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台湾居民被控共谋向伊朗出口军事设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6:37:39
两名台湾居民被控共谋向伊朗出口军事设备

据美国司法部3月4日发布的新闻稿,两名台湾居民被控共谋违反《武器出口管制法》和1995年对伊朗禁运技术和货物的规定,购买试图向伊朗非法输出的美国军事技术。如果被控罪名成立,他们可被判5年徒刑并罚款25万美元。

以下是司法部3月4日新闻稿全文.
(全文开始)

美国司法部
马里兰地区北区
联邦检察官

2003年3月4日
即刻发表

进一步详情接洽人:维基·E·莱杜考萨(Vickie E. Leducausa)
(410) 209-4885

两人被控共谋向伊朗出口军事设备

马里兰巴尔的摩──马里兰地区联邦检察官托马斯·M·迪比亚基奥、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巴尔的摩办事处特工主管艾伦·J·杜迪、国防刑事调查局(DCIS)大西洋沿岸中部地区办事处特工主管约瑟夫·麦克米伦今天宣布,对两人提出共谋违反《武器出口管制法》和伊朗禁运措施的指控。

2002年2月13日,巴尔的摩一联邦大陪审团确定对28岁的归化美国公民、台湾居民张恩维,(音译,En-Wei Eric Chang)和39岁的台湾居民大卫·朱(音译,David Chu),又名朱龙祥(音译)的起诉。张、朱二人被控共谋从美国经台湾等地向伊朗出口《美国军火清单》所列物资。

联邦执法人员于2003年2月22日在美国属地关岛逮捕了朱龙祥。朱龙祥在关岛地区联邦法院出庭,并将被转往马里兰地区联邦法院接受起诉。另一名被告张恩维仍然在逃台湾。《武器出口管制法》禁止在未获美国国务院签发的相关特许证的情况下出口《美国军火清单》上的物资。有关对伊朗实行禁运的规定禁止从美国直接或通过中介国向伊朗出口任何种类的物资、技术和服务。

联邦执法人员是在从国防安全局(DSS)得知张恩维于2002年1月同马里兰一家公司接洽、以购买和向伊朗出口伊朗德黑兰的卫星空间图像后展开调查的。调查利用马里兰的一家美国海关伪装企业进行。

据起诉书说,两名被告被控企图购买并向伊朗出口的列在《美国军火清单》上的物资包括:早期预警雷达设备、德黑兰卫星图像、最先进的夜视设备和其他军用技术。起诉书进一步指控说,张、朱二人还就购买逆转腔螺旋天线一事同美国海关秘密特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联系达数月之久。起诉书说,2002年7月31日,朱龙祥向秘密特工电汇6400美元作为购买一批逆转腔螺旋天线的预付款。2003年1月13日,朱龙祥又向秘密特工电汇了其余6400美元,完成对天线的全部付款。

据制造商说,逆转螺旋天线通常被安装在军用飞机上,可向飞行员提供早期预警,告知他们已被敌方雷达装置发现或被敌人的火力瞄准。这种天线系统还可帮助军用飞机驾驶员找到敌方雷达设施的位置,精确确定敌人无线电通讯的位置以对其进行干扰或攻击。

起诉书说,被告同意在关岛与秘密特工会面以提取天线。美国海关特工人员在关岛警方的协助下,在朱龙祥携带天线企图在关岛国际机场登机飞往台湾时将其逮捕。如果被控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5年徒刑和/或被罚款25万美元。

起诉不意味定罪。除非或者直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证明有罪,被起诉者被视为无罪。这项起诉是经过美国海关(在2003年3月1日的国土安全机构调整后,现改称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和国防刑事调查局的特工人员长达一年的调查后提出的。此案由助理联邦检察官詹姆斯·沃里克提起公诉。

(全文完)


  

  

[em08][em09][em08][em09]两名台湾居民被控共谋向伊朗出口军事设备

据美国司法部3月4日发布的新闻稿,两名台湾居民被控共谋违反《武器出口管制法》和1995年对伊朗禁运技术和货物的规定,购买试图向伊朗非法输出的美国军事技术。如果被控罪名成立,他们可被判5年徒刑并罚款25万美元。

以下是司法部3月4日新闻稿全文.
(全文开始)

美国司法部
马里兰地区北区
联邦检察官

2003年3月4日
即刻发表

进一步详情接洽人:维基·E·莱杜考萨(Vickie E. Leducausa)
(410) 209-4885

两人被控共谋向伊朗出口军事设备

马里兰巴尔的摩──马里兰地区联邦检察官托马斯·M·迪比亚基奥、移民和海关执法局(ICE)巴尔的摩办事处特工主管艾伦·J·杜迪、国防刑事调查局(DCIS)大西洋沿岸中部地区办事处特工主管约瑟夫·麦克米伦今天宣布,对两人提出共谋违反《武器出口管制法》和伊朗禁运措施的指控。

2002年2月13日,巴尔的摩一联邦大陪审团确定对28岁的归化美国公民、台湾居民张恩维,(音译,En-Wei Eric Chang)和39岁的台湾居民大卫·朱(音译,David Chu),又名朱龙祥(音译)的起诉。张、朱二人被控共谋从美国经台湾等地向伊朗出口《美国军火清单》所列物资。

联邦执法人员于2003年2月22日在美国属地关岛逮捕了朱龙祥。朱龙祥在关岛地区联邦法院出庭,并将被转往马里兰地区联邦法院接受起诉。另一名被告张恩维仍然在逃台湾。《武器出口管制法》禁止在未获美国国务院签发的相关特许证的情况下出口《美国军火清单》上的物资。有关对伊朗实行禁运的规定禁止从美国直接或通过中介国向伊朗出口任何种类的物资、技术和服务。

联邦执法人员是在从国防安全局(DSS)得知张恩维于2002年1月同马里兰一家公司接洽、以购买和向伊朗出口伊朗德黑兰的卫星空间图像后展开调查的。调查利用马里兰的一家美国海关伪装企业进行。

据起诉书说,两名被告被控企图购买并向伊朗出口的列在《美国军火清单》上的物资包括:早期预警雷达设备、德黑兰卫星图像、最先进的夜视设备和其他军用技术。起诉书进一步指控说,张、朱二人还就购买逆转腔螺旋天线一事同美国海关秘密特工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联系达数月之久。起诉书说,2002年7月31日,朱龙祥向秘密特工电汇6400美元作为购买一批逆转腔螺旋天线的预付款。2003年1月13日,朱龙祥又向秘密特工电汇了其余6400美元,完成对天线的全部付款。

据制造商说,逆转螺旋天线通常被安装在军用飞机上,可向飞行员提供早期预警,告知他们已被敌方雷达装置发现或被敌人的火力瞄准。这种天线系统还可帮助军用飞机驾驶员找到敌方雷达设施的位置,精确确定敌人无线电通讯的位置以对其进行干扰或攻击。

起诉书说,被告同意在关岛与秘密特工会面以提取天线。美国海关特工人员在关岛警方的协助下,在朱龙祥携带天线企图在关岛国际机场登机飞往台湾时将其逮捕。如果被控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5年徒刑和/或被罚款25万美元。

起诉不意味定罪。除非或者直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证明有罪,被起诉者被视为无罪。这项起诉是经过美国海关(在2003年3月1日的国土安全机构调整后,现改称移民和海关执法局)和国防刑事调查局的特工人员长达一年的调查后提出的。此案由助理联邦检察官詹姆斯·沃里克提起公诉。

(全文完)


  

  

[em08][em09][em08][em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