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反对让“外企”收购并砍伐湖北黄冈450万亩原生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8:23:53
  给黄冈市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黄冈人专稿/黄冈市政府主要领导:
  
  近闻黄冈市委为发展本地经济,将把黄冈地区1000万余亩林地中的最佳林区中的450万亩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出卖给香港公司在黄冈设立的“曼图林业”,任其在10年内分期砍伐完毕,并拥有林地使用权30年;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发布公文,动用政府行政权力人力,动员组织各级政府,“成立机构、宣传发动”,把按时完成这一出卖林地的任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我们深表忧虑。认为这一出卖林区,任“外企”以所谓种“经济林”的名义来将本地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生成的品种繁多、难于再生、价值极高的原生林刨挖一空,将是黄冈民生安全的巨大灾难。我们希望市政府主要领导,为黄冈人民的下一代计,为国家根本计,谨慎对待“曼图林业”在黄冈地区收购林区的工作。
  
  粗看相关文件,对曼图林业本身及其意图并对黄冈市政府在这项商务活动中的许多行为我们有很多疑问,希望与黄冈市政府领导共同探讨。
  
  第一.黄冈市政府发布的“我市全面启动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的消息中有这么一段“我市有林地1200万亩,其中马尾松650万亩,长期以来处于低产低效益运行状态、引进曼图林业集团,不仅能对低产林进行改造,提高林农的收入,而且有利于黄冈发展林业加工等工业项目,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这可能是一厢情愿。
  
  首先,曼图林业所要购买不是低产林,而是高值林,其收购标准为“有林地重点商品用材林,包括乔木林、楠竹林、排除小径竹类。树种:原则限定为马尾松、湿地松(火炬松)和杉木。““树龄:近、成熟林优先考虑。林分蓄积:不分起源,每亩蓄积在2立方米以上。”
  
  马尾松多生长在山地,如果其们真要种速生林,马尾松所在的山地恐怕都不相宜,但该公司要购买的正是需要五六十年甚在更久长成的价值极高的马尾松和杉木。可以猜想,其意并不在种什么“速生丰产林”,而在于砍伐倒卖这些价值极高的林木。而且,这些树木砍下来都与黄冈市“争取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落户,做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配套工作”没有任何关联。马尾松,杉木等都不是用来造纸,而是提取纤维或做更高价值之用。
  
  该消息中称“引进曼图林业集团,不仅能对低产林进行改造,提高林农的收入”。地都成了人家的,林农林地都没有了,只有12.8元一亩的年租金和一次性出卖林木(111元/吨)的收入?还谈什么收入提高?--也许可以给曼图林业打工?
  
  “任振鹤强调,全市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林地收购工作进度。要明确目标,规范操作,积极推进,确保一期完成200万亩的收购任务”--好像黄冈市政府在收购外国林地,而事实是“出卖”黄冈林地。这句话应是“全市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林地出卖工作进度。要明确目标,规范操作,积极推进,确保一期完成200万亩的出卖任务”。这样的新闻才符合事实。读这样的新闻,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不知黄冈人民,黄冈市政府作何感想?(参见http://www.hgxz.cn/Html/local/15154587.html)
  
  第二.所有关于曼图林业的材料,都有这么一条:“曼图林业集团是由香港曼图集团、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组建的”。这条消息值得分析。
  
  美国摩根斯丹利简称为摩根财团,英文为“Morgan Staney”,是美国主要从事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一般它仅提供贷款,或参予金融投资,它并不承担责任风险。比如张三买房,找中国银行借钱,用房子抵押,银行贷款给张三,我们并不能说“张三和中国银行联合出资”买房。张三的房子倒了,中国银行的钱他还得还。称“曼图林业集团是。。。。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组建的”可能是有意误导甚至是欺骗。曼图林业号称是“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请他们出示所有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组建的相关文件。需要熟悉美国法律的律师审核。不知黄冈市政府作了没有?(后注:经查,美国摩根斯丹利根本就没有“联合出资,不过原意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消息中的“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加拿大华人搞的公司。全名为“Sino-Forest Incorporation”.网站为http://www.sinoforest.com,作为一个以在中国国内收购砍伐林木,提取纤维为主的上市公司,需要靠股民提供资金供其运转,不大可能“联合出资组建”曼图林业。其主要经营业务,尤其是金融细节必须公布,其网站上根本没有提及“联合出资组建”曼图林业的事。而作为一个跟“曼图林业”一样的“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大可能出资去培养一个竞争对手。如其2007年主要业绩是:买得云南非国有120万亩的的松木林的砍伐开采权,买得广西90万亩非国有杉树松树德开采权等(“Entered into an agreement to acquire approximately 200,000 hectares of non-state owned commercial standing timber of pine, oak, birch and broadleaved shaw in the Yunnan Province over a 10-year period. Entered into a master agreement to acquire approximately 150,000 hectares of non-state owned commercial timber of Chinese fir and pine trees in the Guangxi Province over a 5-year period.”)其行为与曼图林业一样,只在收购并砍伐原生林,主要是松树,枫树,杉木树等需要数十年上百年才长成的树。分五年或十年砍伐完毕。曼图林业号称是“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出资组建”,请他们出示所有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出资组建曼图林业的相关文件。需要熟悉加大经济法及相关法律的律师审核。(后注:经查,嘉汉林业确实与曼图林业有某种意义上的投资行为:其出资为一千五百万美元,附带很多条件)。
  
  第三,由黄冈市政府下达的为曼图林业所作的宣传材料中有这么一段:“黄冈曼图林业有限公司是由香港曼图集团于2007年9月在黄冈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香港曼图集团拥有丰富的林业投资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在中国境内安徽省和江西省等地林业产业投资总额达数亿美元,林地拥有面积250万亩。集团主要从事优良林木种苗的研究开发、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以及工业原料林生产销售和相关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集团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以及林业经营管理技术,逐步建成为一个大规模林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的现代企业。”
  
  “在中国境内安徽省和江西省等地林业产业投资总额达数亿美元,林地拥有面积250万亩”值得怀疑。“收购”与“投资”是两码事。他们多半是预购作为国家战略资源的林地,而非投资--你到商场去买双鞋,你是去买鞋,而不是“投资”给商场。如果他们购买寸草不生的荒地,花钱请人植树造林,然后卖那些树木来获利,那种购买荒地,请人种树德行为叫“投资”。而安徽那些地方的林木已长成了,已经是可卖的商品了,他们只是把这些林木买下来,砍掉,卖掉就是利,顺带“租”下来。根本不用任何投资。只是砍倒树卖钱而已。而且此处“林地拥有面积250万亩”与实际不合。外商不能“拥有”林地。只是短暂收购,并顺带“租用”。应该说是拥有250万亩林地上生长的的现有林木。这有误导甚至欺骗之嫌。
  
  像这样的并购现有林地,砍伐变卖林地林木,几乎不需要任何投资,因为只要有限的预付资金,打通某些关节,得到林地的砍伐权,砍卖一批树木,卖掉,钱就来了。拿着买到地上林木砍伐变卖权的合同,到相关银行再去贷更多的款很容易。因为林木作为原材料,价格飞涨。拥有一百亩林地林木的砍伐出卖权,即可贷到购买一千亩以上的预付资金;砍掉树,变卖一部分,也可弄到资金。完全可以“空手套白狼。”所要的是操作本领。
  
  第四.政府下发给农民的为曼图集团所作的宣传材料中有这么一段,“集团主要从事优良林木种苗的研究开发、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以及工业原料林生产销售和相关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集团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以及林业经营管理技术,逐步建成为一个大规模林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的现代企业。”
  
  该集团在何处何时何阶段有过大规模的“从事优良林木种苗的研究开发,速生丰产利基地建设”的行动?黄冈政府是否派人去考察过他们的研究开发机构及“速生丰产林基地”的历史与现状?”“集团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这是说的过去还是现在还是未来的事实?他们引进哪国的先进林木种苗到了哪里?现状如何?国家能让他们随便“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吗?
  
  实事是,该公司按合同,在购得林地十年内可以不种一棵树,砍伐完毕后,也根本不必要种一棵树,或者只象征性地种点树。没有任何合同条文要求它们种树。
  
  
  
  第五.政府下发的租借林地及购买木料的计算方式:“土地租金12.8元/年亩,林木价格111元/吨。付款办法:签订合同办理林权证后,按实际面积每亩支付120元定金和第一年土地租金12.8元,共计132.8元/亩。以后每年采伐10%,按实际出材量计算付款,扣除原付定金”。
  
  中国买伊朗的石油,签订合同,价格是按市价计算。而这一合同中土地按12.8元每亩。是否一次性付清?如不能一次性付清,是否加入通货膨胀因素?因为20年后的12.8元可能只相当于现在的一元或者更少。给农民解释明白没有?让人以一元的价格租用一亩地不是等于白给?
  
  在十年内砍伐完林木,都按111元一吨算?林木为稀有原材料,价格飞涨,五年后可能涨到现在的三倍五倍。还有通货膨胀因素。如五年后时价每吨木材800元人民币,他们还按111/吨付款?八年后时价1500元还是给林农111元?
  
  
  
  且在这份合同中有诱惑农民上当的企图。谁不知道,许多农民,尤其是居在山林边上的,没有多少文化,不知道他们签订的合同对象是一个外企私营公司,而他们多很贫困,见钱就高兴。他们很难理解合同的真正意义。因为合同是在政府组织动员下下发的,由政府出面,他们相信政府。问题是:由政府负责组织动员诱导农民签如此不利于他们的合同是否合法?以政府的名义发动群众来签一个与政府无关而只有外企与农民之间的合同是否合法?
  
  还有,以政府的名义,大量动用政府机构的人力物力来为一个私营外企从事收购本地山林,以使其牟利,是否合法?在此商务行动中,我们的政府好像成了曼图林业的一个免费雇员,在不断地为该公司操劳。是不是有点越职?
  
  第六.如果该公司全部真正目的只在于收购并砍伐国家各地林地原有林木,待原有林木砍伐一空即撤出,各地数十年上百年的原生林已经毁于一旦,黄冈市政府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市政府能抓住曼图林业的谁来进行惩处,追究责任?而这巨大的生态灾难谁能承担?
  
  即使该公司真的有意向,有能力,要在所有地方种植速成丰生林,其在二十年(砍伐完原有树木之后)所种植的树木的总获利可能不及砍伐原生林的获利。如一百万亩,在十年内砍伐完毕,加上原材料上涨因素,以每亩共得五吨木料,每吨获利五十元,则一百万亩是现价2.5亿元,如每吨获利500元,则一百万亩是现价25亿元。现有的原生林是极具价值的难于生长的松木,杉木。20年内种什么“速生丰产林”也不会如这样低价预购现存树木获利迅速!
  
  如果该公司的醉翁之意只是用心良苦地要砍伐销售现在已有的山林,而搞工业原料基地,种树仅是个幌子怎么办?种树要庞大的技术队伍,种植人员,技术积累,该公司在哪里有过种植管理几百万亩林地的经验?(好像只有收购砍伐林木的经验)。私营公司,尤其是“外资”,唯利是图,其唯一目的是高额利润,他可以有很多口号,有很多承诺。但他们的唯一目的是高额利润,越短期获得越好。这与政府持续发展经济完全背道而驰。要种植速生丰产经济林,作为香港公司或加拿大公司,他们可以去越南及其他热带地区种植,那里气温高,更高产,人力更加便宜,获利更多,根本不能到黄冈,安徽,江西这些有冬季较长的地方。再者,现有很多荒地荒坡,如果他们真的要投资,应该让他们租用那些地方,到那些地方去种植丰生高产林,而不是砍伐现有林木。应该问问:是否其砍卖现有树木是真(主),种植丰生林是假(次)?
  
  即使它们有意,有能力在砍伐去全部种上速生经济林,单一树种代替传统多种树种所造成的生态失衡后果是什么?黄冈地区不足1200万亩中的450万亩最好的林地全砍掉来栽“速生丰产林”,谁能预测大面积单一树种带来的生态灾难?
  
  第七。任何公司都可能破产。即使该公司真与本地政府的目标一致(这不可能),要为发展本地产业而投资。可十年后,当所有林木都砍完,该公司宣布破产,谁来承担450万亩原生林被毁的严重后果?谁来投入人力物力来使树木再生?所需资金是多少?恐怕比卖树所得多得多!原生树木缺失所带来的水土流失,气温过高过低等等灾难性后果价值多少?
  
  从所有文件中零星发现的“曼图林业”的实际行动中,我们看不出它们与黄冈市要搞的“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落户,做工业原料林基地”“林纸浆基地建设”的意图有太多相交之处。而黄冈市委主动投入如此之多的行政人力于这个仅仅是出卖林地的商业活动中,身份,意图,作用都不明朗。所有政府行为的最明显结果只不过是协助该公司成了黄冈辖区内几万亩林地林木的所有者,他们拥有砍伐变卖权。而很有可能,该公司对于黄冈的投资将是在它们成功倒卖了所购树木,得到了足够的利润之后才会开始—他们只需拿出倒卖林木所得暴利的一小部分投到黄冈就够了。
  
  如果黄冈确要搞纸浆工业基地,要发展本地经济,还得依赖本地人才资金及技术,不可指望“外企”。靠本地人才资金发展来得慢,但发展经济需要时间,有时是欲速则不达。对于本地林木等难于再生资源要原则上保护,不到万不得以,不能动用。因为原生树木是存之不见利,毁之则弊生。它是无价之宝。它们是千百万座水库,千百万个空调。廉价出卖,大量砍伐毁坏以牟一时之利,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短期内看似人民收入高了,GDP升上去了,政府工作有了成效。但人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被毁了,后患无穷,不可以金钱计。
  
  看多了到国内打着“外企”金字招牌,利用国内要钱要资要快速发展经济的急切心理,幌着美元去骗去害国人以牟利的骗子,不得不提醒黄冈政府小心上当,给自己带来麻烦,给人民带来灾难。“曼图林业”目前在安徽江西四川相对闭塞落后的市县如安庆、宣城、太湖很得手。加拿大拿大嘉汉国际林业在广西云南偏远闭塞地方很得手。黄冈人杰地灵。有无数关心爱护家园的黄冈人遍布全国全球各地,大家都不会坐视我们共同的林秀家园被以发展经济的名义毁坏。更何况大片的原生林,不管它长在我们国家的哪个角落,不管分归哪个政府或部门或群体管辖,它的终极拥有权不是一地政府,不是一地居民,而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它们们的毁灭所造成的灾难得由我们整个民族承担,而其存在会惠及我们整个国家。当中国人民和政府在不断地忙于各种防灾救灾,在中国北方忙于植树造林以防沙漠化,在许多地方国营林场终止砍伐时,我们如何能让砍伐原生林的黑手伸到我们家乡,以帮助家乡“发展经济”的名义,来毁灭躲过了大炼钢铁的砍树疯,躲过了“农业学大寨”的刨山开荒疯幸存下来的原生林!我们不能让它们在我们这一代手中毁掉。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中央政府不会答应。
  
  如果“香港曼图集团拥有丰富的林业投资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能“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以及林业经营管理技术”他们必定能在在荒地荒坡上种植速生丰产林,优质经济林,黄冈市政府应该极力扶植帮助,并可适当动员人力物力协助之。黄冈及全国各地荒山荒地多的是。而我们应该想到,这又可能某些人用心良苦绕个大弯子曲意达到购买并毁坏原生林的目的。对出卖砍伐原生林的事,尤其是如此庞大规模,政府应该慎之又慎,否则可能就会被骗,帮贼窃民,导致无法预测的灾难,害民害己。
  
  相信黄冈市领导,能高瞻远瞩,为黄冈人民的民生作长远计,在出卖本地林区任人砍伐变卖上谨慎从事。
  
  黄冈人
  
  2008年5月27日
  给黄冈市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黄冈人专稿/黄冈市政府主要领导:
  
  近闻黄冈市委为发展本地经济,将把黄冈地区1000万余亩林地中的最佳林区中的450万亩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出卖给香港公司在黄冈设立的“曼图林业”,任其在10年内分期砍伐完毕,并拥有林地使用权30年;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发布公文,动用政府行政权力人力,动员组织各级政府,“成立机构、宣传发动”,把按时完成这一出卖林地的任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我们深表忧虑。认为这一出卖林区,任“外企”以所谓种“经济林”的名义来将本地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生成的品种繁多、难于再生、价值极高的原生林刨挖一空,将是黄冈民生安全的巨大灾难。我们希望市政府主要领导,为黄冈人民的下一代计,为国家根本计,谨慎对待“曼图林业”在黄冈地区收购林区的工作。
  
  粗看相关文件,对曼图林业本身及其意图并对黄冈市政府在这项商务活动中的许多行为我们有很多疑问,希望与黄冈市政府领导共同探讨。
  
  第一.黄冈市政府发布的“我市全面启动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的消息中有这么一段“我市有林地1200万亩,其中马尾松650万亩,长期以来处于低产低效益运行状态、引进曼图林业集团,不仅能对低产林进行改造,提高林农的收入,而且有利于黄冈发展林业加工等工业项目,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这可能是一厢情愿。
  
  首先,曼图林业所要购买不是低产林,而是高值林,其收购标准为“有林地重点商品用材林,包括乔木林、楠竹林、排除小径竹类。树种:原则限定为马尾松、湿地松(火炬松)和杉木。““树龄:近、成熟林优先考虑。林分蓄积:不分起源,每亩蓄积在2立方米以上。”
  
  马尾松多生长在山地,如果其们真要种速生林,马尾松所在的山地恐怕都不相宜,但该公司要购买的正是需要五六十年甚在更久长成的价值极高的马尾松和杉木。可以猜想,其意并不在种什么“速生丰产林”,而在于砍伐倒卖这些价值极高的林木。而且,这些树木砍下来都与黄冈市“争取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落户,做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配套工作”没有任何关联。马尾松,杉木等都不是用来造纸,而是提取纤维或做更高价值之用。
  
  该消息中称“引进曼图林业集团,不仅能对低产林进行改造,提高林农的收入”。地都成了人家的,林农林地都没有了,只有12.8元一亩的年租金和一次性出卖林木(111元/吨)的收入?还谈什么收入提高?--也许可以给曼图林业打工?
  
  “任振鹤强调,全市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林地收购工作进度。要明确目标,规范操作,积极推进,确保一期完成200万亩的收购任务”--好像黄冈市政府在收购外国林地,而事实是“出卖”黄冈林地。这句话应是“全市上下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林地出卖工作进度。要明确目标,规范操作,积极推进,确保一期完成200万亩的出卖任务”。这样的新闻才符合事实。读这样的新闻,面对这样的事实,我不知黄冈人民,黄冈市政府作何感想?(参见http://www.hgxz.cn/Html/local/15154587.html)
  
  第二.所有关于曼图林业的材料,都有这么一条:“曼图林业集团是由香港曼图集团、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组建的”。这条消息值得分析。
  
  美国摩根斯丹利简称为摩根财团,英文为“Morgan Staney”,是美国主要从事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一般它仅提供贷款,或参予金融投资,它并不承担责任风险。比如张三买房,找中国银行借钱,用房子抵押,银行贷款给张三,我们并不能说“张三和中国银行联合出资”买房。张三的房子倒了,中国银行的钱他还得还。称“曼图林业集团是。。。。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组建的”可能是有意误导甚至是欺骗。曼图林业号称是“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请他们出示所有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组建的相关文件。需要熟悉美国法律的律师审核。不知黄冈市政府作了没有?(后注:经查,美国摩根斯丹利根本就没有“联合出资,不过原意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消息中的“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加拿大华人搞的公司。全名为“Sino-Forest Incorporation”.网站为http://www.sinoforest.com,作为一个以在中国国内收购砍伐林木,提取纤维为主的上市公司,需要靠股民提供资金供其运转,不大可能“联合出资组建”曼图林业。其主要经营业务,尤其是金融细节必须公布,其网站上根本没有提及“联合出资组建”曼图林业的事。而作为一个跟“曼图林业”一样的“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大可能出资去培养一个竞争对手。如其2007年主要业绩是:买得云南非国有120万亩的的松木林的砍伐开采权,买得广西90万亩非国有杉树松树德开采权等(“Entered into an agreement to acquire approximately 200,000 hectares of non-state owned commercial standing timber of pine, oak, birch and broadleaved shaw in the Yunnan Province over a 10-year period. Entered into a master agreement to acquire approximately 150,000 hectares of non-state owned commercial timber of Chinese fir and pine trees in the Guangxi Province over a 5-year period.”)其行为与曼图林业一样,只在收购并砍伐原生林,主要是松树,枫树,杉木树等需要数十年上百年才长成的树。分五年或十年砍伐完毕。曼图林业号称是“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出资组建”,请他们出示所有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出资组建曼图林业的相关文件。需要熟悉加大经济法及相关法律的律师审核。(后注:经查,嘉汉林业确实与曼图林业有某种意义上的投资行为:其出资为一千五百万美元,附带很多条件)。
  
  第三,由黄冈市政府下达的为曼图林业所作的宣传材料中有这么一段:“黄冈曼图林业有限公司是由香港曼图集团于2007年9月在黄冈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香港曼图集团拥有丰富的林业投资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在中国境内安徽省和江西省等地林业产业投资总额达数亿美元,林地拥有面积250万亩。集团主要从事优良林木种苗的研究开发、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以及工业原料林生产销售和相关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集团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以及林业经营管理技术,逐步建成为一个大规模林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的现代企业。”
  
  “在中国境内安徽省和江西省等地林业产业投资总额达数亿美元,林地拥有面积250万亩”值得怀疑。“收购”与“投资”是两码事。他们多半是预购作为国家战略资源的林地,而非投资--你到商场去买双鞋,你是去买鞋,而不是“投资”给商场。如果他们购买寸草不生的荒地,花钱请人植树造林,然后卖那些树木来获利,那种购买荒地,请人种树德行为叫“投资”。而安徽那些地方的林木已长成了,已经是可卖的商品了,他们只是把这些林木买下来,砍掉,卖掉就是利,顺带“租”下来。根本不用任何投资。只是砍倒树卖钱而已。而且此处“林地拥有面积250万亩”与实际不合。外商不能“拥有”林地。只是短暂收购,并顺带“租用”。应该说是拥有250万亩林地上生长的的现有林木。这有误导甚至欺骗之嫌。
  
  像这样的并购现有林地,砍伐变卖林地林木,几乎不需要任何投资,因为只要有限的预付资金,打通某些关节,得到林地的砍伐权,砍卖一批树木,卖掉,钱就来了。拿着买到地上林木砍伐变卖权的合同,到相关银行再去贷更多的款很容易。因为林木作为原材料,价格飞涨。拥有一百亩林地林木的砍伐出卖权,即可贷到购买一千亩以上的预付资金;砍掉树,变卖一部分,也可弄到资金。完全可以“空手套白狼。”所要的是操作本领。
  
  第四.政府下发给农民的为曼图集团所作的宣传材料中有这么一段,“集团主要从事优良林木种苗的研究开发、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以及工业原料林生产销售和相关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集团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以及林业经营管理技术,逐步建成为一个大规模林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的现代企业。”
  
  该集团在何处何时何阶段有过大规模的“从事优良林木种苗的研究开发,速生丰产利基地建设”的行动?黄冈政府是否派人去考察过他们的研究开发机构及“速生丰产林基地”的历史与现状?”“集团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这是说的过去还是现在还是未来的事实?他们引进哪国的先进林木种苗到了哪里?现状如何?国家能让他们随便“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吗?
  
  实事是,该公司按合同,在购得林地十年内可以不种一棵树,砍伐完毕后,也根本不必要种一棵树,或者只象征性地种点树。没有任何合同条文要求它们种树。
  
  
  
  第五.政府下发的租借林地及购买木料的计算方式:“土地租金12.8元/年亩,林木价格111元/吨。付款办法:签订合同办理林权证后,按实际面积每亩支付120元定金和第一年土地租金12.8元,共计132.8元/亩。以后每年采伐10%,按实际出材量计算付款,扣除原付定金”。
  
  中国买伊朗的石油,签订合同,价格是按市价计算。而这一合同中土地按12.8元每亩。是否一次性付清?如不能一次性付清,是否加入通货膨胀因素?因为20年后的12.8元可能只相当于现在的一元或者更少。给农民解释明白没有?让人以一元的价格租用一亩地不是等于白给?
  
  在十年内砍伐完林木,都按111元一吨算?林木为稀有原材料,价格飞涨,五年后可能涨到现在的三倍五倍。还有通货膨胀因素。如五年后时价每吨木材800元人民币,他们还按111/吨付款?八年后时价1500元还是给林农111元?
  
  
  
  且在这份合同中有诱惑农民上当的企图。谁不知道,许多农民,尤其是居在山林边上的,没有多少文化,不知道他们签订的合同对象是一个外企私营公司,而他们多很贫困,见钱就高兴。他们很难理解合同的真正意义。因为合同是在政府组织动员下下发的,由政府出面,他们相信政府。问题是:由政府负责组织动员诱导农民签如此不利于他们的合同是否合法?以政府的名义发动群众来签一个与政府无关而只有外企与农民之间的合同是否合法?
  
  还有,以政府的名义,大量动用政府机构的人力物力来为一个私营外企从事收购本地山林,以使其牟利,是否合法?在此商务行动中,我们的政府好像成了曼图林业的一个免费雇员,在不断地为该公司操劳。是不是有点越职?
  
  第六.如果该公司全部真正目的只在于收购并砍伐国家各地林地原有林木,待原有林木砍伐一空即撤出,各地数十年上百年的原生林已经毁于一旦,黄冈市政府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市政府能抓住曼图林业的谁来进行惩处,追究责任?而这巨大的生态灾难谁能承担?
  
  即使该公司真的有意向,有能力,要在所有地方种植速成丰生林,其在二十年(砍伐完原有树木之后)所种植的树木的总获利可能不及砍伐原生林的获利。如一百万亩,在十年内砍伐完毕,加上原材料上涨因素,以每亩共得五吨木料,每吨获利五十元,则一百万亩是现价2.5亿元,如每吨获利500元,则一百万亩是现价25亿元。现有的原生林是极具价值的难于生长的松木,杉木。20年内种什么“速生丰产林”也不会如这样低价预购现存树木获利迅速!
  
  如果该公司的醉翁之意只是用心良苦地要砍伐销售现在已有的山林,而搞工业原料基地,种树仅是个幌子怎么办?种树要庞大的技术队伍,种植人员,技术积累,该公司在哪里有过种植管理几百万亩林地的经验?(好像只有收购砍伐林木的经验)。私营公司,尤其是“外资”,唯利是图,其唯一目的是高额利润,他可以有很多口号,有很多承诺。但他们的唯一目的是高额利润,越短期获得越好。这与政府持续发展经济完全背道而驰。要种植速生丰产经济林,作为香港公司或加拿大公司,他们可以去越南及其他热带地区种植,那里气温高,更高产,人力更加便宜,获利更多,根本不能到黄冈,安徽,江西这些有冬季较长的地方。再者,现有很多荒地荒坡,如果他们真的要投资,应该让他们租用那些地方,到那些地方去种植丰生高产林,而不是砍伐现有林木。应该问问:是否其砍卖现有树木是真(主),种植丰生林是假(次)?
  
  即使它们有意,有能力在砍伐去全部种上速生经济林,单一树种代替传统多种树种所造成的生态失衡后果是什么?黄冈地区不足1200万亩中的450万亩最好的林地全砍掉来栽“速生丰产林”,谁能预测大面积单一树种带来的生态灾难?
  
  第七。任何公司都可能破产。即使该公司真与本地政府的目标一致(这不可能),要为发展本地产业而投资。可十年后,当所有林木都砍完,该公司宣布破产,谁来承担450万亩原生林被毁的严重后果?谁来投入人力物力来使树木再生?所需资金是多少?恐怕比卖树所得多得多!原生树木缺失所带来的水土流失,气温过高过低等等灾难性后果价值多少?
  
  从所有文件中零星发现的“曼图林业”的实际行动中,我们看不出它们与黄冈市要搞的“5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落户,做工业原料林基地”“林纸浆基地建设”的意图有太多相交之处。而黄冈市委主动投入如此之多的行政人力于这个仅仅是出卖林地的商业活动中,身份,意图,作用都不明朗。所有政府行为的最明显结果只不过是协助该公司成了黄冈辖区内几万亩林地林木的所有者,他们拥有砍伐变卖权。而很有可能,该公司对于黄冈的投资将是在它们成功倒卖了所购树木,得到了足够的利润之后才会开始—他们只需拿出倒卖林木所得暴利的一小部分投到黄冈就够了。
  
  如果黄冈确要搞纸浆工业基地,要发展本地经济,还得依赖本地人才资金及技术,不可指望“外企”。靠本地人才资金发展来得慢,但发展经济需要时间,有时是欲速则不达。对于本地林木等难于再生资源要原则上保护,不到万不得以,不能动用。因为原生树木是存之不见利,毁之则弊生。它是无价之宝。它们是千百万座水库,千百万个空调。廉价出卖,大量砍伐毁坏以牟一时之利,是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短期内看似人民收入高了,GDP升上去了,政府工作有了成效。但人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被毁了,后患无穷,不可以金钱计。
  
  看多了到国内打着“外企”金字招牌,利用国内要钱要资要快速发展经济的急切心理,幌着美元去骗去害国人以牟利的骗子,不得不提醒黄冈政府小心上当,给自己带来麻烦,给人民带来灾难。“曼图林业”目前在安徽江西四川相对闭塞落后的市县如安庆、宣城、太湖很得手。加拿大拿大嘉汉国际林业在广西云南偏远闭塞地方很得手。黄冈人杰地灵。有无数关心爱护家园的黄冈人遍布全国全球各地,大家都不会坐视我们共同的林秀家园被以发展经济的名义毁坏。更何况大片的原生林,不管它长在我们国家的哪个角落,不管分归哪个政府或部门或群体管辖,它的终极拥有权不是一地政府,不是一地居民,而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它们们的毁灭所造成的灾难得由我们整个民族承担,而其存在会惠及我们整个国家。当中国人民和政府在不断地忙于各种防灾救灾,在中国北方忙于植树造林以防沙漠化,在许多地方国营林场终止砍伐时,我们如何能让砍伐原生林的黑手伸到我们家乡,以帮助家乡“发展经济”的名义,来毁灭躲过了大炼钢铁的砍树疯,躲过了“农业学大寨”的刨山开荒疯幸存下来的原生林!我们不能让它们在我们这一代手中毁掉。中国人民不会答应。中央政府不会答应。
  
  如果“香港曼图集团拥有丰富的林业投资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生产和管理技术”,能“不断引进国际先进林木种苗、生产技术以及林业经营管理技术”他们必定能在在荒地荒坡上种植速生丰产林,优质经济林,黄冈市政府应该极力扶植帮助,并可适当动员人力物力协助之。黄冈及全国各地荒山荒地多的是。而我们应该想到,这又可能某些人用心良苦绕个大弯子曲意达到购买并毁坏原生林的目的。对出卖砍伐原生林的事,尤其是如此庞大规模,政府应该慎之又慎,否则可能就会被骗,帮贼窃民,导致无法预测的灾难,害民害己。
  
  相信黄冈市领导,能高瞻远瞩,为黄冈人民的民生作长远计,在出卖本地林区任人砍伐变卖上谨慎从事。
  
  黄冈人
  
  2008年5月27日
建议超大跟上头有关的同志上交有关部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