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名城管带人当街将摊贩殴打致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7:04:06
]]
建议参照袁宝璟雇凶杀人案
肯定又是临时工干的。
原帖由 歌剧院幽灵 于 2008-7-30 23:01 发表
建议参照袁宝璟雇凶杀人案


  这个和“雇凶杀人”还是有点区别的,不过毫无疑问的共同犯罪,城管和打人者都必须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总要把事做绝?
重庆城管打人被人围殴不是一次两次 这个回合算他们赢了。
有时候也在想,这些城管这么卖力的演出是为了什么。
早上上班的时候看见城管把卖早餐的小贩追的到处跑,让我们早餐都吃不成,又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真的把小贩赶跑完了城管来给我们弄早餐?
但凡有点关系的,在大片空地开烧烤店,大排档,搞得满地都是油没人打扫,又是为什么?
其实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地点,弄个小摊卖点早餐,弄个大排档卖点夜啤酒也是好事,只有事后收拾干净就行了。
超大某个城管本来今天心情不错的。结果看这个新闻大概睡觉去了;P
凡是主子有什么错的时候,就不见人了。
不好意思 又侵犯了他的专利了
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8-7-30 23:20 发表

露露啦是个好同志 从他的发言就看得出。
还是某博士,勉强自己占理的不是大红字就是大蓝字,唯恐天下人看不见。
凡是主子有什么错的时候,就不见人了。
不好意思 又侵犯了他的专利了


说得好,友情顶下~~~~~~~~~~~;P
不过这类贴,不是被锁就是被删~~~~~~~~~~~~~~~[:a11:]

现在流行"蚊子肉"[:a7:] [:a13:] ~~~~~~~~~~~~~~`
义士啊,有两个义士横空出世了……
嘿嘿~~~~
民国时期,每当国民政府一有麻烦,总是雇佣些混混出面
今天的故事说明,三民主义又回到大陆啦!
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8-7-30 23:20 发表

露露啦是个好同志 从他的发言就看得出。
还是某博士,勉强自己占理的不是大红字就是大蓝字,唯恐天下人看不见。
凡是主子有什么错的时候,就不见人了。
不好意思 又侵犯了他的专利了

第一句完全不认同,后面强烈认同。:D
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8-7-30 23:13 发表
重庆城管打人被人围殴不是一次两次 这个回合算他们赢了。
有时候也在想,这些城管这么卖力的演出是为了什么。
早上上班的时候看见城管把卖早餐的小贩追的到处跑,让我们早餐都吃不成,又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真的把 ...


关键是收不到无证摊贩钱,有关部门很着急!影响市容只不过是个幌子。君不见城管所到之处原本和谐的市场一时秩序大乱,一幅鬼子来了的惨状。城管走了之后遍地狼藉比市场本身的垃圾更多更脏乱!
关键是收不到无证摊贩钱,有关部门很着急!
在本镇中轴的文星桥头,每天早上都有一些鱼贩出售水产。曾经买过一次,买了四两的虾,实际上只有二两半多。因为是无证摊贩,连投诉地方都没有。从此再也没去那里买过东西了。昨天,大约七点一刻时,经过文星桥头,看到城管的车开过,听到啪啪的声音,象是手拍动麦克风发出的。转身看两三米远的鱼贩们正在纷纷撤离。
几个月前,去某车行修理电动车。正巧看到二十几个城管巡街。带头的几个叫到:把车子搬进去。店主急忙应道:“呦,修好就搬”城管们走后,店主回头和我聊天:“他们客气么,我们也客气,和平相处。”
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8-7-30 23:13 发表
重庆城管打人被人围殴不是一次两次 这个回合算他们赢了。
有时候也在想,这些城管这么卖力的演出是为了什么。
早上上班的时候看见城管把卖早餐的小贩追的到处跑,让我们早餐都吃不成,又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真的把小贩赶跑完了城管来给我们弄早餐?
但凡有点关系的,在大片空地开烧烤店,大排档,搞得满地都是油没人打扫,又是为什么?
其实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地点,弄个小摊卖点早餐,弄个大排档卖点夜啤酒也是好事,只有事后收拾干净就行了。

大排档,烧烤什么的,都是晚上才出来的吧.
原帖由 地球球方 于 2008-7-31 08:36 发表

大排档,烧烤什么的,都是晚上才出来的吧.

是啊 我都说了是夜啤酒了啊 不过晚上还是有城管上班的。不信可以到重庆实地观察一下。并且晚上上班的城管个人觉得素质还是很高的,亲眼看见城管帮人看管东西,步行街等车的人多的时候组织人去招呼的士进站...........
有时候么,你让一尺,他让一尺,矛盾也就解决了。
这年头不长脑子的人也太多了吧,又不是十六七八的中学生,执法最切忌的就是动手打人。不过现在的小摊贩也确实讨厌,自己走过后身后一片狼藉,侵占非机动车道,造成车辆拥堵
老百姓倒是想和谐社会,可惜现实不答应
要找取其哦
那些动不动 就给别人带义士的人呢  过来说说
不知道到底该怪谁,等着看详细报道
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8-7-30 23:20 发表

露露啦是个好同志 从他的发言就看得出。
还是某博士,勉强自己占理的不是大红字就是大蓝字,唯恐天下人看不见。
凡是主子有什么错的时候,就不见人了。
不好意思 又侵犯了他的专利了

露露啦人不坏,经常在大街上捉小偷的。只是近来该MM在耍大刀,估计有暴力执法的趋势了。;P ;P
详情请见http://bbs.cjdby.net/viewthread.php?tid=514077&extra=page%3D2
原帖由 我心飞扬1234 于 2008-7-31 11:30 发表
不知道到底该怪谁,等着看详细报道



老大看过<使命>这部电视剧了吗,里面的情节很详细的回答了你的疑问~~~~~~~~~~;P
TM城管太强悍了!
有这种强权机构,早晚要出大事,等着吧!
真是和谐社会啊!:D :D :D
弓弩手上!
原帖由 hu_bird 于 2008-7-31 08:56 发表

是啊 我都说了是夜啤酒了啊 不过晚上还是有城管上班的。不信可以到重庆实地观察一下。并且晚上上班的城管个人觉得素质还是很高的,亲眼看见城管帮人看管东西,步行街等车的人多的时候组织人去招呼的士进站........ ...

上海的城关好像是晚上10点钟下班,我们那的小贩也一般10点钟后集中出来。
有一次,我9点多钟跑去买夜宵,结果钱付了,转身回来发现小贩被城管撵走了,夜宵,钱财两空。:L
不过老板不错,过几天跑过去他还记得我给我补回来了。
原帖由 hpcho87 于 2008-7-31 20:06 发表

上海的城关好像是晚上10点钟下班,我们那的小贩也一般10点钟后集中出来。
有一次,我9点多钟跑去买夜宵,结果钱付了,转身回来发现小贩被城管撵走了,夜宵,钱财两空。:L
不过老板不错,过几天跑过去他还记得我 ...


。。。和我相反   你不是先拿东西在付钱的?
我拿了夜宵刚准备给钱 城管把小贩吓跑了  弄的我傻站了5分钟 等他回来 给他钱
人家也不容易 大热的天 做点小买卖  这点钱我就不贪了
。。。。刚又看了下我们2个帖子  突然发现好河蟹啊。。。。。。
按照道理来说
那里也不是主干道,何必撵这么紧嘛
前不久才去那踢球来着
小贩不一定是被打死的,也可能是自杀,也可能是突发急病。
打人的也不是城管,也可能是流氓,也可能是不相干的人。
原帖由 yan796113 于 2008-7-31 11:11 发表
那些动不动 就给别人带义士的人呢  过来说说


什么事情都有例外,从数量对比来看,义士们的战绩还是遥遥领先的,每年都至少有400个以上入账。
民警对疑犯拳打脚踢致耳膜穿孔后称抓错
听说儿子可能致残,高兴文的母亲悲伤不已 记者 吴子敬 摄

    重庆晚报7月17日报道深夜乘坐出租车回家,突然被人用手枪顶住脑门,挨了一记重拳不说,还戴上手铐进了派出所。昨日,22岁的涪陵区人高兴文躺在涪陵区中心医院病床上失声痛哭:“这段经历就像一场恶梦,我一想起就害怕。”

    枪顶脑门拳打脚踢

    高兴文是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碧水8社人,现在涪陵城区苏氏老火祸总店任大堂经理。15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因天气炎热,忙完火锅店业务的他独自到涪陵滨江路吹风。2时许,他拦下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

    “出租车刚起步,对面一辆车灯大开的出租车冲过来。”高兴文昨日对记者说,一个上穿T恤、下着短裤的男子突然冲到他所坐的出租车前方,双手举着一件铁家伙对准挡风玻璃,大喊停车。

    “手枪!”借助灯光,高兴文与的哥吓得尖叫起来。“遇上抢匪了!”高兴文暗想。

    T恤男子拉开副驾车门,冷冰冰的手枪抵住高兴文的脑门。“你个,老子吊你好几天了!”对方一把将高兴文拉下车。没等高反应过来,“啪!”T恤男子一记重拳打中他左耳,接着一脚将他踹倒在地。

    接着,对面出租车上下来几名男子,不由分说押着高兴文上车。“去崇义派出所。”有人对出租车司机说。车上还有一男子蹲着,双手抱头。高兴文这时才明白,这几人可能不是抢匪。

    卸下手铐说抓错了

    进了涪陵区公安局崇义派出所值班室,高兴文开始大叫:“我是好人,你们抓错了!”可惜没人理会他。10分钟后,一位民警用一副手铐将他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铐在一起。

    不久,一位民警赶来,问高兴文的姓名、住址、职业。“我没犯法,你们抓错人了。”高兴文再次声明,可对方仍然没有理睬他。

    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内,没有民警再来管高兴文。他左耳已完全听不到声响,又痛又怕。

    15日凌晨5时左右,一个戴着眼镜的民警进屋,为高兴文打开手铐。“当时情况紧急,抓错人了。”该民警告诉他,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来。

    “打人民警必须给我当面道歉。”高兴文要求。戴眼镜的民警称需向上级请示,然后走开了。通过大厅的警风监督栏,高兴文确认打人民警是该所副所长冉庆。

    高兴文说,戴眼镜的民警走后,该所无一人出面。他两次敲开值班室的门,里面的一个民警火了:“你想干啥子,有人告你持刀抢劫、杀人,警方把你请来调查,有错吗?”

    该民警的话吓得高兴文心惊肉跳。他再也不敢逗留,跑出了派出所。

    天亮后,火锅店负责人带着高兴文到派出所讨说法。副所长冉庆当场向高兴文道歉,并派民警带他去医院检查。

    耳膜穿孔可能致残

    昨日,涪陵区中心医院病房,高兴文左耳完全听不见,右耳也需大声说话才能听见。记者每问一句话,都需贴近他右耳边。

    医院诊断报告显示,高兴文左耳鼓膜穿孔、充血。主治医生解释说,患者耳膜破了个洞,估计有米粒大,能否治愈需看3个月后的恢复情况,“不排除致残可能。”

    听说儿子左耳可能会聋,高兴文的母亲苏克难当场哭了起来。她说,儿子刚工作不久,朋友都没耍,“如果不明不白地残疾了,以后怎么办?”

    民警承认存在失误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崇义派出所副所长冉庆。据了解,冉庆在该所分管刑侦。

    “人是我打的,工作有失误。”冉庆爽快地承认。冉庆说,当晚他们蹲守在滨江路抓捕一个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团伙。此前他们在高兴文坐出租车处附近抓住了一个犯罪嫌疑人,由于当时滨江路上没有几个人,加之高兴文的身材以及拦车欲走的举动,让他把高兴文误认成了犯罪嫌疑人。

    冉庆称,因怀疑嫌疑人有刀,他当时逼停了出租车。“我问他有没有身份证,他说没有。”为何拳打高兴文?冉庆的解释是高兴文当时正在打电话,“我收缴电话时误伤他的。”

    对此说法,高兴文予以否认。他称,对方动手前啥都没问,而且自己当时也没有打电话。

    涪陵区公安局副局长汪志华称,民警是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对于民警办案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他们将予以调查。汪志华表示,警方会负担高兴文就医费用。如果以后确认造成了严重后果,将会按相关规定处理。  [:a11:] [:a11:] [:a11:]
醉汉被民警暴打至失禁 写"不告状"才被放出(图)
醉汉被民警暴打至失禁 写"不告状"才被放出(图)2008年07月25日    来源:网易   袁闯







被打后的张静







张静眼部也被打伤







张静的CT图:腰1—4椎体左侧横骨断裂







志丹县公安局给张静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年过去了,王建梅一想起发生在丈夫身上的事情,禁不住泪流满面“丈夫现在腰不能弯,腿经常发麻,有时头脑不清,活生生的被打成了残疾人。孩子7岁不懂事,这个家我已经支撑不下去了。志丹县公安局给丈夫的医疗费越来越难要,现在我想寻求法律途径给我丈夫讨个说法。”

    夫妻酒后吵架丈夫被民警带走打到大小便在裤子里

    2007年7月11日凌晨两点左右,王建梅和她丈夫张静在志丹县城飘香烧烤店里吃饭,因为张静喝了些酒,两人就吵了起来,沿着县城头道街一前一后相隔50多米往家走。

    此时,走在前面的王建梅迎面遇上了正在执勤的两名防暴队队员。防暴队队员就问她发生什么事情没,她说没啥事,就老公多喝了几杯酒,顺便就走过去了。等她听到身后有争吵声回过头看时,发现老公正被三个保安镇派出所的执勤巡警往警车上拉,她赶紧就往过跑,还没跑到车前,老公已经被警车拉走。

    王建梅紧跟着就赶到了派出所,这时张静已经被关在铁栅栏里,她就和当时的值班副所长韩进臣交涉要求放人,韩所长说等明天再说。过了一会酒后的张静尿急要小便,三个巡警便把张静带到院子,拳脚相加,并拿警用伸缩棒在他身上击打,直到他大小便到裤子里,人瘫痪不能动才罢手。

    写下保证以后不告状丈夫被从看守所放出

    王建梅等天亮再次来到派出所,见关在铁栅栏里的丈夫说:“我不行了,干警把我打的不行了,我腰疼、头疼……”,随即她便向韩所长请求就诊,被拒绝。8点后,保安镇派出所出示了一张拘留15天的行政拘留书。

    在志丹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七月十一日凌晨两时许,我所巡逻车走到红都街飘香烧烤店门口时,见张靖辱骂防暴大队民警。我所民警便将张靖带回派出所醒酒,张靖在派出所院内用拳头将我所民警打了一拳,又在值班室大吵大闹并辱骂值班室民警及其他候问室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随后张静被送到志丹县看守所。起初看守所看到他病情严重不愿接受,但经保安镇派出所协调后人还是被关了进去。7月14日,王建梅给保安镇派出所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下访,不告状。15日张静被放出,家属赶快把人送到延安市人民医院(513医院)。

    医药费难讨相关领导调任欲求法律还其公道

    在延安市人民医院的CT图片上写着:腰1—4椎体左侧横骨断裂,断端不同程序错位。

    看到人被打成这样,16日下午王建梅便将丈夫的伤情反映到了志丹县公安局。20日,志丹县公安局高局长和刑警大队队长一起来看望伤者,向伤者赔礼道歉,并给了家属两万两千元现金,让其先治病。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让家属不要告状或者找记者。

    07年11月,伤者张静因为病情严重被转到了洛阳市正骨医院,志丹县公安局便让志丹法院的警车将其送到洛阳。截至现在给张静付的医疗费近20万元,期间都是医疗费不够时,打个电话就把钱送到。

    08年7月,张静因为医疗费不够再次向志丹县公安局索要费用,却被托了两个多星期,在这段时间内,张静的家属怕耽误治疗,急的给他凑钱看病,多次催促后才要了5千元钱。

    就在几天前,张静的亲属听说,当初经办此事的派出所领导因为工作调动去了其它地方上班,想到志丹县公安局的医疗费越来越难要,想到丧失劳动能力的张静、7岁的小孩、和没有工作的妻子,亲属们经过商量后想状告志丹县公安局,现在正寻求通过法律途解决,希望能严惩打人者,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为受害者以及家人讨一个公道。

7月24日下午6:30分左右,江苏省徐州市王陵办事处城管执法综合治理车开进本市醒狮小区内,车上载着没收的货架,周围卖苹果,糕点等小贩看到后,都纷纷推车夺路而逃,生怕东西被强行没收,场面立即乱成一团。看到这情形,住在附近的一位七旬老人同车上下来的未穿制服的执法人员说:“你们应该穿制服,像这样强制没收东西的做法,不是文明执法!”这话立即引起到车上另外两人的强烈反应,下车直吼道:“你想干什么?你想干什么?”其中一人更是嚣张到打了老人一记耳光。挨打后,老人掏出手机正想拨打110,这时车上唯一穿制服的城管男子说:“我又没有抢你女人,抢你女儿!”(很显然执法城管也称他们自己的这种做法为抢)。老人生气地说道:“你抢你家里人。”话音刚落,这三四个20多岁城管执法人员一拥而上殴打老人脸部。老人当时被打昏,口鼻鲜血直流。周围有人帮忙拨通了110,送老人至医院。CT报告称左脸有三处骨折。而且头部也有伤,双眼无法睁开,现正住院治疗。
  事情已过4天有关方面只作了一次笔录,未有任何作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执法部门的知法犯法,以及事后的不闻不问,实在让人愤慨!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积极公正的处理此事!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此我们还是重申一句--要文明执法!
  纵观这几年有关城管殴打公民的案例屡见不鲜,我们不禁要问,谁来监督他们的执法行为?我们国家正在努力建设法制社会,和谐社会。这些城管执法人员是否真正意识到他们的工作是服务于人民?而不是简单粗暴的管理人民。
  我们会继续关注事情的发展。。:D :D :D
2006年4月3日下午2时30分许,昆明市青年路南太桥路口发生一起恶性暴力袭警事件,两名女交警在依法对一名骑车带人的男子进行处罚时,被男子用螺丝刀刺伤,其中一名女交警伤势严重。事件发生后,行凶嫌疑人被闻讯赶来增援的昆明市交警三大队的民警制服,两名受伤女交警被迅速送往省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下午,昆明市副市长廖晓珊、市公安局局长杜敏等闻讯赶往医院看望并慰问了两名受伤女交警。廖晓珊表示,“巾帼文明岗位”的两位女交警遭到暴力袭击伤害,在昆明还是第一次,一定要严惩犯罪嫌疑人。截至昨晚6时40分,被刺伤颈部的女交警经手术救治已脱离生命危险.   暴力袭警“巾帼文明岗”女警被刺伤   昨日下午2时40分许,刚刚换班上岗的昆明市交警三大队民警曾苑、杨艳玲在青年路与东风东路南太桥路口值勤时,发现路口沿青年路往动物园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一青年男子骑车带着一女子。由于当时路口车辆较多,杨艳玲立即在路口非机动车道上将男子拦下,告诉他因为违法骑车带人要进行处罚,并将男子和车辆带到了路口西南角的值勤岗亭进行处理。   为了逃避处罚,男子在杨艳玲向其开出罚单后,不仅拒绝受罚还对杨艳玲进行辱骂,并在杨艳玲准备扣留其车辆时,伸手从车上杂物箱中掏出一把长约10厘米的螺丝刀向杨艳玲刺去,将杨艳玲颈部刺成重伤。这时,正在路口值勤的曾苑看到情况后立即上前制止,也被该男子用螺丝刀刺伤了左脸,左眼也被打伤。
江西南昌永丰县坑田派出所所长李思明7月28日下午处理村民纠纷,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被村民用砍柴长刀连砍四刀不幸身亡。吉安市公安局组织800警力大围捕,犯罪嫌疑人刘芸辉已于7月30日早上6时就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