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龙永图"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之谬[转自<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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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6月30日 11:01新华网
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在出席增城市公园化战略研讨会时表示,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谈到当下时有出现的“最牛钉子户”,龙永图认为,要平等协商但不能要价过高。他认为,有些钉子户要价过高,不光要房价还要地价,而地是国家所有的,因此政府要以人为本、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不能做群众的尾巴。(《羊城晚报》6月29日报道)

龙永图先生的这一说法,很有商榷的必要。虽然,龙先生现在已非政府官员,但如果他的这一建议,被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们听取并付诸实施,则贻害不浅。

何谓“刁民”,从字面上来讲,就是指狡猾的平民百姓,是官员们常常感到难以对付的那一类人。然而,在现行法律上,却没有“刁民”这个词。

既然“刁民”的法律定义本身并不明确,那么主张对所谓的刁民“政府要硬气”,就必然会产生法律运用上的困难。政府部门如何判定自己面对的百姓是不是所谓的“刁民”?假如某些百姓、包括那些“最牛钉子户”本身是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却被政府机关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是“刁民”,并“硬气”一番,这只会导致对公民权益的进一步损害,使矛盾更加激化,对政府工作自然无益。

从本质上来讲,某些官员、以及站在官员立场上说话的人口中的“刁民”,不是一个道德标准,而是一个利益群体。自古以来,这些“刁民”当中既有坚持依法维护自我正当权益的合格公民,也有奸滑顽劣之徒,所以应该区别对待。

更何况,在法律上还根本没有“刁民”这个概念。所以依法行政,就不能将那些与政府部门在某些事务上存在分歧的百姓一律以“刁民”而“硬气”之。就算有些人真是无理取闹,政府部门也只能依法办事,不必称之为“刁民”,更无所谓“硬气”不“硬气”。

从龙先生对所谓“最牛钉子户”等“刁民”的态度来看,他所谓的“硬气”意思很明了:首先,他说地是国家的,所以对拆迁户的补偿只能补地上建筑物的价格,而丝毫不用考虑地段好坏。这样就可以从所有公民手中把那些好的地段全部再拿过来给开发商和某些政府机关。其次,他说政府要以人为本、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因此,“少数人”的正当权益就应该让位于“大多数人的利益”。只可惜,相对于所谓“大多数人的利益”,任何一个公民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少数人”,因此按照龙先生的这个观点,任何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都可以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被漠视,否则就是“刁民”,就要被政府“硬气”。则龙先生所谓“要平等协商”岂非成了空中楼阁?

由此看来,龙先生的“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大为谬矣!2008年06月30日 11:01新华网
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在出席增城市公园化战略研讨会时表示,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谈到当下时有出现的“最牛钉子户”,龙永图认为,要平等协商但不能要价过高。他认为,有些钉子户要价过高,不光要房价还要地价,而地是国家所有的,因此政府要以人为本、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不能做群众的尾巴。(《羊城晚报》6月29日报道)

龙永图先生的这一说法,很有商榷的必要。虽然,龙先生现在已非政府官员,但如果他的这一建议,被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们听取并付诸实施,则贻害不浅。

何谓“刁民”,从字面上来讲,就是指狡猾的平民百姓,是官员们常常感到难以对付的那一类人。然而,在现行法律上,却没有“刁民”这个词。

既然“刁民”的法律定义本身并不明确,那么主张对所谓的刁民“政府要硬气”,就必然会产生法律运用上的困难。政府部门如何判定自己面对的百姓是不是所谓的“刁民”?假如某些百姓、包括那些“最牛钉子户”本身是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却被政府机关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是“刁民”,并“硬气”一番,这只会导致对公民权益的进一步损害,使矛盾更加激化,对政府工作自然无益。

从本质上来讲,某些官员、以及站在官员立场上说话的人口中的“刁民”,不是一个道德标准,而是一个利益群体。自古以来,这些“刁民”当中既有坚持依法维护自我正当权益的合格公民,也有奸滑顽劣之徒,所以应该区别对待。

更何况,在法律上还根本没有“刁民”这个概念。所以依法行政,就不能将那些与政府部门在某些事务上存在分歧的百姓一律以“刁民”而“硬气”之。就算有些人真是无理取闹,政府部门也只能依法办事,不必称之为“刁民”,更无所谓“硬气”不“硬气”。

从龙先生对所谓“最牛钉子户”等“刁民”的态度来看,他所谓的“硬气”意思很明了:首先,他说地是国家的,所以对拆迁户的补偿只能补地上建筑物的价格,而丝毫不用考虑地段好坏。这样就可以从所有公民手中把那些好的地段全部再拿过来给开发商和某些政府机关。其次,他说政府要以人为本、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因此,“少数人”的正当权益就应该让位于“大多数人的利益”。只可惜,相对于所谓“大多数人的利益”,任何一个公民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少数人”,因此按照龙先生的这个观点,任何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都可以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被漠视,否则就是“刁民”,就要被政府“硬气”。则龙先生所谓“要平等协商”岂非成了空中楼阁?

由此看来,龙先生的“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大为谬矣!
龙先生,我有两个问题:请问您是刁民吗?为什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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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永图认为,要平等协商但不能要价过高。他认为,有些钉子户要价过高,不光要房价还要地价,而地是国家所有的

屁话
想起一句话,“过去只有日本鬼子才把百姓分为刁民和良民”[:a13:]
俗话说的好,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对这位天下数洋大人最亲的龙某人来说,本来就不要指望他能够口吐莲花.视国民国资为草芥,洋大人的美圆连在厕所都是香的,
他的权力来自于谁?:o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8-6-30 18:19 发表
他的权力来自于谁?:o

来自于溜须拍马[:a7:]
原帖由 happywar 于 2008-6-30 18:19 发表
他的权力来自于谁?:o

你只要有钱,可以雇他。
他有权力吗?
他唯一的权利估计是拍高管马屁吧。一个论坛坛主而已。连日月神教教主都比不上。
龙永图当年居然质疑穷人为什么要买房?这人脑子被驴踢了
你看不起人民不要紧,但当众喷人民那就是你脑残了!
龙买办,他不骂人民反到奇怪了。
这个姓龙的可以去死了
1.龙永图在刁民问题上没有说错一个字!在买房问题上也没说错一个字,所有人都去买房的结果就是美国的次贷危机!

2.龙永图最笨蛋的地方在于有些话只能体制内说,不能对体制外说,他说了,活该他被喷,不过体制内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因为体制外的力量根本无法影响体制内,体制外的力量除了喷就是喷,没什么重要
走资派还在走啊。
他的利益好处不是人民赋予的,所以看不起人民也是正常的。只欣赏他的诚实。
从现实中来讲,此风如果大行,所有民众都可能被定性为刁民,给了某些人上人某些时候打击的理论工具,着实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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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大可以把“游””行“自动修改成散步,为什么不能把“让”“步”直接修改成“让脚”呢?;P
大便是我们吃下去的食物的组成部分
————这话不中听,但是事实
问题在于虽然是事实,说出来就是恶心人。
换句话说:你傻了,捅这些不该捅的。
原帖由 邦德 于 2008-6-30 18:42 发表
龙永图当年居然质疑穷人为什么要买房?这人脑子被驴踢了

我记得好象和哪位斑主观点比校类似?大意是房奴活该倒霉,没那资本去贷款不是活该做房奴吗!大意就这样。
龙某人因为卖国,不遗余力充当买办掮客,误导中央高层,早已被贬,然而至死不悟,仍然视人民如寇仇,充分暴露了其狭隘阴暗。
我就纳闷了:这样的人是怎么混到高位上的?
原帖由 yyz2008 于 2008-6-30 23:23 发表
龙某人因为卖国,不遗余力充当买办掮客,误导中央高层,早已被贬,然而至死不悟,仍然视人民如寇仇,充分暴露了其狭隘阴暗。
我就纳闷了:这样的人是怎么混到高位上的?

龙永图是外交出身,不过他的很多言论和做法都不符合中央的精神和方针,这就是为什么给他一个博敖论坛虚职的原因,其实他的政治前途已经玩完了(本人猜得)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8-6-30 22:28 发表
大便是我们吃下去的食物的组成部分
————这话不中听,但是事实
问题在于虽然是事实,说出来就是恶心人。
换句话说:你傻了,捅这些不该捅的。

那是你自己认为的,或者你自己吃的食物含有大便。

还是好奇:你吃下的什么食物含有大便?怎么不洗洗干净?;P ;P ;P
姓龙滴自绝于刁民了。;P

属于人品大爆发。:victory:

“这个姓龙的可以去死了”--不知道其会否自我爆炸或被某刁民人道毁灭?

乐观其成。:D :D :D
龙永图是少有的愿意说实话,不去迎合错误思潮的官员,不错不错。

另外,我强烈质疑,“刁民”说法不是出自龙的原话。按照首贴,龙说的是“平等协商但不能要价过高。他认为,有些钉子户要价过高,不光要房价还要地价,而地是国家所有的,因此政府要以人为本、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不能做群众的尾巴。”

我认为这句话很正确。
原帖由 简单看看 于 2008-6-30 23:39 发表

那是你自己认为的,或者你自己吃的食物含有大便。

还是好奇:你吃下的什么食物含有大便?怎么不洗洗干净?;P ;P ;P

你吃下去的食物消化吸收分解后的残渣就是大便
这大便不是从食物里来,难道凭空生出来?
代表政府去处理钉子户问题的人,干久了总会被强大的“钉子精神”熏陶出“刁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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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买办赤裸裸的跳出来了!:@
适当手下留情吧。
:D 就是啊,利益界定模糊是因为政府在经济生活中扮演了太多的角色,如果是有私人暴利的土地使用,还是分一杯羹给刁民的好。
:D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法理上土地使用权属于限制物权,意思有两个层面

一,自身的限制性,非完全物权。
二,对所有权权能的限制与负担,压制了所有权人。

就是土地使用权人同样也限制了所有权人的权能的任意使用。
炎黄二帝有命,拟赐龙氏之名为“龙脑残”,众子孙之意如何?
也不能对批土地当GDP绩效的地方政府过于留情啊
原帖由 风♂心灵の息 于 2008-7-1 10:46 发表
也不能对批土地当GDP绩效的地方政府过于留情啊

赞同--------------------------
因此政府要以人为本、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本,不能做群众的尾巴。政府炒高地价,让大多数工薪阶层都买不起房子,政府部门盖房子,都是上级批地皮,可能一平方7000的地段,政府宿舍一平方就3000-4000,而且公务员有住房公积金,烟草地税国税的公积金多的甚至可以达到房价的40%-50%,我们民众有什么,他好意思这样说吗?
"象这种近似于放P的“承担责任”,也大致可以反映他的人品了——说到底,他说这话不过是说给前面有位兄台说的“体制内”的某些人听的:我老龙仗义吧?"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姓龙的潜台词是说“这黑锅谁也别跟俺抢,谁抢俺跟谁急“?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征收或征用必须以“公共利益需要”、“给予补偿”和“符合法定权限及程序”为前提要件“”

这话很漂亮。:victory:

涉及到具体问题上,公共利益系由谁来解释界定?
如果出现以公共利益需要征用滴土地最后用途发生了改变,谁来负责?有无赔偿?有无监督?谁来监督?
国内有无地方政府信用丧失的地区?如果出现目标土地上滴土著和辖区内大多数人并不认同滴“公共利益”怎么办?

国内是否有字面光鲜,实际缺乏操作性滴法律?是否有同时既保护鸡蛋又保护鸭蛋、鸡蛋和鸭蛋同时引用最后却搞成混蛋滴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