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煤矿瞒报矿难 真假记者排队领"封口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8:22:29
山西一煤矿瞒报矿难 真假记者排队领"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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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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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整个过程,就像看一部惊险大片。

  闪光灯亮起,“咔嚓咔嚓”两响,迅即退出房间,跑到楼道里,又是“咔嚓咔嚓咔嚓”三响,然后箭步下楼,跑到一楼大厅,未等保安缓过神来,又是一顿连拍。随即冲出大门,钻入早已发动的汽车,一踩油门,车子马上消失在潇潇夜雨中。

  这是42岁的戴骁军在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的一次拍摄,前后历时19分钟。



  “拍完以后,自己后背都发凉”,戴骁军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也许还没等矿方人员打你,那些记者都会打你。”

  这次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

  9月25日晚,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完成了职业生涯中最为惊心动魄的一次拍摄。

  事情的缘起是,他接到干河煤矿矿工举报,41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闷死,吉系洪洞县曲亭镇北柏村二组人,9月22日下葬。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

  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太原辗转找到戴骁军采访,并随即赶赴干河煤矿展开调查。

  矿工们说,煤矿塌了,把人埋了

  黄河的第二大支流、山西第一大河汾河从这里静静流过。即使在山西这个产煤大省,临汾的煤炭资源也令人羡慕。

  霍州向西,跨过汾河,南下进入洪洞县,公路沿途遍布矿山和煤矿指示牌。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就在其中。

  这家煤矿不在霍州境内,而是位于洪洞县北部的堤村乡干河村。站在煤矿公司大院放眼望去,山上仍有窑洞。当地村民说,干河地底深处很“肥”,出产优质焦煤。

  顾名思义,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就是“霍”、“宝”两大集团——山西焦煤集团下属的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下属的宝钢贸易公司。该煤矿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亿元人民币。

  这家煤矿是山西焦煤集团与上海宝钢集团的战略合作项目,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确认为山西“十一五”重点项目。该矿煤炭资源地质储量3亿吨,矿井建设规模为年产煤210万吨。控股方霍州煤电集团,是原霍州矿务局2000年改制而成的企业。

  霍宝干河煤矿原定2008年7月1日正式投产,不过拖延至今仍未正式投产。该矿董事会秘书李国良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干河煤矿仍处于基本建设阶段,还不是生产矿井。

  但在矿区,记者见到了煤堆,排队运煤车。一名30多岁的煤矿工人说,矿上大约有1000名工人,一年多来,既招聘了附近的村民,也有为数众多的外省人,山东、河南的都有。

  干河煤矿隐瞒矿工死亡而遭网友曝光之事,已经流传到矿工群体中。“死人的事儿?听说了,你上网看吧。”“你去找办公室?他们能说什么真话?”

  几名矿工证实,9月20日,一名正在作业的洪洞县工友被他们所挖出的“黑色黄金”吞噬,窒息而亡。“煤矿塌了,矿上肯定有责任。”见记者听不明白,一名矿工解释:“煤矿塌了就是漏了,把人埋了。”

  董事长证实事故迟报与“封口费”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月26日中午,霍州煤电集团董事长杨根贵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直到9月底,集团公司才接到了干河煤矿的事故报告。

  他直言不讳地对煤矿负责人提出批评并告诉记者,10月21日,霍州煤电集团召开干部大会,对此事通报全局(即“集团”),要求大家引以为戒。

  “我们已经加大处罚(力度),严肃处理了。”

  记者向杨根贵提起网上的有关传言,他证实说,对于这起事故,安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霍州煤电集团向干河煤矿追查此事后,9月底,煤矿提交了事故报告。

  “不是瞒报,他是报得迟了。”杨根贵说。

  杨根贵还向本报证实了“封口费”的事,他说:“刚开始有这种情况,后来我们知道这种情况以后,我们严肃处理,没人来了。”

  记者询问煤矿矿长李天智等负责人是否受到处分,杨根贵说,事故处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1月6日安全会议上出台的有关规定“对号”,“对到哪儿就到哪儿,没什么争议,都按这个走”。他透露说,这一处罚无疑会影响到煤矿的全年效益。此外,要求矿长李天智向安监局写出书面检查,并罚款 8000元。

  根据国务院上述条例,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存在“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矿方说“大约有四五十人”

  与杨根贵董事长的坦率相比,矿方的态度耐人寻味。10月26日上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煤矿的六层办公大楼,由于当天是周日,绝大多数办公室都上了锁。一间虚掩的办公室内,六七名工作人员在开会,记者推门而入,他们却对任何事情都表示“不知道”,也不透露值班领导或办公室、宣传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经过一番努力,记者辗转获得干河煤矿内部通讯录。

  听说记者希望采访李天智矿长,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两天矿长忙得很,打电话肯定……这两天,矿长的心情不好。所以给书记打电话就行。”

  “矿长为什么心情不好?”

  “这两天矿上有点事儿。”

  “是不是跟网上说的那事儿有关?”

  “对对对,就那个。这两天做检查呢,我们矿长——给局里头报检查。你们都知道这事儿了?我知道网上有。”

  “为什么要写检查,是因为瞒报吗?”

  “你都看了吗,还要问?就是因为那个——没往上报。”

  “那天来的记者多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

  一名保洁员则说,前一段时间的确听说来了很多记者,但自己只负责六楼清洁,并不知详情,不晓得负责人在哪个楼层,也不知负责人如何联系。

  但记者很快发现她没说实情。记者尾随这名保洁员走到四楼,见她走入楼内唯一一间挂有“秘书”铭牌的办公室——此前,记者曾试着敲过这间办公室的门,无人应答。记者绕到窗户对面,隔着纱窗见到室内办公桌电脑前有一名男子。保洁员与这名男子交谈片刻后出门,恰好被快步赶来的记者迎面撞见,但她并不说话。记者不假思索立即推门,门已经上锁。记者多次重重地敲门,都无人应答。记者重新绕到窗户对面,仍可见到那名男子。记者冲他喊话、挥手,他手持烟卷,对着电脑,置若罔闻。

  记者下至一楼大厅,向保安人员打探情况—从摄于9月25日晚的照片可以看到,前来领取“封口费”的真假记者当晚便在此处的登记簿上留下了姓名,许多人填写的来访事由是“找李主任”或“找李国良”。

  不过,多名保安均以“不知道”、“秘书都不在”为由回答了本报记者关于事故和“封口费”的询问,并拒绝提供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记者向他们留下电话号码,表示希望与负责人取得联系,随后离开煤矿。

  驶离干河煤矿大约20公里之后,记者意外接到了自称该矿“董事会秘书李国良”从办公室打来的电话。他所告知的电话号码,确与该矿内部通讯录上的“李国良”对应。煤矿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国良上月刚刚调离办公室主任的岗位。李国良在电话中也证实了他曾是办公室主任。

  “听说你们前一段时间出了点事儿,很多记者去‘敲诈’?”对于这一问题,李国良在电话那端解释:“不算敲诈。来的媒体多而已。”

  究竟去了多少记者?李国良回答:“大约有四五十人吧。”这一数字,少于戴骁军9月25日晚所目测的100多人的规模。

  而那并非“封口费”发放的唯一一天。干河煤矿门口总有一些出租汽车在等活,据司机回忆,出事后的四五天内,来了不少记者“领‘封口费’”。一名司机还向本报记者多次强调并点出了两家电视台的名字。这两家电视台总部分别位于北京和香港,均在世界上具有一定影响。

  不过,本报记者无法核实这一说法的真伪,因为无法从干河煤矿拿到“封口费”发放名单。

  同干河煤矿的矿工一样,这位司机也一再建议“上网看看”。

  “安全的事儿,要瞒瞒不住,没有必要!”霍州煤电集团董事长杨根贵对中国青年报记者指出:“这是大事,虽然你有责任,何必瞒报呢,没有必要嘛!你以为瞒过了就不处罚?照罚不误,不含糊,只能加大不能减小——不合算!”

  (本报山西霍州10月26日电 记者 张国 李剑平)山西一煤矿瞒报矿难 真假记者排队领"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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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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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整个过程,就像看一部惊险大片。

  闪光灯亮起,“咔嚓咔嚓”两响,迅即退出房间,跑到楼道里,又是“咔嚓咔嚓咔嚓”三响,然后箭步下楼,跑到一楼大厅,未等保安缓过神来,又是一顿连拍。随即冲出大门,钻入早已发动的汽车,一踩油门,车子马上消失在潇潇夜雨中。

  这是42岁的戴骁军在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的一次拍摄,前后历时19分钟。



  “拍完以后,自己后背都发凉”,戴骁军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也许还没等矿方人员打你,那些记者都会打你。”

  这次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不是为了采访报道,而是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

  9月25日晚,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完成了职业生涯中最为惊心动魄的一次拍摄。

  事情的缘起是,他接到干河煤矿矿工举报,41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闷死,吉系洪洞县曲亭镇北柏村二组人,9月22日下葬。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

  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太原辗转找到戴骁军采访,并随即赶赴干河煤矿展开调查。

  矿工们说,煤矿塌了,把人埋了

  黄河的第二大支流、山西第一大河汾河从这里静静流过。即使在山西这个产煤大省,临汾的煤炭资源也令人羡慕。

  霍州向西,跨过汾河,南下进入洪洞县,公路沿途遍布矿山和煤矿指示牌。山西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就在其中。

  这家煤矿不在霍州境内,而是位于洪洞县北部的堤村乡干河村。站在煤矿公司大院放眼望去,山上仍有窑洞。当地村民说,干河地底深处很“肥”,出产优质焦煤。

  顾名思义,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就是“霍”、“宝”两大集团——山西焦煤集团下属的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下属的宝钢贸易公司。该煤矿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亿元人民币。

  这家煤矿是山西焦煤集团与上海宝钢集团的战略合作项目,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确认为山西“十一五”重点项目。该矿煤炭资源地质储量3亿吨,矿井建设规模为年产煤210万吨。控股方霍州煤电集团,是原霍州矿务局2000年改制而成的企业。

  霍宝干河煤矿原定2008年7月1日正式投产,不过拖延至今仍未正式投产。该矿董事会秘书李国良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干河煤矿仍处于基本建设阶段,还不是生产矿井。

  但在矿区,记者见到了煤堆,排队运煤车。一名30多岁的煤矿工人说,矿上大约有1000名工人,一年多来,既招聘了附近的村民,也有为数众多的外省人,山东、河南的都有。

  干河煤矿隐瞒矿工死亡而遭网友曝光之事,已经流传到矿工群体中。“死人的事儿?听说了,你上网看吧。”“你去找办公室?他们能说什么真话?”

  几名矿工证实,9月20日,一名正在作业的洪洞县工友被他们所挖出的“黑色黄金”吞噬,窒息而亡。“煤矿塌了,矿上肯定有责任。”见记者听不明白,一名矿工解释:“煤矿塌了就是漏了,把人埋了。”

  董事长证实事故迟报与“封口费”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月26日中午,霍州煤电集团董事长杨根贵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直到9月底,集团公司才接到了干河煤矿的事故报告。

  他直言不讳地对煤矿负责人提出批评并告诉记者,10月21日,霍州煤电集团召开干部大会,对此事通报全局(即“集团”),要求大家引以为戒。

  “我们已经加大处罚(力度),严肃处理了。”

  记者向杨根贵提起网上的有关传言,他证实说,对于这起事故,安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霍州煤电集团向干河煤矿追查此事后,9月底,煤矿提交了事故报告。

  “不是瞒报,他是报得迟了。”杨根贵说。

  杨根贵还向本报证实了“封口费”的事,他说:“刚开始有这种情况,后来我们知道这种情况以后,我们严肃处理,没人来了。”

  记者询问煤矿矿长李天智等负责人是否受到处分,杨根贵说,事故处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1月6日安全会议上出台的有关规定“对号”,“对到哪儿就到哪儿,没什么争议,都按这个走”。他透露说,这一处罚无疑会影响到煤矿的全年效益。此外,要求矿长李天智向安监局写出书面检查,并罚款 8000元。

  根据国务院上述条例,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存在“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矿方说“大约有四五十人”

  与杨根贵董事长的坦率相比,矿方的态度耐人寻味。10月26日上午,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煤矿的六层办公大楼,由于当天是周日,绝大多数办公室都上了锁。一间虚掩的办公室内,六七名工作人员在开会,记者推门而入,他们却对任何事情都表示“不知道”,也不透露值班领导或办公室、宣传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经过一番努力,记者辗转获得干河煤矿内部通讯录。

  听说记者希望采访李天智矿长,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两天矿长忙得很,打电话肯定……这两天,矿长的心情不好。所以给书记打电话就行。”

  “矿长为什么心情不好?”

  “这两天矿上有点事儿。”

  “是不是跟网上说的那事儿有关?”

  “对对对,就那个。这两天做检查呢,我们矿长——给局里头报检查。你们都知道这事儿了?我知道网上有。”

  “为什么要写检查,是因为瞒报吗?”

  “你都看了吗,还要问?就是因为那个——没往上报。”

  “那天来的记者多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

  一名保洁员则说,前一段时间的确听说来了很多记者,但自己只负责六楼清洁,并不知详情,不晓得负责人在哪个楼层,也不知负责人如何联系。

  但记者很快发现她没说实情。记者尾随这名保洁员走到四楼,见她走入楼内唯一一间挂有“秘书”铭牌的办公室——此前,记者曾试着敲过这间办公室的门,无人应答。记者绕到窗户对面,隔着纱窗见到室内办公桌电脑前有一名男子。保洁员与这名男子交谈片刻后出门,恰好被快步赶来的记者迎面撞见,但她并不说话。记者不假思索立即推门,门已经上锁。记者多次重重地敲门,都无人应答。记者重新绕到窗户对面,仍可见到那名男子。记者冲他喊话、挥手,他手持烟卷,对着电脑,置若罔闻。

  记者下至一楼大厅,向保安人员打探情况—从摄于9月25日晚的照片可以看到,前来领取“封口费”的真假记者当晚便在此处的登记簿上留下了姓名,许多人填写的来访事由是“找李主任”或“找李国良”。

  不过,多名保安均以“不知道”、“秘书都不在”为由回答了本报记者关于事故和“封口费”的询问,并拒绝提供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记者向他们留下电话号码,表示希望与负责人取得联系,随后离开煤矿。

  驶离干河煤矿大约20公里之后,记者意外接到了自称该矿“董事会秘书李国良”从办公室打来的电话。他所告知的电话号码,确与该矿内部通讯录上的“李国良”对应。煤矿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国良上月刚刚调离办公室主任的岗位。李国良在电话中也证实了他曾是办公室主任。

  “听说你们前一段时间出了点事儿,很多记者去‘敲诈’?”对于这一问题,李国良在电话那端解释:“不算敲诈。来的媒体多而已。”

  究竟去了多少记者?李国良回答:“大约有四五十人吧。”这一数字,少于戴骁军9月25日晚所目测的100多人的规模。

  而那并非“封口费”发放的唯一一天。干河煤矿门口总有一些出租汽车在等活,据司机回忆,出事后的四五天内,来了不少记者“领‘封口费’”。一名司机还向本报记者多次强调并点出了两家电视台的名字。这两家电视台总部分别位于北京和香港,均在世界上具有一定影响。

  不过,本报记者无法核实这一说法的真伪,因为无法从干河煤矿拿到“封口费”发放名单。

  同干河煤矿的矿工一样,这位司机也一再建议“上网看看”。

  “安全的事儿,要瞒瞒不住,没有必要!”霍州煤电集团董事长杨根贵对中国青年报记者指出:“这是大事,虽然你有责任,何必瞒报呢,没有必要嘛!你以为瞒过了就不处罚?照罚不误,不含糊,只能加大不能减小——不合算!”

  (本报山西霍州10月26日电 记者 张国 李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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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矿难财的真假记者:"打的进山,开奥迪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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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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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山西新闻界,流传着两个广为人知的“封口费”传奇故事。一个“记者”下午6时进山,第二天早上八九点钟下山就带下来八九十万元。还有一个“记者”是打出租车进山,下山便开着一辆奥迪。

  当地一名记者说:“假记者一般是开着越野车,进山方便。”

  山西某报一名记者分析说:“一般都是个体、民营煤矿发放‘封口费’。此次霍宝干河煤矿有点例外”。另据透露,大同某矿前不久亦在给假记者发放“封口费”。



  山西交口县某乡镇负责人说,他们那里“黑口子”每吨煤的“封口费”成本为50元。假记者去了不给钱就叫真记者来,随便就能卡住“黑口子”矿主的“七寸”。

  非洲草原上演“分尸”过程是,秃鹫飞得高,看得远,往往率先发现动物尸体,但秃鹫瓜分的举措必然招来一群狼与豹子与它争食物。山西当地一名记者说:“煤矿矿难之后,假记者蜂拥而至的现象与此异曲同工。”

  发生安全事故,最早获悉线索与内情的是矿山周边农民或无业游民。山西某报新闻热线经常接到报料,“某矿出事故,你们来采访!能给我分多少钱?”因为单个农民或无业游民根本不被矿主放在眼里,“假记者”成为他们唯一可以用以制衡矿主的力量。

  由此,在煤矿事故之后形成了一个黑色的利益链。线人提供信息给“假记者”,后者得利之后分给前者多少钱,但钱不能白给,“假记者”又把此信息群发给其他同行,从中提成。这样,一传二,二传四,倍数效应立马放大。据知情者透露,“线人”的回扣在10%~30%之间。

  山西新闻界一名老记者说,在这里,煤老板送给记者两个称号:“端着新闻饭碗的丐帮”和“吃新闻饭的乞丐”。

  据知情者透露,煤矿发放“封口费”有巨大的利益诉求。据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山西省非法违法煤矿行政处罚规定》,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关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每人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1人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某矿一次性死亡5人,那么,煤矿需赔偿矿工家属100万元,且被国家罚款500万元。

  但是,如果私下通过与矿工家属协商赔付100万元,即使再花上几十甚至上百万元“封口费”瞒下此事,于矿主来说还是省了几百万元,最为重要的是煤矿不用停产整顿,还可以继续出煤,一天的利润不可估量。

  戴骁军一直在调查思考,他说,他准备给国家有关部门写一个材料,假若把这个标准倒过来,非法违法煤矿事故每死亡一名矿工,赔付矿工家属100万元,国家罚款20万元,那么,也许就不会存在“假记者”谋取“封口费”的利益链。

  前年,山西大同左云县某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大批媒体记者云集,矿方发放“封口费”。此事经报道后,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2007年冬,山西朔州某煤矿发生死亡4人的安全事故,矿主通过山西某晨报、某商报记者来摆平各路来访“记者”。据知情者透露,煤矿交付现金,叫真记者在城区宾馆开房负责接待来矿上采访的“记者”。不到一周,300多“记者”光顾。但后来没有得利者把此次安全事故举报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老板觉得“封口费”成了一个无底洞,一怒之下把“记者”名单交到有关部门。

  最有讽刺意味的是,2007年春节临汾某局发生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山西某某导报地方记者站、地方版、舆论监督部、社会新闻部、特稿部,一个上午去了30多号人。对方说,你们既然是一个单位的中午就坐在一起吃饭,但餐桌上大家互不认识。山西某导报一工作人员还冒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名义举办“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班”,100多人都是来自吕梁的贫困农村,大字不识,培训结束后就到各煤矿开展业务。去年春节,3个“记者”去了临汾市尧都区某煤矿查安全生产,矿主报案,公安来人,但对方拿出相关证件,也拿他们也没办法。警方施了一个缓兵之计说,你们来调查就写一个经过材料,3人不会写字,就这样露出了马脚被拘留。

  两位山西记者说,“封口费”见怪不怪”。他们私底下“羡慕”假记者。

  山西某晚报一个记者因考核时处于末位被淘汰,去某某导报干了3个多月,便买了一辆标致307汽车。而在该晚报干了10来年的记者都买不起车。山西某日报一位搞舆论监督的资深记者退休后感言,假如来生从事新闻职业,再也不搞舆论监督,得不偿失。自己退休后除了几柜子的资料外,还深怕遭遇他人报复,而那些神通广大的“记者”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据当地媒体有关人士分析,一些主流媒体的真记者,管的部门太多,大家工作战战兢兢,深怕踩“红线”、触“地雷”,基本放弃了社会舆论监督的使命。例如山西某晚报不让记者接触资源性企业的负面报道,除非经过编委会的同意。

  “真猫”都不抓老鼠了,“假猫”就填补了这个社会角色。何况随着资源走俏,巨大的利润空间让“黑口子”在产煤区屡炸不绝。这为假记者牟取不法利益提供了市场。

  假记者群体由个别媒体最初的广告、发行、通联人员扩散到无业游民。“他们有的人一年不写稿,不拉广告,就要媒体一张工作证。”一位知情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现在假记者都鸟枪换炮了,以前没有发稿平台,他们无非是向安监部门举报,与真记者出行,提供吃住行,“狐假虎威”或者网上发发帖子。

  现在,这个群体发展到自建网站,煤矿不给钱就往网上贴。与一些知名网络媒体关系深厚的假记者则拿着矿主的钱帮其删除与封锁论坛的负面报道,建立QQ群分享经验与战绩。

  “假记者经常联系我们,希望去壮大声势,但不希望发稿”。山西某报记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大家心知肚明,我们不能捅穿这层‘窗户纸’,惟有洁身自好。同时单位有明文规定,严禁记者组团采访,逮住一个开除一个。一般人不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丢掉‘饭碗’”。

  令这名记者不解的是,有些假记者在媒体混几年后都能名正言顺地拿到“署证”(新闻出版总署记者证),而新闻单位一些刚大学毕业入职不到一年的真记者却拿不到记者证。还有人假冒某媒体记者,证件上的名字、编号是真,但照片是假,若是打电话去某单位查询,还确有其人,确实让人难以辨识。

  (本报太原10月26日电 记者 李剑平 张国)
中央有关部门赴山西着手调查“封口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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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7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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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下午,记者就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发放“封口费”一事,电话采访了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处处长戎晓峰、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马爱民。戎晓峰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山西省有关部门已就此展开调查,并将在27日召开会议深入部署调查与整改工作。

  马爱民主任则透露,中央有关部门调查组已经抵达山西调查“封口费”之事。(记者李剑平 张国)
真的只死了一个人????

死一个人的矿难并不算是什么特重大的事故。没必要花这么多的封口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