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700万元被判死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14:46
京华时报10月19日报道 昨天,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接受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志华单独或与情妇王建瑞共同受贿近7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华死刑,缓期2年执行。法院宣判后,刘志华未明确是否上诉。

据介绍,昨天的宣判于上午8点30分左右开始,约半个小时结束。此前的10月14日,刘志华在衡水中院出庭受审。

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6年间,刘志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资产置换、土地开发、职务晋升、银行借贷等方面的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情妇王建瑞(另案处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59万元。

据刘志华的辩护律师莫少平介绍,法院认定的这些内容与检方指控的内容完全一致,辩护律师所提出的辩护意见基本上未被采纳。莫少平律师说,刘志华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称要和辩护律师商量再做决定。昨晚9点30分,记者截稿前,莫律师告诉记者,辩护律师及刘志华的家属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京华时报10月19日报道 昨天,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接受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刘志华单独或与情妇王建瑞共同受贿近70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刘志华死刑,缓期2年执行。法院宣判后,刘志华未明确是否上诉。

据介绍,昨天的宣判于上午8点30分左右开始,约半个小时结束。此前的10月14日,刘志华在衡水中院出庭受审。

法院查明,1999年至2006年间,刘志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中关村科技园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资产置换、土地开发、职务晋升、银行借贷等方面的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情妇王建瑞(另案处理),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北京中融物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6.59万元。

据刘志华的辩护律师莫少平介绍,法院认定的这些内容与检方指控的内容完全一致,辩护律师所提出的辩护意见基本上未被采纳。莫少平律师说,刘志华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称要和辩护律师商量再做决定。昨晚9点30分,记者截稿前,莫律师告诉记者,辩护律师及刘志华的家属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恩,这个官真够倒霉的。。。
不知道死缓能死不?不能死还叫死缓干什么?不如判他800年;P
是够倒霉的,八百万也就是镇级水平。
我觉得应该取消死缓这种方式,太虚伪了。
死缓就不会挂.不过感觉是得罪人了.海南前段时间不是贪了2个亿都没死刑
死缓也不错,不过最后后面再加条,终身不得假释,不得减刑
2亿多才弄个死缓,今个700万也弄个死缓,这法到底有没有标准!要是把这二东西关一起!小刘同志怕是在监狱里也得气死!
丢人呀,这丁点钱也就是村镇级水平,说出去都给人笑话!
延续了TG“不处死政治斗争失败者”的优良传统……
老妖讲讲内幕啊
看来走错道,跟错人了
反正两年后改无期,接着改15年了啦,要是后台有人关照关照,3-5年就保外就医了
才700万,不够档次啊!我们这欠发达的市公安局长都贪了3000万.
听说摩根财团使了美人计,一举将刘大人拿下~~~几百万而已啊,不值得。。。。不过他也太不矜持了,这样也能上当;P ;P
继续俯卧撑
原帖由 e8098 于 2008-10-19 07:12 发表
恩,这个官真够倒霉的。。。
不知道死缓能死不?不能死还叫死缓干什么?不如判他800年;P

除非他自己想死,在缓期期间再故意犯罪,否则死不了!
死缓是中国的一项司法传统,也是最有特色的,应该说还是有一定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