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就是受气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0:54:43
三个抢劫犯开车作案途中掉进河里挂了,单位弟兄全体挨批~~~
理由是发生一次死亡三人的交通事故....我的月亮~~~想死的心都有了.....
三块表真和谐啊...三个抢劫犯开车作案途中掉进河里挂了,单位弟兄全体挨批~~~
理由是发生一次死亡三人的交通事故....我的月亮~~~想死的心都有了.....
三块表真和谐啊...
如果楼主所说完全属实并且胆子够大,请帮我转达对你们领导祖宗的问候:D {:3_77:}


不和谐,没有用科学发展观去指导办案抓贼,所以致使疑犯落水溺毙,当然要挨批评。
你们为什么要追疑犯?你们以为你们是美国警察?
疑犯有罪,但罪不致死啊。现在好了,被你们逼死了。疑犯家属必定要下访。你们这不是给领导添乱吗?


不和谐,没有用科学发展观去指导办案抓贼,所以致使疑犯落水溺毙,当然要挨批评。
你们为什么要追疑犯?你们以为你们是美国警察?
疑犯有罪,但罪不致死啊。现在好了,被你们逼死了。疑犯家属必定要下访。你们这不是给领导添乱吗?
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
Supersniper 发表于 2009-4-25 01:13


[:a3:]
如果楼主确定你们领导脑子没问题的话,那我对上述事件表示怀疑
挂了算便宜,真要是重伤致残,公安局还得掏钱治病养老送终呢,待遇绝对比功模民警还要好上百倍~~~~
楼上说得有道理
;P体制问题呀.
这土地真神奇!!~~~~~~~~~~~~~:D
阿扁's纯绵羊 发表于 2009-4-25 00:54
他们领导的祖宗你干吗问候啊, 你以为他们愿意啊,
要问候也要问候上面的,
上梁不正下梁才歪!
这日子没法过了航
為何那些領導,或領導的領導不去查一下,中國現行刑法中,對嫌疑人在犯罪行為中的保護程度,或執法人員的權限.....
最好是順便找找,行政法及民法中,對受害人的介定,及賠償的依據.
顢頇的官員為掩飾無能就祇會找下屬卸責........
當然,小弟如果說,請涉及其中的被責基層前線人員據理力爭,是有點不切實際.
加沙的天空 发表于 2009-4-24 12:12
保护暴力犯罪,让无辜群众生活在暴力犯罪的威胁下,让罪犯逍遥让被害者冤屈无法得雪,是人类民主的体现!越民主越这样,中国正在和民主自由的西方接轨。
发发牢骚可以,到时候可别见到疑犯不追啊。
在中国手持上了膛的手枪而被歹徒用刀刺死的警察多去了,这叫中国特色!
唉,中国警察的悲哀啊
阿扁's纯绵羊 发表于 2009-4-25 00:54


没必要怀疑真实性....完全是他们自己作案途中不小心载进河里的。
其实也不能全怪我们领导,主要是领导的领导的领导的领导认为一气死了三个太不和谐了.....
这件事情也要分开来看,刑大的弟兄们心里肯定是偷着乐的,几个月来的两抢案件一下子破了大半,还省去了拘留、审查、批捕、移诉的麻烦,剩下的团伙成员都是十五、六岁的家伙,检察院不会对他们感兴趣的...
当然,交警的弟兄们可就惨了,他们全年的指标差不多用完了,还得想办法为这三个死鬼搞赔偿金,弄不到的话,大领导们又要说警察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了。可是六、七十万的赔偿金哪有这么好弄呢?
难啊....只能祈祷千万别再来一次了...
美国警察执法时,只要程序到位,就算打死疑犯,也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可不行。前段时间有个新闻,说是我国某地两名交警追抓一违章农民,结果,那农民跳了黄河,追抓的警察坐牢了。这不是笑话吗?
至于你说的罪犯定罪的时间长短问题,那是审判体制,和警察的执法不一样,岂能混淆?
只能说一些人的脑子僵化
都是成年人,嫌疑人犯罪了逃跑是明确知道逃跑中会有巨大危险的。
如果光批评不影响奖金和评比,当耳边风就是了:D
双筒 发表于 2009-4-25 17:38
  泪流满面……我也觉得这些年罪犯的人权状况改善总比老百姓的人权状况改善快!
大家都去当罪犯吧!!
去年我们那有个飙车族开摩托上高架,结果车速太快掉下来摔死了,家属闹得比人家房子强拆的还厉害。。。[:a1:]
3人死亡属于“重大交通事故”了,要上报的。
美国法律规定警察追击犯罪分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犯罪分子承担。而在中国,不管对与不对,其后果都由警察机关承担。限制警察的权力,这是对的,但过头了,危害的不是警察个人利益,而是公众利益。单就最近媒体大量报道的看守所死人的事件,有点过火了,其实看守场所不等同于电影院,学校,工厂,那关的人本身就具有危险性,出点事故是很正常的事。再说到刑讯逼供,说句老实话,现阶段中国需要这个,中国不同于美国,美国的米兰达条约都是在六十年代才实施,而中国目前的状况能跟美国六十年代相比吗。美国证人不作证那是违法,警察还可先行扣留证人。中国行吗?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点,一味看到西餐流口水,可那适合你吗?
发达如美国、德国、瑞典,哪个国家监狱没有牢头狱霸?哪个国家监狱没死过犯人?
这些发达民主国家尚且无法根治,非要从中国这个拥有几千年封建衙门传统的国度去治理说不大通~~
文明须要进步,民主须要提升,但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味理想主义根本不是解决办法。
28# 吹点风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是司法倒退了哈,古代“一干人犯”里面就有包括证人
记不记得重庆的那一次,一个人无照驾无牌车辆违章驾驶,俩交警驾车让其停车,鸣笛。结果为了逃离那家伙逆行撞死一起摩托车的。这可好被撞的家属和违章驾驶的。都把交警给告了,还颇有道理。违章驾驶的理由是交警不追不鸣笛,违章的就不会害怕也就不会出事故了。被撞的家属的理由前半段相同,后半段是肇事的没钱赔不了,交警有钱能赔得起。:@
我国司法体系最大的挑战就来自于整体国民法制意识的淡薄和政府引导不利,说国民法律意识淡薄不是指老百姓什么法都不懂,老百姓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条款在按自己的理解去解读法律,致使一再出现挑战法律权威而不自知的情况出现,说政府一道不利是我国对司法界特别是对公安机关的限制与整治过于片面化和理想化,把警察作为政府暴力机关的特质完全否定了,最后警察成了老百姓眼中服务部门而不是威慑部门。
我国司法体系最大的挑战就来自于整体国民法制意识的淡薄和政府引导不利,说国民法律意识淡薄不是指老百姓什么法都不懂,老百姓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条款在按自己的理解去解读法律,致使一再出现挑战法律权威而不自知的情况出现,说政府一道不利是我国对司法界特别是对公安机关的限制与整治过于片面化和理想化,把警察作为政府暴力机关的特质完全否定了,最后警察成了老百姓眼中服务部门而不是威慑部门。
刑事案件判刑. 而且还有个什么政法委来个政治指导法律:')
俺来乱问一句——怎么认定这三个人是“抢劫犯”,且在“开车作案途中”的呢?

有点困惑……
肥肥大熊 发表于 2009-5-1 02:05

因为车上有四个人,活下来一个....现在基本事实已经查清...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吹点风 发表于 2009-4-27 23:36
顶下。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