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3-14事件死亡群众家属将获得20万元抚恤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36:44
新华网拉萨3月28日电 (记者拉巴次仁)西藏自治区政府28日发布公告称,经自治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的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公告说,对在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受伤的无辜群众和受损商铺、民房的恢复重建,自治区政府将研究出台措施进行救助。

  2008年3月14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制造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烧死砍死无辜群众18人,受伤382人,被毁商铺、民房、汽车直接财产损失近2.5亿元,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新华网拉萨3月28日电 (记者拉巴次仁)西藏自治区政府28日发布公告称,经自治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死亡的18名无辜群众的家属给予特殊抚恤金,金额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

  公告说,对在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中受伤的无辜群众和受损商铺、民房的恢复重建,自治区政府将研究出台措施进行救助。

  2008年3月14日,极少数不法分子在拉萨制造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烧死砍死无辜群众18人,受伤382人,被毁商铺、民房、汽车直接财产损失近2.5亿元,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应该没收不法分子的资产,看它们还狂~~~~~~~~
原帖由 zhgf-2000 于 2008-3-29 10:11 发表
应该没收不法分子的资产,看它们还狂~~~~~~~~

他们这些人估计全部身价不超过1万块钱,这还是多说了呢
]]
生命無價~
但政府這次撫恤合理,有助安定在藏營生的民眾;
同時希望政府也能補償一下暴亂中經濟受損的小商家;
政府可借此機會大規模重建拉薩市
应该没收那些闹事寺庙的财产来赔偿!
也算是对为国家的名誉而牺牲的一种补偿吧。
原帖由 tomcat650093 于 2008-3-29 11:55 发表
应该没收那些闹事寺庙的财产来赔偿!

那些本来就是国家财产
从报道上看,应该也会对那些受损的商家进行补偿的,总的来说,还算很不错的。
政府补偿和罪犯的民事赔偿结合起来,哪怕是象征性的。
抚恤金应该由闹事的寺院出,他们可肥得流油呢。
应该让受害者向在国外的脏毒团体索赔,尽管执行不了,但也要恶心死这些流氓
原帖由 八达岭 于 2008-3-30 01:08 发表
抚恤金应该由闹事的寺院出,他们可肥得流油呢。

这样还真便宜它了,一笔是一笔,血债就要它用血来还。
敢搞乱的,狠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