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改善国家权力分配状况并建立真正有效的权力制约和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6:01:08
<B>改善国家权力分配状况并建立真正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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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利益,而不是党的利益就成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不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利益就等于国家、人民和党的利益。党的执政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应该真正做到代表人民的利益来执政,必须在人民的监督下行使权力。</P>
<P>  目前,有不少地方的行政权力缺乏制约与监督,导致行政权力失控,各色腐败横生,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也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要使我们国家能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高效率利用和保护国家的资产和资源,让人民享有舒心生活和真正当家作主的权力,就必须理顺和改善国家权力的分配、制约和监督机制。</P>
<P>  中国共产党有六千多万党员,是中国最大的,也是无可比拟的一支政治力量。可以肯定,大多数党员是好的,但不能否认也有一些思想品质差、能力素质低的人混入了党内,其中有的还进入了国家权力体系,占据了不同层次的权力职位,由于缺少制约和监督,他们常常形成各种各样的腐败分子和无能官僚。要及时发现、清除这些腐败分子和无能官僚,减少国家、人民和党的利益的损失,在现行的权力分配、制约和监督体制下是难以做到的,只有切实改革我国的权力分配以及建立真正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才能保证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真正有效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P>
<P>  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要保证如此重要的改革顺利进行,就必须坚持以党中央为核心,确保党的执政地位。我认为这种权力体制改革的最关键之处是:党应保有全国各级各类官员的一把手职位并负责就每一职位推荐若干个合格人选的权利,而选择哪一个和什么样的党员来任该职位则是人民代表(真正民主选出)的绝对权力。我相信具体且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一定可以制定出来。以下我就分点谈谈自己浅略而且比较零乱的看法和建议。</P>
<p>
  1、  取消所有行政官员的行政级别终身制和循级晋升规定,担任何职即为何级,失去何职即失去其相应级别。
<p>
  2、  每级的副职官员数应视其权力行使范围的人口数确定,不设过多的副职和闲散职位(如调研员等)。各级权力机构的人员编制定额(可视管辖范围的人口数按比例确定)由同级人大核定。
<p>
  3、  所有由国家财政支付薪水的工作人员均为国家公务员。公务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两部分。一般公务员只有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则只有担任正式官员职务时才有,失去该职务则失去其相应的职务工资。官员任满一届并由人大考核优秀且批准连任或升职者,可额外奖励提升一级基本工资。所有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按规定年限(如2-4年)定时升级,只要不被人大免职或处分,到退休时,应会是一个很丰厚的退休生活保障。
<p>
  4、  高级公务员(国家级和省级领导)在住房和用车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可另行制定规则进行补贴。
<p>
  5、  各级党政官员应党政一体化(目前,所有权力机构的实际权力是控制在党的手里,党政分开其实只能造成机构臃肿)。
<p>
  6、  各级人大应拥有绝对权力随时罢免(三分之二代表通过)有重大贪污受贿嫌疑、责任过错、滥用权力、违法违规、服务态度差、失职无能的同级官员、下级官员和一般公务员,也有权对官员和一般公务员实行黄牌警示、基本工资降级、降职等处分。人大有权代表人民行使选择权,选择品质优秀、能力合格的党员来为人民执掌权力并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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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主要权力职位(主要是一府两院)的正副职(如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级)由同级党组织就每一职位(含因罢免而临时空出的职位)负责任地各推荐若干个优秀人选(较高级别副职或较低级别的正职可推荐非党员),供人大选择任用。在人大拥有官员的任免和处分权以及取消官员的循级晋升规定后,免掉贪官、劣官而空出的职位,为党内真正优秀人才获得晋升提供了机会,也加强了权力机构的内部监督。正直、有才干、积极上进且决心报效祖国、为民奉献的公务员,有义务认真监督并及时举报其上司是否有腐败和违法、违规行为,这对于党的执政能力的保持和增强党的纯洁性与生命活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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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被人大免职的官员和一般公务员,均应失去公务员任职资格,与普通工人一样(人人平等)下岗自谋职业,触犯法律者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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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各级党组织推荐官员人选应坚决采用党内民主竞选、党内投票表决制度(非党员公务员可有一定比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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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候选人及其推举单位要当面如实向人大呈报候选人的各项背景资料及其执政理念、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供人大作为选任官员的参考。
<p>
  11、各级权力机构主官应定期(每季末和年终)向人大全体代表汇报工作(政府消耗和投入的资源成本与经济成长实际效益、国有资产增值、生态环境改善、人民收入增长、社会安定和市场繁荣等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并随时接受人大的考核和质询。
<p>
  12、被人大选择并任命的正职主官若是党员则自动成为同级党组织的书记,而当其被降职或免职时则失去此党内职务。
<p>
  13、人大对官员等进行免职或其他处分时,应由至少10%的代表联名提出,获得三分之二代表人数通过即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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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全国实行五级人大制。一级为乡镇级,二级为县级,三级为地市级,四级为省级,五级为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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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一级人大代表由基层选区通过普选产生,即在乡镇(或街区)的行政区划内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基层选区,各选区按其选区内人口数的一定比例(如千分之一)分配代表名额(代表的性别比例根据人口中两性比例确定)。选区成立选务及选举监督机构(由非本选区人员组成)。通过自由报名登记参加竞选、竞选人自行决定竞选活动方式(严禁任何形式贿选、选票舞弊和暴力威胁选民)、选民投票表决等有严密规则的选举程序,选出一级人大代表组成一级人大。基层选区内有选举权的公民主要有长住(拥有当地户籍或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和非长住(不能确定要长期定居该地的外来工作者)两种。非长住选民可在暂住地选区参加选举投票(需登记)或返回原籍参加选举,也可参加暂住地选区人大代表的竞选,若当选则不得在代表任期内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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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二级至五级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办法产生,即在县级区划内的各个一级人大选出10%的代表,作为二级人大代表组成二级人大。依次类推,组成三至五级人大。各级人大除了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和本级人大常委会时,需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外,其余的均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要登记在案,以便能准确地向选民等汇报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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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各级人大通过选举产生该级人大的主任、副主任和常委。二级以上人大可成立若干个专业委员会。下级人大制定并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与决策,须经上级人大的审核批准(简单多数通过)。上级人大有权(以全额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否决下级人大的决定(任免官员的决定除外)。
<p>
  18、各级人大代表均不得担任任何政、法官员职位。一级至五级的人大代表(保留原来从事的社会职业者)分别享受不同等级的国家定额津贴。二级以上的人大代表若要专职从事人大工作,可以享受规定的某一基本工资级别的一般公务员待遇(下一届若未被选上,则失去此待遇)。各级人大的主任和副主任享受的待遇可以比同级的一般代表高出一级。维持各级人大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由国家财政按定额统一直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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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人大代表可以连选连任,在其任期内,必须定期以一定方式向选区选民及推选他的下一级人大汇报工作(主要是汇集并代表民意参与完成立法、议案、审核政府决策、表决投票、任免官员等各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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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二级以上人大应附设国家固定编制的公务员机构(审计统计局、法律服务处、秘书处、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处),拥有专用的人大会议、代表和公务员办公的场所与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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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合并各级审计局和统计局为审计统计局,划归同级人大领导和上一级审计统计局领导。所有权力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均划入审计统计局的编制,转变为审计统计局派出的人员,为所派驻单位服务。派驻人员的工资由审计统计局支付,接受服务的单位向审计统计局支付相应费用。派驻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程序和规定并每月向派出局报告工作结果,审计统计局则定期向人大和上级局报告。此举有利于消除虚报浮夸、滥耗国家、集体资金及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也是切实考核官员工作效绩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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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全国全面取消公款招待费。尽量压缩会议的数量和规模,确有必要召开的各级各类会议(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召开)的支出,要预先制定经费使用方案,经审计符合国家制定标准的(不得有烟、酒、茶、歺、纪念品、游览观光的费用),可由财政部门拨款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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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政府只有在紧急情况下(重大突发自然灾害、暴乱、战争等),可不经人大讨论批准,而直接依据紧急状态法采取果断应急措施。政府平时应制定应对各种紧急情况、事件的多套应急预案,经人大批准后备用。紧急状态结束后,政府应及时向人大报告应对过程和结果,接受人大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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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两院(检查院、法院)的院长(兼任院党组书记)应与其法律管辖区划内的最高党政领导平级。两院接受同级人大和上一级两院的领导。最高两院接受全国人大和中央政治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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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各级纪委、政法委和监察部门的人员编制可并入相应级别的两院中。党纪与国法并不矛盾,党纪要在国法的框架内存在。党员不违法而仅违反党纪的情况并不多,就如纪委深入追查的基本上都是违法违规案件,因此不需设过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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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两院可以联合派出适当人选组成媒体传播法律审查委员会,向人大和两院负责。该审查委员会全面负责新闻报道、出版物、广播、电影电视、音像等媒体传播内容的法律审查。所有传播内容(即使牵涉到权力部门或官员的作为)只要经审查后确定不违法,就不能禁止与取缔其传播权,充分保障言论自由和媒体舆论监督的合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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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政府应真正依法保障公民游行和示威的权力,但目前此项工作大多没做好。政府要维护社会稳定,但不能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力,可以通过制定合适的规则和条例,做到既不影响社会稳定,又不违背法律精神。游行和示威活动其精神状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欢庆,另一种是申诉、抗议、发泄不满等。前者多对社会无害或有益,可在申请被批准后进行,也可允许群众临时自发地举行;后者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应严格要求在申请被批准后才能举行,国家权力机构与合法政党可以申请此类较大规模的活动,而一般群众团体组织或个人只能申请较小规模(50人以下)的此类活动并在申请书中明确具体人员,在指定的区域路段(避免影响正常交通和社会生活)进行活动。每天可以批准一个这样的活动,由人民警察负责维持活动环境秩序并禁止未经申请批准的外来者(要进行可自去申请)混入活动队伍,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游行和示威活动是人大和政府了解社会事件、现象和公民意愿的一个重要渠道,不应惧之、禁之,誰要求禁只能说明誰很可能有过错且心里有鬼。少数人活动,只要不进行搞迷信、煽动闹事或暴乱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应给人民以合理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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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上述所有的改革设想和意见,建议中央(采用可用之处并制定更严密的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一至数个具有不同地域特点且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市级行政区划进行试点,由中央和省里派出人员指导、试行和监督。取得经验并修订和完善改革方案后,再在全国推广实行。大家应积极向中央建言献策,提出目前可行的民主形式,形成较大的舆论推动力,促使中央加快民主改革步伐。我认为胡温为首的党中央还是有改革的意愿。只要改革不损坏共产党的执政权力,而又能在相当程度上实现民主,我想共产党还是会愿意接受改革的。全国范围内的普选,在目前中国的国情条件下恐怕无法实行,只有在县市一级进行普选才有可能实行。希望大家更多地支持和呼吁。不说丧气和没信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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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新侨联委员于2004-5-26 15:59: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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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利益,而不是党的利益就成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不是党的领导干部的利益就等于国家、人民和党的利益。党的执政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应该真正做到代表人民的利益来执政,必须在人民的监督下行使权力。</P>
<P>  目前,有不少地方的行政权力缺乏制约与监督,导致行政权力失控,各色腐败横生,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也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要使我们国家能健康、快速和持续发展,高效率利用和保护国家的资产和资源,让人民享有舒心生活和真正当家作主的权力,就必须理顺和改善国家权力的分配、制约和监督机制。</P>
<P>  中国共产党有六千多万党员,是中国最大的,也是无可比拟的一支政治力量。可以肯定,大多数党员是好的,但不能否认也有一些思想品质差、能力素质低的人混入了党内,其中有的还进入了国家权力体系,占据了不同层次的权力职位,由于缺少制约和监督,他们常常形成各种各样的腐败分子和无能官僚。要及时发现、清除这些腐败分子和无能官僚,减少国家、人民和党的利益的损失,在现行的权力分配、制约和监督体制下是难以做到的,只有切实改革我国的权力分配以及建立真正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才能保证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真正有效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P>
<P>  在中国目前的国情下,要保证如此重要的改革顺利进行,就必须坚持以党中央为核心,确保党的执政地位。我认为这种权力体制改革的最关键之处是:党应保有全国各级各类官员的一把手职位并负责就每一职位推荐若干个合格人选的权利,而选择哪一个和什么样的党员来任该职位则是人民代表(真正民主选出)的绝对权力。我相信具体且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一定可以制定出来。以下我就分点谈谈自己浅略而且比较零乱的看法和建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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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取消所有行政官员的行政级别终身制和循级晋升规定,担任何职即为何级,失去何职即失去其相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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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每级的副职官员数应视其权力行使范围的人口数确定,不设过多的副职和闲散职位(如调研员等)。各级权力机构的人员编制定额(可视管辖范围的人口数按比例确定)由同级人大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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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所有由国家财政支付薪水的工作人员均为国家公务员。公务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两部分。一般公务员只有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则只有担任正式官员职务时才有,失去该职务则失去其相应的职务工资。官员任满一届并由人大考核优秀且批准连任或升职者,可额外奖励提升一级基本工资。所有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按规定年限(如2-4年)定时升级,只要不被人大免职或处分,到退休时,应会是一个很丰厚的退休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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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高级公务员(国家级和省级领导)在住房和用车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可另行制定规则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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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各级党政官员应党政一体化(目前,所有权力机构的实际权力是控制在党的手里,党政分开其实只能造成机构臃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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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各级人大应拥有绝对权力随时罢免(三分之二代表通过)有重大贪污受贿嫌疑、责任过错、滥用权力、违法违规、服务态度差、失职无能的同级官员、下级官员和一般公务员,也有权对官员和一般公务员实行黄牌警示、基本工资降级、降职等处分。人大有权代表人民行使选择权,选择品质优秀、能力合格的党员来为人民执掌权力并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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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主要权力职位(主要是一府两院)的正副职(如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级)由同级党组织就每一职位(含因罢免而临时空出的职位)负责任地各推荐若干个优秀人选(较高级别副职或较低级别的正职可推荐非党员),供人大选择任用。在人大拥有官员的任免和处分权以及取消官员的循级晋升规定后,免掉贪官、劣官而空出的职位,为党内真正优秀人才获得晋升提供了机会,也加强了权力机构的内部监督。正直、有才干、积极上进且决心报效祖国、为民奉献的公务员,有义务认真监督并及时举报其上司是否有腐败和违法、违规行为,这对于党的执政能力的保持和增强党的纯洁性与生命活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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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被人大免职的官员和一般公务员,均应失去公务员任职资格,与普通工人一样(人人平等)下岗自谋职业,触犯法律者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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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各级党组织推荐官员人选应坚决采用党内民主竞选、党内投票表决制度(非党员公务员可有一定比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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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候选人及其推举单位要当面如实向人大呈报候选人的各项背景资料及其执政理念、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供人大作为选任官员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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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各级权力机构主官应定期(每季末和年终)向人大全体代表汇报工作(政府消耗和投入的资源成本与经济成长实际效益、国有资产增值、生态环境改善、人民收入增长、社会安定和市场繁荣等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并随时接受人大的考核和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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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被人大选择并任命的正职主官若是党员则自动成为同级党组织的书记,而当其被降职或免职时则失去此党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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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人大对官员等进行免职或其他处分时,应由至少10%的代表联名提出,获得三分之二代表人数通过即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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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全国实行五级人大制。一级为乡镇级,二级为县级,三级为地市级,四级为省级,五级为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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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一级人大代表由基层选区通过普选产生,即在乡镇(或街区)的行政区划内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基层选区,各选区按其选区内人口数的一定比例(如千分之一)分配代表名额(代表的性别比例根据人口中两性比例确定)。选区成立选务及选举监督机构(由非本选区人员组成)。通过自由报名登记参加竞选、竞选人自行决定竞选活动方式(严禁任何形式贿选、选票舞弊和暴力威胁选民)、选民投票表决等有严密规则的选举程序,选出一级人大代表组成一级人大。基层选区内有选举权的公民主要有长住(拥有当地户籍或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和非长住(不能确定要长期定居该地的外来工作者)两种。非长住选民可在暂住地选区参加选举投票(需登记)或返回原籍参加选举,也可参加暂住地选区人大代表的竞选,若当选则不得在代表任期内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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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二级至五级人大代表通过间接选举办法产生,即在县级区划内的各个一级人大选出10%的代表,作为二级人大代表组成二级人大。依次类推,组成三至五级人大。各级人大除了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和本级人大常委会时,需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外,其余的均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要登记在案,以便能准确地向选民等汇报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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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各级人大通过选举产生该级人大的主任、副主任和常委。二级以上人大可成立若干个专业委员会。下级人大制定并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与决策,须经上级人大的审核批准(简单多数通过)。上级人大有权(以全额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否决下级人大的决定(任免官员的决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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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各级人大代表均不得担任任何政、法官员职位。一级至五级的人大代表(保留原来从事的社会职业者)分别享受不同等级的国家定额津贴。二级以上的人大代表若要专职从事人大工作,可以享受规定的某一基本工资级别的一般公务员待遇(下一届若未被选上,则失去此待遇)。各级人大的主任和副主任享受的待遇可以比同级的一般代表高出一级。维持各级人大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由国家财政按定额统一直接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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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人大代表可以连选连任,在其任期内,必须定期以一定方式向选区选民及推选他的下一级人大汇报工作(主要是汇集并代表民意参与完成立法、议案、审核政府决策、表决投票、任免官员等各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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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二级以上人大应附设国家固定编制的公务员机构(审计统计局、法律服务处、秘书处、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处),拥有专用的人大会议、代表和公务员办公的场所与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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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合并各级审计局和统计局为审计统计局,划归同级人大领导和上一级审计统计局领导。所有权力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均划入审计统计局的编制,转变为审计统计局派出的人员,为所派驻单位服务。派驻人员的工资由审计统计局支付,接受服务的单位向审计统计局支付相应费用。派驻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工作程序和规定并每月向派出局报告工作结果,审计统计局则定期向人大和上级局报告。此举有利于消除虚报浮夸、滥耗国家、集体资金及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也是切实考核官员工作效绩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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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全国全面取消公款招待费。尽量压缩会议的数量和规模,确有必要召开的各级各类会议(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召开)的支出,要预先制定经费使用方案,经审计符合国家制定标准的(不得有烟、酒、茶、歺、纪念品、游览观光的费用),可由财政部门拨款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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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政府只有在紧急情况下(重大突发自然灾害、暴乱、战争等),可不经人大讨论批准,而直接依据紧急状态法采取果断应急措施。政府平时应制定应对各种紧急情况、事件的多套应急预案,经人大批准后备用。紧急状态结束后,政府应及时向人大报告应对过程和结果,接受人大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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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两院(检查院、法院)的院长(兼任院党组书记)应与其法律管辖区划内的最高党政领导平级。两院接受同级人大和上一级两院的领导。最高两院接受全国人大和中央政治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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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各级纪委、政法委和监察部门的人员编制可并入相应级别的两院中。党纪与国法并不矛盾,党纪要在国法的框架内存在。党员不违法而仅违反党纪的情况并不多,就如纪委深入追查的基本上都是违法违规案件,因此不需设过多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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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两院可以联合派出适当人选组成媒体传播法律审查委员会,向人大和两院负责。该审查委员会全面负责新闻报道、出版物、广播、电影电视、音像等媒体传播内容的法律审查。所有传播内容(即使牵涉到权力部门或官员的作为)只要经审查后确定不违法,就不能禁止与取缔其传播权,充分保障言论自由和媒体舆论监督的合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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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政府应真正依法保障公民游行和示威的权力,但目前此项工作大多没做好。政府要维护社会稳定,但不能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力,可以通过制定合适的规则和条例,做到既不影响社会稳定,又不违背法律精神。游行和示威活动其精神状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欢庆,另一种是申诉、抗议、发泄不满等。前者多对社会无害或有益,可在申请被批准后进行,也可允许群众临时自发地举行;后者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应严格要求在申请被批准后才能举行,国家权力机构与合法政党可以申请此类较大规模的活动,而一般群众团体组织或个人只能申请较小规模(50人以下)的此类活动并在申请书中明确具体人员,在指定的区域路段(避免影响正常交通和社会生活)进行活动。每天可以批准一个这样的活动,由人民警察负责维持活动环境秩序并禁止未经申请批准的外来者(要进行可自去申请)混入活动队伍,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游行和示威活动是人大和政府了解社会事件、现象和公民意愿的一个重要渠道,不应惧之、禁之,誰要求禁只能说明誰很可能有过错且心里有鬼。少数人活动,只要不进行搞迷信、煽动闹事或暴乱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应给人民以合理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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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上述所有的改革设想和意见,建议中央(采用可用之处并制定更严密的方案)在全国范围内选取一至数个具有不同地域特点且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市级行政区划进行试点,由中央和省里派出人员指导、试行和监督。取得经验并修订和完善改革方案后,再在全国推广实行。大家应积极向中央建言献策,提出目前可行的民主形式,形成较大的舆论推动力,促使中央加快民主改革步伐。我认为胡温为首的党中央还是有改革的意愿。只要改革不损坏共产党的执政权力,而又能在相当程度上实现民主,我想共产党还是会愿意接受改革的。全国范围内的普选,在目前中国的国情条件下恐怕无法实行,只有在县市一级进行普选才有可能实行。希望大家更多地支持和呼吁。不说丧气和没信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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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新侨联委员于2004-5-26 15:59:13编辑过]
支持!
<P>好多建议... </P><P>你想改善国家权力分配状况并建立真正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却又说“5、  各级党政官员应党政一体化” ????</P>
希望大家更多地支持和呼吁。
那么多!你想搞“三权分立”吗???
三权分立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要人民有民主权力而党中央也有此改革意愿就行。我认为希望仍在。
注意:“三权分立不在公众论坛讨论范围之内”,现有党内研究讨论为“党领导下的人大、司法系统党委直属”,呵呵,如果大家愿意讨论这个也行:)
难啊!
支持!
多谢支持者,改革是艰难的,大家努力呼吁吧!
<B>以下是引用<I>smcyj</I>在2004-5-26 15:24:00的发言:</B>
三权分立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要人民有民主权力而党中央也有此改革意愿就行。我认为希望仍在。


傻瓜!三权分立是建立在政党多元化基础上的!没有政党多元化,根本不可能有三权分立!
<P>这篇文章是不会被采纳的。唉。</P>
支持
<P>以下是引用youzi的发言:傻瓜!三权分立是建立在政党多元化基础上的!没有政党多元化,根本不可能有三权分立!</P><P>其实,不同政党在国外也只是代表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政党组织只是一个外壳罢了。实际上,党内的各势力派别应可起到相似的作用。只要肯做,就会有办法实行。
</P>
看来这个论坛的人气不旺,发帖、看帖、回帖的人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