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宝马撞人拖行5公里 的哥围追逼停(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2:22:30
在北京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处,地面上留有长长的血迹 记者 张玉杰/摄

一名女子被警方带走调查

警方勘查肇事的宝马车
昨天(9月7日)凌晨1点左右,从马家营出来,的哥桂师傅收到了朋友的电话称:北站隧道口有一辆宝马车撞倒了一个人,请小心行驶!路过北站隧道口时,桂师傅小心看了看周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桂师傅慢悠悠地开着车行驶在北京路上。
车行至邮电大楼门口时,一辆白色的宝马车从桂师傅的出租车后急速超车驶过,他打开远观灯时心里一阵发凉——“前面的车底下好像有东西,不会就是……”一个念头从桂师傅的脑海中闪过,他开着远观灯继续跟随其后仔细观察,来到市公安局门口。



“有一双脚从车底下露出来,我看准了的确是一双脚,就立刻打电话报警”。之后宝马车行至后新街时车底抛出一个人,然而车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桂师傅立即和其他的哥、私家车司机进行围追堵截,最终将宝马车逼停。

异常:宝马车底抛出一人

堵截:众司机逼停肇事者

从发现宝马车底下有人的那一刻起,桂师傅就决定跟上这辆车,把事情搞个明白。

宝马车来到北京路向塘子巷右转,驶往巡津街,再驶进后新街,桂师傅一路紧追不舍。宝马车行至后新街中段时,挂在车底的人突然被抛出来,而宝马车并没有停下。窄窄的后新街上,宝马车的异常情况引起了周围车辆的注意。

驾驶着私家车行驶在宝马车前方的陈先生也试图拦截,“看见车底抛出一个人来,我和后面跟来的出租车司机都朝着宝马车大声喊道:‘你的车撞到人了!’”听闻叫声,宝马车终于减速慢行,陈先生和桂师傅都以为宝马车要停下来了,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宝马车突然加速行驶,往书林街方向开去。

陈先生随后也加入了追踪队伍。宝马车行至后新街和书林街交叉路口时,突然一个左转,来不及反应的陈先生右转驶去,桂师傅驾着出租车从后面继续跟上。宝马车在书林街行驶没多远,再一次右转,开到了敬德巷。眼见情形不对,另一位的哥刘师傅也加入了追踪队伍。

宝马车继续往前开,来到敬德巷和东寺街交叉口,宝马车又一个左转,桂师傅见机立刻超上前,逼停宝马车,刘师傅则把车堵截在宝马车后。

凌晨1点半左右,这辆“左冲右突”的宝马车才停下了步伐。“车上下来的是一个女的,穿着裙子,披肩卷发,三四十岁的样子,她也没对我们说什么。”刘师傅描述着当时的场景。

悲惨:拖行距离约5公里

惊心:大片血迹一路延伸

昨天凌晨1点50分左右,记者赶到后新街。后新街中段大约50米的距离已经被封锁,两辆警车横停着。在两辆警车中间,遇难者的遗体仰躺着横在路中央,他的脑门部位一片血红,头部旁边地上有大摊血迹,上半身大部分裸露着,下半身外裤已被撕裂。据估算,之前他被拖行了约5公里。“遇难者是一名男性。”现场一片区巡逻员说。

凌晨2点10分左右,在不远处的东寺街,也有警车对这一路段实行封锁。停在敬德巷和东寺街交叉口的一辆警车后座中央,端坐着一名体形稍胖的中年妇女,身旁两侧坐有警察。不久后,警车载着这名中年妇女离开。刘师傅查看了本报摄影记者所拍照片后,确认该妇女即是从宝马车上下来的人。在东寺街上,这辆车牌号为云ADZ181白色的宝马车车头朝向环城南路方向,斜着停放在路中间。

昨天凌晨3点左右,虽离事发已过了两个多小时,在北站隧道北京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地上大片的血迹依然明显可见:血迹从北站隧道交叉口处开始明晰,一直延伸到北京路南向,血迹在红绿灯旁的公交车站台旁变成粗条,然后逐渐变细。

撞击时当场身亡?拖行过程中死亡?

交警部门介入调查

记者随后了解到,西山公安分局金碧派出所经过初步审查后,已于昨日凌晨将此案移交给肇事地点所属的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事故中队重案组进一步查办。

据相关部门答复:昨日凌晨1点左右,北京路与环城路交叉口附近确实发生了一起轿车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能确定的是,肇事车就是牌号为“云ADZ181”的宝马轿车。

经查,该车车主是一名47岁的女子,姓浦,昆明市盘龙区人。虽然肇事者和车主均为女性,且年龄相差无几,但她们是否为同一人,暂时还无从证实。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宝马轿车在事故中好像一共撞到了2名行人,但目前不仅对伤者的信息一无所知,死者身份也暂时无从知晓。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随后的法医鉴定结果,此案将可能出现两种结论:如果死者是在被车撞击时就当场身亡,那肇事者涉嫌的是交通肇事逃逸。但如果死者是随后在被车拖行的过程中死亡,肇事者将涉嫌的罪名就是故意伤害致死。 (作者:李鸿睿 马峻 都市时报)
在北京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处,地面上留有长长的血迹 记者 张玉杰/摄
一名女子被警方带走调查
警方勘查肇事的宝马车 昨天(9月7日)凌晨1点左右,从马家营出来,的哥桂师傅收到了朋友的电话称:北站隧道口有一辆宝马车撞倒了一个人,请小心行驶!路过北站隧道口时,桂师傅小心看了看周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桂师傅慢悠悠地开着车行驶在北京路上。
车行至邮电大楼门口时,一辆白色的宝马车从桂师傅的出租车后急速超车驶过,他打开远观灯时心里一阵发凉——“前面的车底下好像有东西,不会就是……”一个念头从桂师傅的脑海中闪过,他开着远观灯继续跟随其后仔细观察,来到市公安局门口。



“有一双脚从车底下露出来,我看准了的确是一双脚,就立刻打电话报警”。之后宝马车行至后新街时车底抛出一个人,然而车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桂师傅立即和其他的哥、私家车司机进行围追堵截,最终将宝马车逼停。

异常:宝马车底抛出一人

堵截:众司机逼停肇事者

从发现宝马车底下有人的那一刻起,桂师傅就决定跟上这辆车,把事情搞个明白。

宝马车来到北京路向塘子巷右转,驶往巡津街,再驶进后新街,桂师傅一路紧追不舍。宝马车行至后新街中段时,挂在车底的人突然被抛出来,而宝马车并没有停下。窄窄的后新街上,宝马车的异常情况引起了周围车辆的注意。

驾驶着私家车行驶在宝马车前方的陈先生也试图拦截,“看见车底抛出一个人来,我和后面跟来的出租车司机都朝着宝马车大声喊道:‘你的车撞到人了!’”听闻叫声,宝马车终于减速慢行,陈先生和桂师傅都以为宝马车要停下来了,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宝马车突然加速行驶,往书林街方向开去。

陈先生随后也加入了追踪队伍。宝马车行至后新街和书林街交叉路口时,突然一个左转,来不及反应的陈先生右转驶去,桂师傅驾着出租车从后面继续跟上。宝马车在书林街行驶没多远,再一次右转,开到了敬德巷。眼见情形不对,另一位的哥刘师傅也加入了追踪队伍。

宝马车继续往前开,来到敬德巷和东寺街交叉口,宝马车又一个左转,桂师傅见机立刻超上前,逼停宝马车,刘师傅则把车堵截在宝马车后。

凌晨1点半左右,这辆“左冲右突”的宝马车才停下了步伐。“车上下来的是一个女的,穿着裙子,披肩卷发,三四十岁的样子,她也没对我们说什么。”刘师傅描述着当时的场景。

悲惨:拖行距离约5公里

惊心:大片血迹一路延伸

昨天凌晨1点50分左右,记者赶到后新街。后新街中段大约50米的距离已经被封锁,两辆警车横停着。在两辆警车中间,遇难者的遗体仰躺着横在路中央,他的脑门部位一片血红,头部旁边地上有大摊血迹,上半身大部分裸露着,下半身外裤已被撕裂。据估算,之前他被拖行了约5公里。“遇难者是一名男性。”现场一片区巡逻员说。

凌晨2点10分左右,在不远处的东寺街,也有警车对这一路段实行封锁。停在敬德巷和东寺街交叉口的一辆警车后座中央,端坐着一名体形稍胖的中年妇女,身旁两侧坐有警察。不久后,警车载着这名中年妇女离开。刘师傅查看了本报摄影记者所拍照片后,确认该妇女即是从宝马车上下来的人。在东寺街上,这辆车牌号为云ADZ181白色的宝马车车头朝向环城南路方向,斜着停放在路中间。

昨天凌晨3点左右,虽离事发已过了两个多小时,在北站隧道北京路与环城北路交叉口,地上大片的血迹依然明显可见:血迹从北站隧道交叉口处开始明晰,一直延伸到北京路南向,血迹在红绿灯旁的公交车站台旁变成粗条,然后逐渐变细。

撞击时当场身亡?拖行过程中死亡?

交警部门介入调查

记者随后了解到,西山公安分局金碧派出所经过初步审查后,已于昨日凌晨将此案移交给肇事地点所属的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事故中队重案组进一步查办。

据相关部门答复:昨日凌晨1点左右,北京路与环城路交叉口附近确实发生了一起轿车撞倒行人的交通事故,能确定的是,肇事车就是牌号为“云ADZ181”的宝马轿车。

经查,该车车主是一名47岁的女子,姓浦,昆明市盘龙区人。虽然肇事者和车主均为女性,且年龄相差无几,但她们是否为同一人,暂时还无从证实。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宝马轿车在事故中好像一共撞到了2名行人,但目前不仅对伤者的信息一无所知,死者身份也暂时无从知晓。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随后的法医鉴定结果,此案将可能出现两种结论:如果死者是在被车撞击时就当场身亡,那肇事者涉嫌的是交通肇事逃逸。但如果死者是随后在被车拖行的过程中死亡,肇事者将涉嫌的罪名就是故意伤害致死。 (作者:李鸿睿 马峻 都市时报)
然后 来个 判3缓4
宝马的名声是被消费者搞臭的~
白色宝马?还带8?女司机?---------著名的杀人不偿命啊

还是我们昆明的?
几年前长春有一个了林肯车拖人的案子,和这个很象,当时那个司机判死刑了
]]
不能放过这头猪
这不是著名的二奶车的嘛
她那岁数好象是二奶她二姨。
又是宝马
:L :L
宝马的广告:(
宝马车的消费者还包括德国的蓝领、低受教育者、巴伐利亚人和土耳其人
那洋快餐的消费者呢?
名誉伤害险了。:L
故意杀人罪,不过通过收买和妥协最后也就改判个四年,然后再花钱托人就可以办出来了。这就是现在的一些实际情况。
想不到昆明个的哥这么仗义!
这种人该死刑
我是来顶昆明的哥的! 好样的!!![:a15:]
宝马在哪名声都不好啊...
马六,宝马的名声啊;P ;P

期待下一个是悍马
原帖由 yan796113 于 2008-9-8 21:00 发表
然后 来个 判3缓4

你想说什么?:@
原帖由 东方亮 于 2008-9-9 09:09 发表
故意杀人罪,不过通过收买和妥协最后也就改判个四年,然后再花钱托人就可以办出来了。这就是现在的一些实际情况。

你可以去杀个人,然后再塞钱试下
据说是个醉汉躺在马路上,宝马车没看见压过去,也不知道底下有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个交通肇事罪,不是故意杀人罪了
原帖由 红色信念 于 2008-9-9 20:06 发表
据说是个醉汉躺在马路上,宝马车没看见压过去,也不知道底下有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是个交通肇事罪,不是故意杀人罪了


这个说法不太现实,从人身上压过去是不可能感觉不到的。如果当时压过去没死,而在他逃跑的过程中拖死的,那肯定还是杀人罪
这个确实不好说
XM这里,有发生一起车祸
死者是我同学的朋友
车主酒后驾车
但是
那朋友是外地人
而车主是本地人,财政的一sb
之后判的很轻
这个最后鉴定,也就是JC的嘴巴上下一张
看到,今天对这个事件的警方结果
再来看我昨天的回复
真是tmd有意思
杀手最爱之车.二奶必备之车.以后看到这车躲远点.有多远躲多远.保不定车上就是个杀手.还刚好有心情出来杀个人玩.: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