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察开枪杀人案:死者家属要求以命偿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2:52:47
星岛网讯】由于行凶者特殊的身份,云南警察开枪杀人案中死者潘俊家人担心在案件处理中受到不公正待遇,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结案,让杀人者以命偿命。



>>相关链接:教授:公安局难逃干系 星岛网民:公权滥用的沿伸 公安局:属个人行为 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拘

  家属坚决要求“一命偿一命”

  据《春城晚报》报道,潘俊的表哥贺吉智表示,目前与相关部门的谈判也没有什么更新的进展。家人现在只有两个要求:一是必须让杀人者以命偿命;二是适当的经济赔偿。

  随着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各级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也越来越多,这让潘家人开始担忧,因为有些媒体的报道中,出现了对潘家人不利的言词,潘家人担心行凶者因此会被从轻处理。

  潘俊的父亲潘宝贵表示,凶手身为警察,仅仅因为一点琐事就开枪杀人,而且是连开3枪,手段残忍、行为恶劣,无论怎样都应该处以极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家属质疑部分媒体报道

  死者的妻子许馨月回忆了那个让她终生难忘的夜晚,她说:当时她老公正在家里弄着花草,听到吵闹声出门后就说过一句话:“管他的,他要是撞着了他会赔的。”

  对于部分网站报道上说吉忠春是被“殴打”后才拔枪杀人的,许馨月十分气愤。她说,潘俊身高只有1.65米,体重不足58公斤,而对方身高近1.80米,比潘俊高了近一头。当时吉忠春一身酒气,嘴里骂骂咧咧绕到车后时,推搡了潘俊一把,潘俊本能地抬手挡了一下,随后吉忠春就拔出枪来了。

  整个事件从发生到结束只有短短几分钟时间,潘俊怎么可能就“殴打”了身高体壮自称是110警察的吉忠春呢?

  对于警方通报中称吉忠春是“酒后”杀人的说法,潘家人也认为不准确。他们从警方获取的吉忠春当晚的酒精测试结果表明,吉忠春当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8毫克,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就是“醉酒”了。因此,吉忠春当时不仅是醉酒状态,而且醉得很厉害。
究竟谁的性格暴躁

  有媒体报道,潘俊生前脾气暴躁,尤其是当了领导以后更甚。对此,几名潘俊生前的同事表示非常气愤,其中一位已经退休的大姐表示,潘俊平时说话低言细语的,为人处事很好,从不在人面前说脏话。不知道个别媒体为什么要把他说成是个脾气暴躁的人?

  潘家人认为,一些网站和报纸的报道并不真实,客观上起到了偏袒吉忠春的作用。一些报道中都说吉忠春工作踏实认真,脾气温和,但实际上吉忠春早在10年前还在鸣就派出所当民警时,就曾因为在酒桌上与人发生争执,继而拔枪追杀对方的事情,为此还受到了处分。平常,吉忠春在街上总是耀武扬威,街上认识他的人当面都喊他吉哥。不过,潘家人的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

  还有,有报道说吉忠春的妻子没有工作,一家人都靠他的工资吃饭。潘家人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吉忠春家里有一幢4层小楼,楼上是旅馆,楼下是铺面,收入可观。吉忠春开的私车就是靠这幢小楼赚来的。

  警方向全县人民道歉

  案件发生后,警方在第一时间表示:“我们感到震惊和痛心,吉忠春的行为给受害者及家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对全县人民也表示深深的歉意。对案件的处理,我们将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办案的原则依法侦办、依法处理,给受害者家属及全社会一个真实、客观、公正的答复。”

  警方表示,此案虽然是民警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但给公安机关的形象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蒙自警方将从此案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痛定思痛,采取各种强有力措施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工作力度,同时,蒙自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理解,蒙自公安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的艰辛努力,不能因为极个别人的行为而全盘否定蒙自警方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当中所做的努力。星岛网讯】由于行凶者特殊的身份,云南警察开枪杀人案中死者潘俊家人担心在案件处理中受到不公正待遇,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结案,让杀人者以命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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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属坚决要求“一命偿一命”

  据《春城晚报》报道,潘俊的表哥贺吉智表示,目前与相关部门的谈判也没有什么更新的进展。家人现在只有两个要求:一是必须让杀人者以命偿命;二是适当的经济赔偿。

  随着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各级媒体对此事的报道也越来越多,这让潘家人开始担忧,因为有些媒体的报道中,出现了对潘家人不利的言词,潘家人担心行凶者因此会被从轻处理。

  潘俊的父亲潘宝贵表示,凶手身为警察,仅仅因为一点琐事就开枪杀人,而且是连开3枪,手段残忍、行为恶劣,无论怎样都应该处以极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家属质疑部分媒体报道

  死者的妻子许馨月回忆了那个让她终生难忘的夜晚,她说:当时她老公正在家里弄着花草,听到吵闹声出门后就说过一句话:“管他的,他要是撞着了他会赔的。”

  对于部分网站报道上说吉忠春是被“殴打”后才拔枪杀人的,许馨月十分气愤。她说,潘俊身高只有1.65米,体重不足58公斤,而对方身高近1.80米,比潘俊高了近一头。当时吉忠春一身酒气,嘴里骂骂咧咧绕到车后时,推搡了潘俊一把,潘俊本能地抬手挡了一下,随后吉忠春就拔出枪来了。

  整个事件从发生到结束只有短短几分钟时间,潘俊怎么可能就“殴打”了身高体壮自称是110警察的吉忠春呢?

  对于警方通报中称吉忠春是“酒后”杀人的说法,潘家人也认为不准确。他们从警方获取的吉忠春当晚的酒精测试结果表明,吉忠春当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8毫克,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就是“醉酒”了。因此,吉忠春当时不仅是醉酒状态,而且醉得很厉害。
究竟谁的性格暴躁

  有媒体报道,潘俊生前脾气暴躁,尤其是当了领导以后更甚。对此,几名潘俊生前的同事表示非常气愤,其中一位已经退休的大姐表示,潘俊平时说话低言细语的,为人处事很好,从不在人面前说脏话。不知道个别媒体为什么要把他说成是个脾气暴躁的人?

  潘家人认为,一些网站和报纸的报道并不真实,客观上起到了偏袒吉忠春的作用。一些报道中都说吉忠春工作踏实认真,脾气温和,但实际上吉忠春早在10年前还在鸣就派出所当民警时,就曾因为在酒桌上与人发生争执,继而拔枪追杀对方的事情,为此还受到了处分。平常,吉忠春在街上总是耀武扬威,街上认识他的人当面都喊他吉哥。不过,潘家人的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

  还有,有报道说吉忠春的妻子没有工作,一家人都靠他的工资吃饭。潘家人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吉忠春家里有一幢4层小楼,楼上是旅馆,楼下是铺面,收入可观。吉忠春开的私车就是靠这幢小楼赚来的。

  警方向全县人民道歉

  案件发生后,警方在第一时间表示:“我们感到震惊和痛心,吉忠春的行为给受害者及家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对全县人民也表示深深的歉意。对案件的处理,我们将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办案的原则依法侦办、依法处理,给受害者家属及全社会一个真实、客观、公正的答复。”

  警方表示,此案虽然是民警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但给公安机关的形象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蒙自警方将从此案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痛定思痛,采取各种强有力措施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工作力度,同时,蒙自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理解,蒙自公安队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的艰辛努力,不能因为极个别人的行为而全盘否定蒙自警方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当中所做的努力。
一命抵不了3命
假如这个警察是毛子,那CCAV一定会说死者是“遇险”。
原帖由 aaasssaaa 于 2009-2-19 19:45 发表
假如这个警察是毛子,那CCAV一定会说死者是“遇险”。

http://news.cctv.com/world/index.shtml
那CCAV转载这些新闻干嘛?
触犯刑法就按法律判决就是了,这个媒体有什么好炒作的?
媒体有什么好炒作
原帖由 aaasssaaa 于 2009-2-19 19:45 发表
假如这个警察是毛子,那CCAV一定会说死者是“遇险”。


你晚饭吃多了
怎么判是法院的事,要由家属来决定凶手死活那是伊斯兰法院吧?
云南警察杀人 姐姐:想知道弟弟为何开枪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2009-02-19 【星岛网讯】云南蒙自县一名警察吉忠春2月13日开枪杀人,吉忠春的姐姐表示一直知道弟弟哪些部位被打伤了,为何要开枪。



>>相关链接:死者家属要求以命抵命 教授:公安局难逃干系 星岛网民:公权滥用的沿伸 公安局:属个人行为 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拘

  据《都市时报》报道,吉忠春的姐姐说,事情发生后,他们一家人都非常痛苦,毕竟自家人给潘俊一家造成很大伤害。现在她家也面临着各方压力,首先是良心上的,自己亲人开枪把别人打死了。

  另外是来自媒体与社会上的舆论,有部分媒体和网络把吉忠春描述成一个杀人狂魔,其妻子这几天一直呆在乡下不敢回到县城。

  吉忠春的姐姐说,出事后,她也一直想见吉忠春,但国家的法规规定,案件没有审查完毕是不可能让亲属、家属见的。

  家人也想知道吉忠春为何要开枪,究竟是谁先动手,吉忠春究竟哪些部位被打伤了,伤势怎么样。全家人也想通过媒体向大家还原现场的真实情况。

  吉忠春的姐姐看了报道后觉得非常好笑。她说,他们报道吉忠春10年前在派出所工作时就曾拔枪追杀别人,随后受到公安局处分。稍微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一名警察在打架中拔枪追杀别人的后果是什么,最轻的处罚都是开除出警察队伍,那吉忠春为何还能在警察队伍里继续干了这么多年。

  这一观点在当地公安机关也得到印证。一警察说,如果民警不是执行公务,在个人事情上拔枪追人,最轻的处罚都要开除,重的还要判刑。

  “全家人都在等待法律的公正判决,相信政府会妥善处理此事。”吉忠春的姐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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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是各执一词
估计是难逃一死了……

主要是影响过于恶劣了……
家属要求以命偿命,要法律干啥
不管啥原因,拔枪杀人肯定是故意杀人。  就算是两个人动手打架好了,那也是故意杀人。
原帖由 fengxiang 于 2009-2-19 20:14 发表
媒体有什么好炒作

媒体不炒做就不是媒体了
这事得看具体情节了,如果是死者动手在先,自身存在过错,吉当罪不至死
如果死者自身不存在过错,吉难逃一死。
不管怎么判,都得依法进行,无论该案吉是有从重或是从轻、减轻情节都应依法审判,不应受其它因素影响。
死者家属的要求不能作为对吉定罪量刑的依据。
事情不闹大 就怕警察又靠关系逃脱了........................
原帖由 爱吃白菜 于 2009-2-19 21:57 发表
这事得看具体情节了,如果是死者动手在先,自身存在过错,吉当罪不至死
如果死者自身不存在过错,吉难逃一死。
不管怎么判,都得依法进行,无论该案吉是有从重或是从轻、减轻情节都应依法审判,不应受其它因素影响 ...

这个-----当时的目击者就是死者的老婆,无论是死者或凶手的亲属都不可能说对自己亲人不利的话。
原帖由 boming 于 2009-2-20 02:18 发表
事情不闹大 就怕警察又靠关系逃脱了........................

:L 以为是罚款、拘留这样的事情

俺们这里派出所所长因为打嫌犯,都脱衣服回家了,别说这种枪案了,谁能保得了
星岛网讯,对其报道抱有怀疑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9-2-19 21:29 发表
不管啥原因,拔枪杀人肯定是故意杀人。  就算是两个人动手打架好了,那也是故意杀人。

如果死者有抢枪行为呢?
按嫌疑人姐姐的说法嫌疑人是受伤了的,要说一米六五的人和一米八零的人对殴反而是一米八零的受伤可有点儿不太正常啊,而且据说一米六五那个还不是暴躁的人。
原帖由 aaasssaaa 于 2009-2-19 19:45 发表
假如这个警察是毛子,那CCAV一定会说死者是“遇险”。

我说你是撑着了?被门夹了?智障了?
希望能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此事
法制观点不强呀,包括妓者

偷东西砍手还是可以的
这个人应该凌迟处死
居然还是酒后开枪,先灌醉他,然后凌迟
凌迟?现在那国还搞这个啊?
原帖由 tinghost 于 2009-2-20 10:07 发表

我说你是撑着了?被门夹了?智障了?

人家不过提到毛子而已,踩你尾巴了?骂你祖宗了?瞧你那副急赤白脸比毛子光头党还气急败坏的德性:D ;P
]]
传说中的非洲或者南美食人部落
原帖由 爱吃白菜 于 2009-2-19 21:57 发表
这事得看具体情节了,如果是死者动手在先,自身存在过错,吉当罪不至死
如果死者自身不存在过错,吉难逃一死。
不管怎么判,都得依法进行,无论该案吉是有从重或是从轻、减轻情节都应依法审判,不应受其它因素影响 ...


不能认同,假设一个身高一米六五的人先打了一个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壮汉一拳,这个壮汉马上拔出刀来连刺三刀把对方刺死了。是不是他就罪不致死呢??

如果这样算罪不致死的话,那看来中国很多案子都是冤案了
原帖由 tinghost 于 2009-2-20 14:13 发表

老子说他又关你鸟事?我踩你尾巴了?骂你祖宗了?你废鸡巴什么话?
滚你妈一边去,老子说话要你丫多嘴?操


人家在说CCAV又关你鸟事呢??怎么看你暴出来的那些脏话都应该原封不动的送给你自己了
对于警方通报中称吉忠春是“酒后”杀人的说法,潘家人也认为不准确。他们从警方获取的吉忠春当晚的酒精测试结果表明,吉忠春当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8毫克,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就是“醉酒”了。因此,吉忠春当时不仅是醉酒状态,而且醉得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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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有点看不明白,潘家人认为吉不算酒后杀人?
按照交通法来讲,酒后与醉酒确实是两个等级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9-2-20 18:20 发表
按照交通法来讲,酒后与醉酒确实是两个等级

醉酒杀人比酒后杀人判的更重?
原帖由 幻海魔刀 于 2009-2-20 18:22 发表

醉酒杀人比酒后杀人判的更重?

没,很可能判的轻,请参照林高官最后不就是以喝醉了酒做了回借口吗;P ;P ;P

无非是家属认为警方并没有实事求是而已.不管哪个判的重,要求警察实事求是没什么不对吧
原帖由 啸龙风行 于 2009-2-20 12:36 发表
这个人应该凌迟处死
居然还是酒后开枪,先灌醉他,然后凌迟

凌迟,别了吧,凌迟可以作为中国封建最耻辱的代表作了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继续用躲猫猫来解释云南警察开枪杀人案。:D :D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