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套现彰显中国股市“公地悲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47:17
持续了一个月的中国平安巨额融资风波还未平息,上市公司高管"辞职套现"现象又凸现在了投资者的面前。根据《上海证券报》2月20日报道,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三花股份、新和成、德豪润达、科华生物、山河智能、天邦股份、海翔药业、思源电气等在内的多家中小板公司高管主动辞职套现。
  高管"辞职套现"这一情况的出现,显然与政策法规的漏洞有关。《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也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如此一来,上市公司高管在辞职且离职时间满半年后,就完全可以不受上述条款的约束了。

  显然,高管们不惜辞职来套现股票,主要还是受巨额利益诱惑的驱使。虽然上市公司高管的年收入达到数十万元,但与股票套现后马上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相比,股票套现的吸引力显然更大。这其实正是中国股市劣根性的一种反映形式。

  根据经济学"公地悲剧"的理论模型所描述,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牧场必然会遭到过度放牧的结果。中国股市就是这样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牧场",最终遭到过度放牧、遭到破坏也就在意料之中。中国股市设立之始,就服务于国企的脱贫解困,融资成了中国股市至高无上的使命,甚至经常成为唯一的功能。上市公司重融资而轻回报,甚至为了融资而不惜弄虚作假,管理部门也为上市公司的融资大开方便之门;上市融资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一种赤裸裸的圈钱行为。即便是发展到如今,这种圈钱的本性并没有改变:中国平安推出的1500亿元的巨额融资计划,就是这种圈钱本性的最好体现。只要自己有钱圈,哪管明天股市洪水滔天!

  这种圈钱本性演绎到今天,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它不仅表现为上市公司融资时的圈钱行为,不仅表现为大股东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损害,而且随着民营企业的上市,随着高管持股现象的出现,还演变成了高管的套现行为。部分原本没有股份的国有上市公司高管,借股权激励之名,为自己大肆捞取股份;而那些拥有股份的民企高管,则趁机大肆套现。以至最近一个时期,上市公司纷纷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中小板则成了上市公司高管的"套现板"。而如果说之前的股权激励与高管套现还是受到法律法规制约的话,那么时下的"辞职套现"明显是在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了。

  从管理层的角度看,如果不想放任"辞职套现"现象继续下去的话,通过修改《公司法》,规定辞职高管仍受"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限制,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这种做法对于改变中国股市的劣根性意义不大。要从根本上改变,就必要改变中国股市的圈钱特性,改变股市为上市公司融资服务的定位,改变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的做法,将股市的投资功能与融资功能并重,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否则,把中国股市当成唐僧肉,把中小投资者当成唐僧肉,人人得而食之,那么即便是没有了"辞职套现"的事情发生,其他各种损害中国股市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情还会继续涌现,"公地悲剧"在中国股市上演仍然不可避免。(作者: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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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管"辞职套现"这一情况的出现,显然与政策法规的漏洞有关。《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也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如此一来,上市公司高管在辞职且离职时间满半年后,就完全可以不受上述条款的约束了。

  显然,高管们不惜辞职来套现股票,主要还是受巨额利益诱惑的驱使。虽然上市公司高管的年收入达到数十万元,但与股票套现后马上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相比,股票套现的吸引力显然更大。这其实正是中国股市劣根性的一种反映形式。

  根据经济学"公地悲剧"的理论模型所描述,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牧场必然会遭到过度放牧的结果。中国股市就是这样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牧场",最终遭到过度放牧、遭到破坏也就在意料之中。中国股市设立之始,就服务于国企的脱贫解困,融资成了中国股市至高无上的使命,甚至经常成为唯一的功能。上市公司重融资而轻回报,甚至为了融资而不惜弄虚作假,管理部门也为上市公司的融资大开方便之门;上市融资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一种赤裸裸的圈钱行为。即便是发展到如今,这种圈钱的本性并没有改变:中国平安推出的1500亿元的巨额融资计划,就是这种圈钱本性的最好体现。只要自己有钱圈,哪管明天股市洪水滔天!

  这种圈钱本性演绎到今天,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它不仅表现为上市公司融资时的圈钱行为,不仅表现为大股东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损害,而且随着民营企业的上市,随着高管持股现象的出现,还演变成了高管的套现行为。部分原本没有股份的国有上市公司高管,借股权激励之名,为自己大肆捞取股份;而那些拥有股份的民企高管,则趁机大肆套现。以至最近一个时期,上市公司纷纷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中小板则成了上市公司高管的"套现板"。而如果说之前的股权激励与高管套现还是受到法律法规制约的话,那么时下的"辞职套现"明显是在钻法律法规的漏洞了。

  从管理层的角度看,如果不想放任"辞职套现"现象继续下去的话,通过修改《公司法》,规定辞职高管仍受"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限制,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这种做法对于改变中国股市的劣根性意义不大。要从根本上改变,就必要改变中国股市的圈钱特性,改变股市为上市公司融资服务的定位,改变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的做法,将股市的投资功能与融资功能并重,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否则,把中国股市当成唐僧肉,把中小投资者当成唐僧肉,人人得而食之,那么即便是没有了"辞职套现"的事情发生,其他各种损害中国股市利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情还会继续涌现,"公地悲剧"在中国股市上演仍然不可避免。(作者: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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