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论坛,请你记住:如果你们再敢无原则地删除我的帖子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12:59
我再重复一遍,如果你们再敢无原则地删除我的帖子,我将起诉你们!因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当然,如果我的言论违反法律,我愿意承担责任!我再重复一遍,如果你们再敢无原则地删除我的帖子,我将起诉你们!因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当然,如果我的言论违反法律,我愿意承担责任!
不对儿童,超大是个注册会员的网站,超大的开办者有权利规定超大的行事规则

起诉,天哪服你了,真是对得起你的id
“因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当然,如果我的言论违反法律,我愿意承担责任!”


你这句话就有问题!


比如说,杀人也是你的自由,杀了人你自己去自首,该判刑判刑,该枪毙枪毙。

不过如果你要在别人小区里杀人,人家当然有权赶你走。

进到这里,就应该遵守这里的版规,不能因为你一个人害了大家。

要言论自由可以,不能妨害论坛生存。
名词解释:儿童。
我只想说一个最简单的事项

你当初注册超大的时候,已经同意了超大的规则

在法律上,你无权反对删除你的帖子。

嗯。。。还有问题么?
注册的时候没看过许可协议的?;P
对得起他的id了:D ;P
果然是儿童,还:“如果你们再敢无原则地删除我的帖子”,好凶啊!注册的时候没有看规矩吗?你有言论自由,我们也有反对你言论和不听你言论的自由,不要听说“言论自由”这几个字就自以为是,无知!而且请你记住:不管你的言论是否触犯法律,也由不得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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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版主没有权力删帖,好消息啊。:D
楼主,不要被楼上的坏叔叔们打击残了你幼小的心灵哦,俺是相当的看好你哦;P ;P
协议啊协议…………

你点击AGREE的时候,就没考虑过这一点么……
捞分[:a4:]
话说,乃要是能单单凭着宪法在中国打官司,也是很牛的啊~;P
看来乃还要进行法普
被标题震惊了~~;funk ;funk
那位是他的家长啊!让他玩游戏吧!BBC还不适合他玩。:L
被这标题吓了一跳...
来上网的小孩子真是多啊,LZ打了这么多字居然没错~真聪明~
转移 了吧,让人看到了以CD是儿童学堂,让人笑话
lz咋混到4级士官的????:D :D
起诉估计是赢不了的,建议走其他途径:D
think before you leap
危言耸听!且毫无胜诉的可能性。;P
原帖由 儿童 于 2008-6-20 23:00 发表
我再重复一遍,如果你们再敢无原则地删除我的帖子,我将起诉你们!因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当然,如果我的言论违反法律,我愿意承担责任!


刘斌杰同志:
此事转柳云山同志处批复。
                2008.2.30
搞笑。脑残。
凑字。
小朋友,6.1上哪里去玩了,高兴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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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起诉某部~~~
;P ;P ;P
我很期待楼主发给超大的律师函......
悄悄滴声援下LZ。。。:$ :$


告吧。。。:P :P :P
版主行行好
把这个帖子缩了沉底吧
不要把楼主晾在这里出丑了
;P 好可爱
告吧!告吧!我们等着出名,不然超大名气不高,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超大的,总说自己是中华大粪坑的
[:a13:] 俺最讨厌那种举着“言论自由”的破旗忽悠人的![:a13:]

童稚之言啊!!!!!!:D
[:a3:] 我等看热闹……[:a3:]
  噢买糕得。

  我到时候一定会好好的研究楼主的律师函的。
再我走之前还可以看看戏吗?
哇靠!行动主义者转生……
乃不如花点钱把超大盘下来自己折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