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每年10.6万名女性被火活活烧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36:21
【中央社╱新德里2日专电】 2009.03.02 03:29 pm
  
  据即将在英国医学期刊「刺胳针」(The Lancet)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与火有关的死亡事故是造成印度15-34岁女性死亡的最大杀手;平均每年有10万6000名女性被火活活烧死。
  
  「印度快报」(Indian Express)今天报导说,这项研究报告的作者桑葛维(Prachi Sanghavi )在美国麻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接受访谈时表示,印度年轻女性死于和火有关的事故,包括了在厨房烹饪时遭到火灾意外,以及以自焚方式自杀和遭到家庭暴力杀害等。
  
  桑葛维又指出,女性结婚时的嫁妆不足,也是遭到夫家不满而纵火杀害的家庭暴力之一。
  
  据研究报告表示,估计印度每年死于和火有关的人数约16万3000人,占印度全国死亡人口的2%,而其中有10万6000人是年轻女性,占全部死于和火有关人数的65%。
  
  据桑葛维表示,政府对这类的死亡并没有全国性的统计,官员或警方提供的数据既不完全、也不准确,研究小组只能根据上次2001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并搜集城乡医院与地区死亡事故等记录,得出上述估计数据。【中央社╱新德里2日专电】 2009.03.02 03:29 pm
  
  据即将在英国医学期刊「刺胳针」(The Lancet)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与火有关的死亡事故是造成印度15-34岁女性死亡的最大杀手;平均每年有10万6000名女性被火活活烧死。
  
  「印度快报」(Indian Express)今天报导说,这项研究报告的作者桑葛维(Prachi Sanghavi )在美国麻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接受访谈时表示,印度年轻女性死于和火有关的事故,包括了在厨房烹饪时遭到火灾意外,以及以自焚方式自杀和遭到家庭暴力杀害等。
  
  桑葛维又指出,女性结婚时的嫁妆不足,也是遭到夫家不满而纵火杀害的家庭暴力之一。
  
  据研究报告表示,估计印度每年死于和火有关的人数约16万3000人,占印度全国死亡人口的2%,而其中有10万6000人是年轻女性,占全部死于和火有关人数的65%。
  
  据桑葛维表示,政府对这类的死亡并没有全国性的统计,官员或警方提供的数据既不完全、也不准确,研究小组只能根据上次2001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并搜集城乡医院与地区死亡事故等记录,得出上述估计数据。
女性结婚时的嫁妆不足,也是遭到夫家不满而纵火杀害的家庭暴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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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牛,不知道每年有多少。
ps,太标题党了吧,“被火活活烧死”跟“死于与火有关的事故”意思差太多了
疯狂!
[:a9:] 这也太夸张了 不可信,再烧几年印度就没有女的了
原帖由 287912227 于 2009-3-5 08:47 发表
[:a9:] 这也太夸张了 不可信,再烧几年印度就没有女的了

        就算印度每年净减少10.6万女性,也需要500年才会“没有女的”。
在印度爽啊,印度娶媳妇都是女方出钱的,男的啥也不用干,不像我们中国,有时候我觉得女权已经有点畸高了。
咱们国家总体来说妇女的地位在世界上来说也算差不多的
原帖由 287912227 于 2009-3-4 18:47 发表
[:a9:] 这也太夸张了 不可信,再烧几年印度就没有女的了


一点也不夸张,这个是印度的习俗。虽然政府明令禁止,但是一直是止不住。这种事在各种姓阶层,农村,城市,不同的教育程度的家庭都时有发生。但是相对农村多的多,中下种姓多。要知道很多婆家是要靠儿媳的嫁妆来嫁女的,如果嫁妆少夫家会不断向女家讨要的。在印度如果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是很大的负担的。:L:L
以前认识个做CMM认证的阿三,留学英国受过高等教育的高级IT人才了,因为家里有三个女儿,为了准备嫁妆天天加班,风俗习惯这个事跟受过啥教育关系不大。
其实在欧美国家,婚礼的费用一般全部是由女方家庭负担的,这包括客人的住宿,晚宴,教堂的费用等等。新郎只要戒指而已。:L
我怀疑样本的选择有问题。
原帖由 天气预报 于 2009-3-5 10:27 发表
其实在欧美国家,婚礼的费用一般全部是由女方家庭负担的,这包括客人的住宿,晚宴,教堂的费用等等。新郎只要戒指而已。:L


原因能不能理解成,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生女多过生男?
嫌女人多的话全批发到中国来!印度应该有不少高种姓的还多少有点雅利安血统[:a2:]
原帖由 leelek 于 2009-3-5 10:41 发表
嫌女人多的话全批发到中国来!印度应该有不少高种姓的还多少有点雅利安血统[:a2:]


雅利安又如何?  只可远观
原帖由 xbill 于 2009-3-5 08:4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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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牛,不知道每年有多少。
ps,太标题党了吧,“被火活活烧死”跟“死于与火有关的事故”意思差太多了

女性结婚时的嫁妆不足,也是遭到夫家不满而纵火杀害的家庭暴力之一。
在印度也会发生
原帖由 zcw 于 2009-3-5 09:50 发表
在印度爽啊,印度娶媳妇都是女方出钱的,男的啥也不用干,不像我们中国,有时候我觉得女权已经有点畸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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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畸高了。特别是近年韩国拍摄的野蛮女友系列的电影电视后,女性更是野蛮到。其实国内人不知韩国女性
其实很受欺负的。毕竟艺术是远远高于现实的
不可信!!!1年10万的话,啊三还有女人吗??
原帖由 蔑视权威 于 2009-3-5 10:36 发表


原因能不能理解成,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生女多过生男?


事实上,人类在自然状态下,生男多过生女,大约是103:100到107:100。
陈胜 吴广何在!!
风俗习惯这个事跟受过啥教育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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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就算几代在外国长大, 不论是做医生还是律师, 婚姻一律父母包办.;P
原帖由 我心飞扬1234 于 2009-3-5 10:19 发表
咱们国家总体来说妇女的地位在世界上来说也算差不多的


何止是差不多,个人认为很高
惨剧啊
原帖由 lib061615 于 2009-3-5 12:27 发表


何止是差不多,个人认为很高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7日发表记者罗伯特撰写的文章:中国妇女地位有巨大提高

原文提要:毛泽东曾说,妇女撑起半边天,但直到今天,城市妇女的地位才有了显著提高。

在中国越来越多的文化水平较高的城市里,妻子和女儿在家庭中正在取得新的地位和影响力。她们的经济能力不断提高,她们对相互关心和爱情有新的看法,而且由于中国女性少于男性,这给了妇女一定的优势。然而,与此同时,她们对于商业活动中的大男子作风和婚姻不忠行为日益增多表示不满。一些学者认为,妇女正在为确保她们在过去50年里所获得的权益而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旷日持久的革命

中国自1949年以来一直许诺给予妇女平等地位。毛泽东说过:“妇女撑起半边天。”他的革命彻底改变了中国社会和家庭:废除了家庭财产所有权,用国家干部制度取代了家族庇荫制。毛泽东在全国范围内终结了中国妇女千百年的“裹脚”的鄙俗。共产党一度成为女孩子的知己。

哈佛大学的马丁·怀特说:“当时中国的家庭发生了迅速而剧烈的变化。大多数社会需要经过好几代才会发生这些变化。在毛泽东时代的中国,这些变化被压缩在2—3年里就完成了。这些(有关妇女的)社会变化很可能比‘大跃进’或‘文化大革命’的意义更加重大。到1960年,‘现代社会’在中国的城市里已经成形。”

中国是一个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在重视法律和文化的世界性都市里中国妇女的状况得到了改善。上海一直是女性神往的地方。张爱玲20世纪中叶以上海为背景反映妇女独立呼声的小说现在在大学生中极为流行。在都会城市里,家庭正经历着一场“旷日持久的革命”。这个短语其实出自毛泽东之口。青年人之间的谈情说爱和选择更加开放,这可能是由于财富增加、观念更新和出现手机的原因,这些正在促使新型家庭的形成,父权制逐渐消亡,而女性则往往变得更加自信和果断。

学者们认为,中国的父权制是一种封建残余,它根据土地多少决定权力大小。男孩继承土地。而在现代城市人的观念中,价值就是流动性,与土地无关,人们更加注重的是女性的才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董志颍(音)说:“在城市里,生女孩从经济上考虑比较划算。因为城市里脑力劳动比体力劳动更重要,妇女在脑力劳动方面的表现更好。今天可以确定一点————男性觉得妇女比以前更有影响力了。”新婚的屈曼(音)就是城市妇女地位提高的一个例子。她和新郎杨杰(音)是一个国家会计事务所的同事。杨杰说,他选择了屈曼,其它事宜全由屈曼做主。他们结婚时举行了西式婚礼。

这并不是在作秀。这标志着她将不再是一个旧式的依赖性的儿媳:恭顺而没有地位可言。她在什么时候停止工作和生育孩子的问题上也有发言权。如果她和今天的许多新娘一样,她必定已经告诉她的丈夫,如果他希望她与他的家人一起生活,那他就必须另找一个妻子。

北京市中心的一家服装店的经理、28岁的李晓旺(音)说:“人们的观念已经变了。老一代人的思想非常守旧。他们认为妇女只要结婚生子就够了。我的朋友都没有这种想法。”

大男子作风盛行

中国的女权主义者抱怨说,妇女常常更容易被利用。在人们的公开言行历来很拘谨的社会里,女性的身体现在却前所未有地被公开展示。还存在一个庞大的地下行业,年轻女性充当“小姐”,她们的工作就是取悦男性客人。商业风气强调,大男人在公开场合露面时需要有几个充当花瓶的女子陪同才能显示出他的地位。多少年来,丈夫一直占据上风,因为他们可以休掉妻子而且牢牢掌握着财权,任由妻子自谋生计。1980年的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程序需要经过6个月。此前,离婚需要2年,而且一方可以坚持不离婚。新的婚姻法允许离婚。出台这部法律是为了帮助那些被迫结合而没有感情的包办婚姻夫妇离婚。这是许多妇女逃避丈夫虐待的安全阀。但它却主要为“文革”后返城的男性提供了便利。在农村的时候,他们娶了农民妻子,这种婚姻关系中的妇女往往不受丈夫在城市里的家人的欢迎。

随着中国步入市场经济体制,1980年的法律被丈夫用来与妻子迅速离婚,并卷走家庭财产。家庭法与婚姻法完全脱节。例如,2001年的新婚姻法把丈夫包养情妇作为离婚的具体理由之一,而且完善了财产分配的条款。但是没有供养金的妻子仍然有危险。中国的女权主义者也开始强调,虽然1950年的婚姻法规定男女平等,但是妇女并没有完全获得自由。

中国一位资深学者说:“在观念上,中国的男女相当平等,但在实际上却很落后。修订法律并不是为了帮助妇女,而是因为出现了大量失控的问题。”

妇女掌握主动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李银河指出,妇女正给家庭带来更多可见的益处。1950年,妇女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20%,今天是40%。同亚洲其他大部分地区一样,中国女生在学校里成绩名列前茅。

广东一项新的调查结果表明,去年广东的离婚率增加了两倍,其中70%是女性提出来的。主动要求离婚的妇女至少有一个大学学位。

根据北京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现在男女婴出生的比例为117:100。这种失衡现象在农村地区可能更严重。

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学校的理·鲍姆说,“由于男多女少,女士们将更具优势。从长远看,他们将掌握主动权。”

参编 2004年12月23日
原帖由 xbill 于 2009-3-5 08:41 发表
女性结婚时的嫁妆不足,也是遭到夫家不满而纵火杀害的家庭暴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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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牛,不知道每年有多少。
ps,太标题党了吧,“被火活活烧死”跟“死于与火有关的事故”意思差太多了

没区别,被火活活烧死的都成为死于与火有关的事故.
烧死不好 改成流放吧 流放到遥远偏僻野蛮落后的太平洋西海岸:vic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