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加爵的审理,有个问题我想请教法律专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41:23
今天在出租车上听收音机,恰好在解说马加爵案的审理过程,我听到受害人家庭提出要让马家进行经济赔偿,这让我很奇怪:
1  这应该是个杀人案的刑事诉讼,不是民事诉讼也不涉及非法所得,原告方是公安机关,按照刑法来审理,他可以提出罚款,但似乎没有代受害人向死刑犯家人进行索赔心灵损失的义务,那为什么会有受害人索赔和要求道歉?
2  不管是索赔还是罚款,如果都成为一个法律步骤,用钱可以安抚受害人家人的受伤的心,那是不是只要有钱人杀人就可以不死或者可以大幅减刑?
3  马加爵年满十八是个有行为责任能力的人,他的家人也是受害者,似乎这钱不应该由马家来出,但马加爵是死是活还没有定数,没有钱是肯定的,难道这个钱应该由一个一无所有、生死未卜的人来买单?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今天在出租车上听收音机,恰好在解说马加爵案的审理过程,我听到受害人家庭提出要让马家进行经济赔偿,这让我很奇怪:
1  这应该是个杀人案的刑事诉讼,不是民事诉讼也不涉及非法所得,原告方是公安机关,按照刑法来审理,他可以提出罚款,但似乎没有代受害人向死刑犯家人进行索赔心灵损失的义务,那为什么会有受害人索赔和要求道歉?
2  不管是索赔还是罚款,如果都成为一个法律步骤,用钱可以安抚受害人家人的受伤的心,那是不是只要有钱人杀人就可以不死或者可以大幅减刑?
3  马加爵年满十八是个有行为责任能力的人,他的家人也是受害者,似乎这钱不应该由马家来出,但马加爵是死是活还没有定数,没有钱是肯定的,难道这个钱应该由一个一无所有、生死未卜的人来买单?

[em04][em04][em04][em04][em04][em04]
1.刑事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2.罚款是附加刑,罚金收国库,索赔归个人。
3.钱由马个人财产买单
4。我不是专家,请真正的专家斧正。
1,不是公安,是检察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围主要是被害人,在被害人死亡情况下,近亲属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也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2,没有讨论的必要。
3,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范围中有死刑犯的遗产继承人,马没有配偶子女,其父母自然是继承人。
作为一个法律程序的探讨,没有什么必不必要的问题,只是希望有懂法的人来进行普法教育罢了。
如果是检察院提起的公诉,附带民事诉讼,那赔偿是由检察院而不是由受害人家属直接提起,那么赔偿应该经检察院争取送到受害人家属手中,这可以成为被告减刑的依据,也就是说他一定不是死罪,所以才有赔偿的可能;
如果是刑事和民事诉讼一起审理,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不互相关联,那么似乎被告人不需要理会民事赔偿的要求,因为一旦服刑就已经失去了民事权利。就算是经济的死刑犯,他的经济处罚最高也就是没收家产或者宣布破产,还没见过要赔钱的,俗话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而让杀人犯赔钱,可是闻所未闻,我只是想问像这种事在法律里是怎么换算的。
以下是引用难得虎吐在2004-4-25 17:09:00的发言:
如果是检察院提起的公诉,附带民事诉讼,那赔偿是由检察院而不是由受害人家属直接提起,那么赔偿应该经检察院争取送到受害人家属手中,这可以成为被告减刑的依据,也就是说他一定不是死罪,所以才有赔偿的可能;

不能这样理解,如果是国家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害,根据规定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马案显然不是检察院提起,而是受害者家属提起的,另外赔偿作为减刑的依据更是无从谈起,受害者家属有权提出,但支不支持,赔偿多少这是法院的事,说实在的支不支持是个大问号。
以下是引用gf731在2004-4-25 17:25:00的发言:
不能这样理解,如果是国家集体的财产遭受损害,根据规定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马案显然不是检察院提起,而是受害者家属提起的,另外赔偿作为减刑的依据更是无从谈起,受害者家属有权提出,但支不支持,赔偿多少这是法院的事,说实在的支不支持是个大问号。


那就是第二种情况:被告人不需要理会民事诉讼,因为他即将丧失民事责任的能力,也没有家产可以充公,这种索赔完全多余,说不好听的话,他们想钱想疯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5 23:06:43编辑过]
受害人家属提出索赔没有错!但是应该由马甲决赔偿,因为马甲决是成年人应该自己承担责任,马甲决死后,马家可以拒绝替儿子偿付。实际上,受害人根本无法得到赔偿!
受害人家庭已经说明,只要求法院公平判决,对是否真正得到执行,并不感性趣!
以下是引用youzi在2004-4-25 19:19:00的发言:
受害人家属提出索赔没有错!但是应该由马甲决赔偿,因为马甲决是成年人应该自己承担责任,马甲决死后,马家可以拒绝替儿子偿付。实际上,受害人根本无法得到赔偿!
受害人家庭已经说明,只要求法院公平判决,对是否真正得到执行,并不感性趣!

根据刑诉法,“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范围中包括死刑犯的遗产继承人”,马没有配偶子女,其父母自然是继承人,懂了吧??
不知道这算不算大开口

记者昨天获悉,马加爵案受害人之一邵瑞杰的代理律师卢泽铭前往昆明,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书,将对马加爵提起3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卢泽铭此行昆明将先到云南大学提取邵瑞杰父母办理后事所花费的时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证据,作为误工费等索赔依据。“因为他们家长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所以这些证据事先都没有复印保留下来,目前都在学校里。”更重要的是,卢律师此次将向昆明检察机关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书。起诉书上罗列了以下赔偿内容:死亡赔偿金152880元、丧葬费1600元、交通费住宿费1063元、误工费1200元合乎精神损害补偿20万元,共计356743元。根据我国法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对此,卢律师告诉记者,因为此事对邵瑞杰的父母打击实在太大,他们坚持要求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支持不支持就看法院了。
  据悉,邵瑞杰家中目前拿到了云南大学给出的11.5万元抚恤金和3000元保险金。而对于马加爵提起赔偿的金额,邵家始终不肯透露。(记者沈凤丽)
马加爵还有油水可榨吗?
以下是引用gf731在2004-4-25 19:53: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youzi在2004-4-25 19:19:00的发言:
受害人家属提出索赔没有错!但是应该由马甲决赔偿,因为马甲决是成年人应该自己承担责任,马甲决死后,马家可以拒绝替儿子偿付。实际上,受害人根本无法得到赔偿!
  受害人家庭已经说明,只要求法院公平判决,对是否真正得到执行,并不感性趣!

根据刑诉法,“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范围中包括死刑犯的遗产继承人”,马没有配偶子女,其父母自然是继承人,懂了吧??
[/quote]如果马甲决父母拒绝接受马甲决的遗产,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以下是引用youzi在2004-4-25 22:47: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gf731在2004-4-25 19:53: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youzi在2004-4-25 19:19:00的发言:
  受害人家属提出索赔没有错!但是应该由马甲决赔偿,因为马甲决是成年人应该自己承担责任,马甲决死后,马家可以拒绝替儿子偿付。实际上,受害人根本无法得到赔偿!
   受害人家庭已经说明,只要求法院公平判决,对是否真正得到执行,并不感性趣!
  

  根据刑诉法,“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范围中包括死刑犯的遗产继承人”,马没有配偶子女,其父母自然是继承人,懂了吧??
[/quote]如果马甲决父母拒绝接受马甲决的遗产,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quote]
这种事不能按1+1=2这么算,继承人的概念是一种法律关系的概念,继承关系的建立不是非得继承多少多少万遗产。
学校和政府又有油水,因为他们在这次行动中表现的很大方。

不过还是不解,难道马加爵不打算道歉,要让受害人家庭顶着高受理费去要求道歉?明知道钱是拿不到的,还要做这种让大家都下不了台的事,真无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6 15:50:03编辑过]
同意楼上的
马家决父母可否以玩忽职守罪起诉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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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琪琪兄解释得甚为精当准确,我再补充几句以为续貂:

    关于赔偿责任人,在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87条中讲得很清楚,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了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毫无疑问,这里的“遗产继承人”应当是指合法继承了该罪犯遗产的继承人,而不是从法律上或约定中“可能”成为遗产继承人的人。
    继承权是一种基于人身关系而产生的财产权利,属民事权利的范畴,权利人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继承遗产时通常也要承担因继承带来的一定法律义务,如《继承法》第33条规定,遗产继承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缴纳税款和债务应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因此,根据《继承法》的上述精神,如果马加爵的父母继承了马加爵的遗产,就应在其继承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拒绝继承该遗产,则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马加爵自己承担所有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是由民事责任有严格的相对性所决定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再看本案附带民事诉讼的实质。本案被害人家属对马加爵提出的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实质上是要求马加爵对其侵害被害人的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就是说马加爵的行为不但触犯了刑律,而且构成了一般意义上的民事侵权。因此,马加爵不但应对其触犯刑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也应对其民事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侵权会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债权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对特定的债务人主张债权,非依法律规定或第三方自愿,不能要求第三方予以清偿。
    因此,本案受害人家属在对马加爵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之诉时,若马加爵父母放弃继承权,则被害人家属只能要求马加爵而不是马加爵的父母赔偿,除非马加爵父母愿意代为承担这笔赔偿费用。这也就是为什么《继承法》第33条和最高法院上述解释第87条反复强调继承人或成年被告人亲属“如自愿偿还,不受此限”的本意所在。
以下是引用solarson在2004-4-26 16:07:00的发言:
马家决父母可否以玩忽职守罪起诉校方?

不可以,因为玩忽职守案属公诉案件的范围,而提起公诉是检察院的职权
法律专家很多,我就顶一下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