儿正在读高一      声明称,隆回县现任公安局政委系彭学雷,其女儿现就读于湖南新邵县一中,还是高一学生。王峥嵘虽然曾任过隆回县公安局政委,但早已被免职,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未在标题中注明“原隆回县公安局政委”,致许多读者和网友误认为王峥嵘仍系现任政委,此事与隆回县公安局现任的政委有关。此文被众多网站和媒体转载后,引起全国各地广泛关注,质问、指责隆回公安局和彭学雷的电话络绎不绝,严重影响了隆回公安局和彭学雷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王峥嵘涉及重大贪污案为何没有收押?     据隆回县公安局称,王峥嵘于2004年8月25日从邵东县牛马司镇党委书记调任到同属邵阳市的隆回县公安局任政委。2006年5月,因其在担任邵东县牛马司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涉及一受贿窝案,被邵阳市纪委“双规”。     据悉,王峥嵘涉及的受贿案入选湖南2007年度十大反贪案。《中国青年报》关于罗彩霞事件的报道中提到,王峥嵘2009年曾和当地派出某所长一起到天津与罗彩霞协商,足见仍是自由之身,这一点也造成了网友的误解。     对此,隆回县公安局的声明中也包含了相关解释,据悉,2006年6月,王峥嵘因受贿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2007年2月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目前王峥嵘仍在服缓刑期间,缓刑不必关押。     冒名事件与隆回县公安局无关 要求媒体道歉     隆回县公安局声称,王峥嵘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此事发生在2004年7月高考结束之后,当时王峥嵘还是邵东县牛马司镇的党委书记。王峥嵘于2004年8月底才调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此时高考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其女儿冒名顶替之事也已基本办妥。     该局据此认为,冒名顶替一事的发生,既与王峥嵘担任公安局政委的职权无关,更与隆回县公安局无关,此事发生在邵东县,双方当事人及与此事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都是邵东人,不属隆回县公安局管辖范围。     隆回县公安局要求媒体对现任政委彭学雷公开道歉,并声称将保留进一步用法律维权的权利。(中新网-湖南在线 文新征)

对,媒体也不能冤枉好人
隆回县公安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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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这帮家伙,低级错误一犯再犯,还是"执法"者呢!.
政府机关,和法人,没有名誉侵权这一说!....:dizzy:
隆回县公安局要求媒体对现任政委彭学雷公开道歉,并声称将保留进一步用法律维权的权利。

楼上几位又是回帖不看帖的典型。

呵呵呵
mmmmmmm 发表于 2009-5-8 23:31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法人怎么会没有名誉权?很简单的道理,不然恶性竞争诋毁商誉怎么惩处?

法人的人身权只是较自然人少而已,没有人格权中的生命健康权、身体权,也没有身份权。
佛说佛有理,我们网民又没得调查。只能看着
利益团体 不冤枉他们
王铮嵘是在政委任上干的这事,从这条上说半点都不冤枉隆回县公安局.
leelek 发表于 2009-5-9 00:33
这是在法律界引起争议的地方!从法理上来说,法人的此类权利是受到非常严格限制的!


王MM在大学还入了党...太强大的党了!
为什么我又一次庆幸离开了党呢?太邪恶了...

王MM在大学还入了党...太强大的党了!
为什么我又一次庆幸离开了党呢?太邪恶了...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跨市以及本市内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站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f22 发表于 2009-5-9 08:34

而且改户口不还得公安局办,就算王不是公安系统的人,该公安局也脱不了干系。
这个事现在闹的挺大
扯什么J8蛋,如果写成“前政委”的话,那就变成了政委下台之后作案了。一该案的性质有本质的歧义了。他当时是利用政委这个职务的便利做案的,所以说公安局政委没有任何的过错
该局治下的一个所长陪前政委,一个缓刑犯跑到几千里外去干违反有关法规的事(改身份证号码)...
毁人前程算不算犯罪??这政委应该是党员吧?道德水准也太次了点吧?未必有普通群众高
2007年2月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目前王峥嵘仍在服缓刑期间,缓刑不必关押。


查查看,这家伙干了啥罪大恶极的事,给判的这么严重的刑期啊
可能是贪污
f22 发表于 2009-5-9 08:56

哈哈哈哈哈!~真邪恶!~反党反社会主义~~


隆回县公安局声称,王峥嵘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此事发生在2004年7月高考结束之后,当时王峥嵘还是邵东县牛马司镇的党委书记。王峥嵘于2004年8月底才调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此时高考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其女儿冒名顶替之事也已基本办妥。

……媒体确实该道歉。

隆回县公安局声称,王峥嵘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此事发生在2004年7月高考结束之后,当时王峥嵘还是邵东县牛马司镇的党委书记。王峥嵘于2004年8月底才调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此时高考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其女儿冒名顶替之事也已基本办妥。

……媒体确实该道歉。
炮声 发表于 2009-5-9 11:28 道歉文:
本报对于王同志还未到任即已干成了公安局的事缺乏了解,特此声明:王同志在办妥女儿假冒他人上大学后被提升为公安局政委.
f22 发表于 2009-5-9 11:47

不错,至少离事实近了点。
f22 发表于 2009-5-9 08:34

贵宾就可以乱说话?改户口的是邵东县,王铮嵘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是改完户口以后的事,所以跟隆回公安局是没什么关系,要追究也是邵东县公安局的问题。何况王铮嵘任隆回县公安局政委又不是隆回县公安局任命的,是上级组织部门任命的,要追究也是追究上级部门的责任,哪有领导出问题追究下级的道理?
5# leelek

哥们,商誉是商誉:o
这个还是要实事求是的。嘿嘿。


无冕之王说啥就是啥,想干啥?汝等屁领导,再闹跨国报道你

无冕之王说啥就是啥,想干啥?汝等屁领导,再闹跨国报道你
隆回公安局替邵东公安局背了黑锅
:D倒霉的隆回倒霉的记者!
俺只想知道,没被发现的高考黑幕还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