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们建议特赦杨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1:19:49
http://www.voanews.com/chinese/w2008-10-21-voa48.cfm
中国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杨佳死刑的终审裁定。一些中国学者、记者、律师和中国公民发出建议书,呼吁中央政府干预,特赦杨佳。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经济学家茅于轼、法学家于浩成、作家戴晴、学者张祖桦、夏业良、律师李苏滨、江天勇、记者王卫星、马萧,以及包括教师、学生、农民、工程师、设计师、摄影师在内的各界人士共44人,星期一签署了一份“关于特别赦免杨佳先生的公民建议书”。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0月20日驳回杨佳提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这是杨佳案的终审判决。上海法院认定,北京人杨佳,今年7月1日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大楼内,杀死六名民警,伤四人。9月1日上海第二中院一审判处杨佳死刑,杨佳不服提出上诉。

杨佳袭警案二审律师翟建虽然没在建议书上签名,但他对美国之音表示,他也赞同特赦杨佳,因为这符合他一贯主张的中国要走上废除死刑的道路。同时他认为,杨佳案客观上具有特殊性。

他说:“以前我们更多地强调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我觉得杨佳案也许有民愤的问题,如果说,杀了6个警察,这6个警察都是无辜的,如果不执行死刑,对整个警察队伍来说,他们的感受是什么。但是回过头来说,我们客观地看到,如果这个案子执行杨佳死刑的话,可能还有引起一定的民怨。”

翟建律师说,终身监禁实际上并不见得比死刑惩罚来得要轻。翟建说,在他跟杨佳见面时,杨佳曾明确表示不愿坐牢。翟建说,死刑可以把杀人犯个体消灭,一了百了。但是,如果不杀他,他才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机会忏悔。

*艾未未第一个签名*

建议书签名人第一位是中国著名艺术家艾未未。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他们之所以向中国政府提出特赦杨佳,首先是因为特赦可以显示一个社会能够理性、人性地看待死刑。此外,艾未未认为上海司法当局在处理杨佳案的过程中严重违反司法程序。他说,这使得杨佳案不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而上升到关系到中国每一个人的极具影响力的社会事件。

他说:“司法程序关系到中国的法制建设,关系到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后司法环境和社会稳定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没有一个很好的司法程序,改革成果将不复存在。”

这份建议书对遇难的6名上海警察表示哀悼,同时也对中国法治和文明进步、对杨佳在案发后受到的极为不公正的司法待遇也表示深切关注。建议书签名人之一是北京宪政学者张祖桦。他对美国之音讲述了建议书提出的五点特赦杨佳的理由。

他说:“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这是第一。第二个意义是法律制度关于对死刑犯的特别赦免。建议书上也提到,过去中国实行过7次特赦,但是都是对所谓的战犯,没有给予普通公民。所以最年来不断有学者提出应该有特赦制度,特别是对死刑。既然一时不能废除死刑,就应该对死刑犯,特别是对这些有很大争议,而社会上普遍关注,会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的这些被判的死刑犯应该实行特赦。”

*改变警察国家形象*

张祖桦说,特赦杨佳的理由还有,国内外普遍存在对杨佳案审判程序存在明显不公的质疑;中国历史上长期有“留养承嗣”的制度,有在重大节日对死刑犯实行特赦的人道文明传统。他说,杨佳是独生子,两代父祖辈要靠杨佳养老送终。最后一点理由是,中国需要改变“警察国家”的国家形象。

张祖桦说,贵州省委书记也承认,翁安事件很大程度上是警方滥用警力引发的。最近哈尔滨发生了6名警察打死一名青年的事件,凸显了警察与民众的紧张关系。

杨佳的二审律师翟建说,杨佳二审的死刑判决是立即执行,现在在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杨佳死刑的的核准。他说,按照他的办案检验,一旦核准通知书下达到地方法院,死刑一般在一周之内执行。



关键词:张祖桦,贵州省,翁安事件,哈尔滨http://www.voanews.com/chinese/w2008-10-21-voa48.cfm
中国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杨佳死刑的终审裁定。一些中国学者、记者、律师和中国公民发出建议书,呼吁中央政府干预,特赦杨佳。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经济学家茅于轼、法学家于浩成、作家戴晴、学者张祖桦、夏业良、律师李苏滨、江天勇、记者王卫星、马萧,以及包括教师、学生、农民、工程师、设计师、摄影师在内的各界人士共44人,星期一签署了一份“关于特别赦免杨佳先生的公民建议书”。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0月20日驳回杨佳提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这是杨佳案的终审判决。上海法院认定,北京人杨佳,今年7月1日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大楼内,杀死六名民警,伤四人。9月1日上海第二中院一审判处杨佳死刑,杨佳不服提出上诉。

杨佳袭警案二审律师翟建虽然没在建议书上签名,但他对美国之音表示,他也赞同特赦杨佳,因为这符合他一贯主张的中国要走上废除死刑的道路。同时他认为,杨佳案客观上具有特殊性。

他说:“以前我们更多地强调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我觉得杨佳案也许有民愤的问题,如果说,杀了6个警察,这6个警察都是无辜的,如果不执行死刑,对整个警察队伍来说,他们的感受是什么。但是回过头来说,我们客观地看到,如果这个案子执行杨佳死刑的话,可能还有引起一定的民怨。”

翟建律师说,终身监禁实际上并不见得比死刑惩罚来得要轻。翟建说,在他跟杨佳见面时,杨佳曾明确表示不愿坐牢。翟建说,死刑可以把杀人犯个体消灭,一了百了。但是,如果不杀他,他才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机会忏悔。

*艾未未第一个签名*

建议书签名人第一位是中国著名艺术家艾未未。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他们之所以向中国政府提出特赦杨佳,首先是因为特赦可以显示一个社会能够理性、人性地看待死刑。此外,艾未未认为上海司法当局在处理杨佳案的过程中严重违反司法程序。他说,这使得杨佳案不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而上升到关系到中国每一个人的极具影响力的社会事件。

他说:“司法程序关系到中国的法制建设,关系到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后司法环境和社会稳定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没有一个很好的司法程序,改革成果将不复存在。”

这份建议书对遇难的6名上海警察表示哀悼,同时也对中国法治和文明进步、对杨佳在案发后受到的极为不公正的司法待遇也表示深切关注。建议书签名人之一是北京宪政学者张祖桦。他对美国之音讲述了建议书提出的五点特赦杨佳的理由。

他说:“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这是第一。第二个意义是法律制度关于对死刑犯的特别赦免。建议书上也提到,过去中国实行过7次特赦,但是都是对所谓的战犯,没有给予普通公民。所以最年来不断有学者提出应该有特赦制度,特别是对死刑。既然一时不能废除死刑,就应该对死刑犯,特别是对这些有很大争议,而社会上普遍关注,会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的这些被判的死刑犯应该实行特赦。”

*改变警察国家形象*

张祖桦说,特赦杨佳的理由还有,国内外普遍存在对杨佳案审判程序存在明显不公的质疑;中国历史上长期有“留养承嗣”的制度,有在重大节日对死刑犯实行特赦的人道文明传统。他说,杨佳是独生子,两代父祖辈要靠杨佳养老送终。最后一点理由是,中国需要改变“警察国家”的国家形象。

张祖桦说,贵州省委书记也承认,翁安事件很大程度上是警方滥用警力引发的。最近哈尔滨发生了6名警察打死一名青年的事件,凸显了警察与民众的紧张关系。

杨佳的二审律师翟建说,杨佳二审的死刑判决是立即执行,现在在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杨佳死刑的的核准。他说,按照他的办案检验,一旦核准通知书下达到地方法院,死刑一般在一周之内执行。



关键词:张祖桦,贵州省,翁安事件,哈尔滨
这些学者有亲属尤其是直系亲属被剁了,我个人同意对那个凶手特赦。
  废除死刑?这些主张废除死刑的都是什么人啊?
yj们整天满嘴民煮自由开化,干的事却竟是封建残余的勾当。
有病!!!!!!
我艹jy他姥姥[:a13:]
艾未未?JY?原来如此:D
JY不是一直要法制的吗?请问哪个法制国家会特赦杨佳?
这些人啊,真不知一天到晚的都在想些什么
建议“义士们”把这些哗众取宠的“专家”宰了,然后我们在讨论特赦的问题。
所以JY们根本就不成器!脱离了基本国情!
作为被告律师,居然找《美国之音》施压!法律都学到脚上去了!:L ;funk
]]
很期待,这些JY的全族被人屠灭后,还能如此对待[:a11:]
他说:“以前我们更多地强调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我觉得杨佳案也许有民愤的问题,如果说,杀了6个警察,这6个警察都是无辜的,如果不执行死刑,对整个警察队伍来说,他们的感受是什么。但是回过头来说,我们客观地看到,如果这个案子执行杨佳死刑的话,可能还有引起一定的民怨。”

这个律师学过语文么,为什么我怎么也读不通?
建议这些JY一命换杨佳一命 ,   看看他们谁还来:D
JY应该并不是真的要求特赦杨佳,而是借此机会抨击社会制度,他们认为我们还生活在封建王朝,所以需要特赦。

反党反社会主义阿。
原帖由 glock18yy 于 2008-10-22 09:11 发表
JY应该并不是真的要求特赦杨佳,而是借此机会抨击社会制度,他们认为我们还生活在封建王朝,所以需要特赦。

反党反社会主义阿。



这些人还不是中共30年来不断否定自己过去的思想大潮下培养出来的。整天挖自己的墙角,自作孽不可活。;P
切,杀了警察还想活.

我们这警察办其他案子我不知道,有次被一个流窜犯杀了个警察,那是全局总动员满中国的追啊,经费花了无算.
把JY们和杨佳在一块关几年。
警察太霸道  杀几个灭一下他们的气焰也好   

杨佳的母亲暂时下落不明   这是很蹊跷
原帖由 dzhiqiong 于 2008-10-22 09:19 发表
把JY们和杨佳在一块关几年。


高:victory:
JY们要特赦杨佳主要是因为杨佳杀的是警察,而在他们眼里只要是警察就一定是有问题的,所以被杨佳杀死纯属活该。但我敢用脑袋打赌,如果这帮JY中有亲人是这6个警察中的一个,那他们肯定又是一种态度。

这帮JY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哪里是为杨佳哦,他们分明是想通过这个杨佳来变相否定TG嘛。
这种做秀还是算了吧
太对了!关键是,只要死的是TG警察,只要死的是GCD,他们就高兴~!
原帖由 新马甲00000000 于 2008-10-22 09:20 发表
警察太霸道  杀几个灭一下他们的气焰也好   

杨佳的母亲暂时下落不明   这是很蹊跷

不管警察霸不霸道,这6个文职警察是无辜的,难道你坐公交受了某个售票员的气就要杀其他售票员出气?
原帖由 新侨联委员 于 2008-10-22 08:41 发表
  废除死刑?这些主张废除死刑的都是什么人啊?


“经济学家”茅于轼、记者戴晴之类的,都是不折不扣的“JY”啊。
原帖由 红袖添香夜读书 于 2008-10-22 09:16 发表
切,杀了警察还想活.

我们这警察办其他案子我不知道,有次被一个流窜犯杀了个警察,那是全局总动员满中国的追啊,经费花了无算.


杀害警察当然很严重,警察代表的是国家的执法力量。
最大的问题是,这些人里头居然有法学家和律师。

作为法律工作者,他们这个时候就不讲法律了?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公平。

特赦一个杀害了6名警察的严重刑事犯,这对无辜死者和他们的家属公平吗?这对其他遭到法律制裁的罪犯公平吗?

怎么一个杨佳案,有良心的学者们就跳了出来?
]]
jy这两个字现在可以拿来骂人了!!;P ;P
上海的大律师啊,听得我这个晚辈都汗颜。竟然找洋人的媒体去试图施压,真是混得忘记做刑事律师的谨慎
...;P 你才是JY,你兄弟姐妹是JY,你全家都TMD是JY...;P
原帖由 无畏为之 于 2008-10-22 10:05 发表
上海的大律师啊,听得我这个晚辈都汗颜。竟然找洋人的媒体去试图施压,真是混得忘记做刑事律师的谨慎


这个大律师估计可以去领诺贝尔和平奖了!
原帖由 元始天魔 于 2008-10-22 10:08 发表


这个大律师估计可以去领诺贝尔和平奖了!



然后当西媒的座上宾
原帖由 新马甲00000000 于 2008-10-22 09:54 发表


法律只是博弈的工具    你还真以为他只是伸张正义啊   法律也能为虎作伥  你地明白???  :D :D :D :D

法律是游戏规则。规则都改来改去,游戏还怎么玩?
蠢的可以。就这样还天天民主,法治不理嘴呢,真是可笑。
;P ;P ;P ;P ;P ;P ;P ;P ;P ;P ;P
原帖由 新马甲00000000 于 2008-10-22 09:54 发表


法律只是博弈的工具    你还真以为他只是伸张正义啊   法律也能为虎作伥  你地明白???  :D :D :D :D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亲戚当警察,我表哥就是警察,四天一值班(奥运期间三天一值),天天要开车巡逻,没有节假日,邻里纠纷要调节,如果追捕逃犯刑警人手不够,也要参与围堵,一个月拿千把块钱的微薄收入,你以为很舒服?警察说到底只是个职业,这个职业和现在的社会一样,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有鼻子冲天的,也有拼死拼活的,难道别的人犯的错要另外的人背?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是同一个职业?


说糙点的,中国还有老话,冤有头,债有主,如果杨佳真被欺负了,有本事就砍了当初那些欺负他的警察去,拿6个文职出气算什么"义士"
说句不好听的,这些个所谓的专家精英啥都不是。

法律的功效是什么?就是震慑,通过量刑审判,起到惩罚罪犯分子以及敲山震虎的作用。如果绕开了法律的这个根本作用,而大谈人权、特赦之类的,则社会乱矣。
原帖由 但愿海波平 于 2008-10-22 08:37 发表
这些学者有亲属尤其是直系亲属被剁了,我个人同意对那个凶手特赦。

个人支持你的意见:D
原帖由 新马甲00000000 于 2008-10-22 09:54 发表


法律只是博弈的工具    你还真以为他只是伸张正义啊   法律也能为虎作伥  你地明白???  :D :D :D :D


;P 行啊,我找人把你爸捅了,你千万别报警啊,你也别叫我民事赔偿啊,反正你老也看透了“法律只是博弈的工具,法律也能为虎作伥”、法律也不能“伸张正义”,你何必还那么自找麻烦呢,是吧?我把你爸给捅了你只需要哭一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