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贷款果然是全民埋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20:47
 银监会印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核销工作

  努力减轻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减轻四川汶川等地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国家有关金融企业呆账核销政策,日前,中国银监会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呆账贷款核销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贷款过程中,若不能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无财产清偿证明的,可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要及时上报应核销贷款的材料,上级机构要随时审核审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认真做好对本次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的统计工作,及时足额提取有关损失准备。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呆账工作中,要坚持账销案存和对外保密等原则,结合救灾和重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已核销呆账的管理工作,把贷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相关银监局要认真指导和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呆账核销政策及本通知的要求,及时核销本次地震灾害造成的呆账,防范可能出现的虚假核销等风险,并及时报告核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银监会印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核销工作

  努力减轻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减轻四川汶川等地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债务负担,为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创造有利条件,根据国家有关金融企业呆账核销政策,日前,中国银监会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呆账贷款核销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贷款过程中,若不能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无财产清偿证明的,可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要及时上报应核销贷款的材料,上级机构要随时审核审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认真做好对本次地震灾害造成损失的统计工作,及时足额提取有关损失准备。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呆账工作中,要坚持账销案存和对外保密等原则,结合救灾和重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已核销呆账的管理工作,把贷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相关银监局要认真指导和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呆账核销政策及本通知的要求,及时核销本次地震灾害造成的呆账,防范可能出现的虚假核销等风险,并及时报告核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销账就销账吧
特别是那些房屋毁坏,家破人亡的国民
他们已经失去了太多

我们当年销了数百亿美刀的非洲外债
也不在乎为同族再多销一次帐埋一次单了
原帖由 多情狙击手 于 2008-5-23 21:51 发表
销账就销账吧
特别是那些房屋毁坏,家破人亡的国民
他们已经失去了太多

我们当年销了数百亿美刀的非洲外债
也不在乎为同族再多销一次帐埋一次单了

为灾民销账没有问题,但最怕就是有人在当中挟带私货啊
合理合情合法,支持。只是LZ取这标题实在是。。。。。。:L :L :L :L :L
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8-5-23 21:56 发表

为灾民销账没有问题,但最怕就是有人在当中挟带私货啊

能因噎废食吗?:o
审查注销帐户拥有者的财产状况和受灾情况并予以公开
对于住房贷款,只要房屋因为地震的确无法使用了,就应该予以销账

对于信用卡消费之类的,持保留态度。
原帖由 多情狙击手 于 2008-5-23 22:02 发表
对于住房贷款,只要房屋因为地震的确无法使用了,就应该予以销账

对于信用卡消费之类的,持保留态度。

信用卡是只有在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死亡的情况下才核销

(不过有点纳闷,现在办信用卡还需要担保人么?)
原帖由 歌剧院幽灵 于 2008-5-23 22:44 发表

信用卡是只有在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死亡的情况下才核销

(不过有点纳闷,现在办信用卡还需要担保人么?)

现在办的不用,但以前办的是要担保人和保证金的
典型的标题党!
一、特殊事例不具有普遍性
二、算是为灾区人民多做的一点贡献了。
算了,同胞的损失已经够多了,埋就埋吧.
大家不也捐了不少么,还在呼这点干嘛.
别再撒盐了.
原帖由 多情狙击手 于 2008-5-23 22:02 发表
对于住房贷款,只要房屋因为地震的确无法使用了,就应该予以销账

对于信用卡消费之类的,持保留态度。

除了房贷,还有受灾企业的贷款。
算了算了,对外援助我们也是全民埋单,习惯了
何况现在是自己的同胞
楼主不该用这样的标语
让人寒碜
不是全民买单。而是买那些银行股票的人买单!!!!

如果有人一定要牵扯到国有资产是全人民的这一不现实理论!!
原帖由 大黄蜂 于 2008-5-23 21:47 发表
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对于银行卡透支款项,持卡人和担保人已经在本次灾害中死亡或下落不明,且没有其他财产可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中国没有个人破产法
除了认定为呆账难道银行还能有其他处置手段么?
原帖由 歌剧院幽灵 于 2008-5-23 22:44 发表

信用卡是只有在债务人和担保人都死亡的情况下才核销

(不过有点纳闷,现在办信用卡还需要担保人么?)



影响里我没有填担保人。只是在某处填了母亲的名字:L
埋单就埋单,发扬风格。象以前老毛说的,全国人民一人省一口饭把他们全包了,况且这次是对同胞,而不是对那些白眼狼。

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下,假如不这样做,那些可怜的灾区人民以后还得为那些已经倒掉的房子继续还贷,因为银行和灾民只是一种借贷关系,房子并不是银行所有,而损失也必须灾民自己来负同时这个借贷关系也继续成立,在这个特殊情况下不得不说这非常残忍,所以全民埋单是个没办法的办法。
别再撒盐了:L
楼主这个标题有些操蛋
原帖由 gu1981china 于 2008-5-24 06:19 发表
不是全民买单。而是买那些银行股票的人买单!!!!

如果有人一定要牵扯到国有资产是全人民的这一不现实理论!!

国家财政会补贴银行的
将心比心,这样是必然的结果
应该是这样吧,想想要是自己代了款,结果没房子了却好要还房款,怎么说都不是很合理,将心比心吧,反正也还不至于导致加税之类的,已经交的税,国家说补贴给银行就补贴,怎么用都是用。
呵呵!LZ你觉得国家的哪一项开支不是全民买单呢?
原帖由 mop1818 于 2008-5-24 11:47 发表
呵呵!LZ你觉得国家的哪一项开支不是全民买单呢?

注意,这是国家公民在承担了对国家相应义务(依法纳税)的基础上的全民买单~~~~~~你依法了纳税,国家修高速公路你还捐钱么?国家修铁路你还捐钱么?国家修…………你还捐钱么?

我认为,灾区重建是国家的责任,表达爱心,重在表达~不应大力宣传全民买单~!
原帖由 Abyss1g 于 2008-5-24 11:52 发表

注意,这是国家公民在承担了对国家相应义务(依法纳税)的基础上的全民买单~~~~~~你依法了纳税,国家修高速公路你还捐钱么?国家修铁路你还捐钱么?国家修…………你还捐钱么?

我认为,灾区重建是国家的责任, ...


你才要注意,LZ说的是,银行的呆账,没人会为银行的呆账捐钱,所以你不要混淆概念。我倒要问问你:

国家修的铁路不是全民的税收来得钱?

从技术上来讲,政府的一切开支都是从全民的赋税收入中支出,所以国家才叫全民的国家。这个没什么好回避的。不知道你想回避什么?

LZ也没必要大惊小怪,政府的所有开支朴素一点儿说都是全民买单。哪个政府都一样。
原帖由 bnu630 于 2008-5-24 11:01 发表
应该是这样吧,想想要是自己代了款,结果没房子了却好要还房款,怎么说都不是很合理,将心比心吧,反正也还不至于导致加税之类的,已经交的税,国家说补贴给银行就补贴,怎么用都是用。


你刷信用卡买了个手机,第二天被人偷了

你能因此不还信用卡账单么?
原帖由 oldwatch 于 2008-5-24 13:37 发表


你刷信用卡买了个手机,第二天被人偷了

你能因此不还信用卡账单么?

事情不一样,没有可比性

某人刷信用卡买了个手机,第二天地震遇难了

你要是银行,能把他刨出来、剁吧剁吧当肉卖掉、来偿付手机款吗?

除了理之外,还有义
全民买单.....这话非常不爽,LZ改标题
又是政策大于法律~~
原帖由 登云 于 2008-5-24 21:31 发表
又是政策大于法律~~

违反哪个法律了?:o
除了理之外,还有义
说得好!
这种做法纯属脑袋进水,难道不能由政府出资买回已经破毁的房屋.然后该还贷款的还贷款,已经付全款的准备登记买新房吗.这么搞日后的经济补贴要如何发放.既然是市场经济难道不能按照市场方式解决吗?
原帖由 houleileihou 于 2008-5-26 15:16 发表
这种做法纯属脑袋进水,难道不能由政府出资买回已经破毁的房屋.然后该还贷款的还贷款,已经付全款的准备登记买新房吗.这么搞日后的经济补贴要如何发放.既然是市场经济难道不能按照市场方式解决吗?

能够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也算是本事。
这个没办法,大家都是同胞吗
原帖由 光荣的寒假党 于 2008-5-26 15:27 发表

能够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也算是本事。

并不是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而是事情本身很复杂.房屋当中有付全款的,有分期付款的.有地价高的.有地价低的.有在原址重新建.有需要异地重建的.住房全部需要重新建设.这些人的住房以后怎么解决.就算是分期付款.也有分付了十年的.付几个月的.难道未来的解决方式就是集体公寓一刀切.
我估计重灾的地方,就是一刀切。
那一次又不是老百姓来承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